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如何掛失
『壹』 網上身份證怎麼掛失
身份證丟失不需要掛失。
身份證丟了很多人會立刻補辦。其實,這種想法是錯誤的。身份證丟失後應於第一時間進行報案,必要時應保留電話錄音,以證明身份證已經丟失。而一旦你的身份證被壞人利用,這個報警電話將為你不在犯罪現場、不具備犯罪條件提供強有力的證明。
目前公安機關沒有要求專門辦理身份證掛失,但有可查的報案記錄將為你解決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目前公安機關對身份證掛失的要求不是太一樣,有的是要求到戶籍地派出所填一張掛失單,申請掛失補辦。有的不特別要求掛失,如果是被盜在案發地派出所報案,有個報案記錄就可以了。由民警確認後,上傳信息。身份證丟失了,可以直接到戶籍地派出所補辦,補辦時電腦記錄你丟失的信息,就算掛失了。
具體的事宜咨詢你戶籍地派出所。攜帶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辦,然後拿回執單,屆時本人憑回執單去派出所領取,時間會比較長,時間短的地方1個多月(像北京),長的可能2-3個月。

(1)身份證如何掛失擴展閱讀:
身份證安全使用攻略:
1、不輕易外借
身份證在處理各種事務的時候代表的是你本人或者本人的授權,其重要性上文已經進行了說明。這么重要的資料,自然不能隨隨便便的借給別人使用。這個風險意識大家要有,不要到了後來發現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莫名其妙的「欠一大堆債」,這個時候就比較麻煩了。
2、及時銷毀復印件
身份證復印件具有相當的法律效力,使用完之後不要隨手丟棄,避免被居心叵測的人拿去干違法的事情。最好是把復印件銷毀,有條件最好用碎紙機進行銷毀,不然就要手撕的難以拼接。
3、註明用途
在辦理事務的時候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要有添加用途說明的常識,並且注意以下內容:添加文字部分要與身份證復印件上文字有部分重合之處;備注不要蓋住身份證號碼、名字等重要信息;註明的用途越詳細越好;
4、謹慎電子版
現在有些網上業務需要提供電子版的身份證復印件,在這里提醒各位電子版的更加容易做修改,所以一定要謹慎使用。如果有其他方式提供,最好不採用提供電子版的方式,若一定要提供一定要選擇不會被擦寫掉的方式按照以上說明添加備注文字,說明用途。
5、公共場所要注意
公共場所的安全事宜大家務必注意,現在手機拍照功能非常強大,不小心就會被偷拍。在公共場所使用身份證號碼要非常小心,用完之後盡快收走,不要長時間放置在一邊,免得被不法人員偷拍、偷記。
參考資料:網路:身份證
『貳』 身份證丟了怎樣到網上掛失網址是多少
身份證丟了無需掛失,丟失了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丟失補領即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規定:
第十一條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應當申請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公民辦理丟失補領證件的行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機關證件丟失的事實,不需要再辦理掛失。

(2)身份證如何掛失擴展閱讀:
補領居民身份證的規定:
1、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2、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3、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居民身份證工本費標准,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核定。
『叄』 二代身份證網上怎樣掛失
網上不能掛失。
公民申報掛失居民身份證須到就近派出所戶政窗口或戶政中心填寫《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登記表》。
公安機關應當根據申報人提供的姓名、公民身份號碼,查詢申報人居民身份證信息,核驗一致的,應當當場受理;掛失的居民身份證登記指紋信息的,應當現場比對指紋信息。身份核驗未通過的,不予受理掛失申報。

(3)身份證如何掛失擴展閱讀:
辦理居民身份證收費標准
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免收工本費。換領居民身份證,需繳納工本費20元。補領、損壞換領居民身份證,需繳納工本費40元。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需繳納工本費10元。
『肆』 把身份證網上怎樣掛失
身份證目前不支持網上掛失。
身份證丟失後,本人應盡快攜帶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政大廳,進行丟失補證的申報。民警對戶口簿、本人、電腦戶籍上的信息核對後,對當事人進行信息採集和證件辦理。
此外,身份證丟失後,可自願辦理掛失。掛失是為了避免身份證被人冒用辦理通信、銀行等業務,被人惡意欠費而給當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掛失手續可到媒體辦理,登報聲明身份證已作廢。

(4)身份證如何掛失擴展閱讀
受理時限
公安機關從公民申請辦證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能超過30天。
收費問題
2003年12月3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居民身份證收費標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3]2322號)規定:
1、公安機關對申領、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20元,對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40元。
2、公安機關為居民辦理臨時身份證時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收費標准為每證10元。
3、居民申領、換領及丟失補領、損壞補領防偽居民身份證收費標准仍按照原(計價格[1995]873號)規定執行。根據財政部和發展和改革委於2018年4月12日下發的財稅〔2018〕37號文件,通知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徵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工本費。
異地辦理
2016年7月1日,將在全國范圍實施異地辦理身份證。有效期滿換領居民身份證的,證件工本費20元,損壞換領、丟失補領的,證件工本費40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身份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