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师生师德 » 师德党规党纪

师德党规党纪

发布时间: 2021-07-22 15:59:04

『壹』 结合自身实际,谈谈如何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做到廉洁从政,廉洁从教

1、要通过学习,更加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更好地补精神之“钙”、固思想之元,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2、要集中精力学,就是要专心致志、心无旁骛,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上。
3、紧密联系自己思想、工作、作风实际,重点对照自己在遵规守矩、践行“三严三实”方面的不足,立说立行、即知即改。
4、要持之以恒学,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必修课,在工作实践中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贰』 党纪党规有哪些内容

党纪有以下几点:

1,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事项。

2,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

3,按干部管理规定应该由集体讨论的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

4,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

5,发展新党员。

6,上级党组织规定应由党组织集体决定的其他问题。

7,每个正式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正在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除外)。'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

8,对党员各项权利的保护。

9,党组织要创造条件,保障党员及时参加其应当参加的各种会议。会议的组织,召集人员或机构应在会前通知应到会的党员。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

10,其他重要会议之后,党组织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将会议内容。

11,和决议向党员传达。

12,党组织应给党员提供阅读党的文件的必要条件。党员因缺乏阅读能力或受其他条件限制无法直接阅读文件时,党组织应及时向党员宣读文件。

13,党组织要有计划地采取多种形式,经常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叁』 党规党纪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党的纪律的基本内容可分为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经济纪律、保密纪律、宣传纪律、人事纪律和外事纪律,共八项,具体有:

1、党的政治纪律是党根据不同历史时期政治任务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确定的基本规范,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

2、党的组织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循的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根本的组织纪律。

3、党的群众纪律,是指党组织和党员在群众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规范和准则。党的群众工作纪律,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关系的重要保证。

4、党的经济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在经济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规范和准则。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世界经济形势变化和加入WTO的情况下,加强经济工作纪律特别是财政金融工作纪律显得越来越重要。

5、党的保密纪律就是保守党的国家秘密的规定。

6、党的宣传纪律,指党对从事报刊、新闻、广播、电视、出版等宣传工作的党组织和党员规定的工作准则和对宣传工作的要求。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7、党的组织人事纪律,指党的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原则和程序的规定。组织人事纪律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执行党的组织人事纪律,对于从法规上保证党所任用的干部能够符合党的德才兼备、“四化”标准,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调动干部的积极性都有重要的意义。

8、党的外事纪律,指共产党员在外事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国务院1981年10月20日转发的《涉外人员守则》,对所有涉外人员包括共产党员规定了10条外事纪律。

(3)师德党规党纪扩展阅读: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中国共产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第四十条明确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使全面从严治党的尺子越来越清晰。

『肆』 作为一名教师你应该怎样遵守党纪党规

党纪党规是管党员的,教师党员的话就要好好教书,培育祖国下一代,弘扬社会正能量,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不要贪污受贿,做有损教师形象的事。

『伍』 党规、党纪具体指什么

党纪即党的纪律,是指政党按照一定的原则,根据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和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需要而确立的各种党规、党法的总称,是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党内行为规范。其中,党的章程是党内的根本法规和制定各项具体纪律规范的基本依据。

『陆』 十八大以来制定的党规党纪有哪些

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做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2013年9月3日,中央纪委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节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

2013年12月23日,中央纪委、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出《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

2013年12月29日,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2014年1月9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公务员局印发了《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

2014年2月,中央组织部印发《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3月,中央组织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

2015年3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

2015年8月13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10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15年11月,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

2016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

2016年7月17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拓展资料:

党规是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包括章程、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党规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党规即党内法规制度,是党中央和省(区、市)党委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广义的党规即党的规矩,具体包括四个方面:其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其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其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其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

党纪即党的纪律,是指政党按照一定的原则,根据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和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需要而确立的各种党规、党法的总称,是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党内行为规范。其中,党的章程是党内的根本法规和制定各项具体纪律规范的基本依据。

来源:党规——网络、党纪——网络

『柒』 教师学习党规党纪怎样做一名讲规矩有纪律的合格党员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今天我参加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心情无比激动。下面就我的思想、工作情况以及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今后的努力方向向党组织做以下汇报,请党组织审议并提出宝贵意见:我在本年度的工作中力求保持谦虚好学、为人和善、处事稳重,团结同志、尊重领导,和同事们建立了良好的人际关系。作为一名幼儿园的组织领导者,我认为党组织是个大熔炉,我就是需要锤炼的铁。我愿意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之中,经受洗礼,接受锻炼,在党的哺育下茁壮成长。我一定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遵循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艰苦朴素、埋头苦干、自强不息的工作精神。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用“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武装自己,切实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再业务上争取精益求精。一、学习工作思想方面1、抓学习,提高综合能力在工作中,我采取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注重加强理论学习,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精神,在大事大非问题上,不再冲动,能够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在日常教育教学中注重业务和其它方面的学习,根据工作需要和自己幼儿园环境实际,坚持学习现代化信息技术,丰富自己的知识,开拓自己的视野,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在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工作方面,我有很多的专业知识和技术需要学习和提高,为了尽快提高自已的专业水平,我通过不同的渠道和方式进行信息技术学习,积极观看每周四自治区转播的远程教育观摩课,还积极组织幼儿园其他教师观看和学习,长期的坚持学习,使我和大家从不同程度上懂得了许多日常工作中学习不到的知识,同时大大提高了我的知识面和对一些应用软件的使用。例如:我观看远程教育片后,没有就此停步,而是想,只把一些活动场景和一节汇报课真实的拍摄下来,存到电脑里,只能做为资料保存,不能发挥其在教育教学中作用,于是我就开始学习后期拓展延伸,鼓励教师们在网上查找相关的学习资料,上朋友处请教,在网上下载制作软件,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就掌握了废旧物品再利用和自制教材的技术,仅此一项就为学校节省了部分支出。通过不懈的努力学习,我在计算机应用和教学中逐渐成熟起来。2、抓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在教学管理工作中,我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以高度的热情和工作责任感做好园长工作。不拖拉、不推诿、不扯皮、不误事。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树立爱岗敬业,勤奋务实的精神,在各项工作中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增强责任感,教育教学一丝不苟。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的要求,认真写好教学计划,力求吃透教材,找准重点、难点。计算机教学要求教师必须熟练操作,要求教师在备课时把本课涉及到的有关知识和操作环节都要搞清楚,弄明白,练熟。把备课作为自己提高信息技术课教学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要求教师上课时认真讲课,力求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精讲精练。从孩子的年龄特点和生活实际出发,注意调动孩子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思维。在对幼儿的教育中注重对幼儿进行手把手的辅导,课后及时做课后效果的反馈,找出不足。3、其它方面务求完美除教学管理工作外,无论是哪个方面的工作,只要需要我,我都能尽善尽美的完成好,如:幼儿保险、甲流手足口病防控、幼儿园的安全后勤食堂、国家幼儿体质健康标准网上上报、幼儿园园舍安全工程工作、人员编制安排工作等等。学校后勤工作,我也是尽我所能去协调解决,后勤有困难只要说一声,我就努力想法帮助完成。这些工作我都是无怨无悔的去做。目的就是让我们幼儿园的教育在各个方面都更上一层楼,让我们的孩子受到更好的教育。二、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理论基础知识薄弱。作为一名党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拥护,在政治思想上学习不够,缺乏一些基本的政治素质,不善于用政治的头脑思考问题,有时看问题和做事情过于片面,不利于自身工作的提高。二是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虽然平时比较注重学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学习都能积极参加,但平时自己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全面,只注重当时用的着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内容,对当前教育改革的新形式、新事物掌握的不够透彻。三是在工作中,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我的惰性也随之增长,不注重思考工作中的问题,工作忙时有急躁情绪。四是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三、今后努力的方向: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勤学习、勤动脑、勤动手,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在实际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法律法规,拓展知识面,在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努力适应新的形势,新的变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2、提高标准严以律己。在工作和生活中要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为幼儿园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严格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支持教务处组织的各项活动,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克服工作中急躁情绪,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树立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把幼儿开心不开心,家长满意不满意,支持不支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少说空话,多实事,树立幼儿教师的良好形象。3、转变作风,积极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精神,廉洁从教,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深入幼儿园管理工作,多学习教育专著和教育理论,多了解幼儿年龄特点,考虑问题三思而后行。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一切都要以党和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对工作勤勤恳恳,求真务实、兢兢业业,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今天能的事不拖到明天,这一周能的事不拖到下一周,用最短的时间完成教学工作任务。

『捌』 主要党规党纪有哪些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
(中共中央1995年1月7日印发)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保障党员权利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任何党员、党的任何一级组织都无权剥夺。
第三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即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党内充分发扬民主,健全民主生活,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
第四条 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允许任何党员享有特权。
第五条 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党员必须按党章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同时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不得侵犯其他党员的权利。
第六条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认定和惩处,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为准绳。
第七条任何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都应受到追究;情节严重的,必须受到党纪处分。
第二章党员享有的各项权利
第八条 党员有权参加党小组会、支部大会、党员大会以及按其担年中党内职务和代表资格应当参加的有关会议。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的有关会议,因故不能到会者,应履行请假手续。
党员有权阅读按规定可以阅读的各种党内文件。
党员有权根据党组织的计划提出接受培训的要求。党员接受培训要服从组织安排。
第九条 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可以在党的会议上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党员有权在党报党刊上参加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组织的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讨论中党员以个人名义投送稿件无须经过其所在党组织审阅或批准。
党员在讨论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第十条 党员有权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对本单位、本地区、本部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的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第十一条 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也有权以写信的方式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但该批评信件只能寄送被批评对象及其所在的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
党员有权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党的各级组织直至中央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违纪的事实,有权要求处分违法违纪的党员。
党员有权要求党的组织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党员领导干部的职务。
党员在进行批评、揭发、检举时,必须实事求是,明确列举事实根据,不得夸大和歪曲事实,更不准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必须按组织原则办事,符合有关程序,不得随便扩散、传播。
第十二条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应充分进行协商、酝酿,必要时进行表决。参加表决的党员有表示赞成、反对的权利,也可以弃权。
重要问题,主要是指:
(一)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事项;
(二)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
(三)按干部管理规定应该由集体讨论的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
(四)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
(五)发展新党员;
(六)上级党组织规定应由党组织集体决定的其他问题。
每个正式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正在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除外)。'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
第十三条 在党的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时,在党组织对党员作出鉴定时,本人均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申辩、作证和辩护必须实事求是。作伪证者应受到党纪追究。
第十四条 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有权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党组织声明保留,有权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第十五条 党员在政治、工作、学习等方面遇到重要问题,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权向各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
党员对于党组织给予本人或其他党员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
或其他处理不服,有权逐级向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申诉。
党员的各项合法权益受到党组织或其他党员的侵害时,有权向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控告。
党员在请求、申诉和控告时,应有正当理由,实事求是。

第三章对党员各项权利的保护

第十六条 党组织要创造条件,保障党员及时参加其应当参加的各种会议。会议的组织、召集人员或机构应在会前通知应到会的党员。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以及党的
其他重要会议之后,党组织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将会议内容
和决议向党员传达。
党组织应给党员提供阅读党的文件的必要条件。党员因缺乏阅读能力或受其他条件限制无法直接阅读文件时,党组织应及时向党员宣读文件。
党组织要有计划地采取多种形式,经常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第十七条 党组织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组织和引导党员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党的中央或地方组织决定在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讨论某方面问题时,应将讨论的时间、方式和内容,通过适当方式告知党员,以便党员参加讨论。
第十八条 党组织要支持和鼓励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对党员提出的建议和倡议,党组织应认真研究,合理的应予采纳并告知提出建议和倡议的党员。对于改进党的工作有重要价值的,党组织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十九条 党组织要支持党员在党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持党员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党组织对于党员的批评、检举、控告和罢免要求,应及时受理,然后按“分级负责、分工归口”的工作制度进行处理,对于署名的批评人、检举人和控告人,应进行回访或回函并告知处理结果。
要保护检举人和控告人。对检举人、控告人及检举、控告内容,应当保密。不准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被控告的组织和人员。严禁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歧视、刁难、压制,严禁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
对如实检举、控告或反映情况的,应予以支持、鼓励。对检举、控告不完全属实的,除对不属实的部分予以解释说明外,对属实的部分应予以处理。对检举、控告不实的,必须分清是错告还是诬告。如系错告,应说明情况,澄清是非;如属诬告,必须对诬告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 党组织在党的会议上按规定进行表决时,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的方式。要保护参加表决的党员享有平等的表决权,每一票具有同等效力。
党组织在按煦规定进行选举时,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候选人名单要经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后确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不得阻挠有表决权或选举权的人到场,不得采用非组织活动拉选票破坏选举。
第二十一条 党组织对党员作出的处分决定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对于党员的申辩及其他党员为之作的证明和辩护,有关党组织要认真听取,进一步核实,采纳其合理意见。不予采纳的,要向本人说明不予采纳的理由。对党员实事求是的申辩、作证和辩护,不得进行追究。
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后,本人对处分决定要签署意见。如本人提出不同意见,有关党组织应写出书面说明,然后将处分决定、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党组织对其意见的书面说明一并上报审批。本人拒不签署意见的,有关党组织应在处分决定上注明。
第二十二条 党组织要善于倾听各种不同意见。对于持有不
同意见的党员,只要他们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和政策,就不得对他们
进行纪律追究。
第二十三条 党组织要认真处理党员的申诉。对于党员的申诉,应由作出或批准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其他处理的党组织进行复查或复议。上级党组织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或指定有关党组织进行复查或复议。应按照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不错不纠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处理。复查或复议的结果应告知申诉人。对于处理正确而本人拒不承认错误的,应批评教育;属于无理纠缠的,应正式通知本人不再受理,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布。
对党员提出的请求,凡属合理而且能够解决的,党组织应认真及时地予以解决;对于要求合理,但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对于不合理的要求,要耐心解释,进行说服教育,做好思想工作。

热点内容
二年级上册期末语文试卷 发布:2025-06-07 05:51:52 浏览:813
天天有喜片尾曲叫什么 发布:2025-06-07 02:50:22 浏览:237
猪生物安全 发布:2025-06-07 02:36:35 浏览:27
小孩数学思维 发布:2025-06-07 02:15:50 浏览:66
冲刺100必备答案数学 发布:2025-06-07 00:34:36 浏览:845
语文的小游戏 发布:2025-06-07 00:21:42 浏览:734
面试英语怎么说 发布:2025-06-07 00:11:58 浏览:525
礼物什么 发布:2025-06-06 22:50:02 浏览:680
九年级上册物理题 发布:2025-06-06 22:12:36 浏览:696
上海初中历史 发布:2025-06-06 21:20:55 浏览: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