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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的文言文用法

發布時間: 2020-12-03 06:02:59

1. 文言文中的「之」字有幾種用法

一、「之」作代詞用 「之」作代詞的用法在教材中有很多,如下列加點的「之」字:

1、執策而臨之,曰:「天下無馬。」(《馬說》)

2、名之者誰?山之僧智仙也。(《醉翁亭記》)

3、以其境過清,不可久居,乃記之而去。(《小石潭記》)

4、聞水聲,如鳴佩環,心樂之。(《小石潭記》)

5、撤屏視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撫尺而已。(《口技》)

6、下視其轍,登軾而望之。(《曹劌論戰》)

二、「之」作動詞用 請看下面的例子:

1、吾欲之南海,何如?(《勸學》)

2、送孟浩然之廣陵(《送孟浩然之廣陵》)

3、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4、嘗與人佣耕,輟耕之壟上。(《陳涉世家》)

三、「之」作助詞用 「之」作助詞的用法比較復雜一些,在初中階段出現的大致有以下三種:

1、「之」作結構助詞「的」解。 如:①見藐小之物必細察其紋理,故時有物外之趣。(《童趣》) ②以殘年餘力,曾不能毀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③關關雎鳩,在河之洲。(《關雎》) ④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曹劌論戰》) ⑤公輸子之意不過欲殺臣。(《公輸》) ⑥寡人慾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許寡人!(《唐雎不辱使命》) 由以上例子分析可知,當「之」後面的一個詞是名詞(如「趣」、「洲」、「獄」、「意」、「地」)或名詞性短語(如「一毛」)時,「之」作結構助詞「的」解。

2、「之」用於主謂之間,不譯。 如:①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 ②徐公不若君之美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③子非魚,安知魚之樂?(《莊子與惠子游於濠梁》) ④以天下之所順,攻親戚之所畔。(《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⑤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岳陽樓記》) 從這些例子可以看出,當「之」用在一個名詞或代詞(主語)和一個動詞或形容詞(謂語)之間時,「之」不譯。 3、「之」起調節音節作用,不譯。 這種用法,在初中階段並不多見,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②輟耕之壟上,悵恨久之。(《陳涉世家》)③④⑤⑥ 可以看出,這種「之」多用於時間副詞後面,作用為調節音節,不譯。

2. 文言文中「之」的用法

這兩個例子里的「之」都是「的」的意思。
在「不如須臾之所學也」一句中,「版之」的後面有一個所字權結構,所加動詞構成名詞片語,於是前面的「之」就解釋為「的」,全句譯為「比不上用一小會兒的時間學到的東西」。
在「秦之所大欲,諸侯之所大患」一句中,「之」的後面也有一個所字結構的名詞,於是前面的「之」也解釋為「的」
,全句譯為「秦國最想得到的東西,是諸侯國們最大的擔憂。」

3. 文言文中之的用法

1.用作代詞,又分幾種情況: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稱,譯為"他"(他們)、"它"(它們),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例如:
作《師說》以貽之。(《師說》,代人,作賓語)
輮使之然也。(《勸學》,代物,作兼語。)
人非生而知之者。(《師說》,代事理,作賓語)
(二)指示代詞,表近指。可譯為"這",通常作復指性定語。如:
均之二策。(《廉頗藺相如列傳》)
2.用作助詞,也分幾種情況:
(一)
結構助詞,定語的標志。用在定語和中心語(名詞)之間,可譯為"的",有的可不譯。如:
若能以吳、越之眾與中國抗衡。(《赤壁之戰》)
(二)
結構助詞,補語的標志。用在中心語(動詞、形容詞)和補語之間,可譯為"得"。如:
古人之觀於天地、山川、草木、蟲魚、鳥獸,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游褒禪山記》)
(三)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志。用在被提前的賓語之後,動詞謂語或介詞之前,譯時應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輸》,即"宋有何罪"。)
(四)
結構助詞。當主謂短語在句中作主語、賓語或一個分句時,"之"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可不譯。譯時可省去。如:
師道之不傳也久矣!欲人之無惑也難矣!(《師說》)
悍吏之來吾鄉,叫囂乎東西。(《捕蛇者說》)
孤之有孔明,猶魚之有水也。(《隆中對》)
(五)
音節助詞,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只起調整音節的作用,無義,譯時應省去。如:
頃之,煙炎張天。(《赤壁之戰》)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強於百萬之師。(《毛遂自薦》)
合用請採納,謝~

4. 文言文中之的用法

之的用法
熟記幾個常見的文言虛詞的用法,對文言文的學習大有益處。"之"在文言文中是用法最多、出現頻率最高的文言虛詞之一,下面總結一下"之"的常見用法。
一、代詞
1.可代人、代事、代物。代人多指第三人稱代詞,可譯為他、她、它(們)。
例如:①我見相如,必辱之。(《廉頗藺相如列傳》)②暮寢而思之。(《鄒忌諷齊王納諫》)③秦人視之,亦不甚惜。(《阿房宮賦》)
以上三句中的"之":①代藺相如,可譯為"他"。全句的意思是:我見到藺相如,一定要羞辱他。②代這件事。全句的意思是:晚上睡覺時反復考慮這件事。③代擲棄的珍寶,可譯為"它"。全句的意思是:秦人看到它,也不感到很可惜。
2.指示代詞表近指,可譯為"這"。
例如:①唐浮圖慧褒始舍於其址,而卒葬之。(《游褒禪山記》)②均之二策,寧許以負秦曲。(《廉頗藺相如列傳》)
以上兩句中的"之"都譯為"這"。①句的意思是:唐浮圖慧褒開始在這里住舍定居,死後就埋葬在這里。②句的意思是:衡量這兩種辦法,寧肯答應下來,讓秦承擔理虧(的責任)。
二、助詞
1.結構助詞,相當於現代漢語的"的"。
例如:①此則寡人之罪也。(《勾踐滅吳》)②然則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無厭。(《六國論》)以上兩句中的"之"都譯為"的"。
2.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志.
例如: ①何陋之有?(《陋室銘》)
--有什麼簡陋的呢?
②何後之有?(《勾踐滅吳》)
--有什麼遲的呢?
③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師焉,或不焉。(《師說》)
--不懂得斷句,不理解疑難問題,有的從師學習,有的卻不向老師學習。
3.結構助詞,定語後置的標志。
例如:①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勸學》)
--蚯蚓沒有鋒利的爪牙,堅強的筋骨。
②荊州之民附操者,逼兵勢耳。(《赤壁之戰》
--歸附曹操的荊州百姓,只不過是被武力所逼迫罷了。
4.放在主語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
例如: ①臣之壯也,猶不如人;今老矣,無能為也已。(《燭之武退秦師》)
--我壯年的時候,尚且還不如一般人;現在老了,不能做什麼了。
②客之美我者,欲有求於我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客人認為我美,是對我有所求。
5.音節助詞,起湊足音節的作用,無實在意義。
例如: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時間長了,(那隻狼)的眼睛似乎閉上了,神情悠閑得很。
②久之,能以足音辨人。(《項脊軒志》)
--時間長了,能根據外面人們走路的腳步聲辨別是誰。
三、動詞,往,到……去。
例如:①轆轆遠聽,杳不知其所之也。(《阿房宮賦》)
--轆轆的車聲越來越遠,不知道宮車到什麼地方去了。
②項伯乃夜馳之沛公軍。(《鴻門宴》)
--項伯於是連夜騎馬趕到劉邦軍營。

5. 文言文中之的用法有哪些

1.代詞,他。
我見相如,必辱之。(之:他,指相如)
2.結構助詞,的。
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師說》)
3.到。。。去;往
如欲之南海,何如?(《為學》)
4.音節助詞,無實義。
輟耕之壟上,悵恨久之。(本義項指後一個之。)

6. 文言文中之的用法

有關」之「這個詞的古文言文用法詳解如下:
常見含義
備注:加粗例句為中小學語文課本中的例句。
動詞
到,往【現代漢語解釋】
例:①嘗與人佣耕,輟耕之壟上。--西漢·司馬遷《史記·陳涉世家》
②行不知所之。--《莊子》
③貧者語於富者曰:"吾欲之南海,何如?"--《為學》
④縱一葦之所如。--《赤壁賦》
代詞
1.第三人稱代詞,譯為"他"(他們)、"它"(它們)。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
例:①人皆吊之。--《塞翁失馬》
②彼竭我盈,故克之。--《曹劌論戰》
③阿母得聞之,槌床便大怒。--《孔雀東南飛》
④項王則受璧,置之坐上。--《鴻門宴》
⑤以刀劈狼首,又數刀斃之。--《狼》
⑥既來之,則安之。--《論語·季氏將伐顓臾》
2.指示代詞,這
例:①均之二策,寧許以負秦曲。--西漢·司馬遷《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②郯子之徒,其賢不及孔子。--《師說》
③之二蟲又何知?--《逍遙游》
④聞之,欣然規往。--《桃花源記》
3.活用為第一人稱,我。
例:①不知將軍寬之至此也!--《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②君將哀而生之乎?--《捕蛇者說》
③以是知公子恨之復返也。--《史記·魏公子列傳》
4.可用於賓語前置句復代指賓語,用於動詞之後。
①野語有之曰。--《莊子·秋水》
②而死固付之度外矣!--《指南錄後序》
③珍寶盡有之。--《史記·項羽本紀》
助詞 1.結構助詞,相當於"的"。
例:①近塞上之人,死者十九。--《塞翁失馬》
②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曹劌論戰》
③若能以吳、蜀之眾與中國抗衡。--《赤壁之戰》
④東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賈誼《過秦論》
2.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志。
例:
①宋何罪之有?--《公輸》
②何陋之有? --《陋室銘》
③句讀之不知。--《師說》
④菊之愛。--《愛蓮說》
3.結構助詞,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同【現代漢語解釋】助詞2。
例:
①孤之有孔明,猶魚之有水也。--《隆中對》
②無絲竹之亂耳。--《陋室銘》
③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④其伊誰之賜?公(袁可立)宜祠。--明·陳繼儒《大司馬節寰袁公家廟記》
4.結構助詞,定語後置的標志。
例:①凌萬頃之茫然。--《赤壁賦》
②蚓無爪牙之利。--《勸學》
5.結構助詞,補語標志,可譯為"得"。
例:古人之觀於天地、山川、草木、鳥獸,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游褒禪山記》
6.音節助詞,無實義。
例:1、填然鼓之。--《孟子·粱惠王上》
2、久之,能以足音辨人。--《項脊軒志》
3、公將鼓之。--《曹劌論戰》
4、頃之,煙炎張天。--《赤壁之戰》
生僻含義
通"也"義
《墨子·大取》:"聖人也,為天下也。"前句也字作"之"義。《韓非子·解老》:"鬼祟也疾人之謂鬼傷人……"《賈子·大政》:"何君子之道衰,之數也。"最後的也字作肯定語氣助詞,其他兩個"也"字,都作"之"字義。--黃現璠《古書解讀初探--黃現璠學術論文選》
文言文用法
初中語文教材文言文中,"之"比較多,用法也較復雜,有作代詞用的,也有作助詞、動詞用的;區分起來也比較費勁。若死記硬背,耗時多而效果不佳。筆者在教學中摸索出一套有效的辨析"之"的用法的方法,與大家共享。
一、"之"作代詞用
"之"作代詞的用法在教材中有很多,如下列加點的"之"字:
1.執策而臨之,曰:"天下無馬。"(《馬說》)
2.名之者誰?山之僧智仙也。(《醉翁亭記》)
3.以其境過清,不可久居,乃記之而去。(《小石潭記》)
4.聞水聲,如鳴佩環,心樂之。(《小石潭記》)
5.撤屏視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撫尺而已。(《口技》)
6.下視其轍,登軾而望之。(《曹劌論戰》)
7.公(袁可立)曰:"吾自任之!"(明·黃道周《節寰袁公傳》)
分析以上例子可以看出,當"之"用在動詞的後面,"之"的用法為代詞,作它前面動詞的賓語。
二、"之"作動詞用
請看下面的例子:
1.吾欲之南海,何如?(《蜀鄙二僧》)到,去
2.送孟浩然之廣陵(《送孟浩然之廣陵》)同上
3.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杜少府之任蜀州》)同上
4.嘗與人佣耕,輟耕之壟上。(《陳涉世家》)在
5、福王之國,派夫派騎唯唯不勝支。(明 陳繼儒《大司馬節寰袁公(袁可立)家廟記》)
分析以上例子,我們知道"之"用作動詞也是有規律可循的。動詞"之"的後面一般會跟一個地點名詞,如例句中的"南海"、"廣陵"、"蜀州"、"壟上";前面有人名或人稱代詞,如例句中的"吾"、"孟浩然"、"杜少府",例4中雖沒直接出現人名,但很明顯是承前省略了陳涉。整個句子合起來應為"某人去某地"的句式。
三、"之"作助詞用
"之"作助詞的用法比較復雜一些,在初中階段出現的大致有以下三種:
1."之"作結構助詞"的"解。
如:①見藐小之物必細察其紋理,故時有物外之趣。(《童趣》)
②以殘年餘力,曾不能毀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③關關雎鳩,在河之洲。(《關雎》)
④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曹劌論戰》)
⑤公輸子之意不過欲殺臣。(《公輸》)
⑥寡人慾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許寡人!(《唐雎不辱使命》)
由以上例子分析可知,當"之"後面的一個詞是名詞(如"趣"、"洲"、"獄"、"意"、"地")或名詞性短語(如"一毛")時,"之"作結構助詞"的"解。
2."之"用於主謂之間,不譯。
如:
①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
②徐公不若君之美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③子非魚,安知魚之樂?(《莊子與惠子游於濠梁》)
④以天下之所順,攻親戚之所畔。(《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⑤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岳陽樓記》)
從這些例子可以看出,當"之"用在一個名詞或代詞(主語)和一個動詞或形容詞(謂語)之間時,"之"不譯。
3."之"起調節音節作用,不譯。
這種用法,在初中階段並不多見,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②輟耕之壟上,悵恨久之。(《陳涉世家》)
可以看出,這種"之"多用於時間副詞後面,作用為調節音節,不譯。
之 1.用作代詞,又分幾種情況: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稱。譯為"他"(他們)、"它"(它們)。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例如:作《師說》以貽之。(《師說》,代人,作賓語。) 輮使之然也。(《勸學》,代物,作兼語。) 人非生而知之者。(《師說》,代事理,作賓語。)
(二)指示代詞,表近指。可譯為"這",通常作復指性定語。如:均之二策。(《廉頗藺相如列傳》)
2.用作助詞,也分幾種情況:
(一)結構助詞,定語的標志。用在定語和中心語(名詞)之間,可譯為"的",有的可不譯。如:若能以吳、越之眾與中國抗衡。(《赤壁之戰》) 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師說》)
(二)結構助詞,補語的標志。用在中心語(動詞、形容詞)和補語之間,可譯為"得"。如:古人之觀於天地、山川、草木、鳥獸,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游褒禪山記》)
(三)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志。用在被提前的賓語之後,動詞謂語或介詞之前,譯時應省去。如:宋何罪之有?(《公輸》,即"宋有何罪")
(四)結構助詞。當主謂短語在句中作為主語、賓語或一個分句時,"之"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可不譯。譯時也可省去。如:師道之不傳也久矣!欲人之無惑也難矣!(《師說》) 悍吏之來吾鄉,叫囂乎東西。(《捕蛇者說》) 孤之有孔明,猶魚之有水也。(《隆中對》)
(五)音節助詞。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只起調整音節的作用,無義,譯時應省去。如:頃之,煙炎張天。(《赤壁之戰》)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強於百萬之師。(《毛遂自薦》)

7. 文言文中之字的用法

1、到……去。
《為學》:「蜀之鄙有二僧,其一貧,其一富,貧者語與富者曰:「吾欲之南海,何如?」。」
譯文:四川的邊境上有兩個和尚,其中一個貧窮,另一個富有。窮和尚對富和尚說:「我想去南海,怎麼樣?」
2、指示代詞,相當於「這個」、「這」、「這種」等。
《廉頗藺相如列傳》:「均之二策,寧許以負秦曲。」
譯文:權衡這兩種策略,寧可答應而使秦國承擔理虧的後果。
3、第三人稱代詞,相當於「他」、「它」、「它們」、「他們」等。
《鄭伯克段於鄢》:「愛共叔段,欲立之。」
譯文:姜氏偏愛她的小兒子 , 想要讓鄭武公立他為太子。
4、指代說話者本人或聽話者的對方。
《捕蛇者說》:「君將哀而生之乎?」
譯文:您想哀憐我,讓我能夠活下去嗎?
5、第二人稱代詞,相當於「你」、「您」。
《漢書·蒯通傳》:「臣,范陽百姓蒯通也,竊閔公之將死,故吊之。」
譯文:我是范陽城的老百姓叫蒯通,私下知道閔公快要死了,所以趕來憑吊。
6、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表示修飾、領屬的關系,相當於「的」。
《邵公諫厲王弭謗》:「防民之口,甚於防川。」
譯文:阻止人民進行批評的危害,比堵塞河川引起的水患還要嚴重。
7、用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一般不必譯出。
《師說》:「師道之不傳也久矣。」
譯文:(古代)從師(學習)的風尚不流傳已經很久了。

8. 之字在古文中的用法有幾種

之字在古文中的用法有以下七種:
1、動詞,本義,出、進、發展。
例句:大道之行專也屬,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禮記》
譯文:在大道施行的時候,天下是人們所共有的,把有賢德、有才能的人選出來,(人人)講求誠信,崇尚和睦。
2、動詞,往,到......去。
例句:吾欲之南海,何如?——《為學》
譯文:我想去南海,怎麼樣?。
3、助詞,表示之前後之交集,常可譯作的。
例句:馬之千里者。——唐代文學韓愈《馬說》
譯文:能夠日行千里的馬。
4、代詞,他,她,它(們)。
例句:人皆吊之。——西漢劉向《塞翁失馬》
譯文:人們都前來慰問塞翁。
5、作賓語前置(倒裝句)的標志。
例句:何陋之有?——先秦孔子《論語·子罕第九》
譯文:有什麼簡陋的呢?
6、用在句末補足音節,無實義。
例句:悵恨久之。——漢司馬遷《陳涉世家》
譯文:因失望而嘆息了許久。
7、用在句中(常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不翻譯。
例句:皮之不存,毛將安附焉?——春秋左丘明《左傳·僖公十四年》
譯文:皮都沒有了,毛往哪裡依附呢?

9. 文言文中之的意思和用法

一、施行、進展。

例句: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

白話譯文:在大道施行的時候,天下是人們所共有的,把有賢德、有才能的人選出來(給大家辦事),
(人人)講求誠信,崇尚和睦。

出處:西漢·戴聖《禮記》

二、出,生出,滋長。

例句:枝莖益大,有所之。

白話譯文:枝莖逐漸生長壯大,有所增高。

出處:東漢·許慎《說文》

三、去,到,前往。

例句:吾欲之南海,何如?

白話譯文:我准備到南海去,你覺得怎麼樣?

出處:清· 彭端淑《為學一首示子侄》

四、指代人或事物的名稱,相當於他、她、它、他們。

例句:鄭商人弦高將市於周,遇之。

白話譯文:鄭國的一個叫弦高的商人正要去周朝的管轄地做買賣,半路上遇到了他們(秦國的部隊)。

出處:春秋末年·左丘明《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五、之拼音:zhī

釋義:

1、助詞,表示領有、連屬關系:赤子之心。

2、助詞,表示修飾關系:緩兵之計。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3、用在主謂結構之間,使成為句子成分:「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

4、代詞,代替人或事物:置之度外。等閑視之。

5、代詞,這,那:「之二蟲,又何知」。

6、虛用,無所指:久而久之。

7、往,到:「吾欲之南海」。

(9)之的文言文用法擴展閱讀

漢字筆畫:

相關組詞:

1、假之[jiǎ zhī]

假若。

2、之適[zhī shì]

前往;往來。

3、久之[jiǔ zhī]

很久,許久。

4、之卦[zhī guà]

《周易》卦變之稱。

5、之往[zhī wǎng]

去;到。

10. 文言文中「之」的取獨用法

取消句子獨立性,顧名思義,就是讓本可以獨立成句的句子不能成為句子,而只能成為句子中的某一成分。特徵是在主謂結構的句子中間插入一個「之」,讓這個本可以成為主謂句的變成一個短語,充當句子中的各種成分。

舉幾個例子也許你比較一下就明白了:
1.臣之壯也,猶不如人——《燭之武退秦師》
我壯年的時候,尚且不如人。「臣壯」本可以是一個主謂句,此處「臣之壯也」做的是狀語。
2.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我的妻子認為我美(以我為美),是因為偏愛我啊。
此處美和私都活用為動詞,美還是形容詞的意動用法,「吾妻美我」本可以構成一個主謂句,但是加了"之",就作整句的主語了。
其他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例子
3.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觸龍說趙太後》前一個「之」
4.察鄰國之政,無如寡人之用心者。--《寡人之於國也》後一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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