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美术
1. 道教绘画对国画有何影响
答:中国画坛把以道教题材和以佛教题材为内容的绘画合称为“道释画”。有人认为中国画始于“道释画”,这种说法是否符合中国美术史,暂且不论,但“道释画”对中国画的影响应该是勿庸置疑的。 首先从人物画方面看,历代都有人在绘画理论上探讨道、释人物画的特点。东晋顾恺之的《画云台山记》,是现存最早探讨神仙人物画像的理论著作,对中国人物画的影响相当大。宋代郭若虚的《图画见闻志》在绘画技法上探讨了仙女画与一般仕女画的不同。明代周履靖《天形道貌画人物论》,还特别区分了道画和释画的不同。清代蒋骥的《读画纪闻》、《神女论》,则对历代道教人物画理论作了总结性的叙述。这一切,不仅促进了道教人物画的成熟和发展,而且也对中国人物画的成熟和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再就于中国画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山水画来看,山水画受道教绘画的影响就更大了。这种影响不只在技法上,更重要的是对画家的思想和精神方面的影响,也就是说道教的信仰和理论对画家的影响。道教追求的“恬淡”、“静泊”对不少山水画家影响较大,五代末宋代初以山水寒村画闻名于世的郭忠恕就是一位学道之人。 元代是山水画的顶峰期。“元四家”是当时最有声誉的四位山水画家,其中以道教徒黄公望为魁首,“四家”中的倪瓒也是一位道教徒。美术史家俞剑华先生评论“元四家”说:“不离古代法度,然能自具面貌,取古人之神,而不泥古人之形,又能饱遨观饫,日徜徉于名山之间,而文章道德,又皆加人一等,故其所作,自异凡响。水黑渲淡与浅绛著色一派底于大成,为明清数百年之宗主。盖山水画至元四家已至炉火纯青时代,其醇原之趣味不在表面,而在内容,令人百读不厌,真绝诣也。”他们的作品“简远高古”、飘逸、宁静、清淡、高雅,这种风格特点的形成,当然是与他们的精神修养和审美情趣相关联的。美术评论家们亦认为,“元四家”的成就,根本的不是他们绘画技艺的高超,而是他们能深谙绘画“逸格”。所谓“逸格”,就是“拙规矩于方圆,鄙精研于彩绘,笔简形具,得之自然,莫可楷模,出于意表”。可见,“逸格”之精神乃是指画家的内在修养、审美情趣与绘画对象的融合,而“逸格”恰恰是由黄公望等人的推动而得以完成的。由此可见,“逸格”也确实体现了道教主旨,浸透着道教精神。
2. 道教美术的宋代道画吸收了山水花鸟的技法
丰富了道画的表现力。画家武宗元曾在宋真宗营造玉清昭应宫时,居3000名应召画殿画匠之首,史载,他17岁就画北邙山老子庙壁,颇称精绝。其传世道画《朝元仙仗图》原是壁画粉本,长 6米,高0.48米。描绘南极天帝和东华天帝君率领仙官、侍从和仪仗朝谒玄元皇帝的场面,共有神仙人物87名,其中男仙11名,神将8名,余皆为手捧供品、仙果、乐器的仙女。画幅以手持宝剑的护法神开道,以甲卒、神将殿后,其中二天帝君都略高大于其他神仙,其处理手法与唐阎立本《历代帝王图》相类。各神仙的头上或身旁都有一个长形墨线描画的题名牌框,并标上该神仙的尊号,如“东华天帝君”、“扶桑大帝”等。全图主次分明,层次井然,线描人物各具神态,不相雷同,线条流畅,具有线描艺术的韵律感。
宋元文人作画崇尚卷轴、册页、扇面,或有以道教题材结合山水、花鸟的内容,追求“清静无为”的境界,形成了超逸、淡泊、高雅的艺术风格。元代有些画家,如黄公望、张彦辅、马臻、方从义等本人就是道士。张渥所作《九歌图》和《太乙真人像》等,以白描手法描绘太乙真人手执如意,乘舟荷叶,舒展飘逸的“仙风”。元代画家颜辉有传世之作《李仙像》轴,画八仙之一的铁拐李,侧坐石上,神情肃穆,笔法精劲,人物与山水融和,表现了画家洒脱、超逸的情趣。明代画家吴伟所作《北海真人》,写骑龟仙者悠然泛海,昂首天外,无拘无碍。清代扬州画派金农所作的张天师像,更以古拙的笔墨趣味,表现画家超凡逸群的情思。当代画家张大千早年曾久居四川青城山,所绘王母、麻姑、陈抟、纯阳和张陵等道画,刻石于山,至今犹存。
3. 对中国佛教文化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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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传入中国之初,来华的佛教徒,如“安世高”、“支娄迦谶”、“佛图澄”、“昙无谶”等,都善弄巫术,所以被视为“神仙方术巫觋图谶”之类。
佛教倡导出世、出家修道,厌弃世界和人生,把时间长期消耗在孤独的默想之中。与中华原有的自强不息的精神差异很大,与儒家君臣父子、纲常宗法、封建伦理更是相对立的。
史书上记着“儒佛之争”、“佛道之争”激烈的场景,其间甚至不惜利用皇权强制力来打击对方,以至酿成流血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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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佛教为了在中国传播发展,善于“脱变”基础教义,注重“迎合”。迎合“道”,迎合“儒”,直至迎合“巫”及封建伦理社会陋习。
佛经的翻译,就显露地“迎合”中土的传统哲学和封建伦理。
以传为第一部汉译佛经的《四十二章经》为例:
此经的内容重点宣扬了佛教的人生无常和爱欲为蔽等思想,但行文中却夹杂着“解无为法”、“行道守真”之类的道家思想和“以礼从人”之类的儒家语言。
另外如安世高所译的《佛说尸迦罗越六方礼经》:
或着将原文中与儒家孝道不相一致的内容删除不译,或着另外加进了子女应奉养父母的教训,而把原文中夫妻、主仆平等的关系又译为丈夫高于妻子、奴婢侍奉主人等等。
为传播需要而“迎合”俗世的欲、庸俗的心,这种思想品德、媚态行为,已不讲气节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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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北魏、隋唐以来,皆有皇帝即是当今如来的说法。
特别是北魏,曾在举国崇奉的大同武冈山开凿石窟,以“山川可以终天”的谀辞,模拟北魏道武、明元、太武、景穆、文成五位皇帝的样子造像,首开“皇帝即如来”说法的先河。
其时,所谓的高僧昙曜、对皇帝的尊崇真是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
武则天时期,女性化的佛像层出不穷,弥勒佛像的女性化,无疑是依据武则天的形象加以美化塑造而成的,这和北魏昙曜五窟依据帝王相貌来塑佛像一样,岂不是在强调“皇帝即如来”的观念?
也就是说,武则天不仅以弥勒自居,还要百姓如同信奉弥勒一般的信仰自己。
辽代承继了该宗教思想,把“皇帝即如来”的佛教传教思想造型化……
4. 李松的论文
《关于968年京兆府国子监里的〈佛道图文碑〉》,《考古与文物》,2011年第3期;
《对“道教”、“美术”、“史”的思考》,《美术与设计》(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11年第2期;
《走回图像》,载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2010年第5期;
《汉代铜镜所见有关道教和神话的图像》,载《湖北美术学院90周年校庆文论集》,2010年;
《汉代铜镜にみえる神话および道教の図像について》,载《道教美术の可能》,日本勉诚出版株式会社,2010年;
《主题を细部に——汉代美术作品二种に对する再检讨》,载《名古屋大学中国哲学论集》第9号,2010年;
《以大足为中心的四川宋代道教雕塑》,载《雕塑》,2010年;
《神化的碑文及新样的造像》,载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2009年第6期;
《“知识”的集合体:再论马王堆汉墓“铭旌”帛画》,载《中外美术研究》第1期,香港,2009年8月;
《依据叠印痕迹寻证马王堆3号汉墓“大一将行”图的原貌》,载中央美术学院学报《美术研究》,2009年5月;
《中国道教雕塑》,载《雕塑》双月刊,连载5期,2009年;
《对涉及三种宗教的三件耀县北魏造像碑的再认识》,载《西部美术考古》,上海大学出版社,2008年12月;
《略说中国早期美术史与考古学的交融》,载《朵云》第67期,上海书画出版社,2008年;
《陕西佳县白云观壁画概述》,载《中国书画》,2008年7月;
《药王山<;谢永进造像碑>;的年代与摩尼教信息解读》,载《考古与文物》,2008年6月;
《从“太原番木瓜”说读图的误区》,载鲁迅美术学院学报《美苑》,2008年6月;
《依据图像还是文字——以北魏雷氏造像碑的断代为例》,载《民族艺术》,2008年6月;
《山西浮山县老君洞道教图像的调查与初步研究》,载中山大学出版社《艺术史研究》第9辑,2007年12月;
《论〈八十七神仙卷〉与〈朝元仙仗图〉之原位》,载广西艺术学院学报《艺术探索》,2007年8月;
《论山西龙山石窟开凿于唐代贞元年间》,载文物出版社《2005年云冈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研究卷》,2006年8月;
《唐代道教美术年表》,载中山大学出版社《艺术史研究》第7辑,2005年;
《敦煌壁画艺术略谈》,载《敦煌与丝路文化学术讲座》第二辑,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年;
《三宝与五圣:唐代道教石窟及殿堂的主像构成》,载《湖北美术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
《马车画法与制图方式:从甲骨文到画像石》,载《艺术史与艺术理论》,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4年。
5. 抱元子的道教“中盘奇门”美术版通过版权注册
为了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
于解决因版著作权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
提供初步证据;为了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有利于
作品、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也是
个人自我价值的体现,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
道教中盘“中盘奇门”美术版,自2013年8月份起开始筹备,经过近一年的核实对证,于2014年7月份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通过。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根据自愿原则,对下列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文字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美术作品与美术作品原件不可分离,而且美术作品一般具有独创性。
美术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成为著作权领域的特殊问题——美术作品著作权必须面对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
随着我国美术创作的繁荣、美术作品大量进入流通及国际交流的不断扩大,美术作品的版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
以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为依据,对美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客体范围的确定、侵权的认定及处理等问题,进行理论与实践的探讨,对保护美术作者的合法权益,鼓励美术作品的创作和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6. 道家的核心思想是什么
道家思想的核心是“道”,认为 “道”,是宇宙的本源,也是统治宇宙 中一切运动的法则。可以简单概括为 “道法自然”和“无为而治。”道家崇尚自然,有辩证法的因素和无神论的倾向,主张清静无为,反对斗争;提倡道法自然,无所不容,自然无为,与自然和谐相处。
道家提出“道法自然”的思想,认 为人的一切思想和行为应该与自然相一 致、协调,不能违背自然,更不能破坏自然的和谐。道家主张统治者应实行“无为而 治”。“无为”即是“顺应自然”。
(6)道教美术扩展阅读:
道家的传统与革新:
有正宗而后有革新。在西欧,如恩格斯所论:“一般针对封建制度发出的一切攻击必然首先就是对教会的攻击,而一切革命的社会政治理论大体上必然同时就是神学异端”。
在中国,汉初儒、法合流,所谓“阳儒阴法”或“杂霸王道用之”的封建正宗形成之后,道家‘思想以其被罢黝、受排斥的现实遭迂,加以它固有的主张天道自然、抗议伦理异化的理论趋向,便一直被视为思想异端。
但道家并未因此而掩旗息鼓,相反地,历代道家学者却仍然以与封建正宗相对立的异端身份,崛强地从事于学术、文化的创造活动和批判活动,并不断地求得进展,获取许多重要成果,尤其在发展科学、文艺和哲学思辨等方面更作出过超迈儒家的独特贡献。这样,形成了道家文化的优秀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