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醫葯峰會
1. 什麼是葯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第一百零二條關於葯品的定義:
葯品是指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並規定有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葯材、中葯飲片、中成葯、化學原料葯及其制劑、抗生素、生化葯品、放射性葯品、血清、疫苗、血液製品和診斷葯品等。2013年1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出通知,決定從2013年2月1日起調整呼吸、解熱鎮痛和專科特殊用葯等葯品的最高零售限價,共涉及20類葯品,400多個品種、700多個代表劑型規格,平均降價幅度為15%,其中高價葯品平均降幅達到20%。
特性介紹:
的適用症、用法和用量要求;從使用方法上說:除外觀,患者無法辨認其內在質量,許多葯品需要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而不由患者選擇決定。同時,葯品的使用方法、數量、時間等多種因素在很大程度上決定其使用效果,誤用不僅不能「治病」,還可能「致病」,甚至危及生命安全。因此,葯品是一種特殊的商品。從使用對象上說:它是以人為使用對象,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有規定
1.種類復雜性:具體品種,全世界大約有20000餘種,我國中葯制劑約5000多種,西葯制劑約4000多種,由此可見,葯品的種類復雜、品種繁多。
2.葯品的醫用專屬性:葯品不是一種獨立的商品,它與醫學緊密結合,相輔相成。患者只有通過醫生的檢查診斷,並在醫生的指導下合理用葯,才能達到防止疾病、保護健康的目的。
3.葯品質量的嚴格性:葯品直接關繫到人們的身體健康甚至生命存亡,因此,其質量不得有半點馬虎。我們必須確保葯品的安全、有效、均一、穩定。
另外,葯品的質量還有顯著的特點:它不像其他商品一樣,有質量等級之分:優等品、一等品、二等品、合格品等等,都可以銷售,而葯品只有符合規定與不符合規定之分,只有符合規定的產品才能允許銷售,否則不得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