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歷史
中國歷來是個教育大國,人們從古遵從「不學不知義」主流思想,對於學習教回育一直存答在崇敬觀念。所謂「誠哉古人言」,流傳千年的教育正如古人所說該當長思久故,因此在當代中國社會,科教興國戰略的興起不僅是歷史精華的承載,更是學子前行的規章。
最早的教育時代可以追溯到原始社會時期,此時的人們更多把教育理念放在勞動上,上至製造工具,下到捕獵種田都是當時的教育核心。在生產力情況得到改善之後,人們又將教育重心往藝術文化上偏移,開始了對文字與音樂的追求。
在從夏商至春秋的奴隸社會教育時期,人們開始了對人倫事理的研究和記錄。直至西周,社會上已經出現了以禮、樂、射、御、書、數六藝為準的教育考察規范,在招攬社稷人才時也常常據此選拔。
再後來則到了以孔孟思想為尊的封建王朝教育時期。孔子主張「有教無類,因材施教」,並開設私學之風,為近現代學校的產生奠定了基礎。這時的人們著重培養君子之風,受孔孟文化影響好讀聖賢兵法之屬書籍,並不斷將前人事跡記錄在冊,以倫理道德育後,以仁愛之風待人。
㈡ 歷史學與歷史教育的區別
區別:歷史學一個是復合型高級專門人才而 歷史教育是高級技術應用性人才,歷史學是一門研究型學問,而歷史教育是針對性的教導,歷史學比歷史教育研究更深。
歷史學是人類對自己的歷史材料進行篩選和組合的知識形式。歷史學,是個靜態時間中的動態空間概念。歷史學是由歷史、科學、哲學、人性學及其時間空間五部分有機組合而成。
廣義的「歷史學」是對「史」進行同時合訓而產生的「史有二義」的統一體。包括:完全獨立於人們的意識之外的人類過往社會的客觀存在及其發展過程;歷史學家對這種客觀存在和過程及其規律的描述和探索的精神生產實踐及其創造出來的產品。狹義上的史學專指後者,是一種精神生產實踐及其創造的屬於觀念形態的東西的統一體。
歷史教育,以歷史和歷史學為主要內容的教育活動。廣義的歷史教育,指人類社會各界所進行的以歷史學為基礎的教育活動。
狹義的歷史教育,特指學校教育中,以歷史學為依託,以學生為主要培養對象,師生共同探究、成長的教育活動。
㈢ 教育的歷史發展分為那幾個時期各個時期的教育有什麼特點
一、時期:古代教育、近代教育、現代教育。
1、古代教育
中國教育開始於中國古典著作,而不是宗教組織。早期中國任用受教育的官員管理帝國,用來選拔官員的科舉考試制度建立於隋朝,唐朝的唐太宗完善科舉制度。
2、近代教育
近代教育是教育歷史分期的一個階段。與古代教育和現代教育相對。歐美的近代教育是指從 17 世紀英國革命至俄國十月社會主義革命以前的教育。中國的近代教育是指從 1840 年鴉片戰爭到 1919 年五四運動以前的教育。
3、現代教育
現代教育是伴隨著現代社會的形成而出現的人類歷史上一種嶄新的教育形式,也是人類社會和教育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的產物。它是迄今為止教肓發展的最高階段 ,也是人類教育發展的一個十分重要的階段 。
中國的現代教育起始於十九世紀下半葉。從十九世紀六十年代開始,一批具有早期維新思想的知識分子便在粵著書立說,主張效法西方的先進技術和制度,提倡通過改良和變法,實現國家富強,並促成了學習西方知識的風氣。
二、教育特點:
1、古代教育特點:
教育是在生產勞動和社會生活中進行的;教育沒有階級性;教育內容簡單,教育方法單一。
2、近代教育特點:
以大機器生產為背景,科學技術教育成為教育的主要內容;普及義務教育受到重視;馬克思主義教育思想的產生和傳播。
3、現代學校教育的特點:
教育與生產勞動相結合;教育面向全體社會成員;教育的科學化程度和教育水平日益提高。
(3)教育的歷史擴展閱讀:
教育的功能:
教育功能,即指教育活動的功效和職能,就是「教育干什麼」的問題。教育的功能大致可分為:個體發展功能與社會發展功能。教育的個體發展功能故可分為教育的個體社會化功能與個體個性化功能兩方面。社會活動的領域主要包括經濟、政治和文化等方面,因而教育的社會發展功能又可分為教育的經濟功能、政治功能和文化功能。
教育的主要功能是:
(1)教育的最首要功能是促進個體發展,包括個體的社會化和個性化;
(2)教育的最基礎功能是影響社會人才體系的變化以及經濟發展。現代社會重教育的經濟功能主要包括:為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提供良好的背景;提高受教育者的潛在勞動能力;形成適應現代經濟生活的觀念態度和行為方式;
(3)教育的社會功能是為國家的發展培養人才,服務於國家的政治、經濟發展。
(4)教育的最深遠功能是影響文化發展,教育不僅要傳遞文化,還要滿足文化本身延續和更新的要求。
㈣ 教育是大事,中國現代歷史的教育歷程是怎樣的
到了近現代,中國曾積極向外國學習,在教育制度上學過日本、德國、美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又向蘇聯學習過。在教學內容方面也曾引進西方的政治社會學說和自然科學技術作為各級各類學校的課程。
在向外國學習的過程中,走過了一些曲折的道路,其中有經驗也有教訓,最大的教訓是在吸取時沒有注意結合中國的實際加以分析、鑒別,忽視了中國的特點。這些經驗和教訓,對中國教育史研究來說都是一筆財富。
中國共產黨在領導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實踐中,創立了以共產主義思想為指導的,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新教育。這是馬克思主義教育基本原理與中國革命具體實踐相結合的產物。它的經驗是豐富的,在教育方針學制、課程和教育方法上都有很多創造,需要認真地研究和總結。
一、1977年,由於文化大革命的沖擊而中斷了十年的中國高考制度得以恢復,中國由此重新迎來了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春天。
1977年9月,中國教育部在北京召開全國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會議,決定恢復已經停止了10年的全國高等院校招生考試,以統一考試、擇優錄取的方式選拔人才上大學。
二、1995年11月,經國務院批准,原國家計委、原國家教委和財政部聯合下發了《「211工程」總體建設規劃》,「211工程」正式啟動。
2002年9月,經國務院批准,原國家計委、教育部和財政部聯合下發了《關於「十五」期間加強「211工程」項目建設的若干意見》。
2011年12月30日,教育部部長袁貴仁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時表示,「211」工程和「985」工程的規模已經穩定,不再新設這兩個工程的學校,同時為了注重學科導向,引入競爭機制,實施了「特色重點學科項目」對非「211」學校的國家重點學科予以支持。
2016年6月,教育部官網發布了「關於宣布失效一批規范性文件的通知」,宣布《「211工程」建設實施管理辦法》等一批規范性文件失效。
(4)教育的歷史擴展閱讀:
1905年,科舉考試制度壽終正寢,從此中國現代教育登上了歷史舞台。1936年,全國已經有100多所大學。當時的高考制度是各所學校自主組織命題,學生可以選擇報考多所大學,也可能同時被多所大學錄取。然而那時的教育普及率仍讓很低。
1983年,教育部正式提出「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方法。規定在中央部門或國防科工委系統所屬的某些高等院校,要按一定比例面向農村或農場、牧場、礦區、油田等艱苦行業的定向招生。如今這種制度已經盪然無存!
1983年,英語被正式列入高考科目。對於英語不好的同學,此時帶上了緊箍咒,1985年,一向由國家「統包」的招生制度,變成了不收費的國家計劃招生和收費的國家調節招生同時並存的「雙軌制」。
1985年以後,國家教委決定在北京大學等43所高等學校進行招收保送生的試點。這個你懂的,1989年8月,國家教委決定將標准化考試逐步在全國推行。
1994年,高考生物和地理被取消高考,這導致學生地理和生物知識的貧乏。
1996年,中國高等教育試行並軌招生,高校學費開始增加。記得小編上學那會是5000多,小編來自農村,那可是家裡一年的純收入!2000年,一直由國家「全包」的師范專業也實行收費,招生並軌改革完成。
2017年高考增加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考核內容,比如,在語文中增加古代文化常識,文言文、傳統節日、民俗等內容,在數學中增加數學文化的內容。
㈤ 中業教育的歷史沿革
2002年中業教育成立於北京建築工程學院校內
2002年榮獲北京建築業人力資源協會頒發『北京建築業人力資源協會會員證書』
2003年榮獲北京市消協授予『質量放心 用戶滿意』榮譽
2005年石家莊分校成立
2006年太原分校成立
2007年天津分校成立
2008年鄭州分校成立
2009年西安分校成立
2010年10月中業教育國貿校區成立
2010年11月中業教育三里河校區、公主墳校區成立
2010年12月榮獲騰訊教育頻道頒發『全國十大職業資格培訓機構』獎項
2011年1月榮獲搜狐教育頻道頒發『中國十大品牌職業教育機構』獎項
㈥ 學校教育的發展史
學校教育的發展史
一、發展模式的不斷轉換
綜觀百年來中國高等教育現代化的歷史進程,其發展模式的轉換大致可分為七個時期。
第一時期(1862年至1894年)。甲午戰爭以前,中國近代高等教育處於醞釀時期。從19世紀60年代開始,出現了一批培養外語人才和軍事技術人才的專門學校。它們不同於傳統封建教育機構,不是培養作為各級封建官吏的「治才」,而是培養通曉各國語言和技術(特別是軍事技術)的所謂「藝才」。最典型的代表即是1862年成立的京師同文館和1867年創辦的福建船政學堂。至1894年前後,我國共創辦了30所左右的此類學堂。這些學堂毫無例外地都是在外來因素的誘發下創辦的。所謂外來因素的誘發,包含兩層意思,第一層意思是,它們是清政府在外力脅迫下應急反應的產物,是為了培養應付西方殖民主義者侵略所急需的人才而開辦的;第二層意思是,這些學堂都標榜以西方為榜樣,然而,在具體的學習目標上,卻並不明確,籠而統之地把西方稱之為「泰西」。從時人留下的大量文獻分析,所謂「泰西」,包括了英、法、德、美等國。可見,在當時人們的心目中,「西方」是一種泛稱,還沒有具體而明確的模仿對象。
第二個時期(1895年至1911年)。19世紀末20世紀初,是中國近代高等教育發展的重要時期。1895、1896和1898年分別成立的天津中西學堂、上海南洋公學和京師大學堂一般被認為是中國近代大學的雛型。20世紀初,清政府頒布了第一部包括高等教育在內的具有近代意義的全國性學制——《癸卯學制》。直到辛亥革命前的十多年時間里,中國高等教育的發展,無論是理論層面、制度層面還是實踐層面,都彌漫著一種濃厚的「以日為師」的氛圍。1898年創辦的京師大學堂的第一份章程就是由梁啟超「略取日本學規,參以本國情形草定規則八十餘條」[1],即主要是參照日本東京大學的規程制定的。《癸卯學制》中有關高等教育的條文也幾乎與日本學制中的相關規定一致。與前一個時期相比,學習的目標由泛化而集中,「泰西」一詞被一個具體的國家——日本所取代,價值取向明確而單一。可以說,中國近代高等教育的起步時期,是以日本為模式的。
第三個時期(1912年至1927年)。1912年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結束了兩千多年的封建帝制,為中國近代高等教育的發展提供了一個相對寬松的環境。1912年至1927年的十幾年間,可以說是中國高等教育發展模式的多元化時期。民國初年在蔡元培主持下所進行的教育改革形成的新學制《壬子癸丑學制》,對清末頒布的《癸卯學制》中有關高等教育的內容作了相應的改革。其間,教育部還陸續公布了《大學令》、《大學規程》、《專門學校令》、《公立、私立專門學校規程》和《高等師范學校規程》等一系列有關高等教育的法規法令。眾所周知,作為民國初年教育改革的總設計師,蔡元培非常關心高等教育,《大學令》就是由他親手制定的。他多次談到,《大學令》中許多內容是「仿德國制」,「仿德國大學制」[2]。從一定意義上可以說,借鑒德國高等教育是蔡元培多年的宿願。但是,從實踐的層面考察,蔡元培的理想並未實現。擺脫日本單一模式束縛的努力沒有取得明顯的效果,大學設評議會、教授會的條文列入了《大學令》,但在當時的高等學校中並未實行。直到1917年蔡元培出任北京大學校長之後,他的高等教育的理念——學術自由和教授治校,才部分地在他所主持的北京大學付諸實施。
就在蔡元培以德國高等教育為模式對北京大學進行深刻改造的同時,另一所國立大學——在南京高等師范學校基礎上發展而來的東南大學迅速崛起。留美歸教育博士郭秉文主持下的東南大學以美國大學為榜樣,延攬一批留美學生到校任教,集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為一體,從管理體制、系科設置、課程內容以至經費籌措等,全面學習、借鑒美國高等教育。至20年代中期,東南大學聲譽日隆,影響日廣,成為與北京大學南北呼應、交相輝映的中國高等教育的又一重鎮。
第四個時期(1927年至1949年)。在此22年間,中國高等教育發展模式的主旋律是,在融合美國和歐洲各國特點的進程中,以美國模式為基本走向。如果說20年代後期曾經是美國高等教育影響最盛的時期,從對地方分權制的教育體制的模仿,到大學實行選科制、學分制,以至於大學各專業缺乏明確的課程標准等等都顯示了美國高等教育的強大影響;那麼,進入30年代,則表現出一種比較主動地吸收和借鑒歐洲各國高等教育經驗的傾向。如在高中畢業生中實行會考制度,以整齊大學生的入學程度;教育部制訂並實行有關大學教師任職資格的法令;強調大學畢業考試制度等等,這些舉措從一定意義上可以說吸收了歐洲各國高等教育的具體做法。但是,這一時期從總體上講是以美國模式為基本走向。其間,有一個短暫的插曲,即1927年至1929年期間實行的大學區制。實行「大學區制」用蔡元培的話來說是「仿法國制度,以大學區為教育行政之單元」[3]。眾所周知,大學院制試行不及兩年就無疾而終,對全國高等教育的實際影響並不大,就中國近代高等教育發展模式的轉換而言,可算作是一個小小的插曲。
第五個時期(1949年至195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使中國高等教育的發展進入一個新的時期。在這一時期,由於特定的國際國內環境,中國高等教育的發展模式幾乎重復了半個世紀以前走過的路徑,即學習、借鑒的目標單一而集中,那就是以蘇聯為榜樣。1949年至1959年的10年間,我國高等院校共聘請蘇聯專家861人,此外還有相當一部分專家在高等教育部擔任顧問。在這些專家的指導和幫助下,對高等院校的培養目標、專業設置、教學計劃、教學大綱進行了全面修訂調整,專家的工作也包括編寫教材、培養研究生和培訓教師,甚至滲透到學生生產實習、課程設計、畢業設計、實驗室和資料室建設等具體工作領域。與此同時,政府通過對私立學校的接辦改造、教會學校的取締和院系調整等重大措施,初步完成了對1949年以前的高等教育體制和格局的改造,新的以蘇聯為模式的高等教育體制形成並確立。
第六個時期(1958年至1977年)。摒棄「模式」,復歸「傳統」。1957年以後,由於中蘇關系的惡化和國際國內形勢的變化,中國高等教育的發展逐漸走上了一條摒棄一切外國「模式」,復歸「傳統」的道路。所謂復歸「傳統」,是指力圖用中國共產黨在戰爭年代、特別是抗日戰爭時期在延安等根據地舉辦高等教育的經驗、辦法來指導高等教育改革。所謂摒棄「模式」,就是在「獨立自主」的旗幟下,拒絕接受來自國外的任何「模式」。20年間,經歷了1958年至 1960年的「教育大革命」所帶來的高等教育的「大躍進」。之後是隨著國民經濟的調整、鞏固、充實、提高而進行的高等教育的大調整。從1966年開始的 「文化大革命」,完全是關起門來革教育和文化的命,在經歷了高等學校三年不招生、工農兵上大學和在工人階級領導下的「斗、批、改」之後,力圖清除一切外國模式的干擾和影響的目的似乎已經達到,但事實是,中國高等教育已經到了崩潰的邊緣。
第七個時期(1978年以後)。博採各國之所長,高等教育要面向世界。1978年召開的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作出了把工作重心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大決策。在經歷了閉關鎖國20年所帶來的種種災難之後,隨著改革開放基本國策的確立,中國的高等教育重新走向世界。進入90年代,政府陸續制定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等一系列法規,借鑒世界各國高等教育發展的經驗,加快了中國高等教育改革的步伐。明確提出,「為了實現現代化,我國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大學。這樣的大學,應該是培養和造就高素質的創造性人才的搖籃,應該是認識未知世界、探求客觀真理、為人類解決面臨的重大課題提供科學依據的前沿,應該是知識創新、推動科學技術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的重要力量,應該是民族優秀文化與世界先進文明成果交流借鑒的橋梁。」[4] 盡管中國的高等教育還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但是,在經歷了一個世紀的艱苦探索之後,深固拒閉、盲目排外不可取,單一的價值取向不足取,正在成為政府和知識界的共識。探索一條適合中國國情而又廣泛吸收各國之長的高等教育的發展道路,是中國高等教育走向世界的必由之路。通過上面簡略的回顧,我們可以看出,在短短的一個世紀里,中國高等教育在發展模式的選擇上經歷了那麼多次的轉換,從世界高等教育發展史上考察恐怕也是絕無僅有的,歸根到底這是受近代中國急劇變化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現實所制約。如果我們把一個世紀作為一個歷史過程考察,又會發現,百年間,我們在高等教育發展模式的選擇上似乎走了一個大圓圈:被迫開放(無意識的泛化)——單一的價值取向——多元化的努力——單一的價值取向——封閉——主動開放(在世界范圍內博採眾長)。歷史證明,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關起門來搞自己的高等教育,拒絕借鑒任何先進國家的經驗,無論是在「天朝大國」的迷夢中還是在「自力更生」的口號下,都是一條自我封閉、作繭自縛的死胡同;囿於某種政治環境,價值取向單一,同樣不是發展的最好選擇。這是因為,高等教育作為人類所創造的知識文化的重要傳播場所,作為高級專門人才的培養基地,有其自身發展的內在規律。高等教育的發展,既要受處於不同經濟發展階段、不同政治文化背景的各個國家和地區的具體國情所制約,也要受高等教育本身發展規律的制約。從一定意義上可以說,一個世紀以來,中國高等教育發展模式的轉換就是在如何認識和正確處理這一對矛盾的過程中艱難推進的。不能以強調本國情形的特殊性為由而拒絕遵循高等教育發展的一般規律,也不能以標榜追趕世界潮流為借口而置本國國情於不顧,這是我們回顧和總結這段歷史所應深刻記取的經驗教訓。
二、傳統與移植
1894年至1911年的十幾年間,是中國近代高等教育的起步時期。19世紀最後幾年所創辦的天津中西學堂、南洋公學和京師大學堂,如前所述是近代大學的雛型。1904年頒布的《癸卯學制》中有《奏定大學堂章程》、《奏定高等學堂章程》和《奏定農工商實業學堂章程》。在這些章程中,關於辦學理念和培養目標,有了新的表述:大學堂「以謹遵諭旨,端正趨向,造就通才為宗旨。…以各項學術藝能之人才,足供任用為成效。」通儒院(即研究生院)「以中國學術日有進步、能發明新理以著成書、能製造新器以利民用為成效。」[6] 從前一個時期的培養「藝才」、「專才」,到這一時期的提出「通才」,從字面上看,似乎又回到了傳統的人才觀。因為中國的傳統教育也強調「通才」,即所謂 「一物不知,儒者之恥」。但是,這里的「通才」是以掌握「各項學術藝能」為前提的,不僅與封建教育的理想人格「通才」在內涵上有所不同,而且,這種目標提出的本身也提升了「藝才」與「專才」的地位。從一定意義上可以說,較之前一時期,較多地接納了西方高等教育的理念。當然,這種「通才」仍必須「謹遵諭旨」,「以忠孝為本,以中國經史之學為基」。在這里,中國傳統高等教育的影響依然十分強大。這是因為,雖然科舉制度在1905年被廢除,但是,科舉制度賜予出身的陋習仍然保留下來,秀才、舉人、進士的頭銜還十分具有吸引力。當然更重要的是封建專制制度的政治框架還在起著支撐作用,社會主流價值觀的變革終究需要以經濟基礎和政治制度的變革為前提。與此相適應,在這十幾年間,高等教育在課程體系、教學內容和方法上發生了較大變化。最明顯的表徵是西方近代社會科學的各個門類被大量引進高等教育的課堂,政治學、法學、教育學、哲學、心理學、經濟學等社會科學被作為大學或高等學堂的教學內容,通過日本引進或翻譯的西方教科書大量出版。學術界往往把這一時期看作是在課程體系與教學內容方面移植西方的第一個高潮。與此同時,在傳統高等教育中特別受到重視的儒家典籍「經學」的研習,也被保存下來,京師大學堂有經學科之設,而且置於各學科之首。在課程體系、教學內容領域,傳統與移植之間的沖突、矛盾在政策層面和實踐層面都非常激烈。
民國初年,資產階級革命派和激進的民主主義者從根本上否定了「中體西用」這一直接支配高等教育培養目標的文化觀念,提出要用「民主共和」和「科學民主」的精神來改造中國傳統的封建主義文化,這也為高等教育培養目標的進一步發展演變提供了思想基礎。 從1912 年至1949年的近40年間,民國政府和後來的國民政府制定頒布過幾部重要的關於高等教育的法令、規程。就培養目標而言,從法律條文上看,最大的變化在於取消了封建社會高等教育的政治方向。1912年的《專門學校令》提出,「專門學校以教授高等學術、養成專門人才為宗旨」。同年頒布的《大學令》規定,「大學以教授高深學術、養成碩學閎才、應國家需要為宗旨。」在這里強調的是高深學術,是培養「碩學閎才」和「專門人才」。高等教育領域中大學和專門學校的區分標準是「學」與「術」,前者重在學術研究,後者重在應用技術。政治上、思想上的種種限制與要求,即所謂「忠君」、「尊孔」,在培養目標中被取消了。特別在民國前期,由於蔡元培的努力和他的廣泛的社會影響,中國近代高等教育得以在教育理念上有了一次大的飛躍。正如有些研究者所指出的:「只有在這一時期,中國才真正開始致力於建立一種具有自治權力和學術自由精神的現代大學。」[7] 西方高等教育理念的核心即學術自由和大學自治的觀念,通過蔡元培的理論倡導和身體力行第一次較全面地被國人所認識和接受。蔡元培對北京大學的改造,他所反復強調的學術自由、兼容並包的辦學方針,他對大學功能的理解與認識,即所謂「大學者研究高深學問者也」等等,使中國近代高等教育對西方的移植上升到一個新的高度。從一定意義上可以說,正是通過蔡元培在北京大學的努力,使中國高等教育在教育理念和培養目標上,從根本上動搖了以培養「內聖外王」的「賢士」、 「君子」、「循吏」為目標的主流傳統。在這里要強調說明的是,蔡元培在宣傳、倡導西方大學理念的同時,也充分利用了中國封建社會高等教育的非主流傳統,即張揚古代書院濃厚的學術氛圍、師生間砥礪德行互相切磋的融洽之情以及相對的獨立地位,等等。1922年,毛澤東等人「鑒於現在教育制度之缺失,採取古代書院與現代學校二者之長,取自動的方法,研究各種學術,以期發明真理,造就人才」[8],在湖南創辦自修大學。蔡元培聞訊後,高興地寫下了《湖南自修大學介紹與說明》一文為之鼓吹:「合吾國書院與西洋研究所之長而活用之,其諸可以為各省新設大學之模範者與?」[9] 對西方大學理念的移植與中國高等教育主流傳統和非主流傳統的排斥、融合,在「五四」新文化時期特定的環境中得到了最充分的體現。
1929年,南京國民政府制定頒布了《大學組織法》和《專科學校組織法》。其中關於培養目標的表述,分別為「大學應遵照……國民政府公布之中華民國教育宗旨及其實施方針,以研究高深學術養成專門人才」,「專科學校應遵照……國民政府公布之中華民國教育宗旨及其實施方針,以教授應用科學養成技術人才。」在 20年之後的1948年,南京國民政府公布的《大學法》和《專科學校法》,關於培養目標的表述,與20年前幾乎完全一致。上述情況說明,在1912年至 1949的近40年間,高等教育培養目標是研究高深學術的學者和研習應用科學的技術人才這條主線一直貫穿其間。
在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方面,民國時期與清末比較,最大的變化是廢除了反映封建傳統文化的科目,增加了體現西方文化精神的大量新學科,人文社會科學方面如此,在自然科學和技術科學方面更是如此。據統計,民國初年《大學規程》中所開列的課程科目總數比清末《癸卯學制》所規定的多300多門;專科學校課程也比清末相應學堂科目增加了1-2倍。蔡元培主持下的北京大學20年代開設的課程中,有許多在歐美各著名大學中也是剛剛起步。在課程體系方面的另一顯著變化是,從參照日本到直接借鑒西方高等學校的課程設置。許多大學和專科學校的教材直接用西方大學的原版教材。似乎可以認為,在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方面,對西方高等教育的移植在20世紀的二三十年代出現了第二個高潮。直到30年代後期才陸續開始有中國學者自己編著的教材被冠以「大學叢書」的字樣在各大學和專科學校採用,而且仍主要限於人文社科類學科。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關於高等教育培養目標的明確表述,最早見之於政府法規文獻的是1950年7 月政務院批準的《高等學校暫行規程》。其中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學校的宗旨為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第五章的規定,以理論與實際一致的教育方法,培養具有高級文化水平、掌握現代科學和技術的成就,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建設人才。」[10]在這里,除去頭、尾兩處有關政治方向的要求之外,核心內容是「培養具有高級文化水平、掌握現代科學和技術成就的建設人才」。與民國時期高等教育的培養目標相比較,政治上提出了不同的要求,這是十分自然的;應該說,作為高等教育的特點還是體現出來了,「高級建設人才」的提法也可以說涵蓋了學術人才與專門技術人才。當然,由於特定的國際國內環境,所謂學術自由、大學自治等等,在剛剛取得政權的社會條件下,是不會受到關注的。相反,對大學中舊知識分子的改造很快就提上議事日程。在課程體系方面,特別強調了廢除國民黨政府開設的政治教育課程,代之以馬克思列寧主義理論著作為基礎的新的課程體系。進一步發展的結果,則是全面地照搬蘇聯的課程體系。1955年有個統計,當時的浙江師范大學開設的153門課程中,有41門是以直接從蘇聯翻譯過來的教科書為基礎而設立的,另有79門課程所用教材是在蘇聯模式的基礎上改編而成的[11]。可以說,在這一歷史時期,對國外高等教育的移植在課程體系方面出現了第三個新高潮。
在1956至1957年間,中國高等教育領域出現了一股追求學術自由、大學自治的風潮。知識分子們響應中國共產黨「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號召,對於機械地照搬蘇聯模式,大學中專業設置過窄、高等教育中忽視社會科學以及把馬列主義奉為教條等現象提出了激烈的批評。著名代表是北京大學的馬寅初。這可以看作是中國高等教育非主流傳統與移植而來的蘇聯高等教育模式(高度集中統一)的一次頑強對抗。眾所周知,這次風潮的結果是以「反右斗爭的全面勝利」而告終。 1957年,毛澤東在《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問題》的著名講話中,提出了指導中國近30年的教育方針,即「應該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體育幾方面都得到發展,成為有社會主義覺悟的有文化的勞動者。」1958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在《關於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把毛澤東的講話用政府法律的形式作了肯定:「黨的教育工作方針,是教育為無產階級的政治服務,教育與生產勞動結合。為了實現這個方針,教育工作必須由黨來領導。」[12]從此,這個方針成了中國所有教育機構,包括大、中、小學的辦學宗旨。
196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暫行工作條例(草案)》(簡稱《高教六十條》)頒布,對高等學校的培養目標作了前所未有的詳細規定:「高等學校學生的培養目標是:具有愛國主義和國際主義精神,具有共產主義道德品質,擁護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願為社會主義事業服務、為人民服務;通過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著作的學習,和一定的生產勞動、實際工作的鍛煉,逐步樹立無產階級的階級觀點、勞動觀點、群眾觀點、辯證唯物主義觀點;掌握本專業所需要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實際技能,盡可能了解本專業范圍內科學的新發展;具有健全的體魄。」[13]可以說,這是近代以來關於高等教育培養目標的字數最多的一次表述。應該說,較之1957年毛澤東的論述和1958年中共中央、國務院指示中的規定,培養目標更明確,對專業有一定的要求。考慮到20世紀 60年代中國所處的國際國內環境,這已是一個很大的轉變。而且,也確實對實踐產生了積極的影響。但是,這種狀況沒有持續多久,隨著「千萬不要忘記階級斗爭」口號的提出,高等教育培養目標的泛政治化傾向愈演愈烈,直至「文革」十年,高等教育的培養目標變成了「反修、防修,培養革命事業接班人」一句空洞而抽象的政治標語。與此相適應,在課程體系、教學內容等方面,在大量突出政治學習、觸及靈魂、思想改造的同時,專業知識被壓縮至最少程度,大學變成了短訓班。
1957至1977年的20年間,中國高等教育在培養目標、教育理念等方面所發生的變化, 同樣可以從移植與傳統的沖突中得到解釋。如果說1949至1956年的全盤蘇化期間,我們所提出的高等教育培養目標仍然強調的是學術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是對民國以來形成的主線的繼續,體現的是外來因素的移植,同時融合了傳統的影響(政治方向、政治要求);那麼,後20年間則是傳統對移植的激烈反抗並戰勝之。在這里,所謂傳統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指中國傳統高等教育所積淀而成的根深蒂固的重視倫理道德教育、培養政治人才的主流傳統;二是指中國共產黨在長期的革命戰爭環境中,在培養幹部隊伍中所形成的理念和方法。20年間,特殊的國際環境和國內環境使中國的高等教育關閉了與世界交往的大門,為傳統的復歸和高揚提供了適宜的土壤和氣候。1978年4月召開的全國教育工作會議,否定和拋棄了「文革」中以階級斗爭為綱的教育目的,將現代化的實現確立為教育的主要目標。同年10月,教育部對1961年頒布的《高教六十條》略作修改,印發全國高校組織討論,關於高等教育的培養目標完全是原來的表述。盡管如此,至少說明在改革開放的初期,注重專業知識的問題已被提到議事日程之上。 1980年2月,全國人大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對在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的畢業生和科研人員經過嚴格考核,分別授予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其目的是為了促進科學專門人才的成長,促進各門學科學術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學事業的發展。1985年5月,中共中央頒布了《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決定》指出,「高等學校擔負著培養高級專門人才和發展科學技術文化的重大任務。」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來第一次如此明確地把高等教育的任務歸結為培養高級專門人才和發展科學技術文化。這次會議的另一項與高等教育理念有關的重大決定是,明確提出要擴大高等學校的辦學自主權,改變政府對高等學校「統的過多的管理體制」,使高等學校具有主動適應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的積極性和能力。」[14]盡管在實際實施過程中高等學校所獲得的自主權遠未達到文件中所給予的自由度,但是,我們仍然可以說,《決定》給予了我國高等學校建國以來從未有過的自主權。此外,《決定》還強調高等學校是教學、科研中心,而不是像蘇聯模式那樣,要麼負責教學,要麼負責專業培訓;強調改革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制度,強調提高教學質量,開展教學改革試驗,改變專業過窄的狀況,增加選修課,實行學分制和雙學位制等等,努力借鑒和移植先進國家高等教育的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
進入90年代,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經濟體制的轉變,中國高等教育的發展進入一個新的歷史時期。1994年7月,國務院頒發《關於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的實施意見》,提出要進一步發揮高等學校在國家科學技術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實施「211」工程,面向21世紀,重點建設100所左右的高等學校和一批重點學科。1998年8月,全國人大制定並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規定:「高等教育的任務是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發展科學技術文化,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高等學校應當面向社會,依法自主辦學,實行民主管理」,突出強調了培養高級專門人才和辦學自主權。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50年來制定頒布的第一部高等教育法,它全面肯定了改革開放20年來我們在高等教育辦學理念、培養目標、管理體制等方面所取得的共識。與此同時,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群眾接受高等教育要求的不斷高漲,西方發達國家高等教育大眾化的理念正在日益被人們所接受,並轉化為政府的教育政策,中國高等教育面向社會精英階層的傳統正在成為歷史。可以說,中國近代高等教育在經歷了整整一個世紀的曲折之後,終於有了明確的、與世界高等教育發展同步的理念、目標與方向。
㈦ 我國不同歷史階段的教育目的
1、封建時期的教育目的
教育目的因社會制度、民族文化傳統、教育思想不同而異。《學記》提出「建國軍民,教學為先」,即用教育來化民成俗,為統治者服務。
「宵雅肄三,官其始也」,「凡學,官先事,士先志」,即用做官為誘餌,培養遵守倫理綱常的「聖賢君子」。《大學》提出「三綱領」「八條目」也體現了這種思想。
2、近代的教育目的
近代教育目的注重培養科技人才,它從富國強兵的願望出發,歷經洋務派的「培養技術人才」到蔡元培的「五育並舉」涵養健全人格,教育目的不斷注入新的內涵。
3、建國後的教育目的
教育目的是教育對所培養人的質量和規格的總體設想和規定。它一方面規定所培養人的身心素質,即受教育者的個性結構,包括知識、品德、智力、體力等方面的發展。
另一方面,規定培養的人應符合什麼樣的社會需要。學術界對素質教育的涵義尚在探討,一般認為是如下:面向全體,全面發展,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通識教育,發展個性與主動精神。
(7)教育的歷史擴展閱讀
特徵
1、概括性與抽象性
教育目的往往是抽象的、概括的,而非具體的、特殊的。例如,「發展人的理性」、「培養民主社會的合格公民」,可以稱作是「教育目的」,但像「養成鍛煉身體和講究衛生的習慣」、「能正確回答美國總統的選舉方法和程序」這樣的表述,就不能稱作為「教育目的」。
因為它比較具體、特殊,把它稱作是「課程或教學的目標」更為合適。一般來講,從表述的抽象與概括程度上講,「培養目標」較之「教育目的」更為具體、更為特殊;「課程與教學目標」較之「培養目標」更為具體、更為特殊。
可以說,抽象的、概括的教育目的,是通過「培養目標」、「課程與教學目標」逐層具體化的,其關系表現為一般與個別、整體與局部的關系。
2、理想性與終結性
教育目的的表達總滲透著人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與追求,反映著人們對理想人生、理想社會的看法與理解,它帶有很強的超越現實生活的性質。
例如,在教育史上,許多教育家都把「人的全面發展」或「個體一切才能的充分發展」視作教育的最高目的,像這樣的教育目的表述就具有很強的理想化色彩,從某種意義上講,它完全超越了現實,甚至是不可企及的,無法完全達到的。
不過,正是由於這種理想性與不可及性,才使得教育目的具有精神上的感召力。記住,教育目的的實現是長期的,能夠在短期內實現的,絕對不是「教育目的」,只能是課程或教育目標。
㈧ 歷史、歷史學、歷史教育,——這三者的聯系與區別是什麼
歷史:是客觀存在的事實,真相只有一個。然而記載歷史、研究歷史的學問卻往往隨著人類的主觀意識而變化、發展完善,甚至也有歪曲、捏造。
歷史學:因取義的廣狹不同,史學的定義從內涵上可歸納為兩種。廣義的「史學」是對「史」進行同時合訓而產生的「史有二義」的統一體,包括:(1)完全獨立於人們的意識之外的人類過往社會的客觀存在及其發展過程;(2)歷史學家對這種客觀存在和過程及其規律的描述和探索的精神生產實踐及其創造出來的產品。狹義上的史學不包括前者,而專指後者。狹義上的史學是一種精神生產實踐及其創造的屬於觀念形態的東西的統一體。就其性質而言,因歷史學家們考察的角度和出發點的不同,而有「活動」說、「學問」或「學術」說、「知識體系」說、「科學」說、「藝術」說和「一半是科學,一半是藝術」說、「整合」說等等不同的界定。
歷史教育:以歷史和歷史學為主要內容的教育活動。
廣義的歷史教育,指人類社會各界所進行的以歷史學為基礎的教育活動。
狹義的歷史教育,特指學校教育中,以歷史學為依託,以學生為主要培養對象,師生共同探究、成長的教育活動
歷史學和歷史教育都是從歷史發展出來的,也就是歷史是歷史學和歷史教育的基礎。沒有歷史就沒有歷史學和歷史教育。歷史學對歷史資料有一定的補充和完善作用。歷史教育則必須依據客觀的歷史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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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德國教育的教育歷史
在西方近代教育的發展進程中,德國曾作出重要貢獻。赫爾巴特的《普通教育學》被認為是第一部具有科學體系的教育學著作,福祿貝爾創辦的幼兒園影響了世界學前教育的發展。近代西方的教育視導、公立教育、義務教育制度、實科教育、師范教育、雙規學制和雙元制職業教育等,也大多起源於德國,並對其他國家產生了重要影響。
17~18世紀德國初等教育發展的主要特徵是德語學校的發展,世俗政權加強對學校的管理,強迫義務教育的提出和教學內容、教學方法的改進。中等學校的主要類型是文科中學,主要訓練德意志各封建公國的管理,以及預備擔任學術職業,如法官、醫生的人升入大學,訓練未來牧師的任務降到了次要地位。文科中學的教學內容主要是拉丁文和希臘文。17世紀後半期的哈勒學園成為教育革新的旗幟,除教授古典語文之外,增加了德文、法文以及數學和科學課程。高等教育以哈勒大學的改革中心,導致了一場新的大學運動,推動了德國大學都按照哈勒大學以及哥廷根大學的模式進行了改革。改革的結果是:近代哲學和近代科學的精神影響到大學的所有教學領域;研究自由、教學自由成為政府認可的大學的基本法權;學術報告替代了傳統的依據標准材料照本宣科的教授方法,各種形式的課題討論替代了傳統的辯論方式;除哲學和天主教大學的神學院仍用拉丁語之外,在大學中一般都用德語作報告等。改革後的德國大學充滿了活力,在德國的學術研究和國家生活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並成為當時世界各國大學效法的典範。
當時的Volksschule課程是一個8年的教育,並提供當時早期工業化世界的所需,同時也因為新人文主義的產生,影響到學校教育發展的方向:閱讀、寫作、算術,以及道德、責任、軍訓等。上層社會和富裕階級的小孩通常進入4年的私立學校並接受一些大學預科的課程;而一般大眾則幾乎無法進入中等學校。
拿破崙戰爭後,普魯士引進了教師需要國家認證的資格(1810年),這提升了教師的教學水平。1812年,普魯士開始設置中等學校的升學考試(這在1788年已被發明);到了1871年,整個德意志帝國都接受了這種制度。
1871年後,德國的學校教育開始變得較系統化和國家化。更多的學校被建立,用來訓練教育良好的年輕人。當時有數種不同的學校:
Gymnasium ,9年制(學習拉丁語,希臘語或希伯來語,以及一種現代語言)
Realgymnasium ,9年制(學習拉丁語,現代語言,以及科學和數學)
Realschule ,6年制(沒有大學入學資格,不過可以直接進入職場工廠工作)
Oberrealschule ,9年制(學習現代語言,以及科學和數學)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盟軍(蘇聯、法國、英國、美國)在各自的佔領區設置他們自己想法的教育系統。當西德在1949年取得部份獨立後,在其新憲法授與各州政府教育的自治權,而教育體制主要以聯邦主義為其核心概念,強調各邦的文化獨特性Bilngshoheit,因而至1955年之前,各邦皆致力於將每個地方不同的教育體系同化,使各邦皆有各自成體系的教育結構。但這也造成了有史以來最復雜和多樣的學校系統,許多學生必須到其他不同的地方完成他們的學業。
隨後人們開始針對教育體系的發展與結構進行一些討論與研究,在1973年時便產生了第一個「教育計劃Bilsungsgesamtplan」,主要致力於教育體系的改革與擴大發展,然而這個計劃的許多目標都尚未達成,因此德國直至今日都還持續進行教育改革的腳步。
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有其自己的教育系統(參見:東德教育),整個共和國的教育系統基本上是標准化的,這個系統在1990年代初期被廢除,不過在德東各州仍有一些影響力。
㈩ 義務教育的歷史沿革
義務教育起源於德國。宗教領袖馬丁·路德是最早提出義務教育概念的人。改革勝利後,為使人們都有學習《聖經》的能力,路德頒布了義務教育法。1619年,德國魏瑪公國公布的學校法令規定:父母應送其6~12歲的子女入學,這是最早的義務教育。在1763年到1819年,德國基本完善了義務教育法規。
工業革命後,義務教育發揮著使人們掌握工業知識的任務,義務教育的時間也由最早的3個月至6個月,發展到6年,直至9年。
義務的含義包括父母與家庭有使學齡兒童就學的義務,國家有設校興學以使國民享受教育的義務,以及全社會有排除阻礙學齡兒童身心健全發展的種種不良影響的義務。16世紀歐洲宗教改革運動中,新教國家為推行宗教教育,提倡廣設教育。1619年,德意志魏瑪邦公布的學校法令規定,父母應送其6~12歲子女入學,否則政府得強迫其履行義務。此為義務教育的開端。英、法、美等資本主義國家大多在19世紀70年代後實行義務教育。
根據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的有關統計資料,到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 ,已有近60個國家實施義務教育法。各國實施義務教育的年限長短,大體是由該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和文化教育程度決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初期起臨時憲法作用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及以後正式頒行的國家憲法中,都明確規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指出,義務教育,即依法律規定適齡兒童和青少年都必須接受,國家、社會、家庭必須予以保證的國民教育,為現代生產發展和現代生活所必需,是現代文明的一個標志。
清朝末年,歐美各國以及亞洲的日本大都普遺實行了義務教育。清政府某些官員了解到這一情況後,便在20世紀初草擬清廷有關文件時使用了「義務教育」、「強迫教育」這樣的詞語。
1903年。清政府順布了《奏定學堂章程》(舊稱「癸卯學制」),是中國近代教育史上第一個以法令形式公布的並在全國推行過的學校教育體系。
舊中國正式提出試辦義務教育是1911年。該年7、 8月,清政府學部派人在北京主持召開中央教育會議,會議議決了《試辦義務教育章程案》等文件。本案明確規定以四年為義務教育期,並提出了試辦義務教育的辦法。
1912年,民國臨時政府教育部頒布了《學校系統令》,即《壬子學制》,也是規定了「初等小學四年,為義務教育」。至此,從清末以來,擬議、醞釀了10餘年的義務教育之事,終於被認定。1937年,民國政府教育部頒布《學齡兒童強迫入學暫行辦法》,這個時期的義務教育概念是強迫教育。1940年4月,民國政府教育部制定《國民教育實施綱飯》,規定國民教育分為義務教育和失學民眾補習兩部分,兩者同時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