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如何申报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流程
一、了解认定政策和认定时间安排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提前向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了解其当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和相关政策要求(如何确定哪个认定机构为“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请参见另一常见问题“在哪儿、向什么部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各认定机构会提前公布认定流程和条件,请您访问该认定机构工作网站、关注当地有关媒体或关注学校通知,以了解相关信息,例如:哪些人员可以申请、需要具备的条件、何时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何时网上报名、您应选择哪个现场确认点、何时现场确认、提交什么材料等。
本网站“资格认定”栏目一般会转载各省份认定工作总体安排,可供参考。
二、认定申请网上报名
在拟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其公布的网址进行认定申请报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有两个入口。一个是红色的“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一个是绿色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参加国考合格且以国考成绩申请认定的申请人,请点击红色入口报名,其他类型申请人请点击绿色入口报名。
注意: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时,切勿点击“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
三、进行现场确认
根据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认定机构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所属确认点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四、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业成绩单);
(4)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及其他证明材料;
(7)非师范生提供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成绩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需要提供师范生身份证明(具体要求按各认定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8)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等待认定结果
现场确认并提交相应材料后,请耐心等待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结果(内蒙古、新疆、新疆兵团和西藏四省份的非师范生以及各省份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生在现场确认后还需要参加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等待时间一般为1~2个月。认定合格的,根据认定机构的通知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注意: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即使因审核疏漏通过了认定,其取得的教师资格也无效。涉及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处理。
㈡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申报须了解哪些步骤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流程
(一)了解认定政策和认定时间安排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提前向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了解其当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和相关政策要求(如何确定哪个认定机构为“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请参见另一常见问题“在哪儿、向什么部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各认定机构会提前公布认定流程和条件,请您访问该认定机构工作网站、关注当地有关媒体或关注学校通知,以了解相关信息,例如:哪些人员可以申请、需要具备的条件、何时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何时网上报名、您应选择哪个现场确认点、何时现场确认、提交什么材料等。
本网站“资格认定”栏目一般会转载各省份认定工作总体安排,可供参考。
(二)认定申请网上报名
在拟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其公布的网址进行认定申请报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有两个入口。一个是红色的“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一个是绿色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参加国考合格且以国考成绩申请认定的申请人,请点击红色入口报名,其他类型申请人请点击绿色入口报名。
注意: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时,切勿点击“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
(三)进行现场确认
根据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认定机构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所属确认点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四)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业成绩单);
(4)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及其他证明材料;
(7)非师范生提供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成绩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需要提供师范生身份证明(具体要求按各认定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8)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等待认定结果
现场确认并提交相应材料后,请耐心等待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结果(内蒙古、新疆、新疆兵团和西藏四省份的非师范生以及各省份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生在现场确认后还需要参加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等待时间一般为1~2个月。认定合格的,根据认定机构的通知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注意: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即使因审核疏漏通过了认定,其取得的教师资格也无效。涉及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处理。
㈢ 教师资格证认定网上申报具体怎么填写
填表说明
一、“本抄人简历”栏目袭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起。
二、“所学专业”名称按毕业证书专业填写;“申请资格种类”填写小学教师资格、或者初中教师资格。
三、“申请任教学科”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或者省级行政部门制订的教学计划规定填写,一般只填写一个学科,在职教师所填学科名称原则上应与其任教学科相一致,社会人员所填学科名称原则上应与其所学学科相一致。
四、封面“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村组,或者街道办事处、居委会门牌号。
五、“现从事职业栏”按国家规范要求填写(如公务员、医生、工人、农民、军人等)。
六、申请人有下列情况,认定机关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1.取得过某种教师资格
2.被撤销过教师资格
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七、本表一式两份,封面(第1页)、表格第3页由申请人填写,第4页由教师资格认定评议委员会和认定机构填写。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是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的法定证明,一经颁发即具有法律效力且在全国范围内通用,非经原教师资格认定评议委员会和认定机构审查批准不得撤销。
㈣ 申报教师资格证怎么办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对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最基本的要求。它规定着从事教师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世界上许多国家对教师的资格标准都有严格的规定,不少国家建立了教师许可证制度或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教师资格法定凭证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 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市教委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各区、县教委(教育局)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教师资格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第三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师资格工作。第二章教师资格分类与适用第四条教师资格分为:(一)幼儿园教师资格;(二)小学教师资格;(三)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五)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款规定确定类别。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第三章教师资格条件第六条教师资格条件依照教师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其中“有教育教学能力”应当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第七条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依照教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第四章教师资格考试第八条不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得教师资格,应当通过国家举办的或者认可的教师资格考试。第九条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标准和考试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教师资格考试试卷的编制、考务工作和考试成绩证明的发放,属于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属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组织实施。第十条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每年进行一次。参加前款所列教师资格考试,考试科目全部及格的,发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当年考试不及格的科目,可以在下一年度补考;经补考仍有一门或者一门以上科目不及格的,应当重新参加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第十一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根据需要举行。申请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学有专长,并有两名相关专业的教授或者副教授推荐。第五章教师资格认定第十二条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认定其教师资格。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负责认定在本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在未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第十四条认定教师资格,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和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期限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规定,并以适当形式公布。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提出申请。第十五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或者材料:(一)身份证明;(二)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三)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四)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第十六条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在接到公民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认定结论通知本人。非师范院校毕业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者其他教师资格的,应当进行面试和试讲,考察其教育教学能力;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可以要求申请人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教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适用。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第十七条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拟取得更高等级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教师资格的,应当通过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或者取得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并依照本章规定,经认定合格后,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第六章罚则第十八条依照教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第二十一条教师资格考试命题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违反保密规定,造成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泄露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造成损失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情况还请到当地教育机关和人民政府咨询
㈤ 如何申请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分为以下几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和初级职业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5.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6.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7.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确定相应类别。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互相通用。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以下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时间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并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予以公布。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各级各类学校师范教育类的毕业生,在校所学专业、所修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等课程,以及进行教育教学实习的目的就是要培养合格的新师资,因此,可以在临毕业的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修学有关课程及思想品德鉴定的证明,向毕业后拟任教的学校或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各认定机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直接认定相应教资格。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首先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他们将组织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委员会根据需要成立若干小组,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测试办法和标准组织面试、试讲,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察,提出审查意见,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期限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对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主要通过面试等方式进行考察。鉴于各地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的情况各异,教育教学能力的具体测试办法和标准,教育部授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能力的考察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成立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进行。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申请人员(包括在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考察方式灵活多样,不仅可以用面试、试讲的方式,也可以用考试、考核等方式,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地根据需要确定。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费用。但各级各类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不缴纳认定费用。 (1)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入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区(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2)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区(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㈥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了解认定政策和认定时间安排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提前向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了解其当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和相关政策要求
各认定机构会提前公布认定流程和条件,例如:哪些人员可以申请、需要具备的条件、何时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何时网上报名、您应选择哪个现场确认点、何时现场确认、提交什么材料等。
(二)认定申请网上报名
在拟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其公布的网址进行认定申请报名。“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有两个入口。一个是红色的“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一个是绿色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参加国考合格且以国考成绩申请认定的申请人,请点击红色入口报名,其他类型申请人请点击绿色入口报名。
注意: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时,切勿点击“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
(三)进行现场确认
根据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认定机构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所属确认点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四)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无需打印,由认定机构下载和打印并妥善存档
2、身份证。
3、学历证明。
4、体检表,网上打印一式两份,有的地区到医院拿(需要指定医院体检,详看本地公告)
5、普通话证书。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教师资格认定所需其他材料。
这只是一般需要的材料,具体还需要以本地认定公告为准。
(五)等待认定结果
现场确认并提交相应材料后,请耐心等待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结果(内蒙古、新疆、新疆兵团和西藏四省份的非师范生以及各省份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生在现场确认后还需要参加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等待时间一般为1~2个月。认定合格的,根据认定机构的通知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㈦ 教师资格证申报程序
根据你所在城市决定申报程序,都不一样的
比如我这里天津市,就得先报名,报名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考试,过了考普通话,培训考试,过了再体检,体检健康再考教学能力,过了就能申请教师资格证了
㈧ 如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要求二级乙等以上。
2、各级各类学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按省教育厅部署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合格。
3、各级各类学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面试、试讲。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报名需要学历证、身份证、照片。
6、没有教师资格证的是肯定无法取得正式编制的。
7、报名费80元,信息采集10元。
考教师资格证的流程是:
1.考普通话证,语文老师要二级甲等以上;其他科目要二级乙等以上。
2.考心理学以及教育学,考试时间:每年9月份第二个周末(30个工作日后出成绩)
3.拿上你的以上三个证外加毕业证、身份证、体检,就可以去报名试讲——也就是“说课”。
㈨ 如何申报办理教师资格
1、先考普通话
2、参考省里组织的教育学与心理学统考,合格
3、凭两学一话,到你们当地教育局教师资格证网上进行申报
流程,请关注
南京教师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