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什麼時候發
⑴ 年終獎什麼時候發
員工的年終獎一般會在每年十二月底至一月初之間發放。年終獎勵是指企業在每年年末給予員工的無上限的獎勵,是對過去一年工作業績的肯定。年終獎勵的金額和形式一般由企業根據情況自行調整。一個好的年終獎方法應該有更好的評價指標、評價方法、分配規則等相應制度,這樣才能有效激勵員工,增強企業凝聚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⑵ 年終獎金一般什麼時候發
【法律分析】
年終獎一般是在年底發放的。具體的發放時間由企業規章制度決定。年終獎不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用人單位可自主決定年終獎的發放時間。但勞動者符合領取年終獎的條件的,用人單位應當按規定依法進行支付。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⑶ 2021年年終獎什麼時候發放機會關事業單位
12月末。
2021年年終獎在12月末發放機關事業單位。
年終獎是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
⑷ 年終獎是年底發嗎
法律分析:年終獎多在每年十二月底至一月初之間發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⑸ 企業年終獎一般什麼時候發
法律分析:各企業和事業單位每年發年終獎,正常是春節放假日之前發,哪一天發具體不同,具體要看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協議中對年終獎的發放時間是如何約定的。年終獎多在每年十二月底至一月初之間發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⑹ 年終獎一般是什麼時候發
年終獎通常什麼時候發
一、年終獎多在每年十二月底至一月初之間發放。
二、小編從人社部門了解到,考慮到傳統習慣,大多數企業年底都會給員工發年終獎。常理來說也應該年前發放,不然怎麼叫年終獎啊。原因很簡單,年關將近,雙薪、年終獎、分紅,是很多人盼望過年的理由之一。能拿到年終獎當然皆大歡喜。所以大部分發年終獎的企業,都會在這時候發。
首先,說到年終獎,作為員工,我們都或多或少地會興奮,畢竟對於我們來說是一筆不小的收入。但是關於年終獎,我們國家並沒有什麼法律法規來說明企業一定要發放。企業至所以發放年終獎,那是對我們員工辛苦一年工作的肯定,同時對我們有一種激勵作用。但是這邊給大家說明一下國家對年終獎並無特別規定。年終獎一般是企業根據公司利潤、員工個人績效等的一種激勵措施。雙方有約定的,從約定;如無特別約定的,公司可以不發放。但是大部分公司都會給員工發放年終獎以資鼓勵。
三、年關將近,雙薪、年終獎、花紅,是很多人盼望過年的理由之一。能拿到年終獎當然皆大歡喜,可有些員工卻因為發放年終獎時已經離職或跳槽而不能拿到年終獎,有些公司為了留住員工而推遲發放年終獎。那麼這些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員工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呢?法律專家指出,雖然無法找到關於「年終獎推遲發放不合法」的直接法律規定,但只要公司違背承諾、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等文件,推遲發放年終獎肯定不合法。此外,「不在冊」或者離職的員工只要在這一年度中為單位付出了勞動,用人單位就應根據其工作時間折算發放年終獎。
四、那麼假如打算離職了,今年的年終獎還能不能拿的到呢?法律並沒有對企業發放年終獎做出強制規定。年終獎發多少一般不在勞動合同中體現,根據約定俗成來發放。假如有些企業真的是在口頭上、合同上具體列明年終獎發放的時間和數額,最後又沒有實現,這些企業最多就是違約,但不違法。但如果拖發應年底發放的績效工資就是違法的。
五、就如何發放年終獎,專家指出,一方面,對於在過去一年裡作過貢獻的員工,不論是否離崗或將要「跳槽」,用人單位都不能迴避、拖延、剋扣發放;另一方面,對於在崗期間沒有做出貢獻的勞動者,年終獎也不是人人都有份、搞平均主義的「大鍋飯」。
如何判斷「是否做出貢獻」的標准,應當公平、公正地確定,對於已離崗職工的年終獎,可以通過與仍「在冊」的同崗位員工相類比確定全年應得獎金數,然後根據其工作時間折算發放年終獎。當然大家不用急,獎金總是會發的,如果還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