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學籍號
㈠ 初中畢業證上的學籍號有幾位數
學籍號有16位數。
學籍號由16位構成,其中各位的意義為:省市位(2位)+區縣(2位)+學校類別(1位)+學校(3位)+學生類別(1位)+屆別(2位)+班(2位)+學生號(2位) +校驗位(1位)。
學校類別的意義:0=小學; 1=初中; 2=小學、初中並存學校(九年一貫制); 3=小學、初中、高中並存學校; 4=完中; 5=普高; 6=職高; 7=職普高並存學校。
(1)初中學籍號擴展閱讀:
學籍號制度:
1、學籍號以身份證號為基礎
2013年8月22日,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副司長杜柯偉在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指出,此前,一些地方對學籍的規定管理不夠嚴謹,出現一人多籍、人籍分離、有人無籍等問題。學籍管理辦法實施後,學校將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統一申請學籍號,杜絕「虛假學籍」、「重復學籍」等問題。
2、將有助管理高考移民
此前學籍管理主要在地方教育部門,隨著城鎮化加快,流動人口增加,出現了與當前流動學生學籍管理需要不相適應的情況。加之當前出現的「高考移民」、大城市擇校、隨遷子女就讀、留守兒童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困難,迫切需要一個統一的電子學籍系統。
3、可跟蹤擇校狀況變化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副主任羅方述介紹,將實現對學生學籍注冊、學籍檔案管理、學籍異動、升級、畢業、成長記錄的全程信息化管理,包括學籍注冊、日常管理、畢業升級、招生入學、統計分析等功能。
㈡ 初中學號是什麼
學號是指學校為每一位學生分配的一個編號,為方便對學生的管理,一般每個人的學號不會重復,號碼中一般會包含年份,班級等信息。例如:年份+班級+編號 20050603。表示該同學為2005年入學,在6班,編號為3號。
在中小學,學號是學生在一個班級中的序號,一般是兩位數,大多數中小學班級為學生編學號是以姓氏筆畫為序,少數也有以入學成績高低為序的。
學號特點:
在所有學校里,前四位都是自己學校的學號代碼。在自己學校內,例如有的學校為年份+班級+編號,如20050603,表示該同學為2005年入學,在6班,編號為3號。
有的學校還包含學院或專業的信息,如23050602,23表示該學校的某個專業或學院的編號,05表示2005年,06表示6班,02為班內編號。
學號只是一個編號而已,只有在就讀的學校里才有用。還有的學校在學號的倒數第二位,用奇偶數來區分男女,偶數就代表女性,奇數就代表男性,這樣就容易區分某個人的性別。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學號
㈢ 初中生如何查學籍號
具體學籍信息查詢步驟如下:
1、登陸學信網主頁
2、找到網站右邊的「學信檔案」點擊「注冊」:進行實名注冊。
3、注冊完成後,進行登錄。登錄成功後進入學信網界面,點擊學信檔案。
4、點擊學籍信息
5、學生本人即可查看學籍信息,包括姓名、院校名稱、專業名稱、學籍狀態(學籍已注冊的學生學籍狀態顯示為學籍注冊)。
㈣ 初中學生學籍號一般多少位數字是L+18個數字嗎
初中學生學籍號一般都是前面一個字母,後面十八位身份證號碼。
㈤ 學籍號是什麼,怎麼寫的
學籍號是學籍信息的核心要素。學籍號以學生居民身份證號為基礎生成,一人一號,伴隨學生整個學習生涯,原則上終身不變。
學籍號由16位構成,其中各位的意義為:省市位(2位)+區縣(2位)+學校類別(1位)+學校(3位)+學生類別(1位)+屆別(2位)+班(2位)+學生號(2位) +校驗位(1位)。教委定義省市位和校驗位。
*省市位(2位):北京市為:01;*區縣編號(2位): 註:由於北京撤縣改區,區縣代碼隨之改變
*學校類別(1位):0=小學; 1=初中; 2=小學、初中並存學校(九年一貫制); 3=小學、初中、高中並存學校; 4=完中; 5=普高; 6=職高; 7=職普高並存學校。
*學校(3位):編碼由各區縣編制定義。註:這三位是學校編碼的最後三位,即學校自編代碼。
*學生類別(1位):0=小學生,1=初中生,2=普高學生,3=職高學生,4=小學生(借讀生),5=初中生(借讀生),6=高中生(借讀生),7=小學生(按北京市戶口對待借讀生),8=初中生(按北京市戶口對待借讀生),9=高中生(按北京市戶口對待借讀生)。
*屆別(2位):按入學年度後兩位加學年制年度計算,為學生應畢業年度的後兩位;*班(2位)、學號(2位): 編碼由各學校編制。每個階段畢業後,都會在新學校重新辦理。
(5)初中學籍號擴展閱讀:
一些地方對學籍的規定管理不夠嚴謹,出現一人多籍、人籍分離、有人無籍等問題。學籍管理辦法實施後,學校將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統一申請學籍號,杜絕「虛假學籍」、「重復學籍」等問題。
學生學籍號是學籍信息的核心要素,以學生居民身份證號為基礎,從幼兒園入園或小學入學初次採集學籍信息後開始使用,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有機銜接,一人一號,籍隨人走,終身不變。
學籍注冊
1、學校按照戶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所劃定的就近入學的學區范圍及有關要求招收新生。
2、初中新生入學時,要將原小學的學生檔案、戶口及住房證上交該校審查,合格後學生憑蓋有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學籍管理章和學校章的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到學校報到。
小學新生入學時,要將戶口和住房證上交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合格後憑轄區教育行政部門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學校報道。
3、新生在規定時間報到後,即取得相應學校學籍。
4、非本學區的學生該校一律不予建立相應學校學籍。
5、新生自報到之日起,兩周之內未到該校報到,學校可取消入學資格(特殊情況除外)。
6、學籍內容包括:加蓋轄區教育局學籍章和相應中學學籍章的錄取通知書,小學生畢業登記表,教育局統一制定的素質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