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多久
發布時間: 2020-11-20 04:13:12
㈠ 起訴離婚一般要多久
通常離婚案件按照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個月,二審期限是三個月。因此,離婚糾紛一般少則三個月,多則六個月。第一次起訴離婚時,若對方堅持不想要離婚,法官認定夫妻感情沒有完全破裂,那第一次起訴一般不會判離,需要等判決生效六個月之後再提起第二次訴訟,第二次起訴離婚,不管對方同不同意離婚,法官一般情況下都會判離。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那差不多就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在涉外離婚訴訟中,由於程序更為復雜,若另一方存心拖延的話,時間就會更久。
㈡ 最快離婚要多長時間
訴訟離婚最快的時間應該在三個月之內。如果案件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法院會適用簡專易程序,簡屬易程序的審限為自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的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㈢ 辦理離婚手續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協議離婚的話,主要是看你們雙方需要協商多長時間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離婚協議書,到民政局辦理即可。當時辦理就能拿到《離婚證》。如果是訴訟離婚的話,那程序就會長很多。通過訴訟程序離婚,首先要通過立案,開庭審理,最後才有判決。其中這期間,如果僅有一審程序,用簡易程序審理最遲三個月加十五天。普通程序審理最遲六個月加十五天。如果有二審程序,則再一審程序中再加上三個月。當初能決定結婚在一起,雙方一定是有感情的。如果感情出現了破裂,雙方多溝通盡量不要輕易說出離婚。如果確實不能繼續生活下去,也盡量選擇協商等不傷感情的方式平和的解決,沒必要最後鬧成仇人一般,畢竟曾經也是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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