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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的之

發布時間: 2020-11-19 15:06:46

文言文中的「之」是什麼意思

一、用作代詞,又分幾種情況:
1、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稱。譯為「他」(他們)、「它」(它們)。
2、活用為第一人稱
。如君將哀而生之乎?
《捕蛇者說》
3、指示代詞,表近指。可譯為「這」,通常作復指性定語。如:
郯子之徒,其賢不及孔子《師說》
二、用作助詞:
1、結構助詞,定語的標志。用在定語和中心語(名詞)之間,可譯為「的」,有的可不譯。如:
若能以吳、越之眾與中國抗衡。《赤壁之戰》
2、賓語前置的標志,不譯。
如:
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師說》
3、定語後置的標志,不譯。如:
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勸學》
4、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可不譯。譯時也可省去。如:
孤之有孔明,猶魚之有水也。《隆中對》
5、只起調整音節的作用,無義,譯時應省去。如:
頃之,煙炎張天。《赤壁之戰》
三、
動詞,譯為「到、往」,
如:吾欲之南海,何如?《為學》

⑵ 文言文中之的用法

1.用作代詞,又分幾種情況: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稱,譯為"他"(他們)、"它"(它們),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例如:
作《師說》以貽之。(《師說》,代人,作賓語)
輮使之然也。(《勸學》,代物,作兼語。)
人非生而知之者。(《師說》,代事理,作賓語)
(二)指示代詞,表近指。可譯為"這",通常作復指性定語。如:
均之二策。(《廉頗藺相如列傳》)
2.用作助詞,也分幾種情況:
(一)
結構助詞,定語的標志。用在定語和中心語(名詞)之間,可譯為"的",有的可不譯。如:
若能以吳、越之眾與中國抗衡。(《赤壁之戰》)
(二)
結構助詞,補語的標志。用在中心語(動詞、形容詞)和補語之間,可譯為"得"。如:
古人之觀於天地、山川、草木、蟲魚、鳥獸,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游褒禪山記》)
(三)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志。用在被提前的賓語之後,動詞謂語或介詞之前,譯時應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輸》,即"宋有何罪"。)
(四)
結構助詞。當主謂短語在句中作主語、賓語或一個分句時,"之"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可不譯。譯時可省去。如:
師道之不傳也久矣!欲人之無惑也難矣!(《師說》)
悍吏之來吾鄉,叫囂乎東西。(《捕蛇者說》)
孤之有孔明,猶魚之有水也。(《隆中對》)
(五)
音節助詞,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只起調整音節的作用,無義,譯時應省去。如:
頃之,煙炎張天。(《赤壁之戰》)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強於百萬之師。(《毛遂自薦》)
合用請採納,謝~

⑶ "之"字在文言文中有哪些意思

"之"字在文言文中有到、去、的意思,詞性不同意思不同。

"之"字在文言文中用法:

1、「之」作代詞用

(1)執策而臨之,曰:「天下無馬。」(《馬說》)

(2)名之者誰?山之僧智仙也。(《醉翁亭記》)

當「之」用在動詞的後面,「之」的用法為代詞。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稱,譯為「他」(他們)。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

2、「之」作動詞用

(1)吾欲之南海,何如?(《蜀鄙二僧》)「之」是到,去的

(2)送孟浩然之廣陵(《送孟浩然之廣陵》)「之」是到,去的

「之」用作動詞也是有規律可循的。動詞「之」的後面一般會跟一個地點名詞,前面有人名或人稱代詞,整個句子合起來應為「某人去某地」的句式。

3、「之」作助詞用

(1)「之」作結構助詞「的」解。

見藐小之物必細察其紋理,故時有物外之趣。(《童趣》)

關關雎鳩,在河之洲。(《關雎》)

結構助詞,定語的標志。當「之」後面的一個詞是名詞(如「趣」、「洲」、「獄」、「意」、「地」)或名詞性短語(如「一毛」)時,「之」作結構助詞「的」解,有的可不譯。

(2)「之」用於主謂之間,不譯。

徐公不若君之美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子非魚,安知魚之樂?(《莊子與惠子游於濠梁》)

結構助詞。當「之」用在一個名詞或代詞(主語)和一個動詞或形容詞(謂語)之間時,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可不譯。

(3)「之」起調節音節作用,不譯。

輟耕之壟上,悵恨久之。(《陳涉世家》)

音節助詞。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只起調整音節的作用,無義,譯時應省去。

(3)文言文的之擴展閱讀:

"之"常見含義:

1、到,往。【現代漢語解釋】

2、第三人稱代詞,譯為「他」(他們)、「它」(它們)。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

3、指示代詞,這。

4、活用為第一人稱,我。

5、可用於賓語前置句復代指賓語,用於動詞之後。

6、結構助詞,相當於「的」。

7、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志。

8、結構助詞,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

⑷ 文言文中之的用法

之的用法
熟記幾個常見的文言虛詞的用法,對文言文的學習大有益處。"之"在文言文中是用法最多、出現頻率最高的文言虛詞之一,下面總結一下"之"的常見用法。
一、代詞
1.可代人、代事、代物。代人多指第三人稱代詞,可譯為他、她、它(們)。
例如:①我見相如,必辱之。(《廉頗藺相如列傳》)②暮寢而思之。(《鄒忌諷齊王納諫》)③秦人視之,亦不甚惜。(《阿房宮賦》)
以上三句中的"之":①代藺相如,可譯為"他"。全句的意思是:我見到藺相如,一定要羞辱他。②代這件事。全句的意思是:晚上睡覺時反復考慮這件事。③代擲棄的珍寶,可譯為"它"。全句的意思是:秦人看到它,也不感到很可惜。
2.指示代詞表近指,可譯為"這"。
例如:①唐浮圖慧褒始舍於其址,而卒葬之。(《游褒禪山記》)②均之二策,寧許以負秦曲。(《廉頗藺相如列傳》)
以上兩句中的"之"都譯為"這"。①句的意思是:唐浮圖慧褒開始在這里住舍定居,死後就埋葬在這里。②句的意思是:衡量這兩種辦法,寧肯答應下來,讓秦承擔理虧(的責任)。
二、助詞
1.結構助詞,相當於現代漢語的"的"。
例如:①此則寡人之罪也。(《勾踐滅吳》)②然則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無厭。(《六國論》)以上兩句中的"之"都譯為"的"。
2.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志.
例如: ①何陋之有?(《陋室銘》)
--有什麼簡陋的呢?
②何後之有?(《勾踐滅吳》)
--有什麼遲的呢?
③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師焉,或不焉。(《師說》)
--不懂得斷句,不理解疑難問題,有的從師學習,有的卻不向老師學習。
3.結構助詞,定語後置的標志。
例如:①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勸學》)
--蚯蚓沒有鋒利的爪牙,堅強的筋骨。
②荊州之民附操者,逼兵勢耳。(《赤壁之戰》
--歸附曹操的荊州百姓,只不過是被武力所逼迫罷了。
4.放在主語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
例如: ①臣之壯也,猶不如人;今老矣,無能為也已。(《燭之武退秦師》)
--我壯年的時候,尚且還不如一般人;現在老了,不能做什麼了。
②客之美我者,欲有求於我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客人認為我美,是對我有所求。
5.音節助詞,起湊足音節的作用,無實在意義。
例如: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時間長了,(那隻狼)的眼睛似乎閉上了,神情悠閑得很。
②久之,能以足音辨人。(《項脊軒志》)
--時間長了,能根據外面人們走路的腳步聲辨別是誰。
三、動詞,往,到……去。
例如:①轆轆遠聽,杳不知其所之也。(《阿房宮賦》)
--轆轆的車聲越來越遠,不知道宮車到什麼地方去了。
②項伯乃夜馳之沛公軍。(《鴻門宴》)
--項伯於是連夜騎馬趕到劉邦軍營。

⑸ 文言文中之字的用法

1、到……去。
《為學》:「蜀之鄙有二僧,其一貧,其一富,貧者語與富者曰:「吾欲之南海,何如?」。」
譯文:四川的邊境上有兩個和尚,其中一個貧窮,另一個富有。窮和尚對富和尚說:「我想去南海,怎麼樣?」
2、指示代詞,相當於「這個」、「這」、「這種」等。
《廉頗藺相如列傳》:「均之二策,寧許以負秦曲。」
譯文:權衡這兩種策略,寧可答應而使秦國承擔理虧的後果。
3、第三人稱代詞,相當於「他」、「它」、「它們」、「他們」等。
《鄭伯克段於鄢》:「愛共叔段,欲立之。」
譯文:姜氏偏愛她的小兒子 , 想要讓鄭武公立他為太子。
4、指代說話者本人或聽話者的對方。
《捕蛇者說》:「君將哀而生之乎?」
譯文:您想哀憐我,讓我能夠活下去嗎?
5、第二人稱代詞,相當於「你」、「您」。
《漢書·蒯通傳》:「臣,范陽百姓蒯通也,竊閔公之將死,故吊之。」
譯文:我是范陽城的老百姓叫蒯通,私下知道閔公快要死了,所以趕來憑吊。
6、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表示修飾、領屬的關系,相當於「的」。
《邵公諫厲王弭謗》:「防民之口,甚於防川。」
譯文:阻止人民進行批評的危害,比堵塞河川引起的水患還要嚴重。
7、用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一般不必譯出。
《師說》:「師道之不傳也久矣。」
譯文:(古代)從師(學習)的風尚不流傳已經很久了。

⑹ 文言文中「之」的用法

這兩個例子里的「之」都是「的」的意思。
在「不如須臾之所學也」一句中,「版之」的後面有一個所字權結構,所加動詞構成名詞片語,於是前面的「之」就解釋為「的」,全句譯為「比不上用一小會兒的時間學到的東西」。
在「秦之所大欲,諸侯之所大患」一句中,「之」的後面也有一個所字結構的名詞,於是前面的「之」也解釋為「的」
,全句譯為「秦國最想得到的東西,是諸侯國們最大的擔憂。」

⑺ 在文言文中"之"的所有意思```

1、往:由京~滬。君將何~?

2、人稱代詞。代替人或事物(限於做賓語):求~不得。取~不盡。操~過急。言~成理。取而代~。有過~無不及。反其道而行~。

3、人稱代詞。虛用,無所指:久而久~。不覺手之舞~,足之蹈~。

4、指示代詞。這;那:~二蟲。~子於釣。

5、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組成偏正片語。

a)表示領屬關系:赤子~心。鍾鼓~聲。以子~矛,攻子~盾。

b)表示一般的修飾關系:光榮~家。無價~寶。緩兵~計。千里~外。意料~中。十分~九。

6、用在主謂結構之間,取消它的獨立性,使變成偏正結構:中國~大。戰斗~激烈。大道~行也,天下為公。如因勢利導,則如水~就下,極為自然。

(7)文言文的之擴展閱讀

之組詞:之後、總之、兼之、之箇、之江。

1、之後:[zhī hòu]

單獨用在句子開頭,表示在上文所說的事情以後:~,他們又提出了具體的計劃。

2、總之:[zǒng zhī]

表示下文是總括性的話:政治、文化、科學、藝術,~,一切上層建築都是跟社會的經濟基礎分不開的。你愛唱歌,我愛下棋,他愛打乒乓球,~,都有個人的愛好。

3、兼之:[jiān zhī]

表示進一步的原因或條件,加以。

4、之箇:[zhī gè]

則個。助詞。略近於「著」、「者」。

5、之江:[zhī jiāng]

謂江流之曲折如「之」字者。如古 浙江 及今 錢塘江 下游 聞家堰 至 閘口 一段即有此稱。

⑻ 文言文中「之」字的所有意思

1補充音節
2的
3主謂之間無實意
4代詞
5表示對地點,時間的限制
6賓語前置標志
7定語後置標志

⑼ 文言文中之的意思

字數限制,只能寫這么多,不舉例了
1.
助詞,表示領有、連屬關系
2.
助詞,表示修飾關系:
3.
用在主謂結構之間,使成為句子成分
4.
代詞,代替人或事物:
5.
代詞,這,那
6.
虛用,無所指
7.
動詞,往,到

⑽ 文言文中之的意思和用法

一、施行、進展。

例句: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

白話譯文:在大道施行的時候,天下是人們所共有的,把有賢德、有才能的人選出來(給大家辦事),
(人人)講求誠信,崇尚和睦。

出處:西漢·戴聖《禮記》

二、出,生出,滋長。

例句:枝莖益大,有所之。

白話譯文:枝莖逐漸生長壯大,有所增高。

出處:東漢·許慎《說文》

三、去,到,前往。

例句:吾欲之南海,何如?

白話譯文:我准備到南海去,你覺得怎麼樣?

出處:清· 彭端淑《為學一首示子侄》

四、指代人或事物的名稱,相當於他、她、它、他們。

例句:鄭商人弦高將市於周,遇之。

白話譯文:鄭國的一個叫弦高的商人正要去周朝的管轄地做買賣,半路上遇到了他們(秦國的部隊)。

出處:春秋末年·左丘明《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五、之拼音:zhī

釋義:

1、助詞,表示領有、連屬關系:赤子之心。

2、助詞,表示修飾關系:緩兵之計。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3、用在主謂結構之間,使成為句子成分:「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

4、代詞,代替人或事物:置之度外。等閑視之。

5、代詞,這,那:「之二蟲,又何知」。

6、虛用,無所指:久而久之。

7、往,到:「吾欲之南海」。

(10)文言文的之擴展閱讀

漢字筆畫:

相關組詞:

1、假之[jiǎ zhī]

假若。

2、之適[zhī shì]

前往;往來。

3、久之[jiǔ zhī]

很久,許久。

4、之卦[zhī guà]

《周易》卦變之稱。

5、之往[zhī wǎng]

去;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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