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优惠
(1)特岗教师三年聘期结束后,对服务期满、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专地学校的,在编制和岗位总属量内,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
(2)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在三年期间,有一次被评为,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岗教师三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中公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三年基层教学实践。
❷ 特岗教师的就业优惠政策有哪些
三年聘任期间
①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与当地正式老师享有同等待遇专,绩效工资不足的部分属由地方财政解决。
②津贴补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提供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
三年聘任期后
①鼓励期满后继续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愿意留在当地学校的,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②重新择业的,各地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帮助。
③可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以按照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设岗位教师三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三年基层教学实践。
❸ 参加特岗教师计划可享受哪些就业优惠政策
参加特岗教师计划以后,至于后期的招考老师我们有优惠,以及当地的报考公务员也会有一部分的优惠措施。
❹ 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1、根据特岗计划抄的报考简章规定,特岗服务期后,对于符合要求,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留任当地教师,工资福利纳入当地财政支出,即入编教师
2、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之后,属于四项目人员,国考核省考会有一部分职位会专门针对“四项目人员”。
3、有些省份报考公务员考试时能报一次定向录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有些省份可以考两次甚至一直到35周岁之前都可以。
4、可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
❺ 特岗教师有什么福利和优惠政策啊
(1)特岗教师三年聘期结束后,对服务期满、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在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
(2)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在三年期间,有一次被评为,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
❻ 报考特岗教师时有哪些优惠政策
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对具备以下条件的报名者在笔试成绩中给予相应加分:
2020黑龙江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⒈少数民族学生加2分;
⒉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大学期间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下同)加5分,校级“三好学生”加2分;
⒊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及其以上的加5分;
⒋报考户籍所在县(市)或入学前原籍所在县(市)所设岗位的加10分;
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半年以上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含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下同)毕业生,加5分;
⒍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加10分,服务期满考核获优秀等次的,可再加2分。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❼ 特岗教师优惠政策~
三年聘任期满后:①鼓励期满后继续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愿意留在当地学校的,当地政府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纳入教师编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②重新择业的,各地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帮助。③可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
❽ 报考特岗教师时有哪些优惠政策
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可享受国家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从事“三支一扶”和扶
贫工作的各项优惠政策;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任教的,设岗县(市)政府为其落实工作岗位与编制,与当地
正式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❾ 特岗教师优惠政策
三年聘任期间:①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与当地正式老师享有同等待遇,绩效工资不足的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②津贴补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提供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
三年聘任期满后:①鼓励期满后继续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愿意留在当地学校的,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②重新择业的,各地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帮助。③可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
❿ 特岗教师有什么优惠政策
(1)少数民族学生加 2 分;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大学期间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
下同)加 5 分,校级“三好学生”加 2 分;
(3)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及其以上的加 5 分;(4)报考户籍所在县(市)或入学前原籍所在县(市)所设岗位的加 10 分;
(5)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半年以上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含普通高校
师范类专业,下同)毕业生,加 5 分;
(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支教项目且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加 10 分,服务期满考核获优秀等次的,可再加 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