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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评选师德标兵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8-17 08:09:47

① 国家如何评选优秀教师

优秀教师的评选需满足: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

3、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敬业爱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

4、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评选范围

1、全国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

2、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人员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担任副厅(局)级及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的不参加评选。

(1)顺德评选师德标兵的通知扩展阅读:

1、按照评选条件,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2、拟推荐对象经所在单位、所在县和地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撰写初审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区初审推荐工作组织领导、推荐过程、推荐对象本单位公示情况等,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初审推荐工作报告等推荐材料报送教育部。

3、教育部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后,反馈各省(区、市),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地区范围内对正式推荐对象以适当形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正式推荐材料。

4、教育部对推荐对象进行复审,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在全国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② 评选幼儿教师勤廉标兵应该怎么

一、指导思想:根据沙教委发〔2012〕1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关于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的工作方案5月工作部署,开展以全员参与的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意在树立一批具有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努力营造以德治园、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园教职工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特开展本次活动,其评选结果将进行公示。
二、评选要求
1、评选范围:
在全园教职工中开展师德标兵的评选
2、评选方式:
教师、家长、幼儿参与投票的方式进行评选
3、评选办法:
(1)全园教职工既是参与者又是参评者,对各班级保教人员、行政、办公室、后勤人员进行师德标兵投票评选。
(2)全园幼儿(家长)参加对本班教师的投票评选。(即在本班保教人员中评选出1名师德标兵)同时参与对幼儿园行政、后勤(办公室)人员的投票评选。
4、评选标准
(1)关爱幼儿好:对幼儿循循善诱,耐心教育,不讽刺,不歧视,不训斥,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公平对待身边的每一位幼儿。
(2)为人师表好:同事之间真诚相待,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关心,做到言行一致,处处事事做学生的表率。能文明善待家长。
(3)关心集体好:热爱学校,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劳动,尽力为集体做好事。
(4)团结协作好:老师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犯自由主义。
(5)诚信待人好:园内外为人处事诚信,社会反响好。
(6)遵守纪律好:遵守纪律,服从领导,勇于接受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7)满意度要好:家长、同行测评满意度好。
(8)家庭关系好:孝敬和赡养父母,夫妻和睦相处,子女管教好,邻里关系融洽。
(9)钻研业务好:刻苦钻研教学业务,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群众威信高,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工作组织机构
幼儿园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统 筹:杨志渭 朱其英
组 长:杨丽雅
副组长:赵显一 陈丽华
组 员:宋玲 赵倩 李宁玲 喻玮
四、评选进程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3年5月6日——5月10日)
5月9日召开工作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树人幼儿园师德标兵评选实施方案》,及其它准备工作。
2、第二阶段:宣传阶段(2013年5月13日——5月19日)
5月13日,各部门(年级、班级、办公室)将本次评选活动方案,通过家园角、班级博客、校外网、教委OA网等途径进行大力宣传,扩大知晓度,提高参与度。
3、第三阶段:评选(投票)阶段(2013年5月20日——5月24日)
(1)投票(时间、地点)具体安排如下:
★投票点:幼儿园大型活动场——树人幼儿园“师德标兵”评选投票点
★投票时间:

(2)注意事项:
l 选票会按投票时间段当天上午发放到相应班级,请教师将选票于当天下午发放到来接孩子的幼儿(家长)手中,并让他们将选票到指定地点去投票。
l 幼儿园行政、后勤(办公室)人员的评选也会一同送到班级,让幼儿(家长)在参与班级保教人员评选的同时也对幼儿园行政、后勤(办公室)人员进行评选,并将选票到指定地点去投票。。

③ 如何获得市级优秀教师

一、评选推荐范围
1.模范教师的参评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具有教师资格且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
2.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参评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园)级和其它教育机构的管理人员(含教研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
3.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从各市及省直单位推荐的模范教师和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中评选。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范围包括中等职业学校人选。
已获得“山西省模范教师、山西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同级称号的评选。近5年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参加全国荣誉称号的评选。如未被评选推荐为全国荣誉称号的,不再重复表彰。
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不参加评选
(1)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担任副厅级及以上职务的干部;
(2)未取得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中小学校级领导;
(3)从事教育工作不满5年的;
(4)未完成学校规定的本科教学工作量的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
(5)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人员,近5年没有新的突出贡献的。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模范教师的基本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甘为人梯,传播知识,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2.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3.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敬业爱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
4.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无违法违纪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3.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敬业爱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
4.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人选除须满足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条件和具有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省高校优秀辅导员、省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省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2.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评选条件
⑴热爱中小学德育课教学工作,从事小学品德与生活(社会)课、初中思想品德课、高中思想政治课教学工作10年以上。
⑵能够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不断探索改进德育教育教学方法,积极参与德育课程改革,开展教育教学实验和实践,并取得显著成果。
⑶善于在课堂教学中运用多媒体、课件等现代化教学技术手段,善于结合经济、政治、文化领域的重大事件,深入浅出、形象生动地开展德育教学,富有感染力和吸引力,教育教学效果显著。
⑷注重德育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有国家级或省级德育研究成果(含发表、获奖、交流的论文、案例、教案、课件或课题)。
(四)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及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高校优秀辅导员、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4年山西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执行。
三、评选推荐有关要求
(一)此次推荐评选工作在全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进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组成全省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人事处,负责日常工作。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评选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办法和要求进行民主评选推荐。坚决杜绝指定、照顾和推荐比例不达要求的现象发生;坚决杜绝各类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各级教研员隐瞒本人职务及身份,按教师身份评选推荐的现象发生;坚决杜绝照搬、抄袭、网上下载事迹的现象发生。特别要保证农村学校、义务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推荐质量。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或被推荐对象存在重大异议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取消该市或学校参加下一届评选活动的资格。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推荐人选应坚持向教学一线的教师倾斜,尤其要向条件艰苦的农村中小学校和农村教师倾斜,向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倾斜,向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倾斜。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参评,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本、专科教学工作量;高等职业院校应重点推荐设计和实践“做中教”教学理念的骨干带头教师。城镇中小学教师有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在教育援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省教育厅直属单位和学校要重点推荐一线工作人员。考虑到奖励名额,各市推荐的教育工作者中,市、县级教育行政干部每市最多推荐1人。
(四)坚持统筹兼顾,突出代表性。各市确定推荐单位和推荐人选要统筹考虑不同层次、类型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人员,努力做到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幼儿园、成人学校、民办学校、校外教育基地、教师进修校等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均有代表,确保完成下达的名额和比例。

④ 2016梧州优秀教师公示在哪

可参考去年梧州优秀教师公告地点为梧州教育信息网。2015梧州优秀教师的评定是根据梧州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梧州市师德标兵、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梧教〔2015〕14号)要求,通过各地各学校自下而上的遴选和推荐,各级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评审,拟确定孔颖婷等100名同志为"梧州市师德标 兵",唐小玲等200名同志为"梧州市先进教育工作者" ,赵汝生等300名同志为"梧州市优秀教师", 杨逢云等200名同志为"梧州市优秀班主 任"。
请各单位以适当的方式对本辖区本 校拟表彰人员进行公示。同时,我局将在"梧州教育信息网"对拟表彰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从8月21日-27日(5个工作日)。如对拟表彰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 实姓名及联系方式(联系单位及电话),于8月2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至梧州市教育局师训科(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⑤ 优秀教师推荐报告

******县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工作报告
我校接到****教育局《关于2010年教师节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以后,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照通知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审组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评选工作程序及评选办法
1、 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评选领导小组。
2、 本着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我校教师进行了量化考评,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推选出优秀教师候选人名单。
3、 8月13日,我校召开教职工大会,对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集体讨论,投票表决。经评议,***同志完全符合县优秀教师评选条件,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其他社会治安之行为。
4、 8月15日-----8月20日,我校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
三、评选结果
同意推荐***同志参评县优秀教师。
*******中学
2010年8月22日

⑥ 全国优秀教师师德报告会哪一年召开

可参考去年梧州优秀教师公告地点为梧州教育信息网。2015梧州优秀教师的评定是根内据梧州教育局《容关于开展2015年梧州市师德标兵、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梧教〔2015〕14号)要求,通过各地各学校自下而上的遴选和推荐,各级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评审,拟确定孔颖婷等100名同志为"梧州市师德标兵",唐小玲等200名同志为"梧州市先进教育工作者",赵汝生等300名同志为"梧州市优秀教师",杨逢云等200名同志为"梧州市优秀班主任"。请各单位以适当的方式对本辖区本校拟表彰人员进行公示。同时,我局将在"梧州教育信息网"对拟表彰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从8月21日-27日(5个工作日)。如对拟表彰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联系单位及电话),于8月2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至梧州市教育局师训科(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⑦ 封开县20l6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名单请问在哪里知道了名单呢

可参考去年梧州优秀教师公告地点为梧州教育信息网。2015梧州优秀教师的评定版是根据梧州教权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梧州市师德标兵、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梧教〔2015〕14号)要求,通过各地各学校自下而上的遴选和推荐,各级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评审,拟确定孔颖婷等100名同志为"梧州市师德标 兵",唐小玲等200名同志为"梧州市先进教育工作者" ,赵汝生等300名同志为"梧州市优秀教师", 杨逢云等200名同志为"梧州市优秀班主 任"。
请各单位以适当的方式对本辖区本 校拟表彰人员进行公示。同时,我局将在"梧州教育信息网"对拟表彰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从8月21日-27日(5个工作日)。如对拟表彰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 实姓名及联系方式(联系单位及电话),于8月2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至梧州市教育局师训科(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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