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
A. 教师的绩效工资到底国家有没有规定
没有的,但是《教师法》有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版工资水平,并逐步权提高。”
资是指通过对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技能等方面的综合考核评估,确立员工的绩效工资增长幅度,以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为基础。绩效工资的特征 它的基本特征是将雇员的薪酬收入与个人业绩挂钩。业绩是一个综合的概念,比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内涵更为宽泛,它不仅包括产品数量和质量,还包括雇员对企业其他贡献。企业支付给雇员的业绩工资虽然也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几项主要内容,但各自之间不是独立的,而是有机的结合在一起。 绩效工资的实施条件(1)工资范围足够大,各档次之间拉开距离;(2)业绩标准要制订的科学、客观;业绩衡量要公正有效,衡量结果应与工资结构挂钩;(3)有浓厚的企业文化氛围支持业绩评估系统的实施和运作,使之起到奖励先进、约束落后的目的;(4)将业绩评估过程与组织目标实施过程相结合,将工资体系运作纳入整个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运作系统之中。 教师工作量计算及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课堂教学教分值按公式N= 计算。其中 为教师所授第i班学时数, 为所授第i班课时折算系数。 计算以教务科正式下达的学期教学计划及实际授课学时数为基本依据。按不同情况取值如下: 1.与教学内容有关的 (1)教师担任不同班级同一学科,但授课内容要求及侧重等差异较大,且按不同教学大纲、计划或教材授课,并编写了不同教案(简称“两个头”),则=1.00 (2)教师担任同教材同进度的重复课,其 =0.9。 (3)新开课(不包括新教师所开第一门课) =1.2。 (4)教师同时讲授两门课,教分较少的课 =1.2。 (5)在学期进行中,因教学任务需要,临时安排接(代)课时,在前两周,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门课,所接(代)课的 =1.4,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所接(代)课的 =1.2,否则所接(代)的课, =1.0。其余课
C. 教师绩效工资如何发放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政策,使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工资水平这一写于纸面多年的法律条文成为现实。这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对于依法保障教师收入水平,激发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书育人事业,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具有重大意义。但绩效工资究竟如何发放,根据什么标准发放?一直是广大教师所关心的问题。日前,教育部出台了有关规定,明确教师工资以绩效考核为基础。 最近,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不得把升学率作为教师绩效考核指标,教师绩效工资要以绩效考核为基础。 《意见》指出,教师绩效考核内容为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不得把升学率作为考核指标,要引导教师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学生。 《意见》将师德放在绩效考核的首位,明确要求“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并将此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合格的必备的基本要求。” 《意见》指出,要鼓励教师尤其是优秀骨干教师积极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使他们有热情、有时间、有精力,高质量高水平做好班主任工作,当好学生的人生导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意见》指出,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视不同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要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意见》指出,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意见》指出,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组织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意见》指出,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 综上所述,这些规定都很正确,但又都很原则,无疑又成了基层教育部门及学校对教师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一大难题。因为,教育工作的特点决定了教师的工作很难拿量来衡量,很难拿工作的时间来衡量,很难拿眼前的效果来衡量,也很难与教师的付出成正比。比如,对教学效果的考核,要求不得把升学率作为教师绩效考核指标,而应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那么学生达到的基本质量要求究竟怎样来尺度?再比如,对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视不同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那么所谓突出贡献是不是论文写得越多越好、公开课上得越多越好?众所周知,现在的论文含水量很高,不等于写得多的就是教得好的,上公开课更是和学校领导的个人偏好培养意图论资排辈关系密切,如果以此衡量教师的表现或贡献,势必造成“滚雪球”效应,你越有的你就会越有,你越没有的你就会越没有,势必造成广大教师的心理失衡,甚至滋生新的教育腐败,不利于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义务教育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因此,绩效工资考核不是教师职称评定,它是为了鼓励全体而不是为了少数拔尖,所以还是粗线条些好,考核还是模糊些好,只要教师在认认真真的工作,该给的主管部门就痛痛快快地给,千万不能按照企业的管理模式机械地以硬性指标来考核教师工作,那样就会适得其反把好事办砸。
D. 高中教师绩效工资标准与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标准有区别吗
区别可能会有,但不会太大。能弄上义务教育的绩效工资,就抓紧赶上这班车,谁知道还有什么变化。
E. 教师的绩效工资为什么要改革
所谓教师绩效工资是根据教师的教学效率而发放的工资。自2009年1月1日起,首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政策。

绩效工资的发放不是平均发放,而是要看工作怎么样。实施绩效工资的本意是根据绩效提高教师收入水平,但是在实施过程中要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教师们普遍认为绩效工资是用自己的钱来奖励自己,而官方的解释是说绩效工资是匹配到学校用于绩效分配的奖金,不能把它看作是老师个人应得的部分。因为绩效的百分之七十平均到每个月发,剩下百分之三十拿来一年发一次。
其次,在发放的过程中存在着不公平的现象。比如小编所在的学校,领导们管理岗位拿平均数,音体美和实验室等其他老师也拿平均数,而部分一线老师拿不到平均数。那在学校里面肯定是一线老师付出最多,但是所拿绩效比不代课的拿的少,这能叫公平吗?
我们去年的绩效工资是平均每月940,一年1万多一点,呵呵,不够在我们这个县城买2平方米的房子。
确实该改革了,哪一年不讲尊师重教?又哪一年做到了尊师重教?哪一年不讲提高教师待遇?又哪一年提高了教师的待遇?
F. 为什么说奖励性绩效工资不是从教师个人工资
按照国家规定的绩效工资分配程序,应当先确定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然后将总量的70%作为基础性部分,由县级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确定项目和标准,其余30%总量按要求拨付给学校,由学校按照规范的程序和办法再次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是从绩效工资总量中预先划分出,来用于学校搞活分配的部分,并不是从教师个人工资中扣除的。
实施绩效工资前,我们发放给教师的津贴补贴可能是平均分配的,或者是按不同的教师职务等级发放的,这种分配方式带有一定平均主义的现象,与实施绩效工资分配的方式和导向有差距。需要根据国办发[2008]133号文件精神逐步进行调整,做好衔接过渡工作。我县根据国办发[2008]133号文件精神,为了有利于形成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做好衔接过渡工作,适当拿出以前用于发放津贴补贴的经费用于搞活分配是合理的,不可以理解为“用我的钱奖励我”。但在调整过渡中,新的分配方式变化会引起少部分教师分配关系的调整,这很正常。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把改革力度、进度和大部分教师的理解承受程度有机地统一起来,各校要事先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对个别觉得涉及自己利益较多、老是不能理解新的方案的同志,可以考虑工作量的调整和对工作质量的多方认定。
G. 教育部对教师的绩效工资有何具体规定
经国务院同意,自2009年1月1日起,首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这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又一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对广大教师的亲切关怀。对于依法保障教师收入水平,激发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书育人事业,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具有重大意义。
工资发放
(一)课堂教学教分值按公式N= 计算。其中 为教师所授第i班学时数, 为所授第i班课时折算系数。
计算以教务科正式下达的学期教学计划及实际授课学时数为基本依据。按不同情况取值如下:
1.与教学内容有关的
(1)教师担任不同班级同一学科,但授课内容要求及侧重等差异较大,且按不同教学大纲、计划或教材授课,并编写了不同教案(简称“两个头”),则
=1.00
(2)教师担任同教材同进度的重复课,其 =0.9。
(3)新开课(不包括新教师所开第一门课) =1.2。
(4)教师同时讲授两门课,教分较少的课 =1.2。
(5)在学期进行中,因教学任务需要,临时安排接(代)课时,在前两周,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门课,所接(代)课的
=1.4,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所接(代)课的 =1.2,否则所接(代)的课, =1.0。其余课时按正常情况计算。
(6)其余情况授课, =1.0。
2.与授课班级内学生人数有关的
(1)1~20人, =0.8
(2)21~35人,=0.9
(3)36~50人,=1.0
(4)51~65人,=1.1
(5)66~80人,=1.2
(6)81人以上以20人为间隔类推。
教师所担任的授课如涉及上述多种情况,则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复合计算。
(二)在校外带领并指导学生野外操作实习按每周每班40教分计,由参加指导实习的教师按情况分配,但每个教师最高不得超过每周22教分。
(三)无课教师指导校内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按周学时×0.6进行计算。
(四)有授课任务的教师,同时又指导校内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按如下标准核定教分。
(1)所任课时6学时,实习教分=(1周总学时-所任课时)×0.6
(2)所任课时6学时,实习教分=(1周总学时-6-所任课时/2)×0.6
(五)除教学授课计划以外所开展指导的各项文体活动,另计工作量,其计算标准为:
(1)每领做一次早操按0.5教分计。
(2)每领做一次课间操按0.2教分计。
(3)组织开展辅导课外文体活动每小时按0.5教分计 。
(4)组织筹备校运动会,根据其工作量由体育组写出报告,经教务校长审核后由校长批准发给一次性奖金,不另计教分。5)练习代表队参加经学校批准的校外文体比赛活动,每次实际练习时间达1小时以上的计0.6教分;如比赛取得好成绩,可按取得的名次,由基础部写报告,经教学校长审核后由校长批准发给体育组一次性奖金。
(六)教师因公出差,每周工作量按10教分计。
(七)由专业科、教研室指定并经教学校长批准的指导教师,有指导计划并予以实施,有检查考核,期满有鉴定,视其指导情况每学期计0~12教分工作量。
(八)由学校安排教师编写教材(无稿酬)及其他教学资料,按全稿(包括审定、校核)每1000字计1教分工作量。
(九)学校统一停课考试的学科,任课教师出考卷每套(包括标准答案、评分标准)2教分,改卷(包括成绩单、成绩分析、整理上交试卷)每班2教分。
(十)教师受学校委派在校外任课,其工作量计算与校内任课相同。
(十一)教师完成其他零星工作任务,一般均不再计算工作量,非凡情况可由专业科申报,由教务科会同教学校长决定其工作量。
(十二)教师工作量由所在专业科(部)填报,教务科核定和汇总。
(十三)教师业务档案中,工作量按实际授课时数及完成的其他教学任务填写。
(十四)假如教师每月教学工作量折合教分超过50分,超过部分每1个教分的效益工资增加5元(指导校内外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不计超教分)。(十五)见习教师在见习期内任课,在18教分/月内,不计发任课效益工资,超过18教分/月,超出部分每1教分计发10元效益工资。
津贴计发
(一)绩效工资跟职称、职务工资制度是2个不同的概念,实行绩效工资后,废除原来的职务职称工资。
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看学历)+工龄工资(看教龄)+岗位工资(具体的工作岗位)+工作业绩(考核结果)
(二)教师(含职工)举办经学校批准的讲座,每次发给讲座津贴100元。
(三)教师按规定进行早、晚自习辅导,并到班级认真答疑和治理,每辅导1次(早 晚)自习发给津贴10元。
(四)教师(含职工)参加由教务科正式排定的监考,每次发给监考津贴10元。
(五)职工兼课,每学时发给兼课津贴10元。
(六)学校将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教学治理、第二课堂、实验室建设,教学研究、论文撰写、实习、设计的预备和指导、文体活动的辅导和组织等方面设置一些单项奖,以奖励有突出表现和成绩的人员,其奖金额根据具体情况由校长决定。
社会要理解、关爱教师,要监督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做好绩效工资的发放;教师也要经得起绩效的检验,无愧于社会的厚爱与期待。
H.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指哪些项目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一般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在绩效工资中设立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