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學需要什麼手續
⑴ 小學轉學需要什麼證件。
不需要證件,僅需向轉入學校提出申請。
學生轉學僅需向轉入學校提出申請,其他流程均在網上進行。在各地共同努力下,全國學籍系統已經在31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部署完畢,學生信息入庫工作進入收官階段,除對接省份外已實現全國聯網;
待學生核心數據與公安部身份證管理系統比對工作完成後,教育部即為學生配發全國統一的正式學籍號。
在此之前全國學籍系統聯網試運行,已為學生分配了臨時學籍號(貴州學生已獲正式學籍號)。使用正式或臨時學籍號均可辦理跨省轉學等日常學籍管理工作。

(1)轉學需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第六條 學校不得以虛假信息建立學生學籍,不得重復建立學籍。學籍主管部門和學校應利用電子學籍系統進行查重。
學籍管理實行「籍隨人走」。學校不接收未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入學。殘疾程度較重、無法進入學校學習的學生,由承擔送教上門的學校建立學籍。
第九條 學生轉學或在基礎教育階段升學時,學籍檔案應當轉至轉入學校或升入學校,轉出學校或畢業學校應保留電子檔案備份,同時保留必要的紙質檔案復印件。學生最後終止學業的學校應當歸檔永久保存學生的學籍檔案,或按相關規定辦理。
學校合並的,其學籍檔案移交並入的學校管理。學校撤銷的,其學籍檔案移交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單位管理。
⑵ 關於小學轉學,轉學手續需要什麼呢
轉學是指學生因家庭住址遷移且戶籍變更,或確有其他特殊困難需要轉學到其他學校接受義務教育。
一、學生轉學堅持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
依據「小學相對就近,初中相對集中」的原則,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
非畢業年級接收轉學生的工作,最遲不得晚於每學期開學第一周辦理。因特殊情況(須提供相關證明)需中途轉學,經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確認,方可辦理學期中途轉學。
學生在休學期間、受處分期間不予轉學。公辦中小學的六年級、九年級第二學期原則上不辦理轉學。
二、學生辦理轉學手續的流程:
第一步,先由接收學校出具接收證明;
第二步,經接收學校教育主管行政部門同意後;
第三步,轉出學校方可辦理轉出手續。
學生轉入學校未落實之前,原校不得出具轉學證明。對沒有申請轉學的學生不得迫使其轉學,由此造成學生輟學的,由原校承擔責任。
三、學生由外省、市轉來本市及市域內跨行政區轉學
應出具學生法定監護人與其子女或被監護人同一戶籍的本市居民戶口簿、實際居住地與戶籍(地)一致的證明,向戶籍所在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轉學,經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核准後統籌安排入學。
本市學生轉往外省、市或其他區(市)縣,應由學生法定監護人持戶口證明(或監護人工作變更證明)、接收學校證明,向原就讀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核准後發給轉學證明,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准,可辦理轉出手續。
四、轉學需要的材料詳細清單:
(一)小學學生轉學。
小學生質量綜合評價手冊、體質健康標准登記卡、體格檢查表。
(二)初中學生轉學。
學籍卡片原件(原校須復制一份留存)、體質健康標准登記卡、體格檢查表。共青團員組織關系按有關規定可一並隨轉。
(三)高中學生轉學。
高中學生考試(考查)成績登記表、高中學生評語表、中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實踐表、體格檢查表、會考成績。共青團員組織關系按有關規定可一並隨轉。
(四)怎樣辦理借讀手續。
申請在本市借讀的外地學生,應持學生常住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開具的在當地就讀有困難的證明(老家無監護人的證明)、父母雙方身份證(暫住證)、父母一方的就業證(務工證)、學生的原籍戶口本、學生成績冊。
家長須持以上證明到所住管片學校申請入學。對確實有接收學生困難的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可由區教委根據實際情況,協調解決。
註: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以地區和學校具體信息為准!

(2)轉學需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學生轉往另一個學校學習。 錢鍾書 《圍城》七:「她前年逃難到內地,該進大學四年級,四年級生不許轉學。」
學生轉學,經兩校同意,由轉出學校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轉學理由正當,可以辦理轉學手續;跨省轉學者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後辦理轉學手續。必須轉戶口的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文件抄送轉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門。
⑶ 深圳轉學回老家需要什麼手續
申請轉學應准備的材料:
小學、初中縣(市)區內部轉學:監護人持戶籍遷移證明(和監護人調動工作證明)向轉出學校提出書面轉學申請,由轉出學校開出轉學聯系單,轉學聯系單一式二份。
監護人憑轉學聯系單及相關證明到轉入學校聯系,轉入學校同意後,交縣(市)教育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備案。轉出學校憑轉學聯系單開具正式轉學證明。
市區小學五、六年級小學生轉學,其轉學聯系單需經我局學校教育處審核,同意後,轉出學校方可開出轉學證明。市區初中轉學學區仍按我局劃定的初中轉學包干區。

(3)轉學需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學:
(1)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2)高考分數低於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相應年份錄取分數的;
(3)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4)通過定向就業、藝術類、體育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
(5)未通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或未使用高考成績錄取入學的(含保送生、單獨考試招生、政法幹警、第二學士學位、專升本、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制等);
(6)擬轉入學校與轉出學校在同一城市的;
(7)研究生二區招生單位錄取的轉入一區招生單位的;
(8)跨學科門類的;
(9)應予退學的;
(10)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⑷ 孩子轉學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根據《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五章第二十四條規定,孩子轉學需要辦理手續如下:
1.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向轉入學校提出申請,轉出到其他省份的,要符合轉入省份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
2.由轉入地教育行政部門依據當地規定和學校學位空額等情況安排入學;
3.對於同意接收的,轉入學校依據轉出學校所出具的學生基本信息表(學籍卡),在學籍系統中發起轉入申請並上傳相關接收證明後核辦;
4.轉入學校學籍主管部門在學籍系統中核辦;
5.轉出學校在學籍系統中核辦;
6.轉出學校學籍主管部門在學籍系統中核辦;
7.轉入學校獲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後,通知學生報到入學;待學生到轉入學校報到後,轉入學校通過學籍系統調取學生學籍電子檔案(學籍系統同時通知轉出學校)。

(4)轉學需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根據教育部《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第三章學籍變動管理規定:
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應當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轉接。
學生辦理學籍轉接手續後,轉出學校應及時轉出學籍檔案,並在1個月內辦結。
學生轉學或升學後,轉入學校應當以收到的學籍檔案為基礎為學生接續檔案。
特教學校學生轉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或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殘疾學生轉入特教學校就讀的,其學籍可以轉入新學校,也可保留在原學校。
進入工讀學校就讀的學生,其學籍是否轉入工讀學校,由原學校與學生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商定。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今後轉學手續網上就能辦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教育部關於印發《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通知
⑸ 現今小學轉學需要什麼手續
小學生轉學需要准備的材料及流程:
1、在學期結束前一周,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到戶籍所轄的小學聯系、登記學位;咨詢具體辦理轉學手續的時間;
2、確定轉入學校後,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在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原就讀學校對照《學籍管理辦法》第四章具體條件核准並出具「轉學聯系單」後,學生家長到准備轉入學校核准並加蓋教導處章,再交還原就讀學校;
3、轉出學校憑轉入學校同意接收函開具轉學證明,提供學籍資料,並將有關轉學資料錄入計算機;
4、轉入學校憑轉學證明及學籍資料接收學生,並辦理有關手續。家長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⑴學生的轉學聯系函;
⑵學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戶籍的戶口簿及復印件,居住住房的房產證(購房協議或合法的租賃合同);
⑶小學生素質發展評價手冊或學生手冊;
5、學生健康檔案卡(或市區級以上醫院體檢表);
6、學生轉入學校未落實之前,原校不得出具轉學證明。對沒有申請轉學的學生不得迫使其轉學,由此造成學生輟學的,由原校承擔責任。

(5)轉學需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2013年,教育部印發《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建立了全國統一的學籍信息管理制度。該制度要求,以學生居民身份證號為基礎進行編碼,從幼兒園入園或小學入學初次採集學籍信息後開始使用,一人一號,籍隨人走,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有機銜接,終身不變。
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於2014年初全國聯網試運行,為每名中小學生建立全國唯一的電子學籍檔案,對學籍注冊、學籍檔案管理、學籍異動、升級、畢業、成長記錄等進行全程信息化管理,實現全國范圍內學生流動和轉學情況的實時監控與管理。
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制度和學籍系統,為農民工隨遷子女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學籍轉接服務,跨省轉學手續通過網路就可以全部完成,極大地方便了學生和家長,產生了良好的綜合效益。
⑹ 小學生轉學需要什麼手續
一、由現在就讀的學校開出同意轉出的條(有專用單)
二、憑上單到轉入學校,由轉入學校開出接收單。
三、到轉入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報案在接收單上蓋章。
四、憑轉入學校的接收單(有上級主管部門蓋章)到現在就讀的學校開出轉學證。
五、到現在就讀的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在轉學證上蓋章。
六、憑轉學單到轉入學校報到就讀。
⑺ 轉學需要什麼手續
中小學生怎樣辦轉學手續及申請轉學的條件
1.外省市戶口學生遷入本市並准備在本市就讀
轉學手續:須持學生本人遷入本市常住戶口登記卡和原就讀學校出具的轉學證明(高中學生須帶本人檔案),向戶口所在地管片學校申請。因管片學校班級容量過大不能接收的可與其他學校聯系。
2.從境外、國外回到本市就讀
轉學手續:須持學生本人本市常住戶口登記卡和原就讀學校出具的有關學習證明,向戶口所在地管片學校申請。
3.學生隨家長實際居所離學校過遠(乘公交車單程超過一小時以上),在原校就讀確有困難
轉學手續:家長向原就讀學校申請,原校簽署同意轉出並在「轉學聯系表」上加蓋公章。學生家長持「轉學聯系表」和有關證明材料到新居住所所在地管片學校聯系,管片學校簽署同意接收並在「轉學聯系表」加蓋公章。家長把雙方學校均同意的「轉學聯系表」送回原校,由原校為其開具「轉學證明」。學生持「轉學證明」到接收學校就讀。
註:
1.未經接收學校同意,原校開具轉學證明造成學生失學的,由原校承擔就學責任。
2.學校不得接收無轉學證明的學生。
3.應接收學校的班額已滿,由區教委根據實際情況,協調解決。
4.入校前對轉學學生需進行測試,可按原就讀年級插班學習,如學生學習成績過差,可降一個年級就讀。
5.轉學手續應在放寒、暑假前一周辦理。
6.初三、高三畢業年級不辦理轉學手續。學生在接受處分期間不予辦理轉學手續。
轉學需要轉什麼材料
小學學生轉學
1.小學生質量綜合評價手冊
2.體質健康標准登記卡
3.體格檢查表
初中學生轉學
1.學籍卡片原件(原校須復制一份留存)
2.體質健康標准登記卡
3.體格檢查表
共青團員組織關系按有關規定可一並隨轉。
高中學生轉學
1.高中學生考試(考查)成績登記表
2.高中學生評語表
3.中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實踐表
4.體格檢查表
5.會考成績
共青團員組織關系按有關規定可一並隨轉。
怎樣辦理借讀手續
申請在本市借讀的外地學生
1.應持學生常住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開具的在當地就讀有困難的證明(老家無監護人的證明)
2.父母雙方身份證、暫住證
3.父母一方的就業證(務工證)
4.學生的原籍戶口本
5.學生成績冊
6.小學持以上材料到居住地所屬小學辦理,中學到現在所住街道辦事處文教科開具《在京借讀批准書》。
家長須持以上證明到所住管片學校申請入學。對確實有接收學生困難的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可由區教委根據實際情況,協調解決。
⑻ 孩子轉學需要什麼手續
一、轉入手續
辦理程序如下:
1、轉出學校開具義務教育學生轉學聯系函;
內2、家長持戶口簿容、房產證、轉學聯系函等到學區內所屬學校申請轉學;
3、轉入學校審核同意後復函給轉出學校;
4、轉出學校開具轉學證明及學籍檔案材料;
5、轉出學校的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同意並簽章;
6、轉入學校接受轉學材料並經所在區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後,安排到相應年級入學。
二、轉出手續
學生因戶口遷出等而要求轉出學籍,需由學籍所在學校開具轉學證明並附學籍檔案材料,並經區教育主管部門審核簽章。
⑼ 小學轉學需要什麼手續
小學學生轉學一般在學期結束一周內辦理登記手續,新學期開學前辦理轉學手續。
一、辦事流程是:
1、在學期結束前一周,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到戶籍所轄的小學聯系、登記學位;咨詢具體辦理轉學手續的時間。
2、確定轉入學校後,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在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
3.轉出學校憑轉入學校同意接收函開具轉學證明,提供學籍資料,並將有關轉學資料錄入計算機。
4.轉入學校憑轉學證明及學籍資料接收學生,並辦理有關手續。
家長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學生的轉學聯系函。
2、學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戶籍的戶口簿及復印件,居住住房的房產證(購房協議或合法的租賃合同)。
3、小學生素質發展評價手冊或學生手冊。
4、學生健康檔案卡(或市區級以上醫院體檢表)。

(9)轉學需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小學生異地轉學籍需要手續:
1、家長先與轉出學校溝通並同意後, 填寫《轉學申請表》,遞交轉入學校。
2、家長向轉入學校提供戶口本、轉學原因 及有關證件(如父母工作調令、轉業證、房產證等)。
3、轉入學校向家長開據《轉學受理回執》 。
4、轉入學校與對方學校溝通並同意後, 在網上學籍管理系統辦理上報並審核。
5、轉入學校向學生家長開據《轉學辦理通知單》,並告知家長與轉出學校及主管教育局聯系辦理網上審核(同意)及調轉學籍檔案手續。
6、轉入學校持《轉學申請表》到主管教育局辦理網上審核手續。
資料來源:網路:轉學條件
⑽ 轉學異地就學重慶需要什麼手續
轉學異地手續: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2017)》第二十三條
學生轉學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說明理由,經所在學校和擬轉入學校同意,由轉入學校負責審核轉學條件及相關證明,認為符合本校培養要求且學校有培養能力的,經學校校長辦公會或者專題會議研究決定,可以轉入。研究生轉學還應當經擬轉入專業導師同意。
跨省轉學的,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後辦理轉學手續。須轉戶口的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文件抄送轉入學校所在地的公安機關。

(10)轉學需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一、《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2017)》第二十四條
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學生轉學的具體辦法;對轉學情況應當及時進行公示,並在轉學完成後3個月內,由轉入學校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區域內學校轉學行為的監督和管理,及時糾正違規轉學行為。
協調轉學到同層次學校。
二、轉學條件:
1、學生因家庭搬遷等情況要求(在市內)轉學的,學生本人及家長可持變動後的戶口及住房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校長及有關負責人簽字批准後,學校可辦理轉入、轉出手續。
2、特殊情況的學生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提出申請後,由校長批准並且上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轉出轉入。
3、其它情況一律不予轉學。
4、畢業年級學生原則上不允許轉學。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2017)
網路-學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