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轮扇学生耳光
因为不好扇其他地方,难道打学生屁股。脸是人的尊严,人都要面子,伤人面子当然伤害输出最大。其实老师也不好当,女老师更是
⑵ 老师扇学生耳光违反什么规定的哪条
老师是不准体罚或变相学生,
但是看学生做了什么?
如果学生的错误很严重,教育
也是可以的。家长还应该感谢老师
替自己教育。
⑶ 教师打学生耳光怎么处理
当然不可以打,法律上有规定的
具体如下
中国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中国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第21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中国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条: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是任何人,不是你是老师你就行,你是校长你就行”
中国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章第五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司法活动中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学校不得违法开除未成年学生学校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要求当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针对目前中小学生日益加重的学习负担,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无特殊情况,学校不得延长未成年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必要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他们的学习负担。
⑷ 老师扇学生耳光该怎么办啊
我们老师很贱,也喜欢扇耳光,我恨死哪儿的老师了,就因为考试没考好就体罚学生,有些事情老师都做不到,但就让学生做,做不好又挨打,我们该怎么办啊
⑸ 老师打学生耳光
老师,打学生耳光是不对的,像这种情况,如果十分严重,可能老师会得到处罚,或者直接被辞职
⑹ 老师扇学生耳光违法吗
是违法的。打你时还手属正当防卫。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依法设置专门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专门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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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二、正当防卫应该符合下列条件
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⑺ 高中学校老师公然在课堂上扇学生三大耳光,应该怎样处理
看你是老师还是学生还是家长了。首先这样做是老师的不对,不能动手,但是学生也肯定有了一定的错误。
⑻ 老师扇学生耳光违反什么规定的哪条
1、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
2、《教师法》三十七条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也明文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体罚,是教师对学生肉体实施惩罚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撕嘴巴等行为。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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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⑼ 老师打学生耳光
你好,朋友。
看到你的问题,老师打了学生耳光。
其实,谁的家里都有孩子,都涉及到,老师批评孩子。每个孩子都受过老师的批评。老师批评孩子的态度都会因为孩子的错误大小,及孩子的回馈态度,而有所不同。
老师惩戒学生,一般都不会太过分,因为,老师也要考虑是否对孩子,家长,或者学校,以及自己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老师打孩子耳光,确实有些过分,让家长很心疼。
不过,冷静下来,还要调查询问一下,事情的前因后果。不要听孩子的一面之词。家长一定要冷静对待,要不然,不单是老师的名誉的损失。
更主要是,自己的孩子,因为这些事情,可能终身都会有一定的影响。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