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鸡文言文
A. 出自《陶庵梦忆.斗鸡社》斗鸡文言文翻译
白话译文:
天启二年(1622)间斗鸡很流行,于是我就在龙山下创建了斗鸡社,并且效仿唐代王勃作了一篇《斗鸡檄》。
仲叔、秦一生等人每天都携带古董、书画、文锦、川扇等物品和我赌斗,我的鸡多次战胜他们。仲叔非常生气,于是他就给鸡的脚掌和羽毛分别套上金属套子和防护器具,凡是可以帮助鸡搏斗的方法他都用上了,可还是没有胜利。
仲叔听人说徐州武阳侯樊哙的子孙,斗鸡堪称天下第一,他们养的斗鸡有长颈黑嘴,胆大从容得能在高桌上吃米。仲叔心动,秘密派人寻访这种斗鸡,无果后更加愤懑了。
一天,我看野史上有说唐玄宗是酉年酉月生,因喜欢斗鸡而亡国。我也是酉年酉月出生,于是我就放弃此种嗜好了。

原文:
天启壬戌间好斗鸡,设斗鸡社于龙山下,仿王勃《斗鸡檄》,檄同社。仲叔秦一生日携古董、书画、文锦、川扇等物与余博,余鸡屡胜之。
仲叔忿懑,金其距,介其羽,凡足以助其腷膊敪咮者,无遗策。又不胜。
人有言徐州武阳侯樊哙子孙,斗鸡雄天下,长颈乌喙,能于高桌上啄粟。仲叔心动,密遣使访之,又不得,益忿懑。
一日,余阅稗史,有言唐玄宗以酉年酉月生,好斗鸡而亡其国。余亦酉年酉月生,遂止。
(1)斗鸡文言文扩展阅读:
作者简介:
张岱(1597年10月5日—1680年?),初字维城,后字宗子,又字天孙,因著《石匮书》,人称“石公”,于是又字石公,号陶庵,晚号六休居士、蝶庵、古剑老人(一作古剑陶庵老人)、渴旦庐等。
浙江山阴(今浙江绍兴)人,祖籍四川剑门(故其自称“蜀人”),明清之际史学家、文学家,史学方面与谈迁、万斯同、查继佐并称“浙东四大史家”,文学创作方面以小品文见长,以“小品圣手”名世。
张岱出身仕宦家庭,早年患有痰疾而长住外祖父家养病,除了因聪颖善对而被舅父陶虎溪称为“今之江淹”外,还提出过“若以有诗句之画作画,画不能佳;以有诗意之诗为诗,诗必不妙”等灼见。
在天启年间和崇祯初年则悠游自在,留下大量诗文;崇祯八年(1635年)参加乡试而不第,因而未入仕;明亡后先是避兵灾于剡中,兵灾结束后隐居四明山中,坚守贫困,开始潜心著述,著有《陶庵梦忆》、《西湖梦寻》、《石匮书》。
康熙四年(1665年)撰写《自为墓志铭》,颇有向死而生之意;后约于康熙十九年(1680年)九月与世长辞,享年约八十四岁,逝后被安葬于山阴项里。
B. 文言文回答:<<呆若木鸡>> 纪省子为王养斗鸡。十日而问:“鸡已乎”曰:“未也,方虚骄而恃气。”
这则寓言出自《庄子 》。具体哪一篇我记不住了。
解释意思:鸡已乎?
已:完成、这内里是训练成功的意思。容
见者反走矣. 反:通假字,同返,返回、离开。
翻译句子:
方虚骄而恃气
正出于虚浮骄傲以气用事的状态。
犹疾视而盛气
仍然盛气凌人对其他的鸡怒目横眉。
指出这则寓言的寓意
大巧不工,返朴归真才是修炼的最高境界。
说说《呆若木鸡》这个成语的含义
原意是说,人要修炼的没有棱角,隐而不发才能算是成功。
现在望文生义,一般理解为因为惊吓或诧异表现的像木刻的鸡一样愚蠢、反应慢。含贬义。
此类由中性或褒义的词转变为贬义的词还有“逃之夭夭”,原词为“桃之夭夭”。
C. 有个古文 大意是一个君王想杀一个把斗鸡养死的人 大臣细数此人三条罪过 最后大王不杀 求原文
貌似不是斗鸡,是鸟吧,如果是的话那这个文言文是关于晏子的著名小故事《晏子谏因鸟杀人》,故事里面晏子对齐王细数了养鸟人的三条罪过
原文
景公好弋,使烛邹主鸟而亡之。公怒,诏吏杀之。晏子曰: “烛邹有罪三,请数之以其罪而杀之”。公曰:“可。”于是召而数之公前,曰:“烛邹!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是罪一也;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是罪二也;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以轻士 ,是罪三也。”数烛邹罪已毕,请杀之 。公曰 :“勿杀,寡人闻命矣 。”
译文
齐景公喜欢打鸟,派烛邹管养鸟的事,结果鸟却跑了。景公大怒,命令官吏杀掉烛邹。晏子说:“烛邹有三条罪状,请让我一条一条地指出他的罪状,然后再杀掉他。”景公说:“可以。”于是把烛邹叫来在景公面前数他的罪过,说:“烛邹!你替我们君主主管养鸟却让鸟跑了,这是第一条罪状;使我们国君因为鸟的缘故杀人,这是第二条罪状;让诸侯听到了这件事,认为我们国君重视鸟却轻视人才,这是第三条罪状。”晏子数完了烛邹的罪状,请景公杀掉他。景公说:“不要杀了,我已经领受你的教育了。”
字词解释
1.主鸟而亡之——亡:使动用法,使(鸟)逃跑,让(鸟)跑了
2.请数之以其罪——数:上声,动词,列举罪状加以责备
3.以鸟之故杀人——以:介词,因为
4.寡人闻命——命:名词,本义为命令,此处指晏子的劝谏
5.为吾君主鸟——主:动词,掌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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