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中學校園 » 高中學籍簿

高中學籍簿

發布時間: 2021-06-16 03:14:59

① 高中階段學籍登記表是什麼東西

您好,高中階段學籍登記表是學籍登記信息填寫,
是對學生學籍的基本信息的調查,
登記好以後,
學校會統一錄到學籍系統的,
所以你要謹慎填寫。
望採納,謝謝

② 關於高中學籍登記表

沒有任何關系 有好多人都是開除學籍的處分 還是照樣考大學的 每個高中生都有一個學籍和一個考籍 你的考籍沒有問題 你就一切正常 對於高考來說 學籍不重要 到了大學之後 核實身份的時候用你的學籍 只要證件號對 就行了

③ 高中學籍表樣本

是不????

④ 高中的學籍是怎麼辦的

轉學,學籍應該退還的、學籍是跟著你人走的,那麼。會考就不用去原來的學校考了
一、 辦理轉學手續須帶齊如下材料:
1、 戶口簿。
2、 轉學證明表(經轉出(入)學校及其主教育行政部門和地級教育局審核批准)。
3、 高中需《學校所在地高中學生檔案》(外省轉入必須有相應的檔案材料),並加蓋轉出學校公章和轉出學校所在地地市級教育主管部門的學籍管理專用章。
二、 普通高中學生轉學以學校性質相同、年級相銜接為原則,高一上學期和高三年級以及學生在休學和受處分期間不予轉學。
三、 辦理轉學手續時間:學期結束前一周及新學期開學前一周。
四、 辦理地點:學校所在地教育局基礎教育科。
(4)高中學籍簿擴展閱讀: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取消學籍。冒名頂替取得學籍並獲得證書者,一經查實,追回證書,並在教育部指定的學歷證書查詢網站上撤銷學歷證書電子注冊信息。
未經省級招生部門錄取的學生,不管其在校學習時間多長,均無學籍。即使修業期滿,成績合格,也不能獲得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
學生可以通過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指定的網站查詢錄取信息,從而了解自己是否被正式錄取。教育部已經制訂了《普通高等學校新生學籍電子注冊管理辦法》,學生可以憑借有效的信息通過指定的渠道了解自己是否是有籍的在校生。
借讀
1、符合借讀條件的學生。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安排和特殊情況的學生可以根據學校現有情況,經校長批准後,方可在該校借讀,借讀學生按上級規定收取借讀費。
2、對於家庭確有困難的學生按有關政策辦理。
3、借讀學生由於特殊原因,不能回戶口所在地參加畢業考試的學生,經家長向學校提出申請,校長批准後可在該校參加畢業考試。
4、學生要求返回戶口所在地考學時,學校及時給學生辦理相關手續。
休學與復學
1、在校學生因病需要休學的,應持市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及住院病歷復印件,由父母或其它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校長根據醫院診斷書在學生本人、家長的書面申請書上簽字後,方可由學校學籍管理人員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具體辦理休學。
2、休學期限一般為一年,休學到半年或未滿一年需提前復學,經校長同意後上報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後,方可復學。復學時由家長持市級以上診斷證明及家長書面申請書上交學校,經校長同意後,學籍管理人員報到上級部門具體辦理,方可復學,復學後編入下一年級學習。
3、畢業年級的學生無特殊情況一般不準休學。
4、休學期間不得轉學,學籍由學校保留。休學證明裝入學生檔案,並由校醫在學生檔案上填寫好。

⑤ 高中學籍檔案可以更改嗎

憑《居民戶口簿》或其他證明文件向學校提出申請即可。

依據《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如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提出修改學生基礎信息的,憑《居民戶口簿》或其他證明文件向學校提出申請,並附《居民戶口簿》復印件或其他證明復印件,由學校核准變更學籍信息,並報學籍主管部門核准。

學籍管理實行「籍隨人走」。除普通學校接收特殊學校學生隨班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外,學校不接收未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入學。殘疾程度較重、無法進入學校學習的學生,由承擔送教上門的學校建立學籍。

(5)高中學籍簿擴展閱讀:

中小學生學籍的相關要求規定:

1、要加快制訂實施工作方案,明確責任人、工作任務和時間表。要建立學籍核准制度、信息保密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追究違反規定人員的責任。

2、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對《辦法》實施情況進行專項督導。我部安排教育管理信息化經費和其他經費時將與《辦法》實施情況和成效掛鉤。

3、要取得家長理解和支持,使《辦法》家喻戶曉。要讓教育部門認識到《辦法》對於科學決策的價值,讓學校感受到對於提高整體管理水平的作用,讓家長和社會體會到教育部門促進教育公平、提升服務水平的堅定決心。

⑥ 高中學籍表格圖片

http://www.e101.com/有很好的下載,有資源庫,有同步課件,還有組卷王和校長助理管理系統等那裡應該有你需要的東西。可以嘗試一下。

⑦ 普通高中學籍表怎麼填啊

你們學校還真不負責任啊,學校蓋章就表明這個學籍的正當。最好你能填的都填,詳細點好。

⑧ 高中學籍

貌似不行

⑨ 本人是大學新生!檔案袋中的高中學籍簿丟了!那個學籍簿重要嗎要是上三本的話。沒有學籍簿可以嗎

重要 在大學從新辦吧

⑩ 普通高中學籍資料如何修改

普通高中學生學籍變動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普通高中學生學籍變動。
二、辦理依據
(一)轉學。《教育部關於印發<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通知》(教基一〔2013〕7號 )第十四條:「學生轉學或升學的,轉入學校應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啟動學籍轉接手續,轉出學校及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予以核辦。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應當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轉接。」第十五條:「學生辦理學籍轉接手續後,轉出學校應及時轉出學籍檔案,並在1個月內辦結。」第十六條:「學生轉學或升學後,轉入學校應當以收到的學籍檔案為基礎為學生接續檔案。」《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規定>的通知》(魯教基發〔2016〕3號)第三條:「設區的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普通高中學校學籍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學籍管理工作。」第十一條:「因家庭住址變化、戶口遷移、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調動等因素確需轉學的,由學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經轉入和轉出學校同意,並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可辦理學籍異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在本學區內不準轉學。普通高中學生在本縣(市、區)域內不準轉學。畢業年級學生一般不準轉學。」 第十三條:「除特殊教育學校學生外,學籍實行『籍隨人走』,學校不接收未按規定辦理入學或轉學手續的學生就讀。」
(二)休學、復學。《教育部關於印發<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通知》(教基一〔2013〕7號 )第十九條:「學生休學由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審核同意後,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報學籍主管部門登記。復學時,學校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學生休學期間學校應為其保留學籍。」第二十一條:「學生死亡,學校應當憑相關證明在10個工作日內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報學籍主管部門注銷其學籍。」《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規定>的通知》(魯教基發〔2016〕3號)第十六條:「學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堅持正常學習的,可由學生本人或其父母、其他監護人持縣級(含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證明、病歷、相關醫療費用單據或其他有效證明,經學校審核同意,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後辦理休學手續。初中、高中畢業年級第二學期一般不準休學。」第十七條:「學生患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甲、乙、丙類傳染病並在傳染期的,學校應要求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帶其到具備傳染病救治條件的醫療機構接受治療。治療期在半年以上的,應要求其辦理休學手續。經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認定患有其他疾病不能在學校進行正常學習的學生,學校應要求其辦理休學手續。」第十八條:「休學期限為一年。學生休學期間保留學籍。休學期滿仍不能復學者,應當持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的證明或其他有效證明,續辦休學手續。」第十九條:「學生休學期滿應及時辦理復學手續。未申請復學的,學校應通知學生或其父母、其他監護人辦理復學手續。」第二十六條:「學生到境外就讀的,憑有效證件到現就讀學校辦理相關手續。回到境內後仍接受基礎教育的,接續原來的學籍信息,不另建新的學籍檔案。」
(三)退學。《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規定>的通知》(魯教基發〔2016〕3號)第二十條:「普通高中學生超過應復學時間一個月以上未申請辦理復學手續或未提出繼續休學申請的,按自動退學處理。連續休學兩年以上,仍不能復學的,應予退學。」第二十一條:「普通高中學生擅自離校,學校應通知學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督促學生返校。學生擅自離校一個月以上,按退學處理並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第二十七條:「學生死亡,學校應及時注銷其學籍並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
(四)信息修改。《教育部關於印發<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通知》(教基一〔2013〕7號 )第十條:「如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提出修改學生基礎信息的,憑《居民戶口簿》或其他證明文件向學校提出申請,並附《居民戶口簿》復印件或其他證明復印件,由學校核准變更學籍信息,並報學籍主管部門核准」。第十三條:「學生學籍信息發生變化,學籍進行轉接或學生畢業(結業、肄業)時,學校應及時維護電子學籍系統中的有關信息,並將證明材料歸入學生學籍檔案。學籍主管部門應及時對學生學籍變動信息進行更新」。
三、受理單位及辦理地點
山東省東營市教育局(山東省東營市府前街118號)。
四、辦理條件
全市各普通高中學校在校生學籍變動,均可按規定程序辦理。
五、申請材料
(一)轉學。《居民戶口簿》等戶口遷移其他證明、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調動相關證明。由外省(市、區)轉入我省,還需提交原就讀學校出具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或《成長記錄》檔案、學生已經獲得的學分清單,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業成績證明。
(二)休學、復學。縣級(含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證明、病歷、相關醫療費用單據或其他有效證明。
(三)退學。超過應復學時間一個月以上未申請辦理復學手續或未提出繼續休學申請的相關證明材料,學生擅自離校一個月以上的相關證明材料,學生死亡的相關證明材料。
(四)信息修改。《居民戶口簿》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六、基本流程
(一)由市內普通高中學校轉出到市外,由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相關材料到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辦理。其他學籍變動均由學生學籍所在學校持相關材料到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辦理,其中市內轉學的,由轉入學校負責辦理。
(二)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核准。
七、收費依據及標准
不收費。
八、辦理時限
1個月。
九、咨詢方式
(一)現場咨詢。東營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219室。

熱點內容
一年級數學競賽試題 發布:2025-07-12 06:54:47 瀏覽:673
自己班主任 發布:2025-07-12 06:37:42 瀏覽:926
場合英語 發布:2025-07-12 06:32:53 瀏覽:782
物理的應用題 發布:2025-07-12 06:29:51 瀏覽:204
初一下學期地理 發布:2025-07-12 06:27:41 瀏覽:3
如何愛校 發布:2025-07-12 04:25:07 瀏覽:950
美國研究生數學專業排名 發布:2025-07-12 02:36:31 瀏覽:902
臨沂市教育局網站 發布:2025-07-12 01:04:56 瀏覽:246
教師節資料50字 發布:2025-07-12 00:58:21 瀏覽:345
老師面試班 發布:2025-07-11 23:57:06 瀏覽: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