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教育
Ⅰ 水利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的第四章 实施程序
第十四条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水利事业发展和自身实际工作需要,在充分调查论证基础上,制订中长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计划应于上年12月底前报人事劳动教育司。面向行业举办的培训班,由人事劳动教育司审核形成水利部年度行业培训计划,经部批准印发执行。面向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举办的培训班,由人事劳动教育司审核形成水利部年度直属系统培训计划印发执行。
第十五条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年度培训计划,优先在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中选定承办单位,确定相应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未列入水利部年度培训计划,但因特殊需要确需举办的培训班,由主办部门或单位书面说明原因并提出办班计划和实施方案,经人事劳动教育司核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举办培训班要提前制定具体培训方案和教学计划,落实教师、教材、教室等培训条件,认真做好学员管理、考核、服务等有关工作。
第十八条 每年1月底前,各部门、单位将列入上年度行业培训计划和直属系统培训计划的各类培训班的总结材料,书面报送人事劳动教育司备案。总结内容包括培训目标、对象、内容、方式、时间、培训项目主持人、主要教师名单、主要教材、评估结论、实际效果等。

Ⅱ 水利部的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怎么弄,费用
自己会做不用钱,请人做三两百
Ⅲ 中国水利职业教育集团和水利部有什么关系
中国水利职业教育集团是由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自愿参加组成的具有联合性、互惠性、非营利性的行业职业教育联合体,以推进水利水电事业快速发展为目标,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依托,以实现校企共赢、校际互惠为基本目的,主动接受水利部主管部门和中国水利教育协会的领导和指导。 中国水利职业教育集团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搭建水利行业产教结合和校企融合的平台,加强校际合作,学校与行业协会、企业、科研机构和有关事业单位合作,优化配置人力、智力、教育、科研、生产等资源,整合水利行业职业教育和技术服务的资源;在人才培养、培训、科技服务等方面,实现各成员单位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互惠;促进各职业院校之间的交流、沟通,加快各院校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步伐,整体提高水利职业院校适应水利事业发展需求的竞争力和综合办学实力;推进水利职业院校毕业生的就业等工作,以适应我国水利行业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需求。 中国水利职业教育集团第一届理事会成立于2008年11月13日,成员单位包括全国20多所水利院校和81家企事业单位,主持单位设在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集团成立以来,对深化水利职业教育办学体制、运行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创新。先后开展了专业调研,人才培养与水利需求对接,校企合作构建课程体系,校企共建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校企共建、共管校内外实训基地,以及校企之间、校校之间合作办学、合作培训,提高就业指导水平。一些水利职业院校依托集团的有利平台,与集团企业紧密合作,资源共享,共同开展专业建设、合作用人、合作就业。初步形成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双赢共进”的水利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新局面。 为改进中国水利职业教育集团运行方式,进一步发挥职教集团成员单位的作用,根据章程有关规定,中国水利职业教育集团于2012年11月在广州召开了理事大会,选举产生了包括48所职业院校、79个行业企业单位的第二届理事会。第二届理事会设名誉理事长2名、理事长1名、常务副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1名、常务理事52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4名。根据工作需要下设校企合作与社会服务、专业建设、教学管理与培养质量3个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秘书处设在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下设综合办公室、顶岗实习与就业服务办公室、网站信息技术办公室,分别开展相关具体工作。
Ⅳ 水利部直属高校有哪些
水利部直属高校只有一所河海大学。
河海大学位于江苏省会南京市,是以水利为特色,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教育部、水利部、国家海洋局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以及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4)水利部教育扩展阅读:
河海大学在南京市、常州市设有西康路校区、江宁校区和常州校区,占地面积2462亩。
河海大学设有水文水资源学院、水利水电学院、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土木与交通学院、环境学院、能源与电气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物联网工程学院、力学与材料学院、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农业工程学院、海洋学院、理学院、商学院、企业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系等专业院系和大禹学院(拔尖人才培养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学校现有各类学历教育在校学生51499名,其中研究生17142名,普通本科生19841名,成人教育学生13052名,留学生1464名。现有教职工343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1401名,博士生导师535名;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双聘院士16名。
Ⅳ 国务院都有哪些部 像林业部 水利部 教育部
中国现有政府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组成部门(28个)
外交部 国防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国防科工委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安全部 监察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事部 劳动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建设部 铁道部 交通部 信息产业部 水利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部 人口计生委 人民银行 审计署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1个)国资委
国务院直属机构(18个)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环保总局 民航总局 广电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体育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 统计局 林业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旅游局 宗教局 参事室 国管局
国务院办事机构(4个)
侨办 港澳办 法制办 国研室 * 台办 * 新闻办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14个)
新华社 中科院 社科院 工程院 发展研究中心 行政学院 地震局 气象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电监会 社保基金会 自然科学基金会 [详细]
Ⅵ 水利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的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十条 人事劳动教育司是水利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订培训政策、制度和编制培训规划、计划;负责审核部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和培训证书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培训项目。
第十一条 机关各司局及部直属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任务和实际工作需要,负责组织制订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的教育培训规划、计划;负责有关教育培训机构的业务归口协调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教育培训项目。
第十二条 出国培训、国际合作培训工作,由人事劳动教育司和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共同组织实施。国际合作与科技司负责涉外事宜;人事劳动教育司负责推荐、商定和组织选拔参加培训的人员,并跟踪考察学习情况,了解学习效果。
第十三条 由部审查认定的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承担认定范围内教育培训项目的实施工作,按有关规定和培训计划完成教育培训任务。

Ⅶ 水利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的发布信息
法规名称:水利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水利部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2003.04.01
修改日期:
法规文号:水人教[2003]117号
水利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Ⅷ 水利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的介绍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促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提高水利干部队伍素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水利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机关、部直属单位、水利社团组织、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等面向部直系统和水利行业组织举办的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活动。第三条 积极有效地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是各单位的重要职责。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干部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实行不培训不上岗、不培训不任职、不培训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政策。

Ⅸ 水利部水情教育中心目前开展了哪些工作
水利部水情教育中心目前开展的工作具体可参考:http://www.chinawater.com.cn/
水利部的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组织编制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国家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国家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国家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国家水资源公报。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大江、大河、大湖及河口、海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2、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Ⅹ 水利部哪些活动可以计入继续教育
现在培训管理很严,只有水利部机关司局和有关直属单位发文的培训才能列入继续教育
你可以在水利教育培训网上学习,里面很多课程,都可以计入继续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