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教育
我推荐第31届广州国际玩具及教育产品展(原名“广州国际玩具及模型展”),2019年版4月8-10日在广州(琶洲)保利世贸博权览馆举办,同期开展的还有广州国际童车及婴童用品展。
近年来教育产业特别是学前教育在国内发展迅速,教育产品未来的发展前景广阔。而且近年广州玩具展展品当中,教育产品种类和数量也逐渐丰富。为更好地适应行业的变化和市场及展会发展需要,展会主办方决定将展会名称去掉“模型”两个字,而增加“教育产品”。
近年来广州玩具展上的展品中,教育用品如学习机、幼教产品、幼儿园用的教具均逐年增多。其中,2018年参会的幼教及游乐设施的展商有30多家,融合人工智能及AR技术的早教玩具展商有40多家,加上具有益智、教育功能的木制、塑料、磁力拼插玩具展商,总共有200多家,科教产品在广州国际玩具展上已成气候。相信题主能在这个展会上找到合适的产品。
Ⅱ 那种儿童教育产品最好啊
刚好看见,可是怎么没分啊!不过还是回答你吧!
感觉儿童教育产品做的比较好的是问学堂吧。问学堂是集合
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等等多家大学的教育精
华来研制产品的网上搜搜就知道了,里面包含小学到大学的产品,
还有早教之类的产品,反正教育类的产品是一应俱全如果你是要
儿童教育产品的话,推荐你用学伴熊吧,因为我也买了一个给孩子的,
其他的儿童教育产品也很多,但是我没用过所以也不好多说。
学伴熊的功能很多,比如说可以学英语、学国语、听音乐、
听故事等等。。。最重要的一点是可以无效退款
这点也是我当初买学伴熊这款儿童教育产品的原因之一。不
过用了之后感觉还是挺不错的
闲话不说了,你可以自己去看看合不合适。
具体的参考资料:http://www.ynwyyxxj.com
Ⅲ 什么是教育产品
对学习有用的,如书,信息化教学各种学习软件都可以说是教育产品.
还可以这样说,一个人在受到教育后作出对社会,国家有贡献的事,那么这个人可以说是教育产品.
Ⅳ 教育培训产品是做什么的
这个很广泛,具体看你咨询的是什么产品哦,总之就是售卖一切跟教育相关的课程等
Ⅳ 教育是什么产品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教育规划纲要(2010—2020年)》由新华社2010年7月29日电正式对外公布,这是继《医改方案》后涉及新“三座大山”之一的又一个纲领性文件。该《纲要》二十二章七十条,内容可谓很全,此前草案便公布于世,征求意见也可谓很充分。
既然是全面性的纲要,教育产品的定位便应首当其冲,是公共产品还是准公共产品?有没有商品?如何划分?这与教育能不能脱离“三座大山”之一密切相关。然而,就这个纲要而言,教育产品的定位到底是什么?并无明确的答案,从中的研读也颇费周折。
《纲要》在第二章“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中明确 “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差距”。如果从“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这句话来看,将其定位为公益性而且还普惠性,便是公共产品,但研读完全篇后,只有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定位可以称为公共产品,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一个目标,因为还有很多的费用和差异,还要解决择校问题和学校的均等化问题。
我指出这一问题并不是强调所有的教育产品是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这在任何一个国家都做不到,但不同的定位和区别的对待却是应该明确的。尽可能增加准公共产品和公共产品的范围也是需要的,特别是有政府补助又需要花钱购买的准公共产品,如何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也是很重要的。比如,对残疾人和一些弱势群体的特殊教育,如何做到这一点就缺少交代,高中及同学历的教育有没有纳入义务教育的远期考量?特别是有条件的地方公共财政能不能将其纳入?这涉及到全国范围内的教育公平问题,而且在现实中已有出现。
另外与此有关的几个问题,包括幼儿教育中高收费、贵族化的倾向如何对待?特别是利用行政资源开办的这类幼儿教育如何走向?包括义务教育阶段所谓的“民办班”和贵族学校问题如何对待?包括大学成了国家教育投入的重点后,如何惠及到受教育者?具体地说就是降低费用,让能够考上大学的普通家庭甚至是贫困家庭学生能上得起。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责权利到底如何区别?私立学校能不能参与公平竞争,得到类似公立学校的某种财政补助?比如,“教育券”理论,国家的财政补贴分配到受教育的人身上,再通过持券人的选择实现“二次分配”的公平。
也许,《纲要》只能是“纲”,两万多字也不能涵盖这些,但在具体实施和落实时,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却是不容回避,也是十分重要的。以我不成熟之见,义务教育应该完全定位为公共产品,普惠性及均等化则应成为尽快实现的目标;幼儿教育最起码应该是准公共产品,而且不仅不能鼓励还应该约束和遏制贵族化倾向。包括义务阶段的私立学校,应该着重于探讨和实现利用市场机制与公立学校的公平竞争,而不能鼓励贵族化倾向;高中及同学历教育,即使不能纳入义务教育,也应该尽量强化准公共产品的性质。对特殊教育包括能到高中阶段的特殊教育,都应该作为对弱势群体的特别关爱和和谐社会的需要,比照义务教育;高等教育已不排斥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之外的商品化,但国家不应该让这种商品在某一个领域变成垄断。而所有的公立大学都必须体现准公共产品的属性。另外一方面就是要更多地探讨对受教育者的财政补助资助,来体现这种准公共产品。
无论是公共产品还是准公共产品,都应该排斥市场化,但却不应该排斥市场机制。这些产品是通过人来提供的,而所有的人或就教师等总体而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都不可能回避市场机制而独善其身。因此需要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借鉴和利用市场机制,调动教师和学校的积极性,提高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质量。
Ⅵ 教育产品的什么是教育产品
教育产品是指教育部门和教育单位所提供的产品,这种产品又称教育服务 。教育这种产品,在消费上具有特殊性,即消费效用有直接效用与间接效用之分。
教育的直接消费效用,是受教育者在接受教育后知识、能力的增长,品行和价值观念的养成等,这属于教育的内部产出或内部效益。教育的间接消费效用,是指由于知识、能力的增长及良好的品行、价值观等内部产出,提高了受教育者的生产能力、创造能力和文明程度,使受教育者在劳动力市场和社会活动中获得更高的收入和地位,促进社会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谐。这种效应属于教育的外部产出或外部效益。
从直接消费看,教育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增加一个学生,边际成本不为零,会降低原有学生得到的教育服务水平,如平均受教师关注的程度会降低,生均校舍面积、图书、仪器等教育资源会减少。在技术上学校完全有能力将教育的消费者(如不付费者)排除在学校或教室之外。因此,教育的直接消费具有私人产品的性质。
从间接消费看,教育具有部分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教育使受教育者个人获得更高的收入和社会地位,这是受教育者的个人收益,他人不可分享,因而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教育能使社会经济更快增长、社会发展更加和谐,这是教育带来的社会经济利益,全体社会成员都可受益,对社会而言增加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也无法排除其他成员得到这种利益,因而没有竞争性和排他性。所以,教育的间接消费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公共选择理论的权威布坎南,正是通过分析教育的间接消费特点,得出教育是准公共产品的结论。
从教育目的考察,无论是受教育者个人还是社会,接受或提供教育的主要目的是获取教育的间接消费效用,即提高个人收入和社会地位,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因此,在确定教育的产品属性时,应主要依据教育间接消费效用的特征。
也就是说,在理论上教育属于一种准公共产品,它兼有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某些特征。但在现实生活中,根据教育类别和层次的不同,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又具有不同的属性特征。尤其是义务教育,它被确定为是一种公共产品,确切的说是制度安排使其成为公共产品的。在大部分国家里,义务教育都是一种制度性共有资源,即法律规定其有非排他性,但仍然具有竞争性。非义务教育则无可厚非的属于准公共产品,其消费存在着排他性。

Ⅶ 互联网教育产品有哪些
Sooc瘦课网,专注为高校、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提供一体化的在线教学云平台解决方案
Ⅷ 有什么新型的、好的教育方面产品
心理辅导就不错啊
Ⅸ 教育领域产品经理需要主要哪些方面
众所周知,内容、技术是教育产品的两个主要要素,但作者提及除内容与技术两大要素之外,还有一大要素,其重要程度,在内容、技术之上。

结语
Ⅹ 什么是教育产品教育产品的特性是什么
什么是教育产品
教育产品是指教育部门和教育单位所提供的产品,这种产品又称教育服务。教育这种产品,在消费上具有特殊性,即消费效用有直接效用与间接效用之分。
教育的直接消费效用,是受教育者在接受教育后知识、能力的增长,品行和价值观念的养成等,这属于教育的内部产出或内部效益。教育的间接消费效用,是指由于知识、能力的增长及良好的品行、价值观等内部产出,提高了受教育者的生产能力、创造能力和文明程度,使受教育者在劳动力市场和社会活动中获得更高的收入和地位,促进社会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谐。这种效应属于教育的外部产出或外部效益。
从直接消费看,教育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增加一个学生,边际成本不为零,会降低原有学生得到的教育服务水平,如平均受教师关注的程度会降低,生均校舍面积、图书、仪器等教育资源会减少。在技术上学校完全有能力将教育的消费者(如不付费者)排除在学校或教室之外。因此,教育的直接消费具有私人产品的性质。
从间接消费看,教育具有部分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教育使受教育者个人获得更高的收入和社会地位,这是受教育者的个人收益,他人不可分享,因而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教育能使社会经济更快增长、社会发展更加和谐,这是教育带来的社会经济利益,全体社会成员都可受益,对社会而言增加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也无法排除其他成员得到这种利益,因而没有竞争性和排他性。所以,教育的间接消费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公共选择理论的权威布坎南,正是通过分析教育的间接消费特点,得出教育是准公共产品的结论。
从教育目的考察,无论是受教育者个人还是社会,接受或提供教育的主要目的是获取教育的间接消费效用,即提高个人收入和社会地位,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因此,在确定教育的产品属性时,应主要依据教育间接消费效用的特征。
也就是说,在理论上教育属于一种准公共产品,它兼有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某些特征。但在现实生活中,根据教育类别和层次的不同,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又具有不同的属性特征。尤其是义务教育,它被确定为是一种公共产品,确切的说是制度安排使其成为公共产品的。在大部分国家里,义务教育都是一种制度性共有资源,即法律规定其有非排他性,但仍然具有竞争性。非义务教育则无可厚非的属于准公共产品,其消费存在着排他性。
教育产品的基本属性
首先,教育在效用上具有可分割性。教育不具有自然垄断的特性。教育产品可以在许多分散的学校和教学点提供,这些学校和教学点可以相对独立地开设、组织、运行。
其次,教育产品具有竞争性。教育的边际成本远大于零,它与平均成本基本相同。从教育产品消费的角度来看,随着受教育者的增加,必然会使成本增加,会产生拥挤性成本,导致参与消费的个人所享受的教育服务数量的减少、质量的降低,个人所获得的满足程度也会相应的发生变化。
再次,教育产品在受益上具有排他性。人们通过选拔性的入学考试和收费等方式,可以很容易地达到人学上的排他目的。不交费就不让上学,这是很简单的易于做到的事情。
从教育产品的上述基本属性来看,教育产品由市场提供是完全可行的。正是由于教育具有上述基本属性,不少学者将教育列入私人产品的行列。美国财政学家哈维·S.罗森指出;"教育主要是一种私人物品,它通过提高学生的'涉世处事'的能力,增加了他们的福利。在罗森看来,教育产品具有两个特性:
(1)消费上的竞争性,在教育机会有限的条件下,一部分人接受教育就会减少另一部分人相应的机会;
(2)教育的收益主要是私人收益,教育的私人收益具有极大的排他性。
美国经济学家范里安坚持认为,教育就是私人产品,只不过考虑到其他方面的原因,由政府参与提供罢了。我国学者邱炳华指出:"教育是一种具有私人性质的产品,接受教育的人可以从中得到相应的收益,因而也愿意付出相应的成本,从这点来看,教育可以由微观主体来提供的,需要接受教育的人们可以花钱购买这种服务。对教育产品来说,如果单纯地考虑资源的配置效率,政府可以完全不用参与教育的提供和生产;而如果考虑到公平等其他目的,则政府有必要参与教育的生产。目前一些教育产品由政府提供,是考虑其他方面的原因诸如公平、正义等。政府提供教育产品,并非改变教育产品的性质,政府只是作为产品生产主体之一提供了部分私人产品。霍尔和利伯曼指出:"将产品区分为私人产品和公共产晶是基于其特征,而不是基于哪个部门最终提供它们。从基本属性看,教育是私人产品,但是与纯粹的私人产品相比,它具有正外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