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凌霸事件
導讀:最近對於學校里孩子出現的類似「霸凌」的事件會比較多,並且也引起了社會上關心這些問題的人們的特別關注。當然作為孩子的家長朋友們會更為注意這些問題的出現。
這不最近就發生在廣州的南沙區一個悲慘故事,而起因也是由於孩子在學校里發生了打架事件造成的。當我們聽到和看到這樣的時間的發生時,多少心裡都會很難受的,畢竟不希望類似的事件在出現,更不要以生命的巨大代價來作為犧牲。
重點提示:事情的出現,也使得當地的教育部分和其他的社會機構更多的關注,也希望這樣的事情不再發生。
❷ 校園欺凌事件
其實你的問題
是所有老師共同遇到的難題
一方面政策不支持
另一方面,學校明哲保身
結果造成校園欺凌越演越烈
一些學生有恃無恐
現在老師管學生都有心無力
因為束縛太多,不能放開手腳
❸ 校園暴力事件
校園之所以產生暴力,主要跟其成長和生活的環境有關系,不當的教育方式內和環境影響會導致容暴力傾向。而校園內,學習壓力、網路游戲以及早戀等都是發生校園暴力的導索線。關於叛逆期的學生,需要家長和老師共同的努力進行正確引導,以減少暴力事件的發生。具有暴力傾向的孩子逆反心理比較強,相對比較適合舒緩的言語引導。至於已經發生暴力事件的學生,應該根據該暴力事件的影響進行懲罰,另外,希望懲罰暴力學生前老師或相關負責人一定要調查清楚緣由,如若是被打學生的權責,而我們又不問緣由的處理了暴力學生,可能對該學生的身體和生理收到嚴重的影響,有可能會影響孩子的一生。望採納!
❹ 校園霸凌事件,作為8090已成年的你,是否經歷過或目睹過
校園霸凌、校園欺凌這樣的詞語貌似最近這些年才被更多人所熟悉。不少網友認為,校園欺凌事件是最近這些年才出現的。其實這種認識是錯誤的。在之前特別是上世紀之前,校園欺凌和霸凌事件太平常了,只不過那時候家家戶戶孩子多,自己孩子在外受到欺負了,家長也不太上心而已。
❺ 校園暴力事件事例
案例主要介紹青島市區公布的5個案例,案例中用化名,具體如下:
1、被告人李某為某中專學生,因與同學「爭女友」發生矛盾,後雙方約定「談判」。「談判」中其與糾合的其他被告人孫某等人對被害人曲某進行毆打,致曲某受傷。後曲某經搶救無效死亡。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等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其行為均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予懲處,並根據犯罪情節、認罪態度及賠償情況,對各被告人分別判以相應有期徒刑。
2、被告人袁某與同校學生徐某等人解決糾紛,被徐某一方毆打後,看到同校學生張某等人,誤認為張某也是徐某一方的人,遂與其他五人持鐵管追趕張某至一胡同內,對張某拳打腳踢,其中一人持鐵管將張某左手打成輕傷。法院認為被告人袁某等與他人合夥隨意毆打他人,致人輕傷,情節惡劣,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應受刑事處罰。
3、孫某與被害人庄某因言語不和發生爭執。次日上午,孫某糾合被告人沈某、黃某在其學校宿舍樓對庄某實施毆打,致庄某左膝受傷,構成輕傷二級。法院認為,被告人沈某、黃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均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予懲處,並對沈某、黃某分別判處管制一年和管制六個月。
4、被告人郭某和同學曲某因走路碰撞一事產生矛盾,二人便相約找人打仗。後被告人郭某糾集李某和同學姜某,李某又糾集楊某、張某、荊某等人到案發地點,李某持鋼絲鎖、荊某持套刀、楊某、張某、荊某、姜某、郭某等人持木棍對曲某進行毆打,致曲某受傷。法院認為,被告人郭某等與他人合夥持械聚眾斗毆,擾亂公共秩序,其行為構成聚眾斗毆罪,應受刑罰處罰。
5、原告於某與被告陳某等均系某中學學生,雙方日常關系不和睦。某日一直請假在家的於某出現在校內,看到陳某與原告的同班同學王某發生爭執並互毆,於某見狀亦參與毆打陳某,陳某等用伸縮鋼管抽打原告身體和左臂。互毆中,雙方身體均有受傷。於某經醫院診斷為:左尺骨近端骨折、軟組織挫傷、頭外傷反應。後其起訴要求賠償。法院經審理認為,各方均存在一定過錯,判決侵權人陳某等和學校均承擔部分責任。於某在本案中亦自行承擔部分責任。
(5)校園凌霸事件擴展閱讀:
校園師生之間的暴力日漸引起人們關注。有些學生對老師的批評教育懷恨在心,糾集他人對老師實施暴力。有些老師對學生採取了失當的教育行為,比如體罰或實施暴力行為。我國的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對規范學校、教師的行為均做了明確的規定,對體罰學生的行為亦做了禁止性的規定。根據我國義務教育法的規定「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教師應當遵循教育規律和符合學生身心發展特點教書育人、依法履行職責。聘任的教師,在實施教育、管理職責中,故意致傷學生身體的,作為聘任單位的學校應承擔相應責任。
❻ 校園暴力事件案例
案例主要講的是未打掃衛生起爭執釀命案,三位在校學生均獲刑,具體如下:
鄭某、李某、鄭某某與被害人王某某系同班同學,2012年7月,因被害人王某某值日但未打掃衛生,鄭某某與王某某發生口角;之後,王某某在路過鄭某座位時在鄭某背部推了一下,引發推搡廝打;一旁的李某、鄭某某也參與到毆打中。最終造成王某某頭部重傷,後經救治無效死亡。案發當日,鄭某與鄭某某先後被警方抓獲歸案,李某在其親屬陪同下投案自首。
法院一審後,判處鄭某有期徒刑七年、李某有期徒刑二年、鄭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一審宣判後,鄭某、鄭某某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6)校園凌霸事件擴展閱讀:
沒有可以復制的青春,同樣沒有完全相同的校園暴力事件——盡管其中或許有著太多的共因可尋。因為,每一起事件中的「主角」,若總是面目模糊的「施暴者」與「受害者」,很可能意味著對他們的拯救與干預是隔靴搔癢式的。事件成因越復雜,在尋求解決辦法上,越需要耐心和見微知著,如此才能真正找出規律與破解良方。
對於這些未成年人而言,在當前刑法懲戒難以介入的情況下,他們最終基本上還是要回歸家庭,回到他們「熟悉」的成長環境。那麼,對他們的「改造」,就必然離不開對這種具體環境的干預。
❼ 是什麼原因導致校園霸凌事件頻繁發生
為什麼校園欺凌事件越來越多?我們有沒有想過是什麼導致的?整理了四個因素供你參考。
青少年自身因素。因為青少年的心理發展相對不成熟,缺乏對規則的理解,有強烈的自尊、嫉妒和自我保護本能。所以離家上學後,在同齡人中,很容易把別人的不滿和批評看成是惡意中傷,導致報復甚至暴力。
所以在學校,和同齡人相處容易出錯,不會處理和同齡人的關系。而且現在到處都是暴力負面信息,包括電影和游戲,會增強學生的攻擊性,引發校園霸凌事件。校園欺凌的不良習慣需要學校、家庭和社會來改善。學校應重視校園文化環境的改造,為學生創造和諧的生活環境。在教育方面,我們需要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和法律知識。學校也要注意與家庭教育的聯系,這是絕對不能忽視的。父母應該時刻關注孩子的身心發展。和孩子拉近距離。
❽ 山西祁縣校園霸凌事件:學生被10餘人霸凌211天,後來怎樣
一中學生遭遇煙頭燙手、嘴巴被塞鋼管、胡須被燒等「校園霸凌事件」,前後共211餘天,被家長發現時已患有中度抑鬱症——這是發生在山西祁縣職業中學的一個真實事件。
據受害人表示:從2018年10月8日到2019年5月7日,累計211天,李某某等10餘人在宿舍對他長期實施欺凌及毒打。在他第一次受到校園霸凌之後,他就及時向班主任匯報,但班主任卻不理不睬,這也直接導致了李某某等人「肆無忌憚」起來。
他們的年齡差不多在十五、六歲左右,基本都是同班同學,或者是其他宿舍的,每天上課、吃飯、住宿都差不多會相遇,受害人也常常會受到同學的「羞辱」。
211天的時間里,受害人從剛開始的反抗,到後來的麻木,他在一步步地縱容著霸凌,也在一次次的受到傷害。
直到2019年5月8日,李某某、閆某某等人用鋼管對其人身攻擊,並用燃著的煙頭燙手,把鋼管塞進其嘴裡,燒胡須、給其全身澆水,還在一旁錄視頻……他身上多處被燙傷,高燒不退,家人發現後連夜送其去醫院,並第一時間報了警。
現如今,教育已經走過了一段漫長的道路,校園暴力雖然有所減少,但仍舊沒有完全斷絕。這是一個可悲的事情,也是一件迫在眉睫的事情。但願,我們的校園越來越和諧,校園霸凌事件也不再發生,學生能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