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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纳入公务员

发布时间: 2021-07-21 14:36:58

1. 教师是否应该纳入公务员

教师该不该纳入公务员?
专家建议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
作为刚刚当选的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之一,莫纪宏日前在首届中国青年法学家论坛上说,受教育权是以国家和政府的责任为前提的一种社会权利。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教师是代表国家向接受义务教育的公民履行政府责任,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是代表政府办事,因此应当纳入公务员队伍。“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尤其是落后地区教师的福利,稳定这个队伍。” 新京报

有观点 中小学教师应纳入公务员体系

中小学教师是严格按照国家的教育计划和培养目标进行工作,为国家培养下一代,因此,教师须由政府来任用管理。中小学教师也就因此不可避免地带有了公务员身份的色彩。我国当然也不例外。例如在法国、德国、瑞典、意大利、比利时、芬兰、葡萄牙等教育发达国家,中小学教师都是国家公务员,他们的职业由国家及地方公务员法来规范;而在日本则将中小学教师单独纳入教育公务员职系,并制定了单行的《教育公务员特例法》来规范教师的权益和义务。
根据这些法律,义务教育教师候选人应由政府公开选拔,一旦择优录用,便具有公务员身份。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对其予以降职或免职;教师工资由中央或地方政府财政承担,待遇有保障;教师必须履行因公务员身份而产生的义务;教师待遇要比同等公务员高,权益有特殊的保障措施。这些规定十分有助于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使尊师重教的社会气氛得以形成。 红网
教师公务员化管理可以尝试
我以为,莫纪宏研究员的这一建议具有建设性,理由令人信服,也并非不具可行性。
我国现在推行的是九年制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首先是政府的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说,教师实际是在代表政府履行推行义务教育的法定义务,即代表政府而工作,因而可以甚至理应被纳入公务员管理范畴。
即便是从行政管理职能上讲,将教师纳入公务员体系也并非站不住脚。按照当前的划分方式,学校属于事业单位,但学校与教师在教育学生的同时,也有权对学生作出必要的行政处罚。从这一点来看,学校行使的实际就是行政职能,而教师此时的身份也与公务员有些类似。
当然,将教师纳入公务员体系,最大的好处还在于能确保教师收入的稳定,以促进各地尤其是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当前不少落后地区的现实情况是:公务员工资有保障,各种补贴也都能及时到位,但同地区的教师工资却往往得不到保障。这不但损害了教师的利益,也危及教师队伍的稳定,不利于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公务员收入全部由财政拨款,因而具有稳定、及时等特点,如果教师能被纳入公务员体系,他们的工资会更有保障,他们投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也会提高,而这对促进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是十分有利的。
教育事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国家应采取各种可行性措施提高教师待遇,稳定教师队伍,鼓励他们献身于教书育人的光荣事业。“教师队伍公务员化管理”这一旨在提升教师待遇的建议,也应该被纳入可行性研究与尝试当中。 京华时报
教师纳入公务员并非改革良方
身在教育界,虽然不是中小学教师,笔者仍对莫纪宏先生的建议充满了敬意,并能真切体会到莫纪宏先生的良苦用心:中小学教育是整个国民教育的基础,让中小学教师得到公平的待遇,对打好这个基础具有十分关键的意义。但是,于内心,笔者并不十分赞成为了保障中小学教师待遇就将其列入公务员队伍的建议。
论起来,教师的待遇应当高于公务员。
这是有法律依据的。按《教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照这条规定,如果将教师纳入公务员,享受公务员待遇的话,教师的工资还有可能下降。另外,国家还另有规定,教师如果工作满一定年限,退休时可以拿到百分之百的工资,其他行业都不行,包括公务员。所以说,按国家相关规定及其精神来看,将中小学教师纳入公务员,不是在提高待遇,反而是在降低其待遇,更无法体现出国家对教育的重视。
只是实际上并非如此,中小学教师的高待遇只体现在文件里面,并没有落实,无论是地位,还是待遇,教师比公务员要差许多。原因大家应十分清楚:是人为的因素在作怪。所以,中小学教师待遇低,不是国家不重视,也不是法律没有规定,而是有些地方“有令不行,有法不依”!财政困难时,先打教师工资的主意;调整工资时,只给公务员加薪,故意排除教师。这些损害教师利益的事,当然属于违法之举,但是好像极少听说,哪个地方的领导因此受到过追究与制裁。
可见,有法(教育法)不依,违法不纠,是造成中小学教师合法权益受损、工资待遇低的根本性原因。将中小学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或可以保证其待遇,但是其不合理之处也不能忽略。 中华新闻报
《中国教育报》2005年1月23日

2. 教师纳入公务员体系有什么好处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教师纳入公务员体系有什么好处?这个问题是,教师纳入公务员体系,好处在于政府重视教育事业,提高教师政治待遇,列入公务员体系,与公务员政治待遇相同,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这就是带来的好处,完全没问题,祝好运!

3. 教师应纳入公务员能不能实现

uc头条看到:

今年两会上,人大代表建议将教师纳入公务员体系,保障教师待遇。

确实这是很多老师的心声;仿照公务员职级晋升制度,修改现行的教师工资制度,简化或者取消职称评审,让教师们和公务员一样按年限自动晋级。

4. 教师如果纳入公务员编制,会有哪些好处

教师,这个职业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职业之一。他受社会的委托对受教育者进行专门的教育。在社会发展中,教师是人类文化科学知识的继承者和传播者。对学生来说,又是学生智力的开发者和个性的塑造者。因此人们把“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的崇高称号给予人民教师。
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现在很多的大学毕业生都参加了教师的招聘考试和公务员的招聘考试,因为这两个工作看起来都是很吸引人的。吸引人的原因就是工资待遇的稳定。但是据小编所了解,很多考上教师的人,对自己的工资收入并不是很满意。自从在今年的两会上,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提交的《关于建立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的建议》,在此引起了教师界和公务员界的普遍关注。
《建议》称,我国教师队伍经过几十年的建议,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突出的问题,诸如中小学教师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和经济待遇不高,中小学教师职业缺乏吸引力,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之间师资力量水平悬殊较大等。
教师是属于事业编制的,公务员是属于公务员编制,也就是所谓的行政编制。那教师如果纳入公务员编制,会有什么好处呢?工资待遇上是否会有更大的改善呢?
1、社会地方的提高
让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都将得到提升,未来可以吸引更多优秀教师来从教。对于教师流动性也大大减少,当前推进教师流动没有法律依据,凭什么让教师流动,不流动怎么办?教师的权利意识在增长,有一天教师会想:为什么让我流动?因此,教育公务员制度能够出台,在法律上明确:这也是教师的义务与责任。这样可以避免一个现象:好学校、好教师、好校长很难流动,农村学校、边远学校很难有优秀教师,这样影响教育均衡化发展。
2、工资待遇提高
有专家表示“教师纳入公务员”也让工资有了大的提高,《教师法》执行力度不大,而《公务员法》执行的力度则比较大,比如《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但现实中虽然有部分地区做到了这一点,但许多地方还没有做到。如果教师纳入公务员系统,教师工资待遇将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3、职称评定变简单
国外没有职称评定制度,国外教师工资待遇一般与工作年限挂钩,工作时间越久一般待遇越好。我国如果借鉴的话,比如中级职称以下,教师工作三年自动晋升为中级职称,不要让教师为了晋升职称而把时间耗费在许多与真正教学关系不大的杂事上。
提升教师政治地位,利于全国形成尊师重道的社会风气,如果将教师单列为教育公务员,很大程度上将转变民众“公务员就是官员”的认识倾向,同时潜移默化地改变社会对教育及教师的认同感,进而形成尊师重道的社会风气。
4、吸引人才
从国家教育结构来看,教育界人士的整体学历和知识储备程度是最高的,教师准入的门槛较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单位人员也高很多。但目前很多地方教师主动放弃教师工作转而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大军,这是整个社会值得深思的问题。将教师列为公务员利于形成全国向学的求知风气和对人才的吸引。

5. 教师应纳入公务员是怎么回事

您好,领学问问解答:周洪宇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交了一份题为《关于建立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建议》称,我国教师队伍经过几十年的建议,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突出的问题,诸如中小学教师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和经济待遇不高,中小学教师职业缺乏吸引力,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之间师资力量水平悬殊较大等。
澎湃新闻了解到,这不是周洪宇第一次针对上述问题向两会提建议。2008年全国两会上,周洪宇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正式提交了《关于建立国家教育公务员制度的建议》。2010年3月,周洪宇又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再次阐述了建立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对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
周洪宇在今年提交的《建议》中称,教师是一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重要专业力量,具有其突出的“专业性”,同时公立中小学教师又承担着将国家意识形态传授和灌输给青少年学生的重任,具有明显的“公务性”,这是教师与医生、工程师、精算师、建筑师、律师等专业人员很不相同的地方。
因此,从公立中小学教师“专业性”与“公务性”兼具的这一性质和特点出发,从教育制度顶层设计将之确定下来,是有利于我国教育制度尤其是教育人事制度进行合理科学的顶层设计。
但同时也要注意到,教师活动的“公务性”与一般公务员的公务活动还有明显区别,教师的教育活动是一种在精神领域具有创造性和个性化的活动。
因此,《建议》指出应建立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而不是简单的将公立中小学教师完全作为一般公务员对待,教师是一种特殊公务员、准公务员,需要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地位和管理方式,与一般公务员分开管理。
《建议》还称,建立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有利于保证教师地位的提高和待遇的落实。建立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获得教师职位的公办普通中小学教师的身份确认为教育公务员,使其享有与公职身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执行相应的收入分配制度,依法对其实施规范监督,保护中小学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利益。
当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待遇有了保证且有大幅度的提高后,吸引更多的学生报考师范院校,留住更多的优秀教师就不再是难事。这也有利于从整体上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素质。
综合上述意义,《建议》最后提到,建议全国人大责成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针对建立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这一建议,尽快组织专家进行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拿出可行性方案,报请中央作出决定并尽快启动实施。
事实上,许多教师代表在多个场合都曾呼吁将教师纳入公务员体系,从而保障教师的基本待遇和晋升机制。

6. 教师如果纳入公务员编制,会怎么样

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员的区别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国家机关中除了工勤人员以外的人员都是公务员身份,都属于公务员编制,包括国家机关、共产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院和法院等。
事业人员主要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主要有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
另外,还有一种行政事业单位,指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履行的是执法监督和社会一些管理职能,如部门所属的执法监督、监管机构等,其工作人员事业行政事业编制,行政事业单位目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推进,将来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将纳入公务员序列。
二、公务员编制和事业单位编制优劣比较
(一)工作内容
公务员是国家政府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具备行政权力。事业单位是服务性质的单位,通常情况下不具备行政权力,这是事业单位与公务员之间最大的差别所在。随着国家对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这两类单位今后的职能划分将更加清晰,机构运转将更为规范,对个人来说,过去那种“有的工作很忙,有的工作很闲”的情况将逐渐消失。
(二)薪酬待遇
公务员的工资收入由政府财政承担,并根据国家财政状况进行调资,公务员享受的保险福利是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一般由各事业单位根据市场情况而定,事业单位人员享受的保险福利是按照国家有关的社会规定执行,一般要逐步实行社会化。应该说:同岗位同资历情况下公务员编制比事业编制收入要高一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要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从中央的政策导向来看,未来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收入将有较大提高,尤其是对于数量最多的基层人员来说,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对于广大基层人员是一大利好。
应当看到,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全面深化,廉洁的政府和事业单位机构将在市场经济中发挥更大的服务引导作用,需要大量高素质的工作人员。因而,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岗位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其稳定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薪酬待遇优势明显。在今天看来,公务员职位仍然是“金饭碗”,事业单位也依然是“银饭碗”。机会就在眼前,时不我待,有志于从事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工作的考生,应抓住时代给予的机遇,奋力一搏。

7. 教师职业会列入国家公务员吗

目前还没有列入

看看这个报道:
教师该不该纳入公务员?
----专家建议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

作为刚刚当选的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之一,莫纪宏前日在首届中国青年法学家论坛上说,受教育权是以国家和政府的责任为前提的一种社会权利。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教师是代表国家向接受义务教育的公民履行政府责任,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是代表政府办事,因此应当纳入公务员队伍。“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尤其是落后地区教师的福利,稳定这个队伍。” 新京报

观点 中小学教师应纳入公务员体系

中小学教师是严格按照国家的教育计划和培养目标进行工作,为国家培养下一代,因此,教师须由政府来任用管理。中小学教师也就因此不可避免地带有了公务员身份的色彩。我国当然也不例外。例如在法国、德国、瑞典、意大利、比利时、芬兰、葡萄牙等教育发达国家,中小学教师都是国家公务员,他们的职业由国家及地方公务员法来规范;而在日本则将中小学教师单独纳入教育公务员职系,并制定了单行的《教育公务员特例法》来规范教师的权益和义务。

根据这些法律,义务教育教师候选人应由政府公开选拔,一旦择优录用,便具有公务员身份。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对其予以降职或免职;教师工资由中央或地方政府财政承担,待遇有保障;教师必须履行因公务员身份而产生的义务;教师待遇要比同等公务员高,权益有特殊的保障措施。这些规定十分有助于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使尊师重教的社会气氛得以形成。 红网

教师公务员化管理可以尝试

笔者以为,莫纪宏研究员的这一建议具有建设性,理由令人信服,也并非不具可行性。

我国现在推行的是九年制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首先是政府的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说,教师实际是在代表政府履行推行义务教育的法定义务,即代表政府而工作,因而可以甚至理应被纳入公务员管理范畴。

即便是从行政管理职能上讲,将教师纳入公务员体系也并非站不住脚。按照当前的划分方式,学校属于事业单位,但学校与教师在教育学生的同时,也有权对学生作出必要的行政处罚。从这一点来看,学校行使的实际就是行政职能,而教师此时的身份也与公务员有些类似。

当然,将教师纳入公务员体系,最大的好处还在于能确保教师收入的稳定,以促进各地尤其是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当前不少落后地区的现实情况是:公务员工资有保障,各种补贴也都能及时到位,但同地区的教师工资却往往得不到保障。这不但损害了教师的利益,也危及教师队伍的稳定,不利于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公务员收入全部由财政拨款,因而具有稳定、及时等特点,如果教师能被纳入公务员体系,他们的工资会更有保障,他们投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也会提高,而这对促进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是十分有利的。

教育事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国家应采取各种可行性措施提高教师待遇,稳定教师队伍,鼓励他们献身于教书育人的光荣事业。“教师队伍公务员化管理”这一旨在提升教师待遇的建议,也应该被纳入可行性研究与尝试当中。 京华时报

教师纳入公务员并非改革良方

身在教育界,虽然不是中小学教师,笔者仍对莫纪宏先生的建议充满了敬意,并能真切体会到莫纪宏先生的良苦用心:中小学教育是整个国民教育的基础,让中小学教师得到公平的待遇,对打好这个基础具有十分关键的意义。但是,于内心,笔者并不十分赞成为了保障中小学教师待遇就将其列入公务员队伍的建议。

论起来,教师的待遇应当高于公务员。

这是有法律依据的。按《教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照这条规定,如果将教师纳入公务员,享受公务员待遇的话,教师的工资还有可能下降。另外,国家还另有规定,教师如果工作满一定年限,退休时可以拿到百分之百的工资,其他行业都不行,包括公务员。所以说,按国家相关规定及其精神来看,将中小学教师纳入公务员,不是在提高待遇,反而是在降低其待遇,更无法体现出国家对教育的重视。

只是实际上并非如此,中小学教师的高待遇只体现在文件里面,并没有落实,无论是地位,还是待遇,教师比公务员要差许多。原因大家应十分清楚:是人为的因素在作怪。所以,中小学教师待遇低,不是国家不重视,也不是法律没有规定,而是有些地方“有令不行,有法不依”!财政困难时,先打教师工资的主意;调整工资时,只给公务员加薪,故意排除教师。这些损害教师利益的事,当然属于违法之举,但是好像极少听说,哪个地方的领导因此受到过追究与制裁。

可见,有法(教育法)不依,违法不纠,是造成中小学教师合法权益受损、工资待遇低的根本性原因。将中小学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或可以保证其待遇,但是其不合理之处也不能忽略。 中华新闻报

《中国教育报》2005年1月23日

8. 教师应不应该纳入公务员体系

公务员的福利待遇是相对不错的,但教师作为事业单位的一份子,也具有相对不错的薪资待遇和福利体系。教师究竟能不能转为公务员编制?这是由事业单位和公务员队伍自身不同的特性而决定的。其实我们应该关注的不仅仅是事业单位编制和公务员编制这两者的区别,我们更应该关注教育本身和公务员自身的团队建设。有一些大学生在查阅了我国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之后,上面指出了要将教师的社会地位与身份定义为国家公职人员。因此,不少教师队伍就出现了这样一种言论。到底教师的事业单位编制能不能转为公务员编制?很多人感觉到疑惑。
就这个问题,我也查阅了一些资料。从目前的教育实践以及教师团队的改革上面来看,类似于教师、医生等,其本身都是为人民服务的职业,因此可以定义为国家公职人员。但是并没有指出教师的事业单位编制等同于公务员编制。只是说在社会地位上,教师、公务员都是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二者在社会上的地位是平等的。不管是事业编制还是公务员编制,同属于为人民服务的职业。因此不能把教师和公务员完全等同起来。
另外《教师法》中有一些条例条款,也提出了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该不低于公务员的薪资水平。并且在近几年内,我国也不断出台了一些政策,希望尽量加快和落实提高教师团队等事业单位人员的薪资待遇,但是就两者的体制而言,教师和公务员是有明显区别的。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面向的群体是学生;而公务员团队主要作用是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提供为人民办事的渠道,两者不能够直接比较。因此,从我国事业单位的改革来看,将教师等事业单位编制转化为公务员编制是不现实的,或者说可能性是非常小的。如果仅仅是在乎自己属于什么编制的话,那么有可能没有办法将重心放到工作上,也是不利于自己发展的。
另外,教师属于事业编制,而公务员属于行政编,它们两者的职能方向都不相同,又怎么可能一概而论呢?至少在目前来看,教育体制的改革和公务员改革二者是独立进行的,并且当中相交叉的部分也比较少。因此,从法律上来看,事业单位编制也是不能直接进入到公务员编制的。如果要想解决教师团队的一些问题,那么可以从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方面入手,教师的工资水平提升上去后,那么也会相应提高教师队伍的积极性。
教师和公务员都是我国重要的一个职业,二者应该相互促进,相辅相成,而不是互相比较。每个人只有在自己本职的工作岗位上做好,才有可能促进社会进步。

9. 教师纳入公务员有什么待遇

2017年教师工资新规定
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工资
目前教师工资以职称取酬,由于学校中、高级职称有名额限制的,特别是高级。达到条件的教师远远多于限制的名额,造成资历、学历、能力、工作量、成果差不多的教师之间(尤其农村义务教育的教师)收入差距过大:高级与初级相差接近一半,而且严重影响退休待遇。
办好学校,要靠90%以上教师。以教师职称高低定工资,不仅不能真正的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大部分教师职称原因收入差距过大,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特别是没有晋上级职称希望的,后遗症一大堆。因为教师也是人,也存在心理失衡问题。在失衡心理的驱使下,导致师资流失严重,无法跳槽的教师,产生的不良后果将越来越多,于是每次中、高级教师职称评聘,教师之间、教师与领导、教师与聘委矛盾重重,给腐败有机可趁。
因为职称取酬的收入差距,有着太多的人为色彩,由此造成的不公平感最为强烈,教师工资以职称取酬政策影响安定、破坏公平、损害干群关系、对和谐社会的构建造成严重威胁。为防止分配不公已日益从经济问题造成民生问题演变为严重社会问题,因此通过工资改革“限高、稳中、托低”,逐渐淡化职称工资,或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工资。建立效率与公平辩证统一的收入分配,势在必行。
提升教师幸福感不止于涨工资
教育话题是每年“两会”的热点,今年委员、代表们普遍将重点放在农村教师群体上,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建议。刘长铭等多位委员提出要提高农村教师工资,在此基础上汤建人委员还建议从基层选拔农村教师。
提高农村教师待遇的呼吁早已有之,客观地说目前农村教师收入确实相对较低。刘长铭委员提到,大学生到农村支教的政策,结果是农村学校成了他们的毕业入职训练班。在收入较低的情况下,农村学校不足以留住优质人才,教育质量也就得不到保障。委员们提出的两个建议中,选拔基层教师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村教师流失问题,但提高待遇显然更为关键,毕竟即便是基层的教师,在考虑去留时待遇往往也是重要因素。
附:
公务员工资方案
1、基本工资
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3100元;正科级3300元;副处级3600元;正处级4000元;副厅级4400元;正厅级5000元;副部级5500元;正部级6000元。
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正县级十五周年按副厅对待;副厅级二十周年按正厅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2、工龄工资
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3、奖励工资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
4、补助工资
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
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一进十。
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顾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三年一调。
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
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5、新参加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确定方法
高中、技校、中专以办事员确定;大专以科员确定;本科以副科级确定;硕士以正科级确定。
6、退休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退休生活费
退休前工资×80%。三年一调。

10. 什么时候教师纳入公务员

教师属于是事业单位编制,公务员属于行政编制,两者本质上存在区别,虽然公务员有的时候会从一些高校选拔一些高端人才进入到公务员队伍中,但是教师编制以后纳入到公务员编制基本是不可能的,除非重新参加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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