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阳能当老师吗
1. 大三阳能不能当老师
你好。可能教育部有这样的规定。大三阳传染性比较强要很注意。你可以到教育部问问也可以上网查下相关部门与规定。
2. 大三阳能当老师吗
这个是不可以的。国家是有明文规定的,乙肝患者不能从事食品加工业、餐饮服务行业、化妆品业、药品和卫生用品生产行业,也不能从事教师、供水、食品药品经营、公共场所行业等需要有健康证明的行业。
3. 乙肝大三阳能当老师吗
当然可以, 升学、入职,只要你肝功正常就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2010年2月10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通知要求,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隐私权。
4. 大三阳可以做老师吗
大三阳的传播途径是精液传染,母婴传染,血液传染,平时的接触是不会传染大三阳的
如果学校担心,可以叫他们自己咨询医生就明白了,完全不影响做老师。
不过这个病需要休息保养的,这个你也知道,
做老师万一被小孩气出病来~~~
你自己考虑咯
5. 乙肝大三阳可以当大学老师么谢谢
可以当老师。肝功能正常,身体健康是乙肝病毒正常携带者不影响生活和工作,况且肝炎是通过血液传染的,所以不用担心。
6. 我有大三阳,可以去从事哪些工作可以做幼儿教师吗
大三阳要看肝功能怎么样?最好去医院做个检查,看看病毒复制情况。然后再根据病情才能知道是不是可以从事这些工作。劳动部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康复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国家最新规定,肝功能正常值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可以办理健康证的,如果是有很大传染性和危害性的乙肝大三阳是不可以办理的,
7. 大三阳可以当老师吗
绝对没问题,现在就业、入学都禁止检查乙肝两对半,只要肝功能正常就OK!所以大三阳当总统都没问题!
8. 得了乙肝能当老师吗
来自湖南常德的刘同学,一直的愿望就是毕业以后当一名人们教师,但是他最近被检查发现得了乙肝,这对于她来说无疑是一个很大的打击。由于乙肝是一种传染性的疾病,她不知道自己?长沙方泰肝病医院肝病专家解释说到,如果得了乙肝当老师就需要有教师证,而在在申请教师证之前需要进行体检,一旦体检中被发现得了乙肝,那么申请教师证就会遇到麻烦。?专家表示,虽然得了乙肝会因为传染性的问题,影响一些事情,但是也并非得了乙肝就不能当老师了。根据国家规定,感染了乙肝,但是只要是病情稳定,肝功能正常的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可以从事除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职业以外的工作,这也就表明健康的乙肝携带者是可以当老师的。因此乙肝患者能不能当老师,要根据自身病情而定。推荐阅读:乙肝大三阳可以办理健康证吗由此可见,如果乙肝患者肝功能正常,病情稳定,也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证,因此乙肝患者能当老师吗?答案是肯定的,但是要根据病情选择,同时,要避免从事学前教育和幼儿教育。如果肝功能不正常,则要及时进行治疗,待病情好转,肝功能稳定后,再申请教师资格证。通过以上关于“”的相关介绍我们可以得知。乙肝患者能当老师,但是需要病情稳定、肝功能正常的情况下。从而也可以注意到,乙肝的治疗是多么重要,选择湖南最好的肝病医院--长沙方泰肝病医院是您最佳的选择!
9. 乙肝大三阳能当老师吗
应该能得到。
按国家规定,大三阳不能从事的工作不包括一般的教师。
大三阳患者不能从事以下工作:
1、乙肝大三阳不能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工作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病毒性肝炎中的甲肝和戊肝是消化道传染病,但乙肝、丙肝和丁肝属于血液传染疾病。如果乙肝大三阳患者在工作过程中手上有伤口,就有可能使食品被乙肝病毒污染。消费者在食用时如果伴有口腔黏膜、消化道黏膜破损,乙肝病毒就有可能进入血液,造成传染。
2、乙肝大三阳不能从事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康复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公共场所包括:(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书店;(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患有《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疾病卫生管理标准:
(一)病毒性肝炎肝炎患者经系统治疗后基本痊愈(主要症状消失,肝区无明显压痛及肿大,肝功能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阴性)可恢复原工作。乙肝病毒携带者若e抗原阳性,不得从事理发美容业、公共浴室业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3、乙肝大三阳不能从事饮水、饮食、整容、保育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十九条从事饮水、饮食、整容、保育等易使传染病扩散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4、乙肝大三阳不能从事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工作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七条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化妆品的生产活动。凡患有手癣、指甲癣、手部湿疹、发生于手部的银屑病或者鳞屑、渗出性皮肤病以及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传染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
10. 大三阳可以当小学老师吗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目录
一、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为体检不合格
二、体检工作操作规程
三、教师资格的认定
四、教师资格认定权限
五、违规处理
编辑本段一、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为体检不合格
1、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者。 2、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千帕(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千帕(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千帕(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千帕(90毫米汞柱),低于6.66千帕(50毫米汞柱)者。 3、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均为体检不合格: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构、骨结构、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6、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病症),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者。 7、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者。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10、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者。 11、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 12、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13、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或佩带助听器两耳听力均低于5米者。 14、仪表仪容,有下列情况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四肢。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动者,四肢残缺变形,行路步态跛行,上肢(特别是右手)残缺影响板书写字者。 (2)、体形。身体畸形,如明显鸡胸、驼背、脊柱侧弯外曲超过3厘米。 (3)、五官。五官不端正,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者。 15、口吃,吐字不清,声音严重嘶哑,声带病变,严重慢性咽喉炎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影响教学者。
编辑本段二、体检工作操作规程
1、心脏听诊:心脏收缩期杂音按六级划分,卧位安静时听诊肺动脉瓣膜区达到三级,其他瓣膜区达到二级,改变体位反复听诊心脏杂音确属生理性者,可作“正常”结论。 2、期前收缩每分钟6次以上应立即做下蹲试验,运动后早搏消失,或偶有1-2次、心电图正常,可做“正常”结论。如每分钟仍在6次以上,做“不正常”结论(以体检当日测量为准)。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确无心病变者可作“正常”结论。 3、听诊测量血压时舒张压以变音为准,由于精神紧张,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同时伴有心率快的受检者(如急发性高血压),嘱其休息一刻钟到 半小时测第二次,选其中低值,记入体检表,如仍不正常,适当休息,多测几次,但必须以体检当日血压为准。 4、肝、脾检查以平卧位平静呼吸为准。 5、色觉检查用《喻自萍色盲》或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 6、单颜色识别能力检查(单种颜色分别认识能力): (1)、医生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导线或采用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中任选出一种供受检者识别,在5秒钟内讲出颜色名称; (2)、医生任意讲出一种颜色名称让受检者在5秒钟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导线或采用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中准确找出。 以上两种办法交替进行。将能识别的颜色在其名称上作“+”符号,记入体检表(识别彩色图案及彩色数码能力正常者不必检查此项)。 7、视力检查统一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用5分记录法记录检查结果,任何一眼裸视力低于4.8者,须用矫正镜片测视力,矫正不到4.8者应查眼底。眼底仅见近视特征无其他异常者,增加镜片度数远视力即有所提高,可将实际检查矫正视力及矫正度数记入体检表。 8、嗅觉:用醋、酒精、水三种,全能辨别为正常,能辨别1-2种为迟钝,三种全不辨别者为丧失(体检时患感冒者,约定一周后复查)。 9、测听力:用耳语,左右耳分别进行,测听距离5米。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应佩带助听器复测,复测均低于5米者不合格。佩带测听器测听距离,应作“+”符号记入体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