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歷史
① 什麼是GS
General Synthesizer 的縮寫,中文稱為「通用合成器」,是Roland公司創立的一種MIDI標准,此標準定義了我們最常用的128種樂器,音效和控制器的排列。
「游戲專業名詞,英文游戲中經常與GM同時出現,GM為GameMaster,游戲管理員;GS為GameSage,可以翻譯為游戲達人、游戲智者,與GM不同,GS通常不是游戲運營公司的內部員工,而是一些熱愛游戲的玩家,在游戲中或者論壇上解答其他玩家提問,一般是志願者」應該是這個。
② 美國的GS法案是什麼
1933年美國國會通過了《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the Glass—Steagall Act)》(以下簡稱GS法案)。這一法案確立了美國對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業務的劃分,結束了30年代以前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混業經營的歷史,建立了分業經營基礎上的商業銀行體系。本文擬從對GS法案實施的合理性研究出發,結合國內實施分業經營制度的實踐,進一步探討應怎樣看待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問題,為我國商業銀行的改革和發展,尤其是業務范圍的界定,提供參考性意見。 1 GS法案簡介 1929年美國股市發生暴跌,隨之而來的是1933年至1934年的特大經濟危機。1933年美國經濟滑入前所未有的低谷,原有從業人員的1/4失業。銀行業瀕臨崩潰,約有一萬一千多家銀行破產、合並,使銀行總數由25,000減至14,000,減少約40%。1933年3月羅斯福總統下令關閉了全國所有的銀行,銀行信用幾乎全部喪失。 GS法案的發起人之一——議員格拉斯認為,商業銀行從事證券業務對聯邦儲備體系造成損害,使銀行有悖於良好經營的原則,而且這種行為對股票市場的投機、1929年的股市暴跌、銀行倒閉和大蕭條都負有責任。 國會舉辦的聽證會結果顯示,銀行家和經紀人利用公眾的信任,從事了欺騙性和違規的操作,使其信譽遭受了巨大損失。 社會公眾和輿論界在對經濟危機的絕望中,對銀行的行為表示了極度的憤怒和不信任。在這種經濟和社會背景下,《1933年銀行法案》得到了迅速的通過並立刻生效。 《1933年銀行法案》是羅斯福總統上任實施的新政策之一,也是政府對國家金融、經濟體系所遭受的困難作出的第一個重要反應。銀行法案建立了金融監管的新方式,主要是建立了聯邦存款保險機構,並從法律上將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的主要業務進行了分離,只給商業銀行保留了包銷大多數政府債券的證券經營權利。由於上述新的監管方式由議員格拉斯和斯蒂格爾提出,因此人們也將《1933年銀行法案》中有關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業務分離的第16、20、21和32款單獨稱為GS法案。 經過《1935年銀行法》的修訂後,GS法案的主要內容是:禁止聯儲成員行為自己的帳戶購買證券,但國民銀行可以購買和持有不超過其資本和盈餘10%比例的投資級證券;同時,禁止吸收存款的機構既從事接受存款業務,又從事股票、債券和其它證券的發行、包銷、銷售或分銷,無論是以批發、零售還是參加辛迪加集團的形式。有一些證券不在被禁止之列,主要是美國政府債券、政府機構債券、大學住宅債券和各州、政治分支機構的一般債務,但市政收益債券被列入禁止范圍以內。並且限制商業銀行通過設立附屬證券公司間接從事投資銀行業務。但是,GS法案不限制商業銀行在國外進行證券的包銷和買賣。另外,商業銀行的信託部門也可以通過其附屬的證券公司,為養老金計劃和其它信託帳戶交易證券。 GS法案中止了美國商業銀行走向全能化的進程,促成了美國與德國金融體系差異的核心:分離銀行制與全能銀行制。 2 對分業經營理由的考察 GS法案被認為是用來糾正商業銀行的投機行為和違規操作的措施。當時美國國會的聽證會揭示,銀行的附屬公司在操作中曾包銷、銷售不健康的投機性證券,故意發表帶有誤導性的信息,操縱某些證券的價格,利用附屬證券公司進行內部借款和不健康的資金轉移。有例證說明銀行曾以不正常的貸款資助附屬公司並保護它們包銷的證券。公眾經常將附屬證券公司與銀行混淆,導致對銀行體系喪失信心。 在GS通過並實施了約半個世紀之後,美國的理論界和學術界人士對當初分離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業務的基本理由進行了十分嚴密的考察,結果是出人意料的:可以獲得的歷史證據,很少能夠支持當時立法基於的基本理由!美國學者Benston、Kroszner、Rajan等人都從各個角度對以上議會所列舉的理由進行了仔細的研究和考察,考察的主要結果如下: (1)沒有證據表明,商業銀行從事證券經營和投資導致了自身的倒閉,或金融體系的崩潰。 事實數據顯示,1930年至1933年間,活躍在證券領域的207家國民銀行中,只有15家倒閉,比例大約為7.25%;而在這三年間倒閉的國民銀行佔全部國民銀行的26.3%。這15家銀行的倒閉不可能是當時銀行體系崩潰的主要原因。統計分析的結果顯示,當銀行擁有附屬證券公司時,其倒閉的可能性會降低。當銀行將一部分資本投入證券業務時,其風險只會有輕微增長,而收益卻會有顯著提高。其增加的盈利性加強了銀行支付能力,因此降低了銀行倒閉的風險,進而降低了金融體系發生危機的風險。 在信息的傳播和獲取迅速充分、競爭非常激烈的市場環境下,偏好低風險的商業銀行顧客不會允許自己的資金在固定的收益水平下承受更大的風險。銀行過度冒險只會損失自身的信譽,導致不必要的相對競爭劣勢。因此銀行必然會迎合公眾的需要,堅持安全性與盈利性並重的原則。商業銀行從事證券經營和投資,從事實分析可看出,並非如人們預想的那樣,造成過度的風險,導致其自身倒閉並引發金融危機,給存款人造成損失。 應該說,商業銀行並不是誘發1929年股市暴跌和1933年經濟大蕭條的主要原因:商業銀行的大量倒閉並非如人們通常所想與證券市場直接相關。但也不可否認,證券市場危機引發的整體經濟大蕭條嚴重地涉及到了商業銀行領域,而商業銀行體系的崩潰又反過來加劇了大蕭條對國家經濟造成的致命的傷害。 (2)所有的證據都難以證明商業銀行通過將兩種業務結合經營,進行了大量違規、越權操作,從而欺騙投資者、存款人和其它機構、個人,以謀取自身利益。 議會對商業銀行因利益沖突導致的典型違規越權操作的指控,主要描述為: 銀行高級管理人員隱藏大額收入以逃避個人所得稅;賦予高層官員額外的特別借款權;對高層管理人員發送過高的工資和獎金;內部人員參與證券交易獲利;在發行股票和債券時公布帶有誤導性的信息;以優惠條件或建議誘使存款人購買其發行的證券;進行股市投機和利用內部信息炒作;利用附屬證券公司掩蓋母銀行的經營不力和貸款損失;附屬證券公司炒作母銀行的股票等等。 在所列舉的各項可能出現的違規操作中,有一部分顯然是與GS法案無關的。而進一步分析其它商業銀行被指控從事的理由發現,實際情況比議會所述的要復雜得多,利益沖突導致的違規和越權操作主要是由於商業銀行和其顧客之間信息不對稱造成的。但事實上,在競爭和信息發達的金融市場中,不只是一家或多家甚至全部的商業銀行意識到利用信息不對稱賺取超額利潤的可能性,市場的其它參與者,包括銀行的顧客、競爭者,甚至評級機構都清楚地知道這種違規越權操作的機會。為了避免銀行從事這種操作可能給其它市場參與者造成的額外損失,公眾會將銀行違規越權的可能性看作一種風險,從而要求在其可能發生此類行為的服務項目上加上相應的風險補償。而實證研究證明了這種市場自動添加風險補償以調整銀行利潤的機制是確實存在的。 總之,歷史證券並未充分證明商業銀行利用其從事的證券交易進行了違規和越權操作。從搜取到的證據來看,倒是非銀行金融機構中的違規操作現象更為普遍。這也許是由於非銀行金融機構通常不如銀行重視維護自身信譽和穩健經營。 雖然在大蕭條前和大蕭條中,確實存在著銀行利用混業經營的優勢過度冒險或進行違規、越權操作的現象,甚至連美國最大最著名的花旗銀行和大通曼哈頓銀行都被指控進行了違規的操作,但議會用來支持GS法案的有關商業銀行過度冒險、違規操作的案例總共不足五個,仔細分析,其中還存在著許多偶然和非故意的因素,不象議會和輿論指責的那樣嚴重。僅有的這幾個實際例證並不具有普遍的意義。 由此看來,當時美國國會通過GS法案的最主要理由其實並不充分有力。許多統計顯示,總體來講,它們在投資銀行領域的操作甚至比其它競爭者表現更好 3 對GS法案建立的分業經營制度的評價 3.1 GS法案是忽視市場作用的產物 議會為什麼會得出在現在看來有悖於事實的結論呢?在確立立法理由方面,議會在很大程度上忽視了市場自發而精妙的調節作用。這種作用是監管政策無法替代的,監管只能賦予市場主體一個僵硬的活動外殼。當監管政策為市場主體制定好這個僵硬的外殼後,市場主體究竟怎樣在這一外殼中進行操作,就完全取決於市場力量了。在GS法案以前,監管為商業銀行個體制定的外殼是相對寬松的,給予了市場相對廣闊的發揮作用的空間。而金融市場有自己的准則,那便是風險由誰承擔,收益就應由誰獲取;同時,市場主體能承擔多大風險,就能期望獲得多大的收益。在市場充分競爭、市場參與者都具備基本市場意識的情況下,沒有誰比他人更聰明,能夠利用自身優勢欺騙他人,在不承擔風險的前提下,獲得超額利潤。這正是商業銀行試圖進行過度冒險或違規操作時面臨的環境。而忽視了市場作用的立法者則在簡單的推論中不自覺地摻雜上個人色彩,得出想當然的偏離事實的結論。 3.2 GS法案是國家應急補救的措施 由於議會忽略市場作用的錯誤,通過GS法案的理由並不充分,議會調查所給出的結論也與真實不符。但不可否認,在社會經濟發生全面危機的時候,議會的調查結果大大增加了社會輿論對商業銀行的不滿和壓力,有力地促成了GS法案得到通過所需要的公眾輿論的支持。更值得注意的是,監管立法者在考察和陳列GS法案的理由時,不僅忽視了市場的作用,而且明顯地故意誇大甚至偽造了所謂的商業銀行的不當操作事實並進行宣傳。因此進一步使人懷疑GS法案是源於立法者的刻意安排。立法者為何要部分地編造事實以促成GS法案的形成和生效呢?自然有一定的動機。《1933年銀行法案》出台時及出台前的局勢是這樣的:國家經濟失控,無法遏制地下滑;金融體系全面崩潰,亂成一團;公眾對經濟乃至對國家的信心急驟下降,情緒極不穩定;更有戰爭牽扯著國家的精力,需要社會資源的支持。 對於全面崩潰的重要部門——金融業,尤其是對於已陷入癱瘓的商業銀行體系,這時最需要的,恐怕是一種既易於實施,又能立即見效的措施,它要達到的效果,是迅速恢復混亂不堪的市場秩序,建立有序、易控的市場體系;給予公眾充分的安慰,讓他們重新建立起對銀行的信心,進而恢復對政治的信心;有效地集中社會資金,引導其流入社會最需要的部門,滿足戰爭和恢復經濟的需要。1933年的美國最需要的不是金融業的高效率高效益,而是金融業的穩定和易控。 因此,GS法案的通過有其特殊性。它的特殊性體現為是一種應急的補救措施,是在國家面臨嚴重危機的背景下誕生的。作為這樣性質的監管法案,其採取比較強硬而絕對的方式也就不足為奇了。 3.3 著眼於短期——GS法案利大於弊 GS法案的實施,有兩方面主要優點:一是符合當時的國家利益,GS法案與其它許多同時確立的法律、政策的綜合作用,有效地遏制了災難的根源——資本市場的混亂,使金融秩序走向了有序的規范,恢復了公眾對國家、對金融體系基本的信心,並集中了國家資源進行經濟的恢復和重建。GS法案通過分業管理的方式,較好達到了預期的效果,實現了監管者代表的國家利益。二是GS法案只花費了較小的成本,當時進行分業對市場造成的損失不如想像中那麼大。該法案在理所當然地得到投資銀行界歡迎和支持的同時,當時也得到了來自商業銀行界的認可。受股票市場暴跌和經濟衰退的影響,資本市場中企業證券的發行量在1929年達到約80億美元的高峰後,一蹶不振,驟降至1933年的約1億美元。投資銀行界希望以法律形式消除來自商業銀行在這一劇烈縮減的市場中的競爭。而商業銀行也發現,這一領域不再象20年代一樣有利可圖,因此許多商業銀行已打算或正在從這一領域中退出,自身並未蒙受太大的損失。因此說,在某種意義上講,GS法案也是商業銀行自己作出的選擇。不管是否屬於巧合,GS法案的效果恰好順應了當時市場的願望。 因此,從短期利益來看,GS法案作為應急補救措施,利大於弊。 3.4 著眼於長期——GS法案不具普遍意義 成功只是相對的,是局限在一定歷史時期的。即使從國家整體利益考慮,GS法案在當時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也不意味著它將永遠成功。美國經濟在五十年代及以後的發展,終於使銀行在GS法案限制下穩定獲利的局面發生了轉變。隨著經濟平穩繁榮、社會閑置資金增多,金融理論和科學技術發展導致的金融創新不斷涌現,市場融資的方式再一次向證券市場直接融資轉移,使GS法案開始限制和扭曲市場的發展,商業銀行又面臨狹小市場中的過度競爭。當監管所制定的狹小生存空間不再能維持這一行業的盈利水平時,市場力量的巨大作用便以創新的形式改變現有的市場環境,甚至能在某種程度上突破監管的硬外殼,結果是監管政策不僅失去了初始成效,而且徒給市場增加壁壘和成本。 與30年代相比,自50年代以來,市場條件中最重大的變化有:①法律和監管環境的變化:有更多的法規來規范和約束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的行為;有更嚴密的保護措施如聯邦存款保險制度;有更多、分工更細的監管機構,包括政府、聯儲、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證監會等;②金融創新工具和創新組織形式的巨大發展:這種發展已使許多監管措施部分地失去意義,如地理界限的模糊和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業務范圍的模糊;③經濟狀況繁榮而穩定,市場越來越結成一個整體。GS法案作為扼制市場作用的應急補救措施,從長遠著眼,不利於金融市場的高效發展,監管應在充分估計到市場力量所能發揮作用的基礎上根據國家利益需要,確立新的准則。也許這正是七十年代以來出現「放鬆監管」即金融自由化趨勢的內在原因。 4 對中國實行分業經營制度的再思考 4.1 中國金融體制改革中分業經營制度的提出 在1993年之前,中國實行的是混業經營,商業銀行是中國證券市場創立的初始參與者。1980年國務院下達的《關於推動經濟聯合的暫行規定》中指出,「銀行要試辦各種信託業務」,同年中國人民銀行下達了《關於積極開辦信託業務的通知》。各家銀行陸續以全資或參股形式開辦了大量金融信託機構。80年代末國家開創了證券的發行市場與流通市場,上海市的幾家銀行先後設立了證券部,之後各家銀行和信託投資公司都成立了證券兼營機構。1990年底上海證券交易所成立和1991年初深圳證券交易所成立後,出現了獨立於銀行的專營證券商。在中國證券市場初步形成的過程中,銀行在資金、技術、人員和組織管理上都發揮了巨大的作用。我國商業銀行參與證券業務的主要形式是建立全資或參股的證券公司或信託投資公司證券部,從事的主要業務是企業證券的發行、代理買賣和自營。 1992年下半年開始,社會上出現了房地產熱和證券投資熱,銀行大量信貸資金通過同業拆借進入證券市場,導致了金融秩序的混亂,因此從1993年7月開始大力整頓金融秩序。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規定最早見於1993年11月14日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在《決定》中明確提出「銀行業與證券業實行分業管理」。1993年12月25日《國務院關於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對「分業經營」作出了進一步規定:「國有商業銀行不得對非金融企業投資。國有商業銀行對保險業、信託業和證券業的投資額,不得超過其資本金的一定比例,並要在計算資本充足率時從其資本額中扣除:在人、財、物等方面與保險業、信託業和證券業脫鉤,實行分業經營」,「要適當發展各類專業……非銀行金融機構,對保險業、證券業、信託業和銀行業實行分業經營」。法律的出台雖滯後於政策規定,但更加完備而具有約束力。1995年5月10日通過、1995年7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三條明確規定:「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股票業務,不得投資於非自用不動產」,「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商業銀行法》所指的商業銀行,是包括外資銀行在內的銀行體系全部成員,並且本法律適用於所有辦理存貸款、結算的信用合作社和辦理郵政儲蓄、匯款的郵政企業。 4.2 中國實施分業經營制度的理論探索 資料搜集和實際調查的結果表明,中國實行分業經營的主要緣由,來自於1993年之前混業經營實踐給金融體系帶來的危害。自九十年代證券市場形成發展以來,銀行體系中出現了較嚴重的資金運用問題,即相當一部分銀行通過其全資或參股的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將信貸資金和同業拆借資金挪用,投放到證券市場甚至房地產市場。這種行為至少引起了以下負效應: ①增大了銀行的經營風險。信貸資金,尤其是同業拆借資金作為短期資金,是絕不允許進行長期投資的,這將大大降低銀行資產流動性,增加收益不穩定性。 ②助長了投機行為和泡沫經濟。中國資本市場規模較小,大量銀行資金不可控地流入較小的市場,並且主要目的是投機而非投資,加劇了市場被操縱的可能和不正常的波動,助長泡沫經濟發展。 ③增大了金融監管、宏觀調控的難度。資金的實際流向被隱瞞,增加了央行施行貨幣政策、控制貨幣流通量的難度,還有可能造成國家資金的流失。 ④助長混亂、不當行為,影響銀行信譽和形象。銀行信貸資金挪用炒股等行為的資金回收無法控制,給個人和小集團謀取私利創造了機會,是市場混亂、違規操作猖獗的重要原因之一,極大程度地敗壞了金融行業的風氣。 由這樣的分析可以發現,造成關鍵危害的,並不是商業銀行從事投資銀行(主要是證券業)業務,而是商業銀行利用其從事證券業務的機構進行的信貸資金、同業拆借資金轉移投機。在證據收集和整理中,除了這一典型的違規行為,尚未發現其它有關商業銀行經營證券業務弊大於利的事實證據。 4.3 由GS法案帶來的思索 在中國,市場還不能對銀行的冒險投機行為進行有效的約束,「風險決定收益」的市場調節機制在中國還不能發生根本作用。關鍵之處在於,中國商業銀行市場活動的風險常不能被最終承擔者認識,或者是市場活動的風險最終轉移出了市場的范圍。作為商業銀行的經營者和顧客,在商業銀行投機冒險時,並不會產生對銀行安全性的焦慮,因為公眾明白,商業銀行冒險過度蒙受損失以至喪失支付能力時,公眾的利益會得到國家的保護,風險的最終承擔者是國家而不是市場參與者。同樣,銀行經營人員冒險投機時也發現,如果投機成功,其個體會得到收益,而投機失敗,損失的是國家的資金。風險與收益不對稱,使其不會受到足夠的風險承受力的約束。再加上中國股市有限的規模和不健全的組織,使資金雄厚的銀行憑借其實力和靈敏的信息,有更大的把握盈利,市場對銀行的風險約束更加無力。 除了市場的原因外,還有商業銀行內部和外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中國的商業銀行內部管理不力的確有其特殊的原因,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的商業銀行有象中國的四大銀行一樣多的管理層次和分支機構。並且,受歷史傳統影響,中國的商業銀行至今仍未擺脫各級政府在行政、人事上的干預,實現完全意義上的獨立經營。管理體制和激勵機制不改革,四大商業銀行無法實現高效的內部管理。而對銀行的外部管理,主要是指對法律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和監督也確實暴露了很大的問題。監管機構似乎缺乏有效的方式和能力及時發現和處理商業銀行中出現的違規現象。會計、審計制度不健全,商業銀行的利潤核算不規范不客觀,給設計監督、評價和約束機製造成技術困難;已有監督約束機制的實施也由於受到各方利益的制約產生人為的執行困難。 中國金融市場體系追求的理想狀態是統一開放、有序競爭、嚴格管理。監管部門在對商業銀行的管理中,側重於保持其安全性和穩定性,並期望商業銀行的利潤能夠主要從其主業——存貸款業務中獲得。出於對銀行安全性的擔心,監管部門牢牢把商業銀行籠罩在自己的保護之下。而當市場趨利避險的本性在保護之下成為單純趨利的動機,並促使商業銀行在松動的管理環境下違規冒險時,監管部門又無力改善這種松動的管理環境,只好硬性限制商業銀行的行為。一隻手保護,一隻手扼制,扼制是為了更好地保護,監管的雙向職能缺一不可,中國監管部門在兩面同時發揮巨大的作用,很難有勇氣管得松一點,保得松一點。而且,這種局面的出現與商業銀行主業所面臨的困難也直接相關,若不是國家實業部門的不景氣導致存貸業務領域的高風險或低利潤,商業銀行也不會對其它業務領域產生過度的興趣。 中國的監管不只是要起到查缺補漏的作用,而應力促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應盡力幫助市場解開束縛的枷鎖和扭曲的體制,給市場創造使其充分發揮作用的空間,抓住阻礙市場調節機制生效的症結予以解決。凡是能夠依靠市場解決的問題,盡量不要依賴於監管,以此作為制定監管政策的基本態度。在有效的監督和激勵機制下,讓市場承擔風險不一定意味著會發生混亂,也許結果恰恰相反。管得過死,從長遠講可能對市場機制的確立是一種傷害。協調監管與市場之間的相互作用是艱巨復雜的過程,現有的監管政策法律是從國家整體利益與經濟運行各環節現狀出發,審慎權衡的結果。現階段對銀行實行必要的保護和限制是不得不採取的辦法,但打破分業經營管理的限制是必然趨勢。 5 總結 借鑒美國GS法案的實施經驗,我們對在中國建立和實施分業管理制度的再思考結論是:就目前的市場條件和監管水平而言,分業經營制度是必要的,也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化、市場的發育和監管的完善,必須相應地作出改變。而只有完善配套的監督、激勵機制,同時盡快發展相關的行業和產業(如信息產業和資信評估業),才有條件改變監管一手保一手管的局面;給予市場適當的風險,市場的調節作用會比僵硬的監管產生更好的效果,並促進市場機制在中國的建立。
③ GS是什麼籃球隊
是NBA金州勇士隊。
GS(或GSW)是勇士隊英文名稱「Golden State Warriors」的縮寫。
勇士隊是一支屬於美國的加利福尼亞州舊金山市(San Francisco)的職業籃球隊,是美國男籃職業聯賽(NBA)西部聯盟太平洋賽區的一部分。
1946年,球隊誕生於費城,故隊名為「費城武士隊」,是為表達對美國獨立戰爭中犧牲的勇士的一種敬意。1962年移師舊金山後改為「金州勇士隊」。
(3)GS歷史擴展閱讀:
球隊榮譽:
1、NBA總冠軍
1946-47賽季、1955-56賽季、1974-75賽季、2014-15賽季、2016-17賽季、2017-18賽季。
2、西部聯盟總冠軍
1955-56賽季、1974-75賽季、2014-15賽季、2016-17賽季、2017-18賽季、2018-19賽季。
勇士隊在2019-20賽季以後的主場從甲骨文球館遷至舊金山的大通中心球館。
④ GS的GS歷史
1990年日本ROLAND公司制定出GS標准。GS標準是在ROLAND的早期產品MT-32和CM-32/64的基礎之上,規定了MIDI設備的最大同時發音數不得少於24個、鼓鑔等打擊樂器作為一組單獨排列、128種樂器音色有統一的排列方式等。在這幾項規定中,最重要的就是這128種音色的統一排列方式。有了這種排列方式,只要是在支持GS標準的設備上製作的音樂,拿到任何一台支持同樣標準的設備上都能正常播放。
GS標准還有「音色編輯」功能的規定,也就是說,您可以在製作的MIDI樂曲中包含對所用音色進行變化的信息。而且,GS標准規定在通用的128種音色之上,每種音色都可再疊加若干種音色,如在第一號大鋼琴音色之上,可以再疊加「觸鍵較重的大鋼琴」、「觸鍵較輕的大鋼琴」、「音色明亮的大鋼琴」、「音色暗淡的大鋼琴」等各種鋼琴音色,使128種GS音色每種都變成一個音色庫,極大地豐富了MIDI樂曲的表現力。
⑤ .gs的簡介
.GS原為國別頂級域,為南喬治亞域名為英國海外屬地南喬治亞(South Georgia)與南三明治群島國家及地區頂級域(ccTLD)的域名。
.GS是國家或地區頂級域名,和我國的CN同屬於ccTLD,和.COM、.NET及.ORG等gTLD有著本質區別。GS含義明確、簡單易記,GS域名資源豐富,商業潛力巨大,作為國家或地區頂級域名,更便於人們識別和記憶,雖然是國別後綴但是gs域名注冊量目前在2萬左右,基本上都是中國注冊,現已受到新一代的互聯網用戶的廣泛認可和接受。
.GS域名作為國別域名,得到我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可,可以備案使用。GS域名在中國含意有公司的意思。GS=公司,比較符合中國公司的需求,比較合適公司建站使用。
⑥ GS的介紹
土力學中ds表示土粒的相對密度,在習題中有時會寫成Gs。
⑦ 汽車中的GT、GL、GS和GLS分別指什麼
但是現在隨著時代不斷的演進與變遷,馬車早已經被汽車所淘汰,在20世紀60年代的汽車普遍不能勝任長途旅行的工作,機械可靠程度很低,由此出現了一批高性能高可靠性的大馬力跑車,被稱為GT,而Grand Touring的意思也就轉變為大馬力的汽車,人類汽車歷史上只要是能被稱為GT的車型,必不是流俗之輩,現在GT已被泛指為高性能跑車,再沒分豪華與不豪華。 GL,GS是上海通用對其君威汽車的命名,主要是配置的區別,G是基本型,GL比G配置好,GS是最高配置的 其他公司如現代,起亞等用GL代表基本型,GLS代表豪華型 這個沒有統一的規定
⑧ GS手錶是什麼牌子哪兒產的
Grand Seiko,日本精工手錶下的一個系列品牌。
是日本一家著名的製表公司,是日韓地區最大的手錶機芯製造和供應商,也是日本最早的成品腕錶製造商,始創於1881年,公司原名為服部計時店,1892年改名為精工舍。1924年發布了第一隻正式使用精工品牌的手錶。
Grand Seiko集精工各種專利技術於一身,力求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高精準腕錶。其問世意味著經過多年的追趕,日產腕錶終於成功躋身世界高級腕錶行列。
「精準度」是機械腕錶性能的重要衡量標准之一。二十世紀六十年代中期Grand Seiko的精準度標准為平均日差-3至+5秒。按照全天86,400秒計算的話,即需要確保機芯誤差小於1/10000。
(8)GS歷史擴展閱讀
眾所周知,自90年代中期以後,在日本的鍾表市場上瑞士鍾表的銷售額已超過日本品牌,日本鍾表廠商的影響力日漸衰弱。
但是在2002財年(2002年4月~2003年3月),精工鍾表憑借戰略商品「GrandSeiko」和「Dolce&Exceline」等5種完全由日本製造的品牌,創下了銷售額增長10%的紀錄。創造了1000多億日元的營業額,實現營業利潤近7%,給日趨衰落的「日本製造」注入了一針強心劑。
精工鍾表副社長神戶庸介自問自答地反省:「以前我們是不是未能認真地向顧客宣傳過日本製造的優勢呢?過低地估計精湛的微加工技術的價值不正是我們自己嗎?」
產生這樣危機感的企業還不止精工鍾表一家。西鐵城鍾表認為,必須實施「日本製造戰略」。為了實現日本品牌東山再起這一共同目標,精工與西鐵城兩公司將以前分別舉辦的產品發布會進行合並,以「吳越同舟(患難時化敵為友)」的方式向流通業展示產品。
⑨ 廣汽傳祺的發展歷程
1、早在2010年,廣汽傳祺成為第16屆廣州亞運會首家高級合作夥伴,首款中高級轎車傳祺GA5剛剛問世便成為亞運會官方指定接待用車。
2、2012年,廣汽傳祺攜手廣東省體育局,為每一位粵籍倫敦奧運冠軍贈送一台傳祺GS5。廣汽集團還與國際乒聯達成合作,成功冠名2012 - 2015世界乒乓球巡迴賽。
3、2012年10月,廣汽傳祺GS5作為「中澳沙漠大穿越」探險環保活動唯一指定用車,與全球40位勇士並肩作戰段。廣汽乘用車總經理吳松更親自駕車為車隊領航,率領中澳勇士隊伍出征沙漠,並見證傳祺作為首個自主品牌成功穿越中國最高沙漠的歷史記錄,堪稱中國汽車行業的傳奇故事。
4、2014年1月,廣汽傳祺榮膺由國家發改委、國務院國資委、商務部、工信部、全國工商聯聯合CCTV發布的CCTV中國年度品牌稱號,全國僅有15個品牌獲此稱號,傳祺是汽車行業唯一獲此殊榮的品牌。
5、2013年1月,廣汽傳祺首次參加北美車展,也是此次車展唯一的中國汽車製造商。攜傳祺品牌三款車型參展:E-JET A級新能源汽車、四驅混合動力傳祺及BEV純電傳祺GS5,為北美和全球參觀者展現中國設計的全球化視野和前瞻性設計理念。
6、 2014年夏,廣汽傳祺作為《變4》在中國乃至亞洲唯一的汽車合作夥伴,以全系車型參演,成為首個登陸好萊塢的中國汽車品牌,在全球范圍內獲得極高關注,也為傳祺成功進軍國際市場鋪平了道路。
7、 在《變形金剛4》全球熱映之際,廣汽傳祺在美國紐約時代廣場路透社大屏幕和香港中環-環球大廈大公報大屏投放廣告,並通過重點媒體話題引導,成功將消費者目光聚焦。
8、2014年3月,廣汽傳祺受邀參演央視正能量大劇《碧海雄心》,化身英雄座駕。
9、 2014年8月,廣汽傳祺贊助「中法亞歐萬里行」活動,派出10輛傳祺GS5作為汽車文化使者,為亞歐萬里行保駕護航。車隊從廣州出發,橫穿西伯利亞,到莫斯科後南下,途經白俄羅斯、波蘭、德國,一路開到巴黎,參加中法建交50周年的友好紀念活動。
10、 2014年9月,廣汽傳祺與湖南衛視熱播欄目《一年級》合作,旗下車型GS5速博變身萌娃鮮師護航車,這不僅是廣汽傳祺一直秉承的為親人造好車品牌理念的形象解讀,更是傳祺作為中國汽車工業旗手所肩負的企業使命與責任。
11、 2015年1月,受邀參加北美車展。傳祺旗下全新緊湊型SUV傳祺GS4在北美車展全球首發,新時代精英座駕傳祺GA6和首款智能駕駛概念車Witstar也亮相傳祺展台,向世界展示中國創造的全新改變。
⑩ 請問三菱觸摸屏gs系列,報警歷史信息保存不了,一斷電,報警信息就全消失了,請問要如何設置啊謝謝了
有一個報警組選項,然後添加進去你需要的東西,再設計是要先弄好報警上下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