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哪些
① 公務員考哪些
筆試筆試分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
1、公共科目筆試的內容:《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兩科。《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常識判斷(側重法律知識運用)、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全部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20分鍾。《申論》主要通過報考者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測查報考者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問題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考試時限為150分鍾。報考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考生均參加《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試卷分為(一)、(二)兩卷,分別用於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的報考者,並在題型、題量、難度等方面有所不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慣用書,各科目考試范圍以《中央、國家機關200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和機關工作人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准。
2、公共科目筆試的時間和地點公共科目筆試的時間為2005年11月26日(11月份的最後一個周六)。具體
② 公務員考試一般考些什麼
1公務員考試考什麼內容
報考公務員不是分行業的,是分職位的。要看你的專業與哪個職位對口。
1.考試內容:筆試部分行政能力測試和申論。面試部分筆試通過後參加統一組織的面試
2.考試查詢:如果是考省級的公務員大約在9月份--10月份要時刻注意所在省的人事人才網的通知,可以網上報名,也可以現場報名。
如果是考國家的,可以在10月份--11月份關注網上的通知
3.考試條件:應屆畢業生可以參加公務員考試。非應屆的在校學生不可以。年齡上限:35周歲具體的情況職位查詢要到相應的人事網上查詢。至於復習資料到各個考試書店都有銷售。購買資料要注意看看書的出版社,最好是人事部出的或者是人事部授權的。
4.考試時間:省直機關的和各地區的公務員時間不太固定。國家機關的公務員報名時間11月份的第一個周六開始
5.收費不等:今年考試費申論60元,行政能力測試60元,手續費10元,一共130元。每年浮動大概都在150元左右
6.面試困難:困難是有的,畢竟還是會有一些黑幕,如果運氣好遇到真正公平的,面試通過幾率增加(主要看一些資料上的經典問答參考書上會有)。
2報考公務員需要什麼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報考公務員: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按報考時間計算),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按報考時間計算);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凡具有這些否定性條件的人不能報考公務員。它們主要包括:
1、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行政開除處分的;
2、曾因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3、正在接受審查或受過處分未解除的
4、參加與「四項基本原則」相悖的組織或活動,存在嚴重問題的
③ 公務員考試具體要考些什麼科目
一、國家公務員考試科目
1、國家公務員考試科目分為《行政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並按照報考職位的不同,分為省級(副省級)和地市級兩種類型試卷,各試卷滿分都為100分,且二者採用閉卷方式來考查。
2、《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主要測查與公務員職業密切相關的、適合通過客觀化紙筆測驗方式進行考查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常識判斷(側重法律知識運用)、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全部為客觀性試題。主要題型為單選題。熟悉題型和考試重點的方式是在中公行測題庫進行真題的訓練測試。
3、申論是測查從事機關工作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的考試科目。申論試卷由注意事項、給定資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組成。申論考試按照省級以上(含副省級)綜合管理類、市(地)以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不同要求,設置兩類試卷。
二、國家公務員考試出題方式
1、《行政能力測驗》以客觀題的形式考查,均為單項選擇題。從試卷總題量上看,省級(副省級)為135道,地市級為130道,省級(副省級)在數量關系這一模塊比地市級多5道題。
2、《申論》採用主觀題的形式命題,省級(副省級)和地市級試卷一般都為5道題。前4道題為問答式,其中包含一道或兩道應用文寫作題(如發言稿、簡報、短評、倡議書等),最後一道題以大作文的形式呈現。
三、報考公務員必須具備一定的資格條件
即國家和主考機關規定的成為某職位上的公務員不可缺少的起碼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十八周歲;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8、報考特殊職位的考生還應具備該職位要求的特殊條件。
(3)公務員考哪些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採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規定錄用公務員時,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少數民族報考者予以適當照顧。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的錄用,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的錄用,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必要時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授權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