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与责任
① 教师职业的责任与价值
一、教师职业的责任
教师职业的责任是指教师必须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教师的根本职责是教书育人,提高民族素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教师职业的价值
教师职业的价值在于追求教师职业生活的幸福,并将教师职业的幸福引向人生的价值和归宿的思考轨道上来。教师职业价值主要包括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两方面。
1.教师职业的社会价值
教师职业的社会价值是指教师职业对他人、集体、国家、社会和人类都有巨大贡献,能够为社会进步和人类发展提供精神财富,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种社会价值主要由教师的社会角色、责任及其所承担的社会功能所决定的,它是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对学生、家长和社会需要的满足。
教师职业的社会价值主要体现在教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播者,承担着文明传承的重任。教师这个群体决定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和文化创造的能力。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发展在于它创造的思想、文化.在于它掌握的科学技术,而这一切的基础是教育,而一个国家教育水平的高低,其核心是教师水平的高低。因此,振兴民族的希望是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是教师.
2.教师职业的个人价值
教师职业的个人价值是指教师职业可以满足教师的个体自我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是教师获取主要生活来源的社会劳动,也称为教师职业的自我价值。教师职业的个人价值主要是通过其社会价值的实现而实现,教师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是统一的。
拓展资料:
马克思主义价值学说认为,人的价值首先表现为其社会价值。当代教师的个人价值首先表现为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和他人的需要,能够得到学生、家长、同行和社会的肯定。优秀教师因为培养了各行各业有所作为的优秀学生,因为这些学生对社会的贡献得到了社会认可,从而使得教师的社会价值得到充分的体现,也使得教师的个人价值得到体现。
另一方面,教师通过自身的教育教学活动,促进了学生的发展。满足了学生求知的需要、发展的需要和爱的需要。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得到了学生的尊重和爱戴,教师个人的精神需要也因此得到了满足。同时,教育教学过程也是师生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过程,即“教学相长”。因此,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教师本身也促进了自身的专业成长,满足了自身发展的需要,实现了自我的价值,即教师是通过满足学生发展的需要才实现自身的价值的。一个爱学生,并善于引导和促进学生发展的教师,才是一个真正能够体现自己个人价值的教师,一个同时被社会认可的好教师。
② 教师的责任是什么
爱与责任,相得益彰。“爱”与“责任”是师德的灵魂。“爱”与“责任”也是辨证的统一。“爱”是责任的体现,而“责任”是爱的化身。“爱与责任”将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它需要全体教师不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续写篇章,教师的指导、鼓励、赞美、欣赏和支持,永远是学生最好的礼物。透过爱的鼓励和安慰,让他们祛除心中的不安,勇敢地面对生活中的各种挑战,担负起我们肩上的责任。
③ 教师责任是什么
教师的责任
古语云:“德高为师,身正为范。”师爱是“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博大无私的爱,它包涵了崇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我国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曾说过:“捧出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这就是对教师教学生涯的最好写照。尽职尽责是教师基本的道德规范。教师职业是“人类幸福和自我完善”结合的职业。多少教师,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伴着三尺讲台、一支粉笔,播撒着希望的种子,开启着孩子的心智,书写着人生的真理。我自豪,因为我就是这样一名教师,从事着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我无悔,因为爱与责任坚定了我对教育事业执著的追求!
师爱,是教师之灵魂。 这种爱要求是一种崇高的爱,即“一日为师,终生为父”。 俗话说:“爱自己的孩子是人,爱别人的孩子是神。”教师就是那一个“爱别人孩子”的神。一个没有爱心的教师,也就不能称得上是一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但是,这种爱又不能完全等同于父母的爱:我们不能孩子抱在怀里,而是要把学生装在心里,对他们倾注着全部的心血,关注着学生的身心健康;生病时嘘寒问暖,困惑时解疑答惑,颓丧时鼓舞激励,迷茫时指点方向……
我们要用自己的爱心去唤醒学生,教会学生去爱父母,爱老师,爱同学,爱社会;我们要用我们的言行感召学生,影响学生去爱学习,爱劳动,爱助人,爱创新。这样,我们的价值就能得以尽可能大的体现,我们也就可以无悔自己的选择了。
责任,是教师之本职。“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要承担起教育的责任,完成教育的使命,教师必须牢牢地树立起责任意识。教师工作是平凡的,是由每天点点滴滴的“平凡”的事情组成。然而,“一个孩子的失败,对一个教师来说,只是几十分之一的失败,但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失败。”所以,教师应该具备高度的社会责任性感。
传道授业解惑是教师的的基本任务。站在讲台上看着下面几十双渴望的眼睛时,教师要有把他们教育成才的责任感。为了传授知识,我们有责任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经常阅读专业书籍,积极参加研修活动,不断改进教育方式和教学方法,及时进行归纳总结,来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以适应新课程教学的需要。如果没有强烈的责任感,不仅会误人子弟,而且也过不了自己良心这一关,这就是教师的责任。
作为教师,为人师表的特点决定了我们必须要有崇高的责任感。这种责任感就是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要有负责任的意识。有了强烈的责任感与事业心,我们才会敬业、乐业,也才能一辈子“学而不厌,诲人不倦”。
爱与责任,相得益彰。“爱”与“责任”是师德的灵魂。“爱”与“责任”也是辨证的统一。“爱”是责任的体现,而“责任”是爱的化身。“爱与责任”将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它需要全体教师不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续写篇章,教师的指导、鼓励、赞美、欣赏和支持,永远是学生最好的礼物。透过爱的鼓励和安慰,让他们祛除心中的不安,勇敢地面对生活中的各种挑战,担负起我们肩上的责任。
④ 教师的爱与责任是什么
爱学生是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是打开学生心灵大门的金钥匙,是塑造学生灵魂的巨大力量。爱是具有多种形式的,爱是没有具体范畴的,一个温柔的延伸,一个会心的微笑,都会如同一缕轻柔的春风。只要心中有爱,行动有爱,时时献爱,我们才能赢得学生的喜爱,领导的赏爱。
教师的伟大正在于爱与责任感。“爱与责任是师德的灵魂,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没有责任就办不好教育”。托尔斯泰说,“如果教师爱自己的事业的话,那他就会成为一个优秀的教师;如果教师能够把爱事业和爱学生结合起来的话,那他就是一个完美的教师了。”“爱”是师德之魂,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育事业是爱的事业,教师职业是爱的职业。教师工作是平凡的,是由每天点点滴滴的平凡的事情组成。是责任,促使我们完成每一天、每一件平凡的工作。崇高的师爱表现在对学生一视同仁,决不能厚此薄彼,按成绩区别对待。要做到“三心俱到”,即“爱心、耐心、细心”,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学习上,时时刻刻关爱学生,特别对那些学习特困生,更是要“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对学生要有耐心,对学生的细微之处的好的改变也要善于发现,并且多加鼓励,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树立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注重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
教师给予学生的爱与责任,是使学生一生受益的礼物,它无可替代。爱与责任体现在每一堂精心准备课,每一个包含意味的眼神,每一个微笑,每一句鼓励。
⑤ 教师的责任是什么
正如马克思所说:“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就有任务”。教师的责任无处不在,教师如果没有责任意识,就不会明白自己的职责,不会明白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影响的将是几代人甚至是国家的未来。这就要求我们教师要知责任,明责任,负责任,尽责任。
教育部周济部长曾阐述了当代教师面临的三项主要责任,即岗位责任、社会责任、国家责任。这就要求我们教师在每天所做的极其平凡的工作之中,始终牢记为学生负责,为家长负责,为社会负责,为国家负责。有些事情看起来很难,其实做起来非常简单,就看你想不想做。
教师的责任不仅是指教师的教育责任,还包括教师的社会责任。教育责任,集中体现在学校中的学生身上,对于天真无邪的学生,教师按照自己的思维方式铸造新的灵魂,使之成为有益于社会的群体。教师对学生的负责,就是对社会、对民族、对未来的负责。现实生活中,有的教师缺乏责任感,即使是学生在教师眼前出现的一些不健康的现象,也视而不见,导致学生走向犯罪的道路,这不能不归结为教师的责任。教师的社会责任,是指教师治理周边环境所担负的责任。处在变革的社会中,学校时常受到“大众文化”的侵袭,一些不健康的活动不时给学校管理带来麻烦,影响学校的正常的教学。因此,这就要求教师必须担当起保护学生的责任。自觉抵制一切侵害学生的行为。
时代的呼唤,事业的使命,教育的责任,激励着我们长期精心耕耘在教育这方热土。实践证明:一个受到良好责任教育并有责任意识的教师,也比较容易有所作为。一个对国家与社会有高度责任感的教师,既能给学生以战胜困难的勇气和智慧,又能帮助学生不断修正前进的方向。一名教师要想证明自己的价值,就要履行自己的责任。
⑥ 教师的权利和责任是什么
根据《教师法》的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责任: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