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產稅如何計算
⑴ 房產稅怎麼計算
房產稅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為標准計算,從價計征的稅率為1.2%、從租計征的稅率為12%。房產稅由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按年進行徵收、分期繳納。
【法律依據】
《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第四條
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第七條
房產稅按年徵收、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九條
房產稅由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徵收。
⑵ 房產稅是怎麼計算的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從價計征的稅率為1.2%,從租計征的稅率為12%,房產稅由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按年進行徵收,分期繳納。
【法律依據】
《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第四條
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第七條
房產稅按年徵收、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九條
房產稅由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徵收。
房產稅的計算方式是:
(一)房產稅從價計征的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30%)×適用稅率(1.2%);
(二)房產稅從租計征的年應納稅額=年租金收入×適用稅率(12%)。
【法律依據】
《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第四條
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⑷ 房產稅如何計算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照房屋的計稅余值或者租金收入為計算的標准,向房屋的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房產稅徵收標准分為從價和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余值;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我們以浙江省為例,具體減除幅度為30%。
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另外,由於各個省份規定不盡相同,以上為參考,建議結合您本地情況詳細進行咨詢,以您本地咨詢為准。
【法律依據】
第三條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
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第四條 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第五條 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
四、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五、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房產。
⑸ 現在南京的房產稅怎麼徵收
南京房產稅由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按年徵收,分期繳納。徵收時從價計征的稅率為1.2%,從租計征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
【法律依據】
《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第四條
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第七條
房產稅按年徵收、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九條
房產稅由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徵收。
⑹ 房產稅是怎麼計算的
房稅費的計算是:1.5%的契稅;0.05%的印花稅;3元/平的交易費;1.36元/平的測繪費;200元權屬登記費取證費;差價5.5%(房產證未滿5年)的營業稅、房產交易盈利部分20%或者房款1%的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契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3—5%。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⑺ 南京房產稅如何徵收
法律分析:房產稅按年徵收、分期繳納。南京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有統一的標准但是會因為各地方的政策不同有所變化。1、房產稅屬於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其征稅對象只是房屋。2、徵收范圍限於城鎮的經營性房屋。3、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征稅辦法,對於自用的按房產計稅余值徵收,對於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七條房產稅按年徵收、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⑻ 南京房產稅怎麼計算
南京房產稅的計算方法是: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徵收計算,從價計征的稅率為1.2%,從租計征的稅率為12%。房產稅由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按年進行徵收,分期繳納。
【法律依據】
《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第四條
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第七條
房產稅按年徵收、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九條
房產稅由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徵收。
⑼ 房產稅怎麼計算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房產稅試點於2012年以從個別城市開始擴散至全國的方式推行。
1.房產稅徵收分為從價或從租兩種標准:
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余值;
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
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2.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兩種:
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3.從價計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一減除比率)×1.2%
從租計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12%
如根據上述公式來計算應繳納的房產稅,需要准確的確定房產原值和房產租金收入。
4.房產稅徵收對象
屬國家所有的產權,由經營管理單位納稅;
產權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由集體單位和個人納稅。
出典的產權,由承典人納稅。
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產權,也需要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無租使用其他房產的問題。納稅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房產管理部門、免稅單位及納稅單位的房產,應由使用人代為繳納房產稅。
產權屬於集體所有制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外籍個人、海外華僑、港澳台同胞所擁有的房產不徵收房產稅。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第三條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第四條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