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暴力
对受害者影响:欺负同学会对同学构成心理问题,影响健康,甚至影响人格内发展。身心影响容:恐惧、消沉抑郁、创伤后遗症、忧虑、胃痛、吸毒、酗酒、自残、自杀,自己也成为欺凌者,可能是校园枪击案的原因之一。其他影响:常常缺席、对老师不恭敬。
被欺凌者:性格内向、害羞、怕事;在同学间不受重视,只有很少朋友,在学校中十分孤单;缺乏与同辈相处的社交技巧,容易引起同学不满和反感;有身体障碍者、有智力障碍者;沉默、表达能力不佳者;性格或行为上有异于他人。
(1)师生暴力扩展阅读
主要表现:
校园欺凌不一定在校园内发生,放学后同学间的欺负行为也算在内。其主要表现是身体强壮的学生欺负弱小的学生,令其在心灵及肉体上感到痛苦。校园欺凌通常都是重复发生,而不是单一的偶发事件。有时是一人欺负一人;有时集体欺负一人。
通常欺负者不觉得自己不对,而且受害者怕事,默默承受而不敢反抗和告发欺凌者。因此,恶性循环导致受害者的身心深受煎熬。
『贰』 遇到校园暴恐事件,师生该怎么做
校园发抄生暴力事件的预防措施 ①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②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③加强对校内有精神病症状病人的监控;加强对精神病人的关心,劝其在家休养治疗,经济待遇上给与照顾帮助。 ④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模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校园发生暴力事件的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学校暴力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①报警。可按紧急报警按钮或打“110”报警电话。 ②立即报告局安管科。先口头、后书面。 ③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送往就近医院抢救,并通知家属。 ④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学校派应变能力强、口才较好的老师与歹徒周旋,尽力规劝其中之犯罪;同时学校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附近的学生,并迅速疏散之安全的地方。 ⑤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处理。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和善后处理。
『叁』 关于校园师生暴力事件确认!
虽然没资格,但这种现象很普遍。你也没办法。
就算上诉教育局,顶多停职调查
『肆』 老师在处理学生违纪事件中,使用了暴力手段,引发师生斗殴,如何处理
按照法律的程序来处理 按道理说 老师是不可以对学生使用暴力行为 如果是老师对学生使用暴力行为那么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
『伍』 师生打架该怎样处理
这是两个人的原因,老师和学生处理的都不好,首先他们都有错误,老师是不因该和学生打起来,同时学生更不应该与老师发生争执
『陆』 保安校内砍伤师生,为何校园师生总被暴力分子盯上
学生一直都被誉为是祖国的花朵,学生们在成长之后也会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材,但是校园师生却总是被暴力分子盯上,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主要还是因为校园师生的自保能力比较弱,毕竟学生们都比较年轻,无论是力气还是见识都没有暴力分子好,而且学生们缺少社会经验,基本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场景,一旦遇见在很大程度上都会变得不知所措,同时师生都觉得校园是一个绝对安全的地方,这样就会导致他们缺少最基本的安全意识,很容易就会被暴力分子盯上,下面给大家详细解释一下:
一、自保能力弱学生们大多都还处在成长期,这样的学生们是没缺少自保能力的,无论是在身材还是在力气上都和暴力分子相差很多,很容易会被暴力分子盯上,所以校园一定要对学生们进行自保能力上的训练,这样才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保护学生和老师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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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滨州师生打架事件:对老师的苟责,正在悄悄悔掉不知敬畏的下一代!
这么看:
一是近一段时间,各地出现不少学生殴师事件……先是河南三十多岁学生回半路拦截其原班主任,答进行殴打……还没消停,安徽在校学生又对其老师进行了偷袭,殴打……颇有一点老师斯文扫地的样子……
二是说明教育存在问题。教师还需要深入思考……在应试教育的打前提下,学会如何教育学生,还要保证自己有条不紊地教书育人,师生关系融洽……
三是学校对中学生守则,师德规范,还需真正的学习,不能挂在墙上了之……形成尊师重教的,爱护学生的良好氛围……师生之间亦师亦友的良好关系……
四是家校联合,家长要与老师经常沟通,达成与学校一致的教育目标。老师要主动与家长沟通联系,携手使孩子成人成才……
总之,构建和谐校园,构建亦师亦友的和谐师生关系已成当务之急。
随时交流。
『捌』 校园暴力事件事例
案例主要介绍青岛市区公布的5个案例,案例中用化名,具体如下:
1、被告人李某为某中专学生,因与同学“争女友”发生矛盾,后双方约定“谈判”。“谈判”中其与纠合的其他被告人孙某等人对被害人曲某进行殴打,致曲某受伤。后曲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等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并根据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赔偿情况,对各被告人分别判以相应有期徒刑。
2、被告人袁某与同校学生徐某等人解决纠纷,被徐某一方殴打后,看到同校学生张某等人,误认为张某也是徐某一方的人,遂与其他五人持铁管追赶张某至一胡同内,对张某拳打脚踢,其中一人持铁管将张某左手打成轻伤。法院认为被告人袁某等与他人合伙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受刑事处罚。
3、孙某与被害人庄某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次日上午,孙某纠合被告人沈某、黄某在其学校宿舍楼对庄某实施殴打,致庄某左膝受伤,构成轻伤二级。法院认为,被告人沈某、黄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并对沈某、黄某分别判处管制一年和管制六个月。
4、被告人郭某和同学曲某因走路碰撞一事产生矛盾,二人便相约找人打仗。后被告人郭某纠集李某和同学姜某,李某又纠集杨某、张某、荆某等人到案发地点,李某持钢丝锁、荆某持套刀、杨某、张某、荆某、姜某、郭某等人持木棍对曲某进行殴打,致曲某受伤。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等与他人合伙持械聚众斗殴,扰乱公共秩序,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应受刑罚处罚。
5、原告于某与被告陈某等均系某中学学生,双方日常关系不和睦。某日一直请假在家的于某出现在校内,看到陈某与原告的同班同学王某发生争执并互殴,于某见状亦参与殴打陈某,陈某等用伸缩钢管抽打原告身体和左臂。互殴中,双方身体均有受伤。于某经医院诊断为:左尺骨近端骨折、软组织挫伤、头外伤反应。后其起诉要求赔偿。法院经审理认为,各方均存在一定过错,判决侵权人陈某等和学校均承担部分责任。于某在本案中亦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8)师生暴力扩展阅读:
校园师生之间的暴力日渐引起人们关注。有些学生对老师的批评教育怀恨在心,纠集他人对老师实施暴力。有些老师对学生采取了失当的教育行为,比如体罚或实施暴力行为。我国的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对规范学校、教师的行为均做了明确的规定,对体罚学生的行为亦做了禁止性的规定。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和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教书育人、依法履行职责。聘任的教师,在实施教育、管理职责中,故意致伤学生身体的,作为聘任单位的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