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金定金哪個不能退
❶ 定金和訂金哪個能退
在簽訂合同時經常會有一方交納訂金或者定金,很多人對兩者傻傻分不清楚,這兩個詞語從讀音上一模一樣,而且看起來似乎都是提前支付一定金額的意思,雖說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在一方違約的情況下,這一字之差帶來的結果是完全不同的。那麼,兩者到底有什麼區別呢?

定金是通過書面約定由一方向對方給付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為合同擔保,其目的在於確保各方訂立合同或促使合同義務人履行義務,保障權利人的權利能夠得以實現。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義務,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義務,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定金。
❷ 發票上定金和訂金的區別,哪個可以退還,那個不可退還
訂金可以退了,但定金不可以退的
擔保法》第89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
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對你的問題回答如下: 問:發票上定金的區別,那個可以退還,那個不可退還 答:定金有擔保性質,訂金是預付性質;訂金可以退還,定金不能退還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發票上的訂金(或訂金)一般只開具往來款票據,不能用正規稅務發票,只有確定交易或不退還才開具正規發票。

(2)訂金定金哪個不能退擴展閱讀:
根據民法的有關理論,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徵:
1.定金具有從屬性。
定金隨著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隨著合同的消滅而消滅。
2.定金的成立具有實踐性。
定金是由合同當事人約定的,但只有當事人關於定金的約定,而無定金的實際交付,定金擔保並不能成立。只有合同當事人將定金實際交付給對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預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後,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擔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預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雙重擔保性。
即同時擔保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債權。就是說,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喪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則應雙倍返還定金。
❸ 定金與訂金哪個能退,哪個不能退 買房看清楚
購買過房的人都知道,在房子看好後,通常開發商或者房東都不會讓馬上交全款或者首付,而且是先交一定的購房定金。中國漢字博大精深,很多人搞不清,定金與訂金有什麼區別,也很多人就會有疑慮了:購房定金該不該交?如果交了購房定金,但又後悔了,能退嗎?這里為大家普及一下相關知識。
定金與訂金區別
「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較嚴格的界定,「定金」在《合同法》上是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質是違約定金,並具有擔保合同履行的性質。「定金」的作用有兩種情形:一是當合同正常履行時,定金充作價款。二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定金則作為罰則。如果是給付方違約,那麼給付方無權收回這筆錢。如果是收受方違約,則收受方應該雙倍返還。
而與「定金」一字之差的「訂金」在法律上則並沒有嚴格的界定,從文字的理解上來說,「訂」的含義是訂立、預訂之意。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一定要頭腦清醒,區分清楚「定金」和「訂金」,以免在消費過程中經濟受損失。
不要隨便交付定金
定金交付容易、要回難,因此,不要隨便向商家交付定金,要注意消費協議內容,要特別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之類的條款,以免上當受騙。在簽協議、交付定金前,特別要多方面考察清楚商家的信譽、能力水平。如果商家做出了口頭承諾,在簽訂協議書時必須將他們的承諾寫進去,書面化以保留證據,不要因怕麻煩,礙於面子等不寫進協議,給自己的消費帶來隱患。提倡消費者科學、理性消費,避免盲目、沖動消費。
違約定金
《擔保法》第八十九條對違約定金作了規定,《擔保法解釋》第一百二十條、第一百二十二條對違約定金作了補充規定。違約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棄或者雙倍返還作為違反合同的補救方法而約定的定金。《擔保法》規定以當事人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作為適用定金罰則的條件,《擔保法解釋》進一步對"不履行"分不同情況作了不同規定。一是明確規定違約定金處罰的條件不但要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還要有因該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結果,這兩個條件缺一不可。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沒有履行,一方當事人因此受到了損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沒有完全落空,這時,既要對不完全履行合同的當事人進行定金處罰,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罰。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適用定金罰則的規定。對於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適用定金罰則。因合同關系以外第三人的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適用定金罰則。當事人一方受定金處罰後,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償。
所以,定金與訂金哪個能退,哪個不能退
定金不能退,訂金可以退。
定金的性質是違約定金受定金罰則的約束,即交付定金方違約,收受方可以主張不退還定金;如果收受方違約,交付方可以主張兩倍返還定金。
訂金一般被視為預付款即認定為一種履約保證,這種保證是單方的即給付方對收受方的保證。若收受方違約,只能退回原訂金,得不到雙倍返還;若給付方違約,收受方可能會以種種理由把訂金抵作賠償金或違約金而不予退還。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有關規定,訂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質,交付訂金的一方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購房定金不退怎麼辦?
因為開發商的原因不能按時交房或者是開發商有一些違約行為,購房者要退房開發商不同意怎麼辦?
我們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條件的,即因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退,另外,必須是在認購書約定的期限內來簽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須要證明這一點。
購房人可以通過合同條件談判時雙方修改的記錄來證明,也可以通過雙方談話的錄音來證明。如果開發商不退還定金購房者可以起訴。
有些購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屬於違約行為,但也通過增加補充協議的方式達到了退定金的目的。
另外,對於內部認購等無銷售許可證或產權證的項目,因本身不具備銷售條件,因此任何情況下定金都可退,無需做大量的取證工作,直接起訴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