师德警示
教育部对于八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事项准则的问题进行了公开曝光,曝光的教师涉及各个省市,各个年龄阶段,有大学教师多次性骚扰学生,有中学教师组织有偿补课,在管理学生过程当中言语粗暴,有小学教师带领学生应援娱乐明星,有大学教师性侵学生,还有使用低俗不雅方式授课,以及体罚学生体罚幼儿等。
一直以来,教育部都在严抓师德师风败坏的教师,但是想要因此杜绝师德败坏的问题,那也是不太可能的,一直以来,教师队伍都急缺人才,即便抓到有教师的违规问题,只要情节不严重,一般都是检讨或者停职,所以很多教师都没有危机意识。而且教师师德败坏,很难被发掘出来,毕竟孩子还要继续和老师相处,家长们就算知道也是敢怒而不敢言。
虽说曝光违规问题无法彻底解决师德问题,但是只要教育部继续严惩,加大整治和打击力度,一定会让那些师德败坏的人心存戒备,不敢做出败坏师德的事情。也希望每个教师都能严于律己,无愧园丁这个称号。
㈡ 家长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何其他建议
希望老师能够更耐心细致地
进行教育,积极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
㈢ 在师德师风建设上要坚持四自,不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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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教师师德不合格会有什么后果
11种教师师德失范行为
●在教育教学活动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
●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的行为;
●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事宜的行为;
●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猥亵、性骚扰行为;
●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校相关部门将视其情节轻重作出决定,给予处理的教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和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担任研究生导师的,给予限制招生名额、停止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等方面的其他处理。情节严重的行为,高校可依法依规作出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公办高校可对处理的教师给予开除处分,民办高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用合同。
对教师的处分,在期满后根据悔改表现,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延期或解除,处分决定和处分解除决定都应完整存入处理教师人事档案。
㈤ 丹东市对受到警告处分的教师当年的师德考核是如何规定的
这个是主要针对中小学教师的:第七条给予教师处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一)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二)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三)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