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白皮书
㈠ 精算师在大学应该学什么专业
国内大学目前据说没有专门的精算师专业,但从对精算师德要求来看,学财务、管理,另外再加修法律,将比较适合!
精算师是经过金融保险监管部门认可其从业资格的个人。精算师在数学、统计、财务、组织及分析方面具有广泛的技能,他们运用精算知识从事评估承保风险、厘定保险费率、提留准备金、安排分保额和进行偿付测试等工作。传统上精算专业大多运用于保险公司和参与社会保障体系的设计,而今天精算师被定位于更广泛的领域,如商业银行、金融中介、长期资本项目等。凡是需要处理风险的领域,精算师都能发挥作用。
与会计师、律师和医生等职业相比,精算师是一项人数不多、专业性更强的职业。根据美国1999年的职业评级历书(Jobs Rated Almanac by
Les Krantz) 对美国的250种职业进行的评定和排名,精算师被评为最好的职业。
目前,在国内有12个国际精算师资格考试中心,每年进行2次考试。
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准精算师资格考试,第二层次为精算师资格考试。
准精算师考试目的在于考察考生对保险精算的基本原理和技能的掌握,并涉及基本保险精算实务,考试课程共设9门,均为必考课程。
精算师考试课程共10门,其中3门必考课程,2门选考课程,考生必须通过3门必考课程、2门选考课程的考试。3门必考课程内容主要涉及保险公司运营管理、财务、投资以及中国保险业法规、税收、财务制度等。2门选考课程则为保险业务的不同方向。
考题形式为标准试题和笔答题,考试采用学分制。考生通过全部基础课程考试,获得270学分,可以获得准精算师考试合格证书;精算师高级课程考试共130学分,90学分必考学分,40学分选考学分。考生在通过全部课程的考试后,还需有专业训练要求,考生要请一名资深的中国精算师指导,在专业领域工作两年,并有一篇专业报告,经答辩合格后,方取得精算考试合格证书
㈡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
须锐意进取,刻苦学习。要使学生学好知识,教师首先必须学好知识。明清之际思想家,教育家黄宗益早就指出:“道之未间.业之未精,有惑而不解,则非师也。”陶行知则更明确地说:“要出学生学好,必须先生学好,唯有学而不厌的先生才能教出学而不厌的学生”。而在当代,教师更需要不断提高自己思想业务水平。当代知识发展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数量上“暴增”,二是“老化”周期日益缩短。就知识“老化”周期而言有调查统计表明:1965年毕业的大学生经过10年到1975年其在校期间所学的专业知识有70%陈旧过时,而1976年毕业的大学生到1980年仅四年所学的专业知识的陈旧率即达50%。作为一个教师就要像陶行知先生倡导的那样,教师每天问一下自己:“我的学问有没有进步?”
“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教学水平”这项义务实际上是国家对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基本要求。目前,我们正处在新旧之交的关键时刻。历史发展到今天,竞争已成为时代的特征,各类竞争的核心是人才的竞争,因而作为培养人才的教师队伍,决定着跨世纪人才的质量,只有高水平的教师,才能培养出高质量的人才。《教师法》是从提高教师素质的迫切性这一角度作为人民教师应有“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教学水平”的义务。
当代世界发展的大趋势是国际化,信息化,人文化,光讲前二者是不够的,人文化是重要走向。80年代以来曾起到轰动作用的是美国高质量委员会向白宫提交的《国家处在危机之中》的报告,其中惊呼教育教学质量堪忧的根本原因是教师素质的下降,并以
“21世纪的教师装备起来的国家”和“明天的教师”等研究报告为基本方案,提出提高教师水平的若干重大举措,随之而来的是许多发达国家:如英国提交了“提高教师质量”的白皮书,日本提出了题为“关于提高教学素质的措施”的报告,法国、德国、前苏联都在80年代前后掀起教育改革的大浪潮,把提高教师素质,包括学历、能力、水平、素质、师德等放在头等重要地位。
再从未来社会、未来教育、未来人才素质对教师的要求来看。未来的信息社会由于高速度、多媒体、多网络三大特点将大大改变我们的生产方式、工作方式,生活方式乃至学习方式。未来的教育现代化是终身化、社会化、国际化、个性化、个别化、综合化、信息化教育。但是这“化”那“化”,“化”这“化”那,必须是先“化”人,后“化”物,先“化”软件,后“化”硬件。教育面临的最大挑战,不是技术不是教学设备,而是教师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人文素质,教师的教育观、教学观、质量观显得尤其重要。因为“教师是给人以巨大的影响有权威的贤人”。(加里宁语)
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一)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有两种含义,一是法律关系一方面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二是法律关系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法律在赋予法律关系主体权利的同时,必须要规定其应履行的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是相应的,无此轻彼重或此重彼轻之分。在执法进程中,教师既应享有自己的权利,又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法律在赋予法律关系一方权利时,实际上也同时规定了另一方义务;反之亦然。例如《教师法》第7条规定:“教师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与此同时《教师法》第9条就相应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义务,既“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学教育设施和设备”,“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二)在不同场合下,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互相交叉的,并可以相互转化。
权利和义务不是绝对的,有时权利也是义务。例如《教师法》规定:教师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这一项权利,实际上也是教师的义务。教师如果没有认真地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没有认真的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则说明他没有很好地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就是他的失职。又如《教师法》规定:教师有“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一的义务,这实际上也是教师权利。只不过以义务的形式出现罢了。应该说,这是对教师提出更高的要求,对于改变目前我国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的状况更具有针对性。如果哪一个组织或个人妨碍教师接受进修和培训,那么教师就可以依据《教师法》第2条第6款,要求对自己合法权益予以保障
㈢ 《老师我想对你说悄悄话》作文280字左右,急!!!
老师我想对你说
老师,我心中的好母亲,她会把爱均匀地分给她的每一个儿女。老师您是大海,我是一条小鱼,在您的胸前玩耍。
老师我想对你说谢谢。在这两年来,你不仅教懂了我不少知识,还教育我人生的道理。在老师你的指导下,我的作文也有很大的进步,使我的成绩渐渐地提高,这方面我很感谢你。
老师,玫瑰只有在阳光的哺育下才能明艳,小草只有在雨露的滋润下才能如茵。我们得到了阳光雨露。
老师,我心中的好母亲,她会把爱均匀地分给她的每一个儿女。老师您是大海,我是一条小鱼,在您的胸前玩耍。
我心中的好老师,她应该有一颗博大的爱心。老师您就像甘露,轻轻地洒向茁壮的新苗。
老师,我想对你说:您真伟大,您就像春蚕,悄悄地编织我们理想的丝线。老师您就是大海,我是一只小船,在您的怀里飘荡。老师您是园丁,在您辛勤照料下我显得更加茁壮成长……我爱您”
这些,或许是一个您溺爱过的孩子并不任性的话。
老师我想对你说
老师 ,从我上学那天起,都是您站在讲台上讲课,我坐在下面听课。今天我们换一下位置,请您坐下来,听我说说心里话。
老师,我想对您说:您辛苦了!您就象一支蜡烛,不断地燃烧、消耗着自己,照亮了我们美好的未来,温暖着我们幼小的心灵;您又象一位辛勤的园丁,给我们这些小苗浇水、施肥,让我们茁壮成长。我常常这样想:您鬓角的一根根银丝是粉笔灰染成的么?您眼角细细的皱纹是我们一笔一笔画上去的吧?
老师,我想对您说:谢谢您了!是您让我和同学之间的友情更浓厚。当我将要离开一六七团学校时,您和同学们都是那样的依依不舍。您牺牲休息时间,给我和同学们合影留念,珍贵的镜头永远珍藏在我的心里。您还组织全班同学为我举行了欢送会。欢送会上,同学们纷纷向我表达惜别之情,还给我赠送了礼物。您更是千叮咛,万嘱咐,就象是在送自己的孩子出远门儿……。亲爱的老师,又是您,让我很快融入一六五团学校这个新集体。记得我第一次走进这个校门,内心是那么忐忑,那么犹豫:陌生的同学,陌生的老师,他们会欢迎我吗?这时候,您微笑着向我走来,把我领到教室里,并亲切地问我:敢不敢向同学们做一下自我介绍?我从您的眼神里看到了鼓励,当我介绍完自己,同学们用掌声和微笑接纳了我。啊,我又在和谐的氛围里学习和生活了
㈣ 教师和学生在法律关系上有那些权利和义务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一定的权利就对应着一定的义务
在法律上说
这是一个内作为和不容作为问题
我认为老师和学生之间有的是一个委托关系
委托的双方是学校和学生,
学生委托学校通过授课和其他手段给予学生所需的知识
而老师又是另外的一个委托主体了。
你说的范围很大耶··
是中学老师还是幼教还是大学老师呢?
这些严格来讲都不一样的额··
㈤ 如何认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①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下来的,具有强制性;
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关系,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③必须依法保障教师的权利,对损害教师合法权利的行为应依法给予打击;
④教师应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对不履行教师义务的个人可依法取消其教师资格。
⑤教师权利和义务的明确,有利于教育的发展和各种关系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