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變法的歷史意義
⑴ 商鞅變法的內容和歷史意義
【變法主要內容】
經濟措施
商鞅對經濟的改革是以廢除井田制、實行土地私有制為重點。這是戰國時期各國中唯一用國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國范圍內改變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內容如下:
1)廢井田、開阡陌
商鞅在經濟上推行的重大舉措是「廢井田、開阡陌」。《史記》記載:商鞅「為田,開阡陌封疆,而賦稅平」。《戰國策》說商鞅「決裂阡陌,教民耕戰」 ,廢止「田裡不粥(「粥」同「鬻」,音yù)」的原則。所謂「阡陌」,指「井田」中間灌溉的水渠以及與之相應的縱橫道路,縱者稱「阡」,橫者稱「陌」。「封疆」就是奴隸主貴族受封井田的界限。「開阡陌封疆」就是把標志土地國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廢除奴隸制土地國有制,實行土地私有制。從法律上廢除了井田制度。法令規定,允許人們開荒,土地可以自由買賣,賦稅則按照各人所佔土地的多少來平均負擔。此後秦政府雖仍擁有一些國有土地,如無主荒田、山林川澤及新占他國土地等,但後來又陸續轉向私有。這樣就破壞了奴隸制的生產關系,促進了封建經濟的發展。
2)重農抑商、獎勵耕織
商鞅推行重農抑商的政策。規定,生產糧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勞役和賦稅,以農業為「本業」,以商業為「末業」。因棄本求末,或游手好閑而貧窮者,全家罰為官奴。商鞅還招募無地農民到秦國開荒。為鼓勵小農經濟,還規定凡一戶有兩個兒子,到成人年齡必須分家,獨立謀生,否則要出雙倍賦稅。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這些政策有利於增殖人口、征發徭役和戶口稅,發展封建經濟。
3)統一度量衡
商鞅變法前,秦國各地度量衡不統一。為了保證國家的賦稅收入,商鞅製造了標準的度量衡器,如今傳世之「商鞅量」,上有銘文記有秦孝公 「十八年」「大良造鞅」監造,「爰積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為升」。從「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規定的1標准尺約合今0.23公尺,1標准升約合今0.2公升。由量器及其銘文可知,當時統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嚴肅認真的。商鞅還統一了斗、桶、權、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國人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違犯。
度量衡的統一的意義
第一、全國上下有了標準的度量准則,為人們從事經濟、文化的交流活動提供了便利的條件。
第二、對賦稅制和俸祿制的統一產生了積極作用;
第三、有利於消除地方割據勢力的影響;
第四、為後來秦始皇統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礎。
政治措施
商鞅對政治的改革是以徹底廢除舊的世卿世祿制、建立新的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為重點。他在這方面的貢獻遠遠超過李悝和吳起。主要內容如下:
1)勵軍功,實行二十等爵制
商鞅下令「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為私鬥爭,各以輕重被刑」,以獎勵軍功而禁止私鬥。規定爵位依軍功授予,宗室非有軍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即「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榮華」。 就是說有功勞的貴族子弟,可享受榮華富貴;無功勞的,雖家富,不得鋪張。
制定二十級爵的作法,意味著商鞅徹底廢除了舊世卿世祿制,今後將根據軍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從有軍功爵的人中選用。二十級爵:一級曰公士,二級曰上造,第十九級曰關內侯,二十級曰徹侯。據《漢書》記載:「商君為法於秦,戰斬一首賜爵一級,欲為官者五十石」。 也就說明了獎勵的做法:將卒在戰爭中斬敵人首級一個,授爵一級,可為五十石之官:斬敵首二個,授爵二級,可為百石之官。各級爵位均規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數量標准和衣服等次。
而所謂私鬥,並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鎮,被奴隸主所佔有。奴隸主之間為了爭奪土地、財產,經常發生爭斗。新法規定不準私鬥,目的在於削弱奴隸主的勢力,加強封建中央集權。嚴懲私鬥的作法是:為私鬥者,各以情節輕重,處以刑罰。
由於推崇戰功,秦國軍隊的戰鬥力大大增強。秦國在對外戰爭中,國力進一步增強,從而扭轉了長期以來被動落後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與魏惠王在杜平相會,結束了秦國長期不與中原諸侯會盟的被動局面,提高了秦國的地位。秦國還用武力逐步佔有了土地肥沃、農業發展水平較高的巴蜀地區和盛產牛馬的西北地區,社會生產得到迅速發展,從而奠定了秦統一的物質基礎。
2)除世卿世祿制,鼓勵宗室貴族建立軍功
《史記》記載,秦國規定「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即依軍功大小定貴族身份之高低。該規定沉重打擊了奴隸主舊貴族,因而,招致了他們的怨恨。《史記》記載:「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貴戚多怨望者」。歷史上任何一次變法,不僅是一種治國方略的重新選擇,而且是一種利益關系的重新調整,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3)改革戶籍制度,實行連坐法
秦國的都、鄉、邑、聚原來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點。商鞅為了加強封建專制的統治,管理廣大居民,規定居民要登記各人戶籍。輕罪用重刑。將魏國李悝的《法經》頒布實行,還增加了連坐法。主要內容是:居民以五家為「伍」、十家為「什」,將什、伍作為基層行政單位。按照編制,登記並編入戶籍,責令互相監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須連舉告發,若不告發,則十家同罪連坐。不告奸者腰斬,告發「奸人」的與斬敵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這與後代的保甲制度相同。商鞅同時規定,旅店不能收留沒有官府憑證者住宿,否則店主也要連坐。
4)推行縣制
商鞅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鄉邑聚為縣」,以縣為地方 行政單位,廢除分封制,「凡三十一縣」 (也有史書認為是41縣或36個縣)。縣設縣令以主縣政,設縣丞以輔佐縣令,設縣尉以掌管軍事。縣下轄若干都、鄉、邑、聚。商鞅通過縣的設置,把領主對領邑內的政治特權收歸中央。該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廢井田、開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證了土地私有。鞏固了中央集權的封建統治,削弱了豪門貴族在地方的權力。
後來,秦在新佔地區設郡,郡的范圍較大,又有邊防軍管性質,因之郡的長官稱郡守。後來郡內形勢穩定,轉向以民政管理為主,於是郡下設若干縣,形成秦的郡縣制。
5)定秦律,「燔詩書而明法令」
商鞅的該措施是為了排除復古思想的干擾。然而,商鞅開創的「燔詩書」的高壓政策,不僅極端壓制了人民的思想,對於中國文化典籍也是一種摧殘。
【商鞅變法的目的及作用】
目的:富國強兵
作用:出現了「家給人足」的繁榮景象,全國百姓以私下斗毆為恥,以為國家立下戰功為榮,國家戰鬥力不斷增強,富國強兵的秦國,成為戰國後期最強大的國家。
⑵ 七年級上冊歷史:商鞅變法的主要內容和意義是什麼
內容:1/編制戶口,加強刑法。2/獎勵生產。3/獎勵軍功。4/承認土地私有。5/推行縣制。6/統一度衡量。意義:為了讓秦國富強起來,國力增大,為以後兼並六國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商鞅變法的歷史意義
如果用現在的眼光來看,不但商鞅是現代中國落後的罪人,而且整個封建制度都是使中國落後於現在資本主義國家的最主要的原因。商鞅變法對歷代統治者思想的保守都是一個致命的縛束,有其落後性和破壞性。可是,如果把商鞅變法放在商鞅本人所處的那個時代來看,我們就能從中看到商鞅變法的積極意義是何等的重大和深遠。綿延了近兩千年的奴隸制度到了春秋晚期,已經完全暴露了其嚴重落後和阻礙社會發展的腐朽本質。通過變法完成從奴隸制度向封建制度的轉變已經勢在必行,只是商鞅順應該了時代潮流,在他手中完成了變法而已。
至於商鞅用比較嚴厲的手段來完成變法,後世人對此頗有異辭,一般都是褒少貶多。當然是因為商鞅的政策和儒家學說基本處於一種對立的狀態之下,所以在以後儒家思想占統治地位的封建社會里倍受儒家學者的嚴厲批評,這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不否認商鞅本人的性格之中有著極端固執的思想,這一點和王安石有著極其相似之處。商鞅用法家的學術觀點來進行政治和經濟的改革,必然會用一些比較強硬的措施。他主張:"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即要用一些不符合當時禮教的做法來進行改革,不能因循守舊,要敢於突破舊的思想,大膽對阻礙當時社會發展的一切不良因素進行強硬的變革。他的這些觀點放在現在都會被大多數人認為是極端和激進的,何況在兩千多年的以周禮為思想統治基礎的那個年代。可以從秦國進行變法一躍成為強國看出,商鞅變法不但對秦國的強大有著不可磨滅的貢獻,而且對當時其他諸候國的社會發展也產生很大的推動作用。在商鞅之後,就有魏國的李悝變法和吳起改革,及後來吳起在楚國的改革。在一系列轟轟烈烈的政治經濟改革之後,當時的中國社會已經基本上完成了封建制度的確立和發展。
至於商鞅的變法對於學術上的破壞作用,這點很有道理。但當時社會發展的需要是盡快結束戰爭,使中國統一起來,這是一個大目標,商鞅的變法對於後來秦始皇統一中國起到了巨大的作用,這是在任何時候都不能否認的。誠如兄所言,春秋時代的百家爭鳴的開放的學術氛圍在秦朝建立的時候已經被壓抑到了令人窒息的程度。可這是秦始皇為了統治的需要,並沒有什麼可指責的,況且,這也不能做為商鞅的罪狀。
重農輕商也是商鞅被後世人所指責的重要原因,但當時的現實是,由於連年戰爭,農業發展遭受了到極嚴重的破壞,使國家貧弱,人民窮困。擺在統治者面前最重要的任務是如何發展本國的經濟,而且最重要是的統治者如何盡快戰勝其他國家而統一。而且,以當時的情況來看,發展經濟是為了政治上的需要,如果實行輕農重商或農商並重的政策,這對弱小的秦國來說,結果無疑是毀滅性的。在經濟上,最強大的是齊國,就是趙魏楚等國也要比秦國強大許多。如果開放商業流通,會使秦國的財富源源不斷的流入這些國家。使得貧窮的秦國更加貧窮,根本無法在諸候中立足,更談不上統一大業了。在現在經濟交往中,也是經濟發達國家憑借著自己強大的財力來不平等的和經濟不發達家國進行貿易,結果吃虧的也只能是經濟上不發達的國家。所以,我們不能將在中國延續兩千多年的小農經濟對中國經濟落後所應負的責任完全推給商鞅,這是歷史發展的必然,我覺得商鞅變法從總體上來說,是進步的,對中國歷史的發展也是有巨大貢獻的
⑶ 商鞅變法的內容和意義是什麼
一、承認土地私有,允許自由買賣.這就從法律上維護了封建土地私有制,有利於地專主經濟屬的發展。
二:獎勵耕戰,包括獎勵耕織和獎勵軍功兩方面。
三:建立縣制,由國君直接派官吏治理。
意義:秦國通過商鞅變法,封建制度在秦國確立,促進封建經濟的發展,加強軍隊的戰鬥力,使秦國很快成為戰國七雄中最富強的國家,為統一全國奠定了基礎。
拓展資料
商鞅變法是指戰國時期(公元前475~公元前221年)法家著名人物商鞅在秦國進行的兩次政治改革。秦國的秦孝公即位以後,決心圖強改革,便下令招賢。商鞅自魏國入秦,並提出了廢井田、重農桑、獎軍功、實行統一度量和建立縣制等一整套變法求新的發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
任他為左庶長,開始變法。此次變法是中國戰國時期各國改革中最徹底的改革,經過商鞅變法,秦國的經濟得到發展,軍隊戰鬥力不斷加強,發展成為戰國後期最富強的封建國家。
後來由於商鞅作法自斃而遭到五馬分屍,但秦惠王和他的子孫都繼續實行其新法,為後來秦滅六國,統一中國奠定了基礎。
⑷ 商鞅變法的歷史意義
1.商鞅變法是戰國時期最徹底、最成功的一次改革
2.商鞅變法是對生產關系徹底的改革,使封建生產關系和生產力得到進一步確立於發展
3.大大增加了秦國的實力,為秦國統一六國奠定了基礎
⑸ 簡述商鞅變法的主要內容及其歷史意義
商鞅變法是商鞅於前361年在秦國實施的改革。
主要內容:
廢井田,開阡陌、重農抑商,獎勵耕織、統一度量衡、獎勵軍功,加強集權、毀除「世卿世祿制」、建立戶籍制度、遍推行縣制、定秦律等。
商鞅變法的歷史意義
商鞅變法以法律形式廢除奴隸制的土地制度,開阡陌,肯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合法性;打破了奴隸主世襲貴族的特權,確定了封建等級制度,發展和壯大了地主階級政治勢力;中央集權的實行,鞏固了地主階級對勞動人民的統治;發展了封建經濟,壯大了地主階級經濟力量;方便了稅收和交換。秦國經過商鞅變法,面貌煥然一新。在土地所有制方面,基本廢除以井田制為基礎的封建領主所有制,確立以私有制為基礎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在政治方面,基本廢除了分封制,確立了郡縣制。秦國從落後國家,一躍而為「兵革大強,諸侯畏懼」的強國,出現了「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的局面。
⑹ 商鞅變法對於中國歷史發展有什麼積極意義
商鞅變法的意義
(1)推動了社會進步和歷史發展:商鞅變法是較為徹底的改革運動.通過改革,秦國廢除了舊制度,創立了適合社會經濟發展的新制度.改革推動了秦國社會的進步,促進了經濟的繁榮.壯大了國力,為秦國的富國強兵和未來的發展奠定了基礎.對秦國乃至中國歷史都起了重要作用.
(2)經濟上:改變舊有的生產關系,廢井田開阡陌,從根本上確立了土地私有制.
(3)政治上:打擊並瓦解了舊的血緣宗法制度,使封建國家機器的只能更加健全,中央集權制度的建設從此開始.
(4)軍事上:獎勵軍功,達到了強兵的目的,極大的提高了軍隊的戰鬥力.為秦下一步的戰略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
⑺ 商鞅變法的意義和影響
商鞅變法,是戰國時代最為深徹全面的社會文明大變革。這次變革的重要性,在於它是中國文明的一次深刻裂變。所以如此,在於商鞅變法正確的解決了當時社會大轉型時期的一系列基本問題:第一個是土地關系問題,第二個階級關系問題,第三個是國家獎勵機制問題,第四個是如何激發生產力問題,第五個是人口、就業與社會習俗問題,第六個是軍隊建設問題,第七個是國家體制問題,第八個是法治人治的關系問題,第九個是意識形態問題,第十個是政府信譽問題。
凡是這些基本問題,當時的各國變法都在尋求解決道路。但是,只有商鞅變法抓住了社會基本矛盾,並找到了最為合理的解決路徑,庖丁解牛式地完成了一場非暴力的社會文明大變革,使秦國一舉完成了歷史性的文明跨越。
這就是文明裂變——此前中國遠古文明中的統一因子的聚合爆發。
對於後世,商鞅變法具有恆久的實際意義與借鑒意義。實際意義,是說商鞅變法奠定了秦文明的根基與框架。秦帝國的政治文明,秦帝國的社會存在方式,都是商鞅變法確立的。秦帝國統一中國文明,實際上就是以商鞅變法後的秦文明為根基,進行的大規模的文明創造。中國文明的正源,是以商鞅與秦始皇帝這兩大支柱為根基的。商鞅變法對中國統一文明,具有母體的意義。
從歷史借鑒的意義說,商鞅變法有兩點永恆的價值:
一則,是以非暴力的變法,完成了革命性的文明跨越;付出的社會代價最小,取得的歷史進步最大;其間一系列的改革戰略與實施策略的提出與運用,都給後世留下了極為豐厚的社會變革經驗。
二則,是恆定的法治精神,強大的政府信譽,最大限度地凝聚激發了社會創造力。如果我們認真細致又全面地研究了商鞅變法,我們就會發現,後世的所有變法與社會改革,都沒有達到商鞅變法所具有的認識水準,沒有達到那種無與倫比的社會運作能力。
⑻ 商鞅變法的主要內容和歷史作用
「開阡陌封疆」、「廢井田」、「民得買賣」、承認土地私有。以法律形式廢除井田制度,開墾荒地,(在秦朝的時候有很多貴族,祖上是貴族,自己沒付出,但是每年多的土地和錢,還不讓人打理,地就荒在那裡)肯定土地私有制的合法性。
廢除「世卿世祿」制度,按軍功大小授予爵位。打破世襲貴族的特權,確定等級制度,發展和壯大地主的政治勢力。
廢除分封制、建立縣制、編制戶口、「什伍連坐」,實行中央集權。
「重農抑商」、獎勵耕織。發展經濟,壯大地主階級經濟力量。
平斗桶、權衡、丈尺」頒布標準度量衡器,方便稅收和交換,加強集權制度。
「燔詩書而明法令」。在上層建築領域實行統治階級的專政。
商鞅在秦國實行變法,使得秦國經濟發達,軍事強大,奠定秦始皇統一全中國的基礎,用法家思想的官僚政治代替春秋的貴族政治,漢朝鞏固「儒表法里」的中國帝制,持續影響中國人兩千多年。商鞅變法和戊戌變法是中國兩次最大的變法,從根本上改變了中國。
(8)商鞅變法的歷史意義擴展閱讀:
衛國人商鞅在公叔痤死後聽聞秦孝公的求賢令,便攜帶李悝的《法經》投奔秦國,通過秦孝公的寵臣景監見孝公。商鞅第一次用帝道游說秦孝公,孝公聽後直打瞌睡並通過景監指責商鞅是個狂妄之徒,不可任用。
五日後,商鞅再次會見秦孝公,用王道之術游說,孝公不能接受並再次通過景監責備商鞅。商鞅第三次會見秦孝公時用霸道之術游說,獲得孝公的肯定但沒有被採用,但商鞅此時已領會孝公心中的意圖。
最後商鞅見孝公時暢談富國強兵之策,孝公聽時十分入迷,膝蓋不知不覺向商鞅挪動,二人暢談數日毫無倦意。景監不得其解,向商鞅詢問緣由。商鞅說秦孝公意圖在當今爭霸天下,所以對耗時太長才能取得成效的帝道、王道學說不感興趣。
⑼ 商鞅變法的歷史作用
1)推動了社會進步和歷史發展:商鞅變法是較為徹底的改革運動。通過改革,秦國廢除了舊專制度,創屬立了適合社會經濟發展的新制度。改革推動了秦國社會的進步,促進了經濟的繁榮。壯大了國力,為秦國的富國強兵和未來的發展奠定了基礎。對秦國乃至中國歷史都起了重要作用。
(2)經濟上:改變舊有的生產關系,廢井田開阡陌,從根本上確立了土地私有制。
(3)政治上:打擊並瓦解了舊的血緣宗法制度,使封建國家機器的只能更加健全,中央集權制度的建設從此開始。
(4)軍事上:獎勵軍功,達到了強兵的目的,極大的提高了軍隊的戰鬥力。為秦下一步的戰略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