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分析
❶ 校園安全事故的調查報告
溫水煮青蛙是個騙局!
青蛙扔開水裡,直接死悄悄了,哪還蹦的出來;青蛙扔冷水裡,慢慢燒,青蛙會感覺熱而跳出來!
不信你自己試驗去,最大的安全隱患,是:學生不去追求真理,一味的要成績!
❷ 談談自己對校園安全的認識
我覺得校來園安全問題源不能光靠學校學的那點安全常識就夠了,還得需要家長和老師共同努力,尤其是家長要在平時生活里給孩子早早的就灌輸一些生活安全常識!
近年來屢屢發生校園安全事故,家長切不可忽視,生活在當下的年代,就得跟著時代的潮流,時時刻刻都要重視安全!
❸ 求助 校園安全事故 案例分析求助
過錯責任與過錯推定責任的差異;教師注意義務的性質(宏觀監督,而不是對每一個自由活動的學生進行看管過錯責任原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意見》第160條規定「在幼兒園、學校生活、學習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療的精神病人,受到傷害或者給他人造成損害,單位有過錯的,可以責令這些單位適當給予賠償。」根據此條規定,學校承擔人身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的前提是「單位有過錯。」學校有過錯才承擔賠償責任,無過錯即無責任。過錯推定雖然在實質上是過錯責任,但究其目的是加強侵害人的責任更好地為受害人提供救濟,基於學校與學生的關系,在司法實踐中,校園傷害事故案件中能不能適用過錯推定責任原則存在分歧,一種意見認為:學校在無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或自身受到不法侵害的,可以適用該原則,即是學校在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情況下推定學校有過錯,應承擔賠償責任。另一種意見認為:校園傷害案件中不能適用過錯推定責任原則。我同意第二種意見,因為學校與學生是一種法定的教育管理關系,如果適用該原則,過錯推定責任將會加重學校負擔,學校為免責會減少各種有可能形成責任的活動,如春遊、做實驗等活動,不利於學校實施多種形式的教學活動,事實上已有許多學校已取消了學生集體活動,且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學校在校園傷害案件中也不適用過錯責任推定原則。
❹ 我眼中的校園安全
簡單嘛,我都寫的出來。這個是你的事了,幫不上忙。提醒一下,以前在學校的安全情況,敘述一下,再說一下現在學校的安全情況是怎麼樣,在再進行一行對比,分析一行,以前的校園安全,到轉變在現在。區別。談談你的想法。有去了解一下同學們對校園安全是怎樣的想法。
❺ 校園安全問題有哪些
1、交通安全隱患
交通事故已成為學生最大的安全隱患之一。學校周邊交通安全設施不完善,缺少基本的交通安全警示標志,有些學生安全意識淡薄,上下學騎行佔用機動道,加上心理不成熟,攀比心理重,看到同學騎摩托車上學,自己就跟風模仿,而家長對孩子的管教只重成績忽視安全教育,對孩子安全問題的認識不足,缺乏對孩子的各種安全教育,甚至放任,安全隱患自然因此產生。
2、周邊環境對校園安全影響
當今學校周邊環境混亂,表現在:社會治安差,時有社會閑散人員在學校附近敲詐、毆打學生,甚至調戲女生;校園周邊的無證移動攤點導致食物安全沒有保障。此外,日益普遍的網吧,已經成為引起公憤的嚴峻社會問題,負面東西嚴重侵蝕學生的身心健康,造成性格的扭曲、心理嚴重缺陷,可以說網吧已經是影響教育發展中的一顆毒瘤。
3、家庭安全教育的缺失與「小小候鳥」現象
隨著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農村剩餘勞動力大量湧向城鎮,比如,近幾年省小城鎮綜合改革試點鎮西天尾鎮的城市化進程迅猛推進,經濟社會發展獲得了長足發展,吸引了大量外來務工、經商人員,伴隨而來的隨遷子女的多樣化及就學需求迅速增加,這與當地教育需求形成多重交織,並呈逐年增長態勢;於是一個特殊的社會群體——進城農民工子女(外來工子女)誕生了,目前有超過4萬的外來工(含農民工)在西天尾打工,在這支龐大的打工大軍背後是一群「小小候鳥」,他們伴隨著父母背井離鄉,來到一個又一個陌生的城市,他們幼小的心靈承受著生活的壓力、學業的挫折、不公平的歧視,加上他們的生活習慣、語言習慣、學習方式、心理特點等與本地孩子存在一定差異。
4、學校食堂衛生設施薄弱,衛生條件差;從業人員缺乏餐飲業的基本常識:食品加工過程沒有規范操作的監管;變質、過期和「三無」產品等也是食品不安全主要誘因。
拓展資料
校園安全與每個師生、家長和社會有著切身的關系。從廣義上講,校園事故是指學生在校期間,由於某種偶然突發的因素而導致的人為傷害事件。就其特點而言,一般是因為責任人疏忽大意過失失職而不是因為故意而導致事故的發生。加強校園安全的有效途徑 :
1、認真踏實做好大學校園安全教育。大學校園安全教育應當從大學生的實際需要出發, 切記大而空泛。在每年新生入學之前,學校就應該制定相應的大學生安全教育計劃,通過課堂、課外活動等時間、空間,讓學生學習、掌握其所必需的安全基本理論與知識,使學生逐步具有比較固定的安全知識理念和養成重視安全的行為習慣。同時學校要加強大學生法制教育,建立法制教育基地,甚至是法制教育教研室,通過法制教育基地或者是相應的教研活動, 大力開展預防大學生違法犯罪的法制教育與宣傳。只有增強了廣大師生的法制意識,真正學法、知法、守法、用法,法治精神才會更加深入人心,大學校園的精神文明建設也才能產生持久的生命力,平安和諧校園建設才會更有保障。
2、建立健全學生安全信息網路。校園安全信息網路對學校校園安全的維護至關重要。各高等院校在建設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隊伍的過程中, 應該積極調動學校各職能部門的力量, 形成一股合力,通過學生處、保衛處等多部門的協調與配合,充分發動高校輔導員、學生安全信息員等各種渠道的相互溝通。建立學生安全信息員隊伍,將學生安全信息員建立在每個班級、 每個寢室,從而確保能夠將各類校園安全事故或安全隱患在第一時間傳達至相關部門,並得到及時的疏導與解決。
3、定期對大學生進行心理隱患排查。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大學生心理疾患也表現為多元化與復雜化趨勢。因此,學校在每年新生入學後要對學生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普查, 對普查結果出現異常情況的學生要給予援助、加強跟蹤、對其進行心理輔導的同時,還應該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檔案資料庫,對那些特殊的學生進行定期心理疏導,確保其健康、快樂的生活與發展。
4、建立相應的責任管理體系。高校應該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組織領導機構, 負責組織、 管理、協調學校安全教育工作。明確各職能部門的相關職責,按照 「屬地管理原則」,依據 「誰主管, 誰負責」 的基本精神,從嚴管理,落實責任。各學院應以對學校負責、對學生負責的態度,以人類靈魂的工程師的良知,做好各項學生安全教育工作。當前,高校的目標是要培養全面發展的高素質國家建設人才,校園安全不僅是校園穩定的基礎性條件,更是大學生個體健康成長、全面發展的需要。在當前就業形勢日益嚴峻的今天,我們的確有必要將高校安全教育列入高校的教學計劃。
❻ 校園安全事故的原因及分類
1、不當活動事故
學生在課余時間相互追逐、戲耍、打鬧時不掌握分寸和方式方法,使用筆、石子、小刀、玩具等器械造成的傷害。
2、擠壓、踐踏事故
放學和下課時在樓道、門口等黑暗和狹窄的地方互相爭先而造成的擠壓、踐踏等事故。學校樓房走廊欄桿的高度不符合要求;校園設深水池;體育設備不定期檢查、維修、更換,有些危房在帶病使用;校園設施老化。
3、交通事故
不走人行道、隨意橫穿馬路、強行超道、高速騎車等造成的交通事故。乘座貨車或超載車輛而造成車翻人傷亡的事故。
4、體育活動事故
體育活動或課上不遵守紀律或注意力不集中,活動隨意,體育器械使用時5、不得要領而造成的傷害。
6、勞動或社會實踐事故
在勞動或社會實踐中安全意識差,操作不熟練或不按要求操作而造成的傷害。
7、校園暴力事故
學校安全保衛制度不健全,防範措施不得力,學生受到校外不法之徒的侵害。哥們義氣拉幫結伙;為小事摩擦使用武力;盲目消費導致偷盜;不良交往拉人下水;少數教師有體罰行為。
8、消防事故
學生取暖、用電、飲食不當而造成火災、觸電、中毒等事故。一是僥幸心理嚴重,導致老化的供電線路和設施仍在湊合著使用、消防器材不足、樓房過道設計不符合消防規定等等。二是消防知識缺乏,大多數師生不會使用滅火器,消防課極少上,發生火情更不知如何處理。三是管理措施鬆懈,如學生隨便使用電器,煤氣,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
9、學生身體特殊事故
因學生特殊疾病、特殊身體素質、異常心理狀態受到意外沖擊而造成的傷害。
10、自然災害事故
學生自救自護能力差,遇到暴風雨、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無法有效防衛造成的傷害。
11、衛生事故
學校衛生管理重視不夠,工作機制不健全,工作措施不落實,特別是農村學校食堂基礎設施條件落後,衛生設施差等問題仍很突出,已成為學校突發公共衛生安全事件的隱患。
12、設施事故
學校沒有定時檢查設施,導致學校里存在許多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