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暑期工
⑴ 寻河间外放手工加工活
外发手工加工,急需大量成品,急招各地加工户,不收任何费用,更有超多优惠政策!成品销路不愁,坐在家里收钱!
⑵ 河间那里招临时工
可以去胜利路劳动力市场
⑶ 我要去河北河间打工,座车需要什么证明
要去河北河间打工,座车需要健康证明,还需要河间的居住证明或者单位开工证明
⑷ 我想在河间市超市找工作
上58同城找去。里面很多
⑸ 河间有手工活吗有的联系一下
那些成天上网闲逛,看到你的信息就主动来找你,
如附骨之蛆似的到处发广告,现身说法/道听途说,
自称招聘的,自称兼职的,自称发贴的,自称调查的,
自称高薪的,自称日结的,自称任务的,自称赚钱的,
自称低佣的,自称推广的,自称项目的,自称创业的,
自称加盟的,自称投资的,自称培训的,自称手工的,
自称代理的,自称充值的,自称平台的,自称下注的,
自称连锁的,自称直销的,自称自称电子商务的。
赌咒发誓自称不骗人,感激涕零五体投地的吹捧什么什么好赚钱的,
你非要觉得比路边电线杆上那些小广告更可靠?
⑹ 河间哪里有招工的
这个可以到当地的人才市场或招聘会上去找啊 ,或者是到伍亿人才网、前程无忧、赶集网等网站投递一下简历。
⑺ 河间附近哪有手工活加工
手工插花啊,还有塑料活
⑻ 河北手工活外发加工我是沧州河间的
随便哪个“网友”现身说法道听途说鼓吹真实可靠,你就去信?
除了骗子,谁会天天给你鼓吹赚钱让你占便宜?
除了骗子,谁会一开口就要你先去交钱,凭什么?
这个年代,什么都贵就是劳动力不贵。
多少人为了一个面试机会挤破头,单挑群殴一轮过关斩将还得不到工作。
多少人为了不足千元的薪水赌上性命,早出晚归加班加点还只有最低水平的工资。
凭什么天上会掉馅饼,还非要掉在你头上?
是不是任何人都能自称给你提供赚钱机会,拍胸脯赌咒发誓自称不骗人,
就能让你哭着喊着把钱交出去,生怕骗子没钱了不等着你去送上门?
你相信天上掉馅饼,尽管去试试看。
反正即使我都告诉你是骗子你也听不进去。非要哭着喊着往火坑里跳,那我也无能为力了。
搜一下类似的手工的新闻,几乎没有发现不骗人的。
惯用的方式就是,自称手工,要你交什么培训费,保证金,材料费,押金等等。
你做的产品永远不会合格,等你合格了对方就消失。
自己看看铺天盖地的网店广告,每个人的用户名都是q号,都鼓吹赚钱,都要你去买他的软件,拉你去当他的下线,这样疯狂的网络传削就算不能遏制,难道你非要推波助澜? 非要去给这拉人头发展下线的金字塔垫底?
⑼ 河间拖欠工资举报电话
用人抄单位拖欠其工资的,劳袭动者可以拨打12333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⑽ 河间农民工讨薪办公室
1、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拨打12333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2、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