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① 蘇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如何提取
在蘇州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滿足購買住房、離退休、償還房貸等條件。符合條件的,需要攜帶相關材料到當地住房公積金中心進行提取。
根據《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支付租賃自住住房房租的;
(七)經有權部門認定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低保邊緣困難救助對象和特困職工救助對象的;
(八)女滿40周歲、男滿50周歲下崗失業,且住房公積金帳戶封存滿兩年的;
(九)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不在本市或者戶口遷出本市的;
(十)經公積金管委會決定的其他情況。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本條第一款(一)、(五)、(六)項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額度,均不得超過當期實際發生額。提取住房公積金同時注銷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的除外。

(1)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積金中心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以欺騙手段違法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存儲余額的,責令限期退回違法所提款額,並可處以500元以下的罰款;
(二)以欺騙手段違法提取他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存儲余額的,責令限期退回違法所提款額,並可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三)以欺騙手段違法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責令限期退回違法所貸款額,並可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取消其1至5年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
(四)單位拒絕公積金中心檢查、不如實提供用人情況以及工資、財務報表等與繳存住房公積金有關資料信息的,由公積金中心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非經營單位可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經營單位可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② 我想提取住房公積金要怎麼才能取呢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2、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6、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8、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9、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11、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12、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2)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要的材料
1、結婚證和復印件,如果辦理人沒有結婚的話不需要。
2、身份證明材料。已婚人員需要提供夫妻二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這兩者都要包括,缺一不可。需要注意的是,這一點不是只針對已婚人士,未婚的單身人員也是需要提供身份證及復印件的。
3、需要提供房屋產權證及其復印件。這一項是針對有房的人,假如自己本身沒房,而是租房的話,需要提供的就是所租住房屋的產權證的復印件。
4、離、退休證明。這一條是對於已經離休或者退休的人來說的,這類人想要提取公積金的話,是需要向有關部門出示公司開具的離、退休證明的。
5、帶相關低保證明辦理,這一條是對於生活困難、低收入群體來說的,但是重要的還是得帶著身份證、戶口本等一系列復印件去辦理。
③ 重慶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如何提取
一、重慶公積金購房提取條件:
職工以自有資金一次性付清購房價款購買自住住房,且滿足以下條件的,職工及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購房總價款:
1、購買商品房,應當自購買合同登記或者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一年內;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也可以自取得增值稅發票之日起一年內收回。契稅繳納憑證。
2、購房改革,自簽訂購房合同之日起或一年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3、拆遷安置房的購置,應當自拆遷補償安置合同(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年內或者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起一年內進行。
4、購買二手房、拍賣房屋,應當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起一年內進行。
5、自簽訂購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一年內購買保障性住房。
二、重慶市公積金租賃條件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沒有自己住房和出租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在房屋租賃期間,按照下列條件提取:
1、公租房出租的,按照實際租金支出提取租金支出。夫妻雙方的租金支出總額不得超過一年。
2、商品房租金按照下列指標提取:
員工未提供登記租賃合同和租賃納稅憑證的,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一年的提取限額。單名職工在主城區每月提取限額為900元(每年10800元),在主城區以外的縣每月提取限額為600元(每年7200元)。
三、辦理方式
1、單位在職職工由單位經辦人統一辦理,有條件的遠郊區縣分中心可面向職工個人辦理。退休職工由單位統一辦理提取手續,單位不得以退休為由將職工個人賬戶集中封存。
2、需填表格,單位統一辦理的:
(1)職工個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提取個人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
申請辦理租房提取職工填寫《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不再
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提取個人申請表》;
(2)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提取單位匯總表》(一式一份/每批)。
職工個人申請辦理的:職工個人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

(3)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重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提取證明材料:
第七條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除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外,還需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一)離休、退休的,需提供勞動、人事部門頒發的本人《離休證》或《退休證》,未取得離退休證的出具區以上勞動、人事部門審批的離退休證明。
(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需提供勞動、人事、衛生、安全等部門組成的勞動鑒定委員會簽章認可的《重慶市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表》及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
(三)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戶口注銷證明、出國定居證明;前往港澳的提供港澳身份證等證明文件。
(四)調出本市的,需提供調函;戶口遷出本市的,需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等有關材料。
職工應要求調入單位在接受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為其開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並提供接受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開具的新賬戶證明,交由市中心直接將其住房公積金賬存余額轉入接受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
(五)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未再就業的,需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或《失業證》。
(六)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需提供當地公安部門、司法部門認定的死亡證明。屬於亡者法定繼承人的,提供繼承人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有效繼承證明;屬於亡者指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提供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身份證、公證機關的證明。
(七)職工付清購買商品房價款的,需提供全額不動產發票、契稅完稅憑證、《房地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有效的《重慶市商品房預售(預購)合同》;
付清購買二手房價款的,需提供契稅完稅憑證、《房地產權證》或《重慶市房地產買賣合同》;付清購買房改房價款的,需提供國有住房出售專用票據、《房地產權證》;
付清購買拆遷還建房價款的,需提供拆遷還建房的《房地產權證》、《拆遷安置協議》及繳款收據、契稅完稅憑證。
直系親屬付清購買本款上述類型自住住房價款的, 除需提供相應類型所需資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八)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首次辦理時,需提供《房地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有效的《重慶市商品房預售(預購)合同》、《重慶市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或借款合同;以後各次辦理時,只需提供中心列印的「重慶市住房公積金還貸支取憑證」、近期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憑據。
配偶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資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