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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可馨的班主任

发布时间: 2022-03-08 20:38:50

1. 小学生缪可馨跳楼,老师却自欺欺人

我觉得可能是因为缪可馨跳楼,老师的责任还是有的,所以老师是为了逃避一些责任,所以才会自欺欺人吧。

2. 小学生缪可馨跳楼,因为作文抄袭吗

不全是,因为这个老师经常体罚羞辱学生,缪可馨是因为她的作文涉嫌抄袭被老师打了一耳光后,选择跳楼。

3. 小学生缪可馨跳楼,家长占主要责任吗

我个人认为家长是占有主要责任的,首先从心理教育上来讲,家长的做法很不过关,其次在日常生活中家长也可能会给孩子过多的压力。

1、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家长应当为孩子树立一个健康的榜样。首先来说这个孩子的心理就不算是很健康,作为祖国的花朵,应当积极向上特别的阳光,而这个小女孩所表现出来的却是承受不了一点打击。这有可能就是因为父母在日常生活中没有尽到教育的职责,没有对孩子以身作则,致使孩子心里有点扭曲,在老师对他批改作文之后做出了傻事。

综上所述,一个巴掌拍不响,小女孩选择轻生主要原因还是在于父母,父母在平时的生活中应当注重孩子的心理健康问题。作为老师应当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为孩子做一个表率。

4. 缪可馨之死到底跟袁某究竟有多大关系

袁某对缪可馨之死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具体出发还是得看法律处理。

笔者有话说: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教师涉嫌违法犯罪的,还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袁某某所谓“违规违纪行为”,具体包括哪些,根本不说一个字,公众又怎么会知道,党内严重警告、收缴款物、降岗处分,是罚的太重还是罚的太轻?

一个刚刚拿了语文第一名的小姑娘,却在一堂语文课结束后选择了跳楼,悲剧令人心痛,也引人反思。涉及具体案件,因为关乎责任承担等现实问题,当事方难免趋利避害,但是作为地方教育部门,却不能只盯着具体案件就事论事,更不能试图不清不楚蒙混过关。既然是情况通报,就应该坦诚一点、详细一点,否则,不仅出事儿童家长不会满意,公众也不会满意。

什么要降岗处分袁某某?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趁着高考热度,悄悄扔个啥都没说的通报,不清不楚敷衍了事,让降岗处分沦为酱缸处理。

5. 常州小学生坠亡涉事教师为什么会承认去年曾打女孩耳光

常州坠亡的小学生的父亲缪先生说,去年10月,缪可馨(坠亡学生)就曾告诉家人,自己在课上被袁某(涉事教师)扇过巴掌,“感到很伤心”,事发时校方并不知情,是缪可馨坠楼后孩子父母提起此事,袁某才承认的。

据河滨小学李校长介绍,1993年,涉事老师袁某毕业于一家中等师范学校,此后一直从事教育工作。此前,袁某曾在农村的三个学校教书,于2003年8月入职河滨小学。

李校长称,袁某业务能力很强,经常代表学校参加教研活动比赛,还被评为常州市学科带头人。此外,自李校长2010年调到河滨小学起,从未接到过学生、家长对袁某的举报,在家长对老师的满意度调查中,也未发现袁某存在问题。“她还获得过常州市十佳辅导员称号,总地来说非常优秀。”

李校长还说,事发后第二天是周五,校方曾向袁某表示不用来学校,可以在家休息。但袁某认为自己没有过失,坚持照常上课。

(5)缪可馨的班主任扩展阅读

常州小学生坠亡过程

袁某是缪可馨的班主任及语文老师。事发的6月4日下午,缪可馨所在班级第二、三节课为语文作文课连堂,教学内容为修改读后感。读后感是袁某在一星期前布置的,因此作文课上,袁某让学生们自行修改。

在事后向联合调查组提供的情况说明中,袁某表示缪可馨写的读后感是关于《三打白骨精》的,自己曾单独为缪可馨批阅这篇作文。当时,她给出的建议是“要围绕观点,写一个具体的事例”,并在缪可馨的作文本上写下了“传递正能量”五个字。

后来,缪可馨对作文进行了修改,添加了一段同学间相互欺骗的事例。大意是,一个同学看中了另一个同学的笔,因此不择手段地获取。此后,袁某要求缪可馨以“孙悟空打白骨精时坚持不懈的精神”为角度重写一篇。但在缪可馨家长展示的女儿作文本截图上,未有这篇重写后的作文。

据学习李校长介绍,两节作文课下课后,袁某让孩子们上厕所,自己留在教室内批改作业。缪可馨在此时走出了位于四楼的教室,来到了围栏附近。

“学校四层的围栏有1.1米高,缪可馨身高1.4米。她当时不能直接翻越过去,而是慢慢爬上去的。”李校长说,负责调查此事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曾对他表示,缪可馨爬上护栏的过程中,曾有两名学生注意到了她的行为,还询问她想干什么,但缪可馨没有说话。“孩子们都太小了,没有防范危险的意识,就懵懵懂懂地走掉了。”李校长说,这一点后来也告诉了缪可馨的家长,他们对两个孩子的行为表示理解和原谅。

6. 缪可欣坠楼事件存疑,有什么内幕吗

之前,有一段令人痛心的消息,一名10岁的常州小学生缪可欣跳楼自杀,造成这场悲剧的只是缪可欣写的一篇作文,他的语文老师认为她的作文“不够正能量”。但是,距事件发生已过去了半个月,所谓的“联合调查组”至今都不能还原当天的情形。所谓的“调查结果”和“官方公告”接连报道几乎都指向这一结果:老师只是在作文上写下了“传播正能量”这五个字,而没有殴打或责骂她,删除和纠正都是由孩子本人完成的,然后孩子就跳楼了。

在最新消息中,一步一步地证实了缪缪家长和网民的先前报道几乎是真实的。袁某某首先承认,她去年曾打过缪缪耳光,她的回答是因为孩子成绩下降,但是缪缪的母亲说是因为孩子得了感冒,用纸巾擦了鼻子,老师认为她在课堂上做小动作,所以打了孩子耳光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打学生的老师都缺乏职业道德。关于案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希望早日查出真相。

7. 缪可馨死前的作文是否没有传递正能量老师的批语是否失当

最近网上热度比较高的一件事情,就是小学五年级的一个学生缪可馨坠楼。有关于这方面的文章,看了让人有些悲伤。

三、老师所做的是正常的教学程序

根据不断的深入调查,调查组也有回应,走访了很多的学生和老师,发现了当天课堂上并未出现老师殴打或辱骂学生的情况。所以说应将这件事情进行单独的处理,可以说是老师处理的不当,老师的整个教学程序是没有太大的问题的,难道说作为一名老师没有批改学生作业的权利吗?

在网上关于这名老师的指责之声是一直都有的,而且还将这位老师以前的行为全部扯了出来,据了解老师是由出现体罚学生,而且还收礼的这种情况。关于这些问题到底是不是真的,还是要根据相关部门真实的调查核查以后。如果真的是老师在这方面有问题,那么一定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但是这些事情在现在被爆出来是为什么呢?

当一个孩子离开大家都很悲伤的时候,是想搞清楚原因,也避免再一次发生这样悲剧的事情。可是如果只是因为老师给孩子批阅的作文上写着传递正能量,那就没有什么可以说的了,因为老师的教学程序是正常的,并没有超出它的范围之内。在事情还没有完全水落石出之前,应该保持一个公正客观。

8. 小学生缪可馨跳楼,是因为老师指责其作文不好吗

最近网上的一篇报道引起了轩然大波,内容为江苏常州一名小学生跳楼自杀,据了解,这名五年级的小女孩自杀,是因为她的作文被老师批评是负能量,而在她去世后,家长群里却纷纷点赞。

为何跳楼自杀?

女孩的母亲在网络上发文,表示她之所以自杀,是因为她的作文被老师定义为负能量,不仅被老师批评,还被老师扇巴掌,看到这里,绝大多数网友都会认为这位老师有师德问题,同时在女童母亲的文章中,我们也可以看到这个老师曾经有过收家长红包的行为,金额都在几百元,并且在收取红包时,还夸奖女孩说她智商和情商都很好,但背地里却经常有嘲讽打骂女孩的行为,女孩的母亲也不明白,既然夸奖自己的孩子,智商和情商都很高,为什么又在背地里打骂她呢?作为老师来说,你可以认为别人的观点有待商榷,但不能直接否定她,而且该文章里存在的常识性错误,该老师也没有指出,难道她也像五年级的孩子一样没有这点常识吗?这样做语文老师真的合适吗?这篇被老师称为负能量的作文,就是压死女孩的最后一根稻草。

9. 缪可馨作文事件,老子打一棍子没错,但你的甜枣去哪里了呢

文|张女子育儿原创,当好妈,带好娃,娃娃爱妈妈。(本文原创,版权归作者所有)

缪可馨作文,错漏百出?却忽视常识性错误,老师真的认真了么?老师真的没有一点责任么?

小学生缪可馨事件,引发了网友的热议,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表明,老师与此事有关,但从直接导火索——缪缪的读后感,却可以发现些许端倪。说老师真的没有一点责任,我孩子真不相信,老师不够大气,水平真的有待提高!为什么这么说呢?

作文中,缪可馨误将《西游记》的作者,写成了罗贯中,而罗贯中的成名作却是《三国演义》,而西游记的作者其实是吴承恩,这样的常识性错误,老师都还没有发现,我真的很怀疑老师是否是在认真修改作文了。毕竟更多无足轻重的错误,都圈点出来了。难道这个错误,在老师心中,是非常小的“骨头”么?

老师,打一棍子,但你的甜枣呢?

虽然老师认真点评学生作文,并没有什么错误,缪可馨作文,说出了人性的阴暗面,点评不够正能量,也没错,但是老师都知道,作文应该宣传正能量的信息。那么老师在批改作文的时候,为什么就不能正能量一点呢?非要鸡蛋里挑骨头,点评了学生的问题,难道就不该看看学生的优点么?大家都知道的,打一棍子,要给一颗甜枣的。我想问一下,老师你的甜枣呢?

作为老师,虽然要找出孩子的问题,但发现孩子的优点,不是老师更应该做的么?这样才能因材施教,不是么?

说句心里话

不管小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如何,作为老师,应该格局大一些,多发现孩子的一些优点,而不是一味地,认为自己是为了孩子好,就一味地打击批评孩子。并且作为学生的老师,不管是否有直接关系,都是需要负一定责任的。

毕竟小孩子,都是单纯的,有什么事情,都是直接写在脸上的,作为老师,还是被老师批评的学生,难道不应该多关注一下么?如果真的能够多关心下自己的学生,或许这样的悲剧,就可以避免了。但是现在说什么,一切都来不及了。我们能够做的,也只有不断反思,期望没有下一次了吧!

(所有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


※ 作者简介:张女子育儿,从事育儿工作10余年,家里有2个调皮鬼。多平台账号同名,优质育儿领域原创作者,专注分享科学育儿知识,与宝宝一起健康快乐成长。如果你在育儿路上有什么困惑,可以关注我。喜欢这篇文章欢迎点赞、留言、转发、评论哦。你对我的一次微小鼓励都是我不断前行的动力~

10. 缪可馨坠亡,涉事教师违规违纪被降低岗位等级是怎么回事

7月8日,人民网从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获悉,因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河滨小学教师袁某某被给予党 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收受的款物予以收缴。此前,因该校一女学生缪可馨跳楼坠亡,袁某某因疑似存在言行不当受到社会关注。

通报显示,针对家长和网友的反映,经查,河滨小学教师袁某某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给予袁某某党 内严重警告处分,收受的款物予以收缴。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和第二十条、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修订)》、《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给予袁某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10)缪可馨的班主任扩展阅读

缪可馨坠亡事件经过:

上月4日,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河滨小学五年级学生缪某某,在作文课结束后跑出教室,翻越栏杆坠楼身亡。

当地官方6月12日通报称,未发现当天课堂中存在辱骂、殴打学生情况,“排除他杀”,但家属发文质疑称,2019年10月,缪可馨告诉家人在课上被袁老师扇过巴掌,“感到很伤心”。

6月18日,金坛区教育局发布通报,正式对坠楼女生缪某某班主任、金坛河滨小学教师袁某某展开调查。

据金坛区教育局网站消息,媒体报道和网友反映,金坛区河滨小学教师袁某某存在收受微信红包、校外补课、体罚学生等行为,区教育局决定对该教师展开调查,并将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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