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职务吗
这样的问题你也问?教师的职务就是教好学生
B. 一名教师,在填表时,岗位填什么职务又是什么
岗位应填“教师”;职务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如任职校团总支书记时就要写“团总支版书权记”,任财务主任一职就写“财务主任”,无其他职务时就写“无”。
一个岗位则是指由一个人所从事的工作。
岗位与人对应,通常只能由一个人担任,一个或若干个岗位的共性体现就是职位,语义拓展则代表职务,即职位可以由一个或多个岗位组成。比如:
制造型企业的生产部门的操作员是一个职位,这个职位由很多岗位的员工担任。如果具体到某个工序的,即是岗位了,比如钻孔操作员,操作员的职位可能由钻孔操作员、层压操作员、丝印操作员等岗位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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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称级别:
高校教师、新闻、科学研究、出版、教练员、艺术系列、律师、公证系列(专业)设正高级、副高级、助理级3个级别。中小学教师设正高级、助理级、员级5个级别。
二、职位由三要素构成:
1、职务。是指规定承担的工作任务,或为实现某一目标而从事的明确的工作行为。
2、职权。是指依法或企业的规定所赋予职位的相应权利,以提供完成某项工作任务的保障。
3、责任。是指承担一定职务的员工,对其工作标准与要求的同意或承诺。
C. 教师和教师职务的区别
教师和教师职务是不同的概念:教师是一种职业,教师职务是指教师在所在单位承担的具体分工,一般是指行政职务,并不是什么老师能力或级别,比如一般有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等。
而如果是老师级别方面的,那叫做老师职称,比如小学老师有小学二级老师、小学一级老师、小学高级教师、小学中学高级老师等。
扩展内容:
职位、职务、职能与职称的区别
职位:它是指在一个特定的企业组织中、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内、由一个特定的人所担负的一个或数个任务所组成。简单地讲,职位是指企业的某个员工需要完成的一个或一组任务,随着语义的拓展职位也可代表职务。
职务:职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包括职权和职责两方面内容。国家公务员级别从国家级正职(国家主席等)到办事员级(办事员)划分各种级别。公司中的职务体系来源于国企行政职务划分,因此,科员,主任,经理,总经理称呼等原则上对应职务,随着语义发展,职位亦有此意思。
职能:它是指人、事物、机构所应有的作用。从人的职能角度讲,它是指一定职位的人完成其职务的能力;指事物的职能,一般等同于事物的功能;机构的职能一般包括机构所承担的职权、作用等内容。
职称:职务的名称,通常指技术职务的名称。
举例说明:总经理是职位,其相应的职务是决策管理工作、高级管理工作及日常管理工作,而职能就是高层管理,职称可能有也可能没有。
在对他人的尊称中,有一种方式就是姓+职务,卢总、吴主任…总经理、主任就是他们的职务;还有以姓+职称的方式:陶工、方工等,工程师就是他们的职称,但并不是所有以姓+工的称呼里“工”都是工程师的意思,在工程单位中,无论谁都可以用这个称呼。
D. 教师是什么职务
你好,教师是一种职业也是一个工作职位,不能和职务进行比对。
教师是指受专过专门教育和属训练的,在学校中向学生传递人类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发展学生的体质,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高尚的审美情趣,把受教育者培养成社会需要的人才的专业人员。职务是指具有领导职责的行政人员的区分比如处长、科长等。
举例说明:教师是职位,职务可能有也可能没有(领导岗位有),而每个教师都会有职称,只是职称会有中高低之分。
E. 教师到底是什么职位
教师是满足社会需要而产生的一个职业。教师的职务是指教师在所在单位承担的专具体分工,不是职位属。一般行政职务包括:教师、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学院院长、校长助理、副校长、书记、校长等等。一般按级别分类的职称有:中教一级、中教二级、高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研究员等等。
F. 什么是教师职务
教师的职务与聘任是一种用人制度,其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为了聘用教师,为了用人,虽然也包括了对教师的评价环节,但评价的目的是为了选拔人才,为教师的聘任服务。如果没有聘任教师的意图,也就无需考察评价教师的思想品德修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教师职务聘任工作中,考察评价教师的重点应着眼于教师的履职能力上,看其能否履行相应的职务职责。教师职务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用人学校和教师双方共同协商完成。而所谓的教师职称评定制度是一种单纯的人才评价制度,以评价人才为目的,属于品位分类,不考虑用人意图。评价的重点是通过考察教师已经取得的学术技术成就和工作业绩来评定教师的学术技术及业务水平等级称号。教师申请评定职称纯属个人行为。职称评定不受数额限制,只受标准限制。
小学教师的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小学教师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文化业务水平和履行职责的能力,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小学教师职务是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小学教师职务设:小学高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各级教师职务应有定额。
小学高级教师为高级职务,小学一级教师为中级职务,小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三级教师为初级职务。
第三条 小学教师职务实行聘任或任命制。聘任或任命教师职务,必须经过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从政治思想、文化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工作成绩和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评审,认定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条件,由学校或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领导进行聘任或任命。聘任或任命教师担任职务应有一定的任期,每一任期一般为三至五年,可以续聘或连任。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 小学三级教师职责:
l.在高级教师或一级教师的指导下,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高级教师或一级教师的指导下,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
3.参加教学研究活动。
第五条 小学二级教师职责: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参加教学研究工作。
第六条 小学一级教师职责:
l.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承担或组织年级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第七条 小学高级教师职责:
l.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
第三章 任职条件
第八条 小学教师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师德,遵守法纪,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使学生在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结合工作需要,努力进修,提高教育和学术水平。
第九条 小学三级教师任职条件是,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要求的任教一年以上的小学教师,经考核,表明能掌握所教学科的教材、教法,完成所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并能履行三级教师职责。
第十条 小学二级教师任职条件是,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要求的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或者小学三级教师任教三年以上,经考核,表明能履行二级教师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
l.基本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
2.具有从事小学教学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文化专业知识,胜任小学教学工作。
3.基本掌握教育小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胜任班主任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
第十一条 小学一级教师任职条件是,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要求的小学二级教师任教三年以上,或者高等师范学校及其他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表明能履行一级教师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
1.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好。
2.具有正确教育小学生的能力和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经验,教育效果好。
第十二条 小学高级教师任职条件是,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要求的小学一级教师任教五年以上,或者高等师范学校及其他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表明能履行高级教师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
l.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文化专业知识,教学经验比较丰富,并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教学效果显著。
2.掌握小学教育的比较扎实的理论,善于根据小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教育效果显著。
3.具有指导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或者指导小学一、二、三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并在培养提高教师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成绩。
第十三条 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要求,在小学的教育或教学的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教师,其任职条件,可不受学历和任职年限的规定限制。
第四章 考核和评审
第十四条 学校要对被聘任或任命的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文化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工作成绩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建立考绩档案,为教师职务的评审和聘任或任命提供依据。
第十五条 小学教师职务的评审工作,由省、地、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级领导,并在地、县两级分别设立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各级评审委员会,由同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学校或学区设立评审小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 评审小学教师职务时,应由本人提供政治思想、教育教学工作总结和履行职责情况,填写《小学教师职务评审申报表》,经过相应的评审组织评审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小学高级教师的任职条件,由地级评审委员会审定;小学一、二、三级教师的任职条件,由县级评审委员会审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条例适用于全国小学、幼儿园、盲聋哑学校小学部和弱智儿童学校(班)及省、地、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原则上也适用于其他类型的初等学校,实施办法另订。
幼儿园各级教师职务的任职条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本条例,自行拟定。
第十八条 国务院有关部委所属小学,其教师的聘任或任命工作分别由国务院有关部委领导和组织。
第十九条 为了实施本条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实施细则和《小学教师任职条件考核办法》、《小学教师聘任或任命办法》、《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并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属于国家教育委员会。
G. 教师职务和职称的区别是什么
这是职称的两个环节,及所谓的“评聘分离”。如果你是中学教师,你本科毕专业满1年后考核属确定了中学二级教师资格(或再满4年后参评中学一级教师资格),这时候意味着你具备了中学二级(或一级)教师的任职资格,但是工资并不能兑现。如果单位有二级(或一级)教师空岗,而且把你聘任为中学二级(或一级)教师的专业职务,这时候就可以兑现工资。
这就是所谓的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和 专业技术职务 之间的评聘关系。
评只是获得资格,受聘了之后才具有了专业技术职务。
根据单位规定,要获聘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相应级别的资格;2、公开竞聘;3、是否担任班主任等……
是不是有培训等要具体看单位怎么规定
H. 教师职务和职称的区别在哪里
教师是一种职业,教师职务是指教师在所在单位承担的具体分工,一般是指内行政职务,并容不是什么老师能力或级别,比如一般有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等。而如果是老师级别方面的,那叫做老师职称,比如小学老师有小学二级老师、小学一级老师、小学高级教师、小学中学高级老师等。
I. 教师"职务"与"职称"有何区别
教师一词有两重含义,既指一种社会角色,又指这一角色的承担者。 广义的教师是泛指传授知识、经验的人,狭义的教师是指受过专门教育和训练的人,并在教育(学校)中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很多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就开始备考教师资格证,等到毕业后,参加了教师招聘考试。很多在教师岗位工作的人,对于教师的职务和职称还不是很明白,今天就给大家解释一下。
教师职务是指教师在所在单位承担的具体分工,一般是指行政职务,并不是什么老师能力或级别,而如果是老师级别方面的,那叫做老师职称。
(1)职务:教师、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学院院长、校长助理、副校长、书记、校长等等。
(2)职称:中教一级、中教二级、高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研究员等等。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说的教师职务和职称的区别,希望能让大家有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