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主 任:刘亚琼电话:7606004。
副主任:马振华电话:7606026。
业务电话:
保卫室:7606110。
值班室:7606114。
(1)乌鲁木齐市教育局扩展阅读:
自治区教育厅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自治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法规规章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规划、规范推广、普及应用等工作;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学习、普及学习和再培养培训。
(四)会同相关部门编制自治区级教育经费和项目预算,规划实施并监督管理;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和学生资助的政策;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五)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实践教育和科学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六)指导教育系统单位、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政治保卫;做好应急协调和维稳措施的督促落实工作。
(七)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
(八)统筹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发展改革、学科设置和专业评估;协调指导和支持现代大学办学政策落实。
(九)统筹指导职业教育发展改革和职业指导工作;参与拟定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开展就业创业工作。
(十)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教师培养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十一)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材和中小学教辅用书的编译、审定、备案和出版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统筹各级各类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国家学位制度,负责自治区学位规划和授予工作。
(十三)指导教育系统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以及科技成果转化、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四)统筹国际国内及港澳台教育交流与合作;负责汉语国际推广和孔子学院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涉外项目和事务的组织实施和协调联系。
(十五)负责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负责民族语言文字改革工作;负责有关民族语言文字监测、研究、科研和文化保护工作;承担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专业人才规划和培养培训工作;组织民族语言文字翻译职称评定工作。
㈡ 新疆教育局24小时咨询电话
你好,很高兴能够回答你的问题,经查询,乌鲁木齐教育局24小时服务热线为:0991-8810204 。地址: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61 分类:地市级政府机关。 希望可以帮到您😀😀【摘要】 乌鲁木齐教育局24小时服务热线?
㈢ 乌鲁木齐教育局24小时服务热线你好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乌鲁木齐市机构改革方案》(新党厅字〔2019〕2号)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乌鲁木齐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乌党发〔2019〕1号),乌鲁木齐市教育局是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对外保留市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24小时服务热线是0991-8810204。
㈣ 乌市中考有保推吗
法律分析:没有
法律依据:乌鲁木齐市教育局《乌鲁木齐中考保送生及推荐生的招生政策》乌鲁木齐中考已取消保推生政策,目前只有保送生;
1、乌市户口或九年完整学籍。
2、初中按照教育局分配学区入学。
3、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为A等。
4、有连续三年实质性就读经历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5、中考分数超过一批次分数线(去年超过600分即可)
“保送生”录取规则
1、“保送生”报志愿。
拥有“保送生”资格的考生,中考填志愿的时候,可报且限报一个保送志愿,其他志愿按普通考生志愿填报,不享受保送生政策。
在报考所保送的学校时,享受优先录取的政策。保送生录取先于普通考生。
2、学校根据志愿、指标、成绩排序录取。
保送生的中考成绩必须达到一批次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优先被所填报的一批次学校保送。
高中学校在报考本校的保送生中,按“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录取过程中,如果有成绩相同需要取舍的,则依据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A等级数量,体育测试等级,语文、数学、英语(汉语)三科成绩总分的高低顺序进行选择。
“保送生”名额和计划招生
1、各初中学校下达的保送生计划没有完成的自动失效。
如果某初中有10个保送生名额,只有5个学生符合条件,那么剩下的5个保送名额自动作废。
2、各一批次高中学校未完成的保送生计划自动转为普通考生计划进行录取。
如果某高中计划招50个保送生,只招到20个,那么,剩下的30个保送生名额自动变成普通招生名额,不享受保送生录取的优惠政策。
㈤ 乌鲁木齐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有几个
乌鲁木齐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有10个。
乌鲁木齐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分别为: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天山区教育局、沙依巴克区教育局、新市区教育局、米东区教育局、水墨沟区教育局、达阪城区教育局、乌鲁木齐县教育局、头屯河区教育局、新疆师范大学。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权限负责本地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实施工作。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㈥ 乌鲁木齐学区房新政策2021
乌鲁木齐学区房如果是刚需,可以买,如果是投资,就需谨慎了。 乌鲁木齐现在就是实行的划片入学。 日前,自治区教育厅联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专门部署。 《通知》指出,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要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规定,科学采取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方式,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范围。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要稳妥实施多校划片、名额到校、划区派位等方式,保障教育机会公平,防止以学区房名义炒作房价。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不得招收特长生。 同时,《通知》要求各地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简化入学流程,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随迁子女入学不再要求提交住房证明。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乌鲁木齐市80中的学区房我认为,就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整个区里,它都是可以考入80中的。因为整个高中的都是统一招生的,所以他就不分为什么学区房了,初中是有学区房的,具体可以登陆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查询。
㈦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归属哪里,他的上级部门是自治区教育局吗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上级部门是自治区教育厅。
㈧ 新疆教育局电话是多少
新疆维吾尔族教育局办公室电话:7606004。
新疆维吾尔族教育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自治区的教育法规、实施办法和管理条例,并监督执行。
制定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确立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并指导协调、贯彻实施,指导、协调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教育工作。
综合管理全区的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等;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的有关教育工作。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工作;制定自治区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并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估。
(8)乌鲁木齐市教育局扩展阅读
归口管理研究生、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参于拟定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毕业研究生、师范类毕业生分配和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组织、规划、指导教育系统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高新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各类教材和教辅用书的编译、审定和出版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归口管理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出国留学、来疆留学工作和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指导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㈨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投诉电话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991-2956160。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根据《中共乌鲁木齐市委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党发[2002]8号)精神,设置乌鲁木齐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事业的工作部门。
(9)乌鲁木齐市教育局扩展阅读:
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教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教育地方性法规和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
(二)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确立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速度、步骤,并指导协调、贯彻执行。
(三)组织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师范教育和特殊教育等;做好成人扫盲及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四)代表市人民政府实施教育督导工作,制定全市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组织开展对各区(县)、各部门、各学校教育督政、督校工作。
(五)研究提出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意见;研究提出全市中小学收费标准的意见;拟定所属学校(单位)经费的预决算;监督教育经费、学校固定资产、校办产业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归口管理国家、自治区和国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人民教育奖励基金;研究提出教育附加费分配方案;负责所属学校(单位)的会计委派工作。
(六)指导学校党建和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七)制定教育系统岗位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学校行政管理干部培训、教师的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外事管理和对外交流工作。
(八)指导学校德育、体育、美育以及思想政治、纪律法制、健康卫生、劳动技术等专项教育;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国防教育、环境教育工作。
(九)制定学校学籍管理办法,指导、监督、管理教育招生和考务工作。
(十)协调、审查、审定全市各类学校的建立、撤销、调整、更名以及企业学校改制工作。
(十一)督促检查学校课程方案、教学大纲的实施;组织指导教育科学研究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教学用书使用指导工作。
(十二)指导学校开展安全保卫教育,监督、检查学校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的落实。
(十三)指导、管理所属学校教学装备的配备;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勤工俭学工作。
(十四)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和认定学生的劳动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普活动基地和职业教育的培训实习基地;指导有关社团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有关事宜的通知
网络-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㈩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书记是什么级别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