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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六条禁令

发布时间: 2021-05-06 05:29:21

1. 关于**教师违规收取礼物处理的通报

针对少数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教育部近回日发文设立6条“红线”,其答中包括严禁教师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这份名为《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文件明确了6条“红线”:一是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二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三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四是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五是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六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教育部要求学校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规定,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广大教师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规定》强调,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 师德师风教育培训内容

一、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倡导“爱国守法”就是要求教师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第一,爱国是教师做好本职工作的支撑。爱国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中国各族人民道德品质的重要特征,是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热爱自己的祖国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也是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

第二,守法要求教师依法执教。守法是《宪法》所规定的所有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和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守法主体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教师职业的示范性,要求教师成为守法的楷模,对受教育者的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因此,作为一名教师,要把热爱祖国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权利职责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

二、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这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倡导“爱岗敬业”就是要求教师对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深厚的感情。没有责任感就办不好教育,没有感情就做不好教育工作。教师要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志存高远,并在深刻的社会变革和丰富的教育实践中履行自己的光荣职责。

因此,作为一名教师,应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对工作高度负责,要热爱自己所在的岗位,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积极主动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三、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倡导“关爱学生”就是要求教师有热爱学生、诲人不倦的`情感和爱心。亲其师,信其道。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这是调节教师与学生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

因此,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

教书育人是教师最核心的职责与任务。教书是育人的主要手段,育人是教书的根本宗旨,二者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倡导“教书育人”就是要求教师以育人为根本任务。

所以,教师要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倡导“为人师表”就是要求教师言传身教,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对教师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教师,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教师自己要言传身教,以身立教,在各个方面率先垂范,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影响学生。

六、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不竭的动力。

倡导“终身学习”就是要求教师做终身学习的表率。终身学习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教师职业特点所决定的。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3. 教育部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有哪些

“违反师德”的10种行为:

为规范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坚决纠正师德师风问题,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禁教师不依法依规履行教师职责,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言行。

二、严禁教师在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和网上网下日常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三、严禁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四、严禁教师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严禁教师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六、严禁教师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七、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包括通过电子支付手段赠送的红包礼金和以电子形式支付的手机话费等。

八、严禁教师参加学生及家长以任何形式安排的宴请以及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九、严禁教师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以及让学生及家长报销或支付应由教师本人及家庭成员承担的任何费用。

十、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其他行为。

(3)师德师风六条禁令扩展阅读:

十九大报告中提到,“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室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要将师德考核纳入高校教师考核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应通知到教师本人,确定不合格的,应当听取教师本人意见。

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在强化监督、惩处的同时,《意见》也注重师德激励,要求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等评选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师德表现突出的高校教师。

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主要举措是:创新师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加强师德宣传,培育重德养德良好风尚;健全师德考核,促进教师提高自身修养;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注重师德激励,引导教师提升精神境界;严格师德惩处,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

高校是师德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高校要明确师德建设的牵头部门,成立组织、宣传、纪检监察、人事、教务、科研、工会、学术委员会等相关责任部门和组织协同配合的师德建设委员会。

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院系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要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要加大师德建设经费投入力度,为师德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高校主管部门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并落实具体职能机构和人员。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督导评估制度,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支持高校设立师德建设研修基地,搭建教育交流平台,积极探索师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升师德建设科学化水平。

4. 假期补课真相:为什么严禁学校和教师有偿补

为什么严禁学校和教师有偿补课呢?

一是师德师风建设。

补课涉及什么师德师风问题?占教师比例多大?对这个问题,教师内部也有不同看法。据传部分家长举报有些老师课内不讲补课讲,只对补课的学生关照,不对其他学生一视同仁。老师提出几点质疑:这些问题是主流,还是极少数?究竟有多少老师会堕落到这样?如果不足百分之一或者千分之一的人,甚至比例更低,教育部这样大张旗鼓是否必要?

二是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假期补课不是学校老师愿意做的事情,大家都渴望休息。很多老师说:“要是不补课就好了,想去哪就去哪”、“渴望到一所不要补课的学校去教书”、“眼看着假期来了,又被学校补课占据了,55555”……反对补课、不想补课的老师,在我所调研的群里占了51%。对学校领导来说,严格控制高一高二不补课,可是,到高三,他们还不补课,教育局得找他们谈话了:明年高考拿什么向全县人民交差?甚至一些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也这样找教育局谈话。这就非常有讽刺意义了——教育部反对的事情,地方政府领导作为衡量一个校长“爱不爱学生、爱不爱教育、有无教育情怀”的一根标尺了。

三是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推进素质教育以来,校外培训机构红火了,艺体生特长培训,由老师的辅导转向了校外培训机构。很多人误以为素质教育就是说说写写画画唱唱跳跳。真正涉及学生素质问题的课间操、眼保健操、美术课、音乐课,在很多学校成了摆设。只要不考试,学校就不管。只要一考试,就用考试的方法去面对这些课程,这已经成为全国一个普遍现象。那么,素质教育和补课有什么必然联系呢?与其用查补课的方式去落实素质教育,还不如去看看学校的操场上是否有学生上体育课呢!

四是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

社会培训机构这么火红的背景下,教育部门领导不闭着眼睛说瞎话,就会很清楚地明白一点——现在孩子的学业负担绝对超过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时代。请问什么时候开始,学前班都开始暑期补课了?请问什么时候开始,小学生都开始暑假补课了?高中补课,从恢复高考之后就有了,这个我们懂。问题是现在的学前班、小学生都暑期补课了,都奥赛和各种学科培训班了,请问,学生的学业负担减轻了吗?很多学校老师抱怨:“我们辛辛苦苦教了一个学期,学生们到校外培训机构去培训一个假期,回来连基本概念都混淆了。”重新回来再加强基本概念的梳理,请问学生的学业负担减轻了吗?其实严禁补课何需六条禁令,真的不需要。真正要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就只有一条措施就行——严禁学校和社会(含培训机构)以任何形式补课!这样孩子的课业负担才能够真正降下来。不“关”住市场,只“关”住学校和在职老师,纯属掩耳盗铃。

5.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规定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为纠正教师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学校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规定,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广大教师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 初中老师擅自在外教学生且收费,这种事情被揭发会被开除还是怎么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指出,治理有偿补课是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的有力举措。
《规定》就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作出六条禁令:一是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二是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三是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四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五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六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规定》就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作出处罚规定: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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