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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貸款案件

發布時間: 2020-11-21 16:06:36

1. 杭州市蕭山高教園區高校校園貸案例

杭州市,杭州市蕭山高教園區高校校園貸案例還是非常顯著的,我們一定要看到校園貸的危害。

2. 校園貸款的危害有哪些

校園貸款讓不少大學生負債累累,它具體有哪些危害?各位,校園貸款的危害太大了,小編總結了一下,其主要的危害有以下幾點:首先,校園貸款具有高利貸性質。不法分子將目標對准高校,利用高校學生社會認知能力較差,防範心理弱的劣勢,進行短期、小額的貸款活動,從表面上看這種借貸是「薄利多銷」,但實際上不法分子獲得的利率是銀行的20-30倍,肆意賺取學生的錢。

最後,有不法分子利用「高利貸」進行其他犯罪。放貸人可能利用校園「高利貸」詐騙學生的抵押物、保證金,或利用學生的個人信息進行電話詐騙、騙領信用卡等。請大家要謹慎辦理「網貸」、「小額貸」,切勿因他人勸說或被所謂的「好處費」等蒙蔽,以自己的名義辦理貸款給他人使用或為他人提供擔保。如需辦理「網貸」、「小額貸」的務必咨詢家長和銀行,謹防被騙。

3. 校園貸成校園害是怎麼回事

2020國考面試熱點:理應將「校園貸」變成「校園安全貸」(2)

教育部的做法可謂是及時提醒大部分學生,通過各種媒介傳遞重要信息,讓學生免於掉入違法「校園貸」的陷阱。
有人說大學校園的環境,讓學生警惕鬆懈,對此筆者尚不能贊同。
眾所周知,大學校園本就是與社會接軌的地方,同樣的,大學也是考驗學生獨立的時候,學生出現了某種思想上的偏差就不能怪罪於學校,這並不是好的觀點。依筆者看來,「校園貸」成風,學生的心態才是根本原因——虛榮心。
在放貸者眼中,大學生屬於優質客戶,一個是消費能力強(愛慕虛榮,盲目跟風消費),一個是信用意識較強(即使自己還不上,也會東挪西借,直至跟父母坦白)。當然也有採用類似於「裸貸」的形式。還有一點,大學生未出社會,閱歷不足,一般的催收稍微加以恐嚇,大學生就會想辦法盡快還款。也是因為這樣,「校園貸」難以阻擋。
「校園貸」貸出了事故,貸出了人命
2019年9月,一位21歲的來自陝西航空職業技術學院機電工程學院大二學生,就是因為「校園貸」導致他選擇跳河自殺。據了解,這位學生向不良貸款商借貸了幾萬塊,長時間來無法還上欠款且多次收到催款商的恐嚇電話,壓力過大最終導致自殺來結束生命。筆者根據當地新聞了解到,這位學生在初入大學生活,因為無法抵抗誘惑,才選擇貸款,但同樣可以通過這件事情表明,如果知法懂法,可以通過利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這樣也不會導致一個鮮活的生命隨之消逝。
另外還有這樣的事件,據報道:小徐今年剛剛畢業於南京某大學,因有考研計劃,暫時放棄工作的機會,留在南京復習備考。而之所以選擇自殺,很大可能的原因是網貸給的壓力,因為較早之前家人就幫他償還過接近10萬元的網貸。沒想到並未清賬,自殺之前幾個月,小徐曾在網上有多筆網貸申請記錄,自殺第二天,家裡人還接到網貸的催債電話。
而在小徐留下的遺書中,自殺的原因是因為抑鬱症。到底是因為網貸的壓力導致了抑鬱症,還是因為網貸的壓力加重了抑鬱症,我們不得而知。
「校園貸」字面上與校園掛鉤,但實際操作者卻是被利益熏心的違法商家,利用學生的虛榮心,一步一步的引入深淵。
「校園貸」的套路怎麼避免?
監管機構提示,一些「創業貸、畢業貸、培訓貸、求職貸、美容貸」等各種「馬甲」層出不窮,誘使一些大學生盲目消費,危害很大。一些理財觀念薄弱的大學生易陷入惡性循環,一定要提高警惕。
業內人士提醒,對於大學生來說,遠離「校園貸」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對廣告宣傳中出現的「免費」「優惠」「打折」「免息」多留個心眼,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二是在增強防範意識的同時,多學習金融常識,弄清其貸款利息的計算方法,提高對非法網貸業務的識別能力。
三是在遇到經濟困難時,及時找學校相關部門。目前國家助學貸款都有專門針對貧困學生的學費、住宿費的專項貸款。
四是倡導大學生養成自強自立、艱苦樸素的生活習慣,不要盲目攀比,不貪圖享樂,有大額消費及時徵求家人的意見;合理安排生活支出,做到勤儉節約、理性消費、科學消費。
五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近年來,國家加大「校園貸」惡勢力打擊力度,不少案件中,涉案人員均以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大學生們在網路借貸時要注意保留證據,遇到非法催債等情況不要害怕和恐懼,要學會使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為學生制定「校園安全貸」才是最好辦法
遏制「校園貸」套路就是制定為學生專門制定小額的信用貸款之路,據了解,這樣的辦法正在這幾年來相繼出台,目前還在實施當中。
根據人民日報報道稱,2017年金融監管部門機構叫停違規「校園貸」的同時,也開始鼓勵商業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進場服務大學生群體。這幾年,銀行在大學校園加大推廣學生信用卡和其他消費信貸服務的力度。工商銀行、建設銀行等國有大行,以及招商銀行、浦發銀行、廣發銀行等股份制銀行已經發行近百種針對大學生群體的信用卡。
筆者認為,鼓勵商業銀行入駐校園,是滿足了大學生合理的消費信貸需求,也是打壓了違規校園貸的高壓態勢,防止死灰復燃。
總結:
「校園貸」的套路是多樣化的,而它的危害也是極大,不少校園貸案例反映出大學生金融知識匱乏、風險防範和法律意識淡薄的問題,這一點是需要每個大學生都需要注意的,也要加強防範的。而學校也是需要加強對大學生的法律、金融、安全等相關知識的教育,引導他們在關鍵時刻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另外,筆者還想補充一點,大學生應該崇尚自強自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合理安排生活支出,進行理性和科學消費。遠離虛榮心,遠離「套路貸。」

老師、好課程、好服務。

4. 關於校園貸款的法律,具體在哪本,具體第幾條。

校園貸款現在已經是大學生特別熟悉的詞彙,隨著學生對生活品質的提高的迫切要求,很多學生從校園貸款裡面借貸,雖然用途不同,但是無一例外必須償還高額利息,又由於學生身份的限制,怎樣獲得貸款也是一種重要的手段,「裸貸」「高利貸」情況層出不求,因此校園貸款的法律問題研究日益重要。近幾年來,隨著大學生對生活品質的要求,民間的小額信貸出現爆炸式的增長,在校園貸中,這樣的亂象比比皆是。校園貸款已經成為學生網上購物、現實消費的一個重要手段和方式,各大電商平台也推出了自己的網貸平台,這既方便了學生們的消費和購物,也形成了一種新的消費模式,因此需要各個平台和貸款方加緊約束,國家也要用法律手段,更好的約束和控制校園貸款的規范性,這樣才能更好的保護學生的利益,在消費和安全中達到一種平衡。

5. 關於校園貸的案例,談談隱藏在網路中的危害

部分不良網路借貸平台誘導學生過度消費,甚至陷入高利貸陷阱,因此要加強校園不良網路借貸平台的監管和整治。業內人士表示,不良平台將被逐漸淘汰,今後整個行業的發展會更加規范化和專業化~

6. 杜絕校園貸的基本措施都有哪些

1、高校應當加強法律、金融、安全等相關教育。大量學生受騙暴露出學生防騙意識、法律意識的淡薄,同時也反映出學校安全教育的薄弱。不少大學生發現自己落入高利貸圈套時,沒有在第一時間尋求法律的幫助,最終導致悲劇發生。這也說明,亟須對大學生加強法治教育,引導他們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2、監管部門應當加大監管力度。徹底解決校園貸亂象必然是一場持久戰,需要有關部門通過健全金融監管體系,持續加大監管打擊力度。

金融監管部門、網貸平台、學校以及公安機關可以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對可疑人員、可疑問題及時預警,實時監控校園貸平台的發展運行,保護學生遠離違法黑手。同時,還可以充分利用徵信系統,要求貸款平台實時上傳貸款人信息資料,及時堵塞監管漏洞,實現全鏈條全流程監督。

3、應當及時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我國刑法並沒有與高利貸直接相關的罪名,與之相關的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高利轉貸罪。應當在刑法中設立相關罪名和罰則,以此加大對高利貸的制約力度,增加違法成本,充分發揮法律懲惡揚善的作用。

(6)校園貸款案件擴展閱讀:

校園貸嚴重擾亂校園環境和市場環境,嚴重危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教育部等部門2017年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未經銀行業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機構不得進入校園為大學生提供信貸服務。

公安機關始終保持對校園貸的高壓嚴打,前不久沈陽公安就破獲一起校園貸案件,涉案金額高達1000餘萬元。此外,很多商業銀行加大高校助學、培訓、消費、創業等金融產品的研發和推廣,為大學生提供規范、合法的金融服務,從而將不良網貸趕出校園。

7. 借校園貸後玩消失是否屬於違法

據媒體報道,2018年上半年,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高新法庭陸續受理廣西某金融投資公司訴高校學生借款合同糾紛案件,400多名大學生成被告。值得注意的是,該系列「校園貸」案件陸續開庭後,只有3名大學生「不得已」還錢,沒有一名大學生應訴。這些被告大學生普遍認為,校園貸等於非法放貸,國家打擊高利貸,他們借的錢不用還。

對於校園貸也是如此,如果是在銀監會、教育部、人社部等禁令發布之前,就已簽訂借貸合同,只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24%的法定紅線,出借人請求借款人償還本金、支付利息,都會得到司法支持。當然,簽訂校園貸後,看來了禁令,就想當然地把借貸關系也否定掉,連本金帶利息都賴掉不還,在具體訴訟中註定是要得到法院不利判決的。

或許對很多大學生來說,想的是法不責眾,這樣的不利官司跑了也無所謂。殊不知,這樣的敗訴成本很可能成為人生的不堪之重。根據《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如果不執行法院判決,權利人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採取「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強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等法定方式,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

8. 什麼是校園貸

校園貸是指在校學生向正規金融機構或者其他借貸平台借錢的行為。

2016年4月,教育部與銀監會聯合發布了《關於加強校園不良網路借貸風險防範和教育引導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園不良網路借貸日常監測機制和實時預警機制,同時,建立校園不良網路借貸應對處置機制。

2017年9月6日,教育部發布明確「取締校園貸款業務,任何網路貸款機構都不允許向在校大學生發放貸款。」



(8)校園貸款案件擴展閱讀:

防範識別

經過整治,校園貸得到遏制,但出現回租貸、培訓貸等諸多「新馬甲」。

校園貸嚴重擾亂校園環境和市場環境,嚴重危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教育部等部門2017年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未經銀行業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機構不得進入校園為大學生提供信貸服務。

公安機關始終保持對校園貸的高壓嚴打,前不久沈陽公安就破獲一起校園貸案件,涉案金額高達1000餘萬元。此外,很多商業銀行加大高校助學、培訓、消費、創業等金融產品的研發和推廣,為大學生提供規范、合法的金融服務,從而將不良網貸趕出校園。


9. 國家關於校園貸款的法律責任,具體有什麼規定

為加強對校園不良網路借貸平台的監管和整治,教育和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4月13號,教育部辦公廳、中國銀監會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強校園不良網路借貸風險防範和教育引導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省教育廳昨日下發文件要求省內各高校抓好落實。

《通知》明確,各高校要建立校園不良網路借貸日常監測機制,聯合銀監局等相關部門密切關注網路借貸業務在校園內的拓展情況。高校輔導員、班主任、學生骨幹隊伍要密切關注學生異常消費行為,及時發現學生在消費中存在的問題。

同時,建立校園不良網路借貸實時預警機制,及時發現校園不良網路借貸苗頭性、傾向性、普遍性問題,及時分析評估校園不良網路借貸潛在的風險,及時以電話、簡訊、網路、校園廣播等形式向學生發布預警提示信息。此外,還要建立校園不良網路借貸應對處置機制,對侵犯學生合法權益、存在安全風險隱患、未經學校批准在校園內宣傳推廣信貸業務的不良網路借貸平台和個人,第一時間報請金融監管部門、公安、網信、工信等部門依法處置。

10. 校園貸款是不是犯法的

不禁止高利貸,也不保護超過法定利率的貸款利息。暴力、脅迫等違法方式收取利息才是法律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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