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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韩使馆教育处

发布时间: 2021-07-29 00:43:07

Ⅰ 一般想在驻外使馆文化教育处工作,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

这个条件外交部选聘时确定,但无怪乎几点:
1、表现突出,热爱祖国且具有坚定的离场。
2、热爱文化,熟悉本国和所在国古今文化。
3、纪律严明,服从命令听指挥组织观念强。
4、学历达标,精通外语有且较强沟通能力。

Ⅱ 驻韩大使馆

主要官员及部门业务

程永华 大使
电话:738-1038
传真:738-1046

邢海明 公使衔参赞
电话:738-1038
传真:738-1046

政治处 张承刚 参赞(主管国会事务)

陈 海 参赞(主管政治事务)

于 冰 新闻官
电话:738-1038
传真:738-1046
政治处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
一、 落实两国政府间协议和共识,推动两国合作伙伴关系全面向前发展。
二、 联系和协商两国领导人互访事宜,协调和协助接待工作。
三、 促进两国政府、议会、政党、学术和社会友好团体的交流与合作。
四、 办理两国间的有关接洽、协调、磋商和交涉事宜。
五、 处理国际和地区组织及多边合作事务。
六、 介绍和宣传中国的发展情况,增进中韩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
七、 推动两国新闻媒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办理新闻采访,记者赴华常驻和短期采访事务。
八、 建设和管理使馆网页。发布使馆消息、评论。

总务礼宾处 冯春台 参赞
电话:738-1038
传真:738-1077

经济商务处 陈 洲 公使衔参赞
电话:2253-7521 2253-7522
传真:2253-7524
办公地址:首尔市中区新堂洞406-2
网址: http://kr.mofcom.gov.cn
经济商务处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
促进中国与韩国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不断发展两国贸易、双向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关系。根据授权,代表中国政府和有关部门与韩国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联系交涉,与韩国政府有关部门或机构商签并履行政府间经济贸易协议,组织和协调中国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韩国的各项经济贸易工作,向韩国政府有关部门及两国企业提供进出口、双向投资、研修生咨询服务,等等。

武官处 蔡 勇 武官
电话:738-1038
传真:738-1077

领事部 何颖 参赞兼总领事
电话:请参阅“领事部指南”
领事部业务范围
一、颁发签证、护照、旅行证、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及签注。
二、办理公证、认证。
三、华侨事务。

四、领事保护。

科技处 汤 庶 参赞
电话:738-1038
传真:738-1077
科技处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
一、促进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制定、落实和执行。
二、帮助和推动两国对口专业部门间开展科技合作和交流。
三、协助和促进两国民间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
四、推动两国产业合作。
五、发展和保持同韩国的科学、经济、技术部门,政府机构和研究所、开发中心、公司、企业、大专院校等的密切联系。
六、促进两国科技主管部门高层领导互访,加强两国科技部门之间的友好关系。

七、介绍中国科技、经济发展情况、宣传中国的改革开放形势及经济建设和科技创新取得的成就。

文化处 车兆和 参赞
电话:738-1038
传真:738-1077
网址:http://www.cccseoul.org/
文化处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
一、积极促进两国文化主管部门高层领导和文化名人之间的互访,努力增进和加强两国文化部门之间的友好关系。

二、为中韩两国文化委员会定期会议及制定中韩两国年度文化交流计划准备和提供必要的协助。
三、积极引进驻在国的优秀艺术成果和先进文化产业成就。
四、积极向驻在国推出我国的优秀文化成果和先进文化产业成就。
五、促进韩国国民对中国文化的了解。六、努力解决中韩两国文化交流中出现的问题,使中韩两国文化交流沿正常轨道发展。
七、努力了解韩国文化政策的变化和对外文化交流的现状。
八、负责中韩双方在文化艺术、文物、出版、体育、卫生保健、宗教、广播电视、青少年、社会科学等方面的交流。

教育处 艾宏歌 参赞
电话:738-1038
传真:738-1077
网址:http://www.eoe.or.kr/

教育处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

一、中国与韩国政府及民间的教育交流与合作以及与教育有关的事宜。

二、对在韩国留学的国家公派、单位公派和自费留学人员以及在韩国从事教学科研活动的教师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为关心赴华留学的机关、团体和个人提供必要的信息,对曾在中国学习过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

Ⅲ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教育处参赞是谁

教育参赞艾宏歌

Ⅳ 想在驻外使馆文化教育处工作,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Ps:要考所在国语言么】··

看你想进哪个使馆了,各个使馆要求不一样,他们都是招雇员,干的也是些打杂的活

Ⅳ 中国驻韩国首尔大使馆最新地址和电话是多少

使馆各部门电话及传真

1、大使:邢海明

电话:(822)738-1038

2、首席馆员、公使衔参赞:金燕光

电话:(822)738-1038

传真:(822)738-1046

3、政治处

公使衔参赞:方坤

政党参赞:朱桂杰

国会参赞:于冰

副主任:戴麟

电话:(822)738-1038

传真:(822)738-1046

4、办公室

参赞:才延东

主任:别稚

电话:(822)738-1038

传真:(822)738-1077

5、经济商务处

公使衔参赞:谷金生

参赞:王治林

电话:(822)2253-7521

传真:(822)2253-7524

6、武官处

国防武官:王京国

电话:(822)738-1040

传真:(822)738-1047

7、领侨处

领事参赞兼总领事:邓琼

警务参赞:寇波

副主任:于磊、唐亮

传真:(822)755-0469

8、科技处

参赞:富贵

电话:(822)738-1038

传真:(822)738-1045

9、文化处

公使衔参赞:王彦军

电话:(822)738-1038

传真:(822)730-2347

10、教育处

参赞:力洪

电话:(822)3210-1888

传真:(822)738-1044

办公地址:大韩民国首尔特别市中区明洞2街27号

发展沿革:

1992年,中韩两国发表了《中韩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1992年8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大韩民国正式建交。

1992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派驻大韩民国首任常驻大使 。

2002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大韩民国大使馆迁往现钟路区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馆。

业务设置

据2020年9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大韩民国大使馆官网显示,该大使馆共提供10项服务办理业务。

1、办理护照、旅行证。

2、办理公证。

3、办理领事证明。

4、进行婚姻登记。

5、进行领事认证。

6、办理《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须知。

7、办理中国公民申请香港进入许可须知。

8、办理港澳台居民旅行证件。

9、办理中国签证。

10、领事保护与协助。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大韩民国大使馆

以上内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大韩民国大使馆-联系我们

Ⅵ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大韩民国大使馆的部门业务

一、落实两国政府间协议和共识,推动两国合作伙伴关系全面向前发展。
二、联系和协商两国领导人互访事宜,协调和协助接待工作。
三、促进两国政府、议会、政党、学术和社会友好团体的交流与合作。
四、办理两国间的有关接洽、协调、磋商和交涉事宜。
五、处理国际和地区组织及多边合作事务。
六、介绍和宣传中国的发展情况,增进中韩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
七、推动两国新闻媒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办理新闻采访,记者赴华常驻和短期采访事务。
八、建设和管理使馆网页。发布使馆消息、评论。 一、与驻在国军方保持联络与沟通,推动两国军事关系发展。
二、协商联系两军互访事宜,协调和协助接待工作。
三、促进两国军方有关单位和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四、宣介中国国防政策和军队发展建设情况,促进两军了解与友谊。 一、颁发签证、护照、旅行证、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及签注。
二、办理公证、认证。
三、华侨事务。
四、领事保护。 一、促进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制定、落实和执行。
二、帮助和推动两国对口专业部门间开展科技合作和交流。
三、协助和促进两国民间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
四、推动两国产业合作。
五、发展和保持同韩国的科学、经济、技术部门,政府机构和研究所、开发中心、公司、企业、大专院校等的密切联系。
六、促进两国科技主管部门高层领导互访,加强两国科技部门之间的友好关系。
七、介绍中国科技、经济发展情况、宣传中国的改革开放形势及经济建设和科技创新取得的成就。 一、积极促进两国文化主管部门高层领导和文化名人之间的互访,努力增进和加强两国文化部门之间的友好关系。
二、为中韩两国文化委员会定期会议及制定中韩两国年度文化交流计划准备和提供必要的协助。
三、积极引进驻在国的优秀艺术成果和先进文化产业成就。
四、积极向驻在国推出我国的优秀文化成果和先进文化产业成就。
五、促进韩国国民对中国文化的了解。
六、努力解决中韩两国文化交流中出现的问题,使中韩两国文化交流沿正常轨道发展。
七、努力了解韩国文化政策的变化和对外文化交流的现状。
八、负责中韩双方在文化艺术、文物、出版、体育、卫生保健、宗教、广播电视、青少年、社会科学等方面的交流。 一、中国与韩国政府及民间的教育交流与合作以及与教育有关的事宜。
二、对在韩国留学的国家公派、单位公派和自费留学人员以及在韩国从事教学科研活动的教师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为关心赴华留学的机关、团体和个人提供必要的信息,对曾在中国学习过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

Ⅶ 韩国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在哪打

不是在大使馆上找呀 既然是学校的报道登记表 你应该在学校官网查查啊
有的学校需要的材料里面类似登记表的 通常学校都给出模板你直接在学校官网上可以下载的 大概是填一些你的基本信息之类的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还想问“外国人登录证”,这个是在出入境事务所办的)

Ⅷ 什么是使馆教育处组开具的回国人员证明,对留学生有何作用和意义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颁发条件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并且连续在外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不包括在自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和大学内举办的语言培训班、各种入学预科班、语学堂学习语言的学生、留学中途探亲人员和在国(境)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研修和工作的人员。[1]
凡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中国留学人员,毕业(结业)回国前(回国前两周内来大使馆办理,不可提前来办),可持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虽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可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对于毕业已超过两年的留学生,不予开具第二联:即海关申报联,只能开具第一联:即留学生联。我处不做学位证书和毕业证认证和公证,如果在回国后需要对国外取得学历证书认证的话,可持我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其他做认证需要的材料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做认证。此外,我处不单独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免税车证明,留学人员可持我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第二联回国后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海关办理,详细办理手续请与当地海关咨询,或到网上搜索查询。
为确保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真实可信,教育处决定自2007年1月起在办理此项证明业务时将增加实施新的举措:申请人或代理人须在申请现场,使用使馆工作电脑登陆到毕业学校网站上的个人学籍管理电子系统,协助工作人员确认申请人的学习经历和毕业事实。因此,除准备好申请人的护照、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习成绩单原件等证明材料外,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提前了解申请人个人ID和密码等信息,掌握毕业学校网站中个人学籍管理电子系统的使用方法并进行反复尝试。
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学校发给的学位证、学习成绩单和本人护照,上述材料需要提供原件。
交换留学生需要提交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和成绩单,博士后需要留学院校开的博士后学习经历证明,访问学者需要学习单位开的学习研究经历证明

具体用处
是各类留学回国人员重要的身份和经历证明及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的凭证,而且他们在创办企业、安排工作、落转户口、子女入学、多生子女上户口、购置住房、申请国内各类科研基金、评定职称、报考公务员或研究生等方面都能够享受国家或各地、各单位给予留学回国人员的各种优惠政策或提供的各种便利条件。[1] 学历学位认证已经不需要此证明。

最重要的用途就是办户口和买免税车,另外找工作的时候也需要

Ⅸ 请问“To 驻XX使馆教育处”英语怎么

To the Ecation Department of X(国家) Ambassy in XX(驻址)

1.如需更换:总领事馆,Consulate General;领事馆,Consulate
2.教育处,还可译为the Department of Ecation

Ⅹ 韩驻中国大使馆在哪里

韩国驻华大使馆
地址:北京市东直门外大街亮马河南路14号塔园外交办公大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领区范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
韩国驻青岛总领事馆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01号
领区范围:山东省
韩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地址:上海市万山路60号
领区范围: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
韩国驻广州总领事馆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赤岗领事馆区友邻三路18号
领区范围: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福建省
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13纬路37号
领区范围: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
韩国驻成都总领事馆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下南大街6号天府绿洲大厦19楼
领区范围:重庆直辖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
韩国驻西安总领事馆
地址:中国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33号国际商务中心19层
领区范围: 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韩国驻武汉总领事馆
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18号浦发银行大厦4层、19层
领区范围: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江西省
韩国驻香港总领事馆
地址:Conaulate General of the Republic of Korea 5-6/F, Far East Finance Centre, 16 Harcourt Road, Hong Kong
领区范围:香港、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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