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學籍材料
Ⅰ 高中的檔案袋裡都有什麼
一、高中畢業生紙介檔案
1、 高中畢業生登記表一套
2、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卡
3、 初中升高中報名表(登記表)
4、 高中階段所獲各種證書復印件
5、 各類市級以上先進審批表
6、 優秀畢業證書復印件
二、高考材料袋(高考電子檔案)
1、高考報名表
2、高考體檢原表
3、高考體檢電子表
4、高考志願表
5、誠信誠諾書
6、各類高考加分表(少數民族加分審批表、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加分審批表、競賽加分審批表、華僑、優先錄取單等加分審批表、體育加分審批表等等)
7、學生口試單
(1)高中學籍材料擴展閱讀:
1、檔案和戶口的關系。
戶口即戶籍,由公安機關戶政管理機構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
人事檔案是記錄一個人的主要經歷、政治面貌、品德作風等個人情況的文件材料,起著憑證、依據和參考的作用。
2、畢業生「學籍檔案」與「人事檔案」的區別及聯系。
畢業生的「學籍檔案」以文字的形式記錄了大學生的高考成績、在校期間表現、家庭情況、獎懲情況等。大學生畢業後,在其學籍檔案中放入報到證,並由學校將檔案轉至就業單位的人事部門或者是委託代理的人才服務機構,這時的學籍檔案就成為了人事檔案。
畢業生的檔案中,一般包含高中學籍表、高考材料、在校期間各科成績單、學生(學籍)登記表、畢業生登記表、授予學位的材料、在校期間表現及獎懲情況等材料。
3、檔案對職場的四大影響。
(1)養老金的領取。
辦理養老金領取的時候,要經過檔案的審核,工齡、工資、待遇、職務、社保受保時間等都是以個人檔案的記錄為依據的。
如退休時需要依據檔案認定個人出生時間,從而確定退休時間;需要確定個人參加工作時間,從而確定開始繳費或視同繳費的時間,以計算養老金金額等。除了養老金外,其他社會保險,如領取失業金等,也與個人檔案相關。
(2)影響轉正定級和計算工齡。
有很多畢業生找到工作後,沒有及時辦理參加工作的有關手續,幾年後仍是學生身份,從而影響轉正定級和工齡及退休金的計算。
(3)影響評職稱和工作調動。
大學畢業後,學生檔案需要經過轉正定級後,才能成為幹部檔案,才能正常調動。而某些畢業生檔案在畢業後既沒有提交單位,也沒有存在政府指定的人才服務中心,職稱評定就會因手續不全而受到影響。這時,即使有了當公務員或進入事業單位、國企的機會,也無法辦理相關手續。
(4)考研、出國等手續辦理。
考研、考公務員、出國、升學、結婚、生育等,這些事情都需要政府所屬人才市場開具相關證明,缺少檔案將無法辦理這些證明。
Ⅱ 高中層次學籍學歷材料是哪些
學籍即是你的資料,是證明你學生身份的材料;學歷是學校證明你學識高低的材料。
詳細:
學籍:
學籍是指一個學生屬於某學校的一種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資格,登記學生姓名的冊子,專指作為某校學生的資格。2013年9月1日起,全國已經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學籍的信息管理系統。
學歷:
學歷就是畢業證,學歷證明了學習的經歷。
學歷,求學的經歷。指曾在哪些學校肄業或畢業。在實際生活和工作中,是指他最後也是最高層次的一段學習經歷,以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實施學歷教育、有國家認可的文憑頒發權力的學校及其它教育機構所頒發的學歷證書為憑證。學歷分為:小學、初中、中專/高中、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後。
所以簡單說,在校生才有學籍,念完書就有學歷。
Ⅲ 高中畢業學籍檔案資料
一、高中:回學校取回高中檔案。二、人社局:戶口所在地的人社局或教育局。三、大學:高中檔案存入所考取大學並大學畢業後裝入大學檔案後寄回戶口所在的人力資源和社會勞動保障局(師范生到教育局)或報到證的報到單位。
Ⅳ 什麼叫學籍材料
學籍材料是學生自入學之日起,在受教育過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形式的文字材料。它是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籍、成績和畢(結)業等情況的重要憑證。
高中學籍材料指:高中就讀學校為學生建立的相關信息,包括個人基本信息、屆別級別、相關獎懲、會考成績,歷史資料以及高考報名時候的檔案。
大學學籍材料指:就讀學校為你建立的相關信息,包括個人基本信息、屆別級別、相關獎懲、
會考成績,歷史資料,以及高中時候的學籍材料。
學籍材料是記錄學生就學和成長過程的重要載體。學籍管理是學校和有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對學生從入學到畢業的學籍進行管理的行為,是學校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2014年1月教育部已建成全國聯網的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各類學籍業務均納入系統管理。
教育部強調,學籍的主要功能是記錄,學籍是學生入學的結果,不是前提條件。轉接學籍或新建學籍是招生入學的後置程序,不應將學生之前有無學籍或學籍是否已轉至接收地作為確定入學資格的必要條件。
原來已建學籍的,應通過學籍系統為其轉接學籍;原來沒建學籍的,應通過查重程序後為其新建學籍。
(4)高中學籍材料擴展閱讀:
擁有學籍材料是每個學生應有的權益。在經過批準的學校學習的學生都具有學籍。新入學或轉學後,家長應及時到學生所在學校確認是否已為學生建立或轉接學籍,是否人籍一致。
人籍分離等問題可能導致學生無法辦理與學籍相關的各種管理服務業務,甚至影響升學。學生離校時,家長要及時告知原學校學生的去向,方便原學校協助辦理相應的學籍管理服務業務。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學籍檔案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學籍
Ⅳ 普通高中學籍資料如何修改
普通高中學生學籍變動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普通高中學生學籍變動。
二、辦理依據
(一)轉學。《教育部關於印發<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通知》(教基一〔2013〕7號 )第十四條:「學生轉學或升學的,轉入學校應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啟動學籍轉接手續,轉出學校及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予以核辦。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應當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轉接。」第十五條:「學生辦理學籍轉接手續後,轉出學校應及時轉出學籍檔案,並在1個月內辦結。」第十六條:「學生轉學或升學後,轉入學校應當以收到的學籍檔案為基礎為學生接續檔案。」《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規定>的通知》(魯教基發〔2016〕3號)第三條:「設區的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普通高中學校學籍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學籍管理工作。」第十一條:「因家庭住址變化、戶口遷移、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調動等因素確需轉學的,由學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經轉入和轉出學校同意,並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可辦理學籍異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在本學區內不準轉學。普通高中學生在本縣(市、區)域內不準轉學。畢業年級學生一般不準轉學。」 第十三條:「除特殊教育學校學生外,學籍實行『籍隨人走』,學校不接收未按規定辦理入學或轉學手續的學生就讀。」
(二)休學、復學。《教育部關於印發<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通知》(教基一〔2013〕7號 )第十九條:「學生休學由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審核同意後,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報學籍主管部門登記。復學時,學校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學生休學期間學校應為其保留學籍。」第二十一條:「學生死亡,學校應當憑相關證明在10個工作日內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報學籍主管部門注銷其學籍。」《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規定>的通知》(魯教基發〔2016〕3號)第十六條:「學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堅持正常學習的,可由學生本人或其父母、其他監護人持縣級(含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證明、病歷、相關醫療費用單據或其他有效證明,經學校審核同意,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後辦理休學手續。初中、高中畢業年級第二學期一般不準休學。」第十七條:「學生患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甲、乙、丙類傳染病並在傳染期的,學校應要求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帶其到具備傳染病救治條件的醫療機構接受治療。治療期在半年以上的,應要求其辦理休學手續。經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認定患有其他疾病不能在學校進行正常學習的學生,學校應要求其辦理休學手續。」第十八條:「休學期限為一年。學生休學期間保留學籍。休學期滿仍不能復學者,應當持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的證明或其他有效證明,續辦休學手續。」第十九條:「學生休學期滿應及時辦理復學手續。未申請復學的,學校應通知學生或其父母、其他監護人辦理復學手續。」第二十六條:「學生到境外就讀的,憑有效證件到現就讀學校辦理相關手續。回到境內後仍接受基礎教育的,接續原來的學籍信息,不另建新的學籍檔案。」
(三)退學。《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規定>的通知》(魯教基發〔2016〕3號)第二十條:「普通高中學生超過應復學時間一個月以上未申請辦理復學手續或未提出繼續休學申請的,按自動退學處理。連續休學兩年以上,仍不能復學的,應予退學。」第二十一條:「普通高中學生擅自離校,學校應通知學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督促學生返校。學生擅自離校一個月以上,按退學處理並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第二十七條:「學生死亡,學校應及時注銷其學籍並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
(四)信息修改。《教育部關於印發<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通知》(教基一〔2013〕7號 )第十條:「如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提出修改學生基礎信息的,憑《居民戶口簿》或其他證明文件向學校提出申請,並附《居民戶口簿》復印件或其他證明復印件,由學校核准變更學籍信息,並報學籍主管部門核准」。第十三條:「學生學籍信息發生變化,學籍進行轉接或學生畢業(結業、肄業)時,學校應及時維護電子學籍系統中的有關信息,並將證明材料歸入學生學籍檔案。學籍主管部門應及時對學生學籍變動信息進行更新」。
三、受理單位及辦理地點
山東省東營市教育局(山東省東營市府前街118號)。
四、辦理條件
全市各普通高中學校在校生學籍變動,均可按規定程序辦理。
五、申請材料
(一)轉學。《居民戶口簿》等戶口遷移其他證明、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調動相關證明。由外省(市、區)轉入我省,還需提交原就讀學校出具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或《成長記錄》檔案、學生已經獲得的學分清單,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業成績證明。
(二)休學、復學。縣級(含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證明、病歷、相關醫療費用單據或其他有效證明。
(三)退學。超過應復學時間一個月以上未申請辦理復學手續或未提出繼續休學申請的相關證明材料,學生擅自離校一個月以上的相關證明材料,學生死亡的相關證明材料。
(四)信息修改。《居民戶口簿》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六、基本流程
(一)由市內普通高中學校轉出到市外,由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相關材料到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辦理。其他學籍變動均由學生學籍所在學校持相關材料到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辦理,其中市內轉學的,由轉入學校負責辦理。
(二)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核准。
七、收費依據及標准
不收費。
八、辦理時限
1個月。
九、咨詢方式
(一)現場咨詢。東營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219室。
Ⅵ 高中學籍材料包括哪些
現在學籍都比較簡化了,只要是輸入身份證的學籍號,自然就出來了,一個身份證號只有一個學籍號,一直到所有的學歷畢業都是這個學籍號,所以高中的學籍材料應該是在學籍網上就可以查到的
Ⅶ 我想問一下,高中學籍材料是什麼和學籍檔案有什麼區別
可以分開填也可以一起填寫,不影響的。學籍不會仔細看的,就是有那麼個東西,證明你的經歷。上班之後就會覺得沒什麼了。
Ⅷ 高中學籍材料在高中畢業了之後去了哪裡
大學啊
Ⅸ 高中學籍紙質材料怎麼拿 有哪些
學籍現在都已全國聯網,學籍信息都在網上的學籍管理系統中,若需要紙質的學籍檔案,需要學校的學籍管理員登陸網上學籍管理系統列印學籍檔案。
Ⅹ 怎麼補辦高中學籍檔案
到學校教務處申請補辦,或者委託班主任幫忙辦理。也可以到教育局教育股補辦學籍檔案。
補辦流程有以下:
1、學籍檔案發生丟失的情況下,先到學校學籍管理處找到管理需學生檔案教師先查看原始記錄,看看有沒有把你的檔案從你高中所在學校或者是招辦把檔案提出來。
2、如果高中檔案沒有提出來的話,找檔案所在地提出來即可。
3、如果確已經提出來,並且已經確屬於學校過錯發生丟失,或者是學校把檔案交由你自己後你不小心丟失,首先可以找現在學校的檔案管理者的上級協商,補一份檔案,找高中的學校的班主任,然後按檔案中的內容補一份,看看需要補那些材料,補一份就行。
4、然後當地人事局(或是就業單位)、畢業高校分別開具檔案補辦手續證明,持該證明文件及畢業證、身份證原件,到高校檔案館查詢學籍資料、復印、登記、繳費後,所有學籍資料將加蓋高校公章,並由檔案管理人員封口後,帶回到自己所以地的人事部門即可。
(10)高中學籍材料擴展閱讀
高校畢業生中有一種比較普遍的現象,那就是對自己的檔案不了解也不關心,甚至有的畢業幾年了,可檔案還在學校放著。
還有的將檔案放在家裡,更有甚者根本不知自己檔案丟在何處,似乎認為「檔案沒什麼用了」。其實不然,現在,企事業單位招聘員工,國家公務員的選拔等都要審查檔案,並以其記載的相關資訊作為甄選人才的重要證據。
另外,如辦理社會保險、職稱評定、出具各種相關證明等也都需要人事檔案。現實生活中,人事檔案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高校畢業生應給予足夠的重視,以免在日後的學習生活中造成不必要的煩惱和損失。
此外,還要正確區別「學籍檔案」與「人事檔案」。由於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畢業生畢業後暫時找不到就業單位的,其檔案可免費由學校保存兩年,這正是很多畢業生沒有搞清「學籍檔案」與「人事檔案」的區別。
有些畢業生為了省事就放在學校保存,認為無須再到人才中心辦理報到、託管檔案手續了。需要強調的是,學校保存的只是「學籍檔案」,而真正發揮作用的恰是「人事檔案」,(也就是託管在人才中心的個人檔案),職稱評定等相關事宜都是由學籍檔案轉換成人事檔案後才能進行的。
本科畢業生畢業工作一年(以報到日期計)、大專畢業生畢業工作滿三年可申報初級職稱,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委託的人才交流機構負責辦理。由此可見,學校保存的學籍檔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
該中心有關負責人通過本網提醒廣大畢業生們,在找工作及就業過程中應高度重視檔案問題,千萬不能等到要用檔案時,出現遺失或者缺失等情況,造成很大的損失。高校畢業生就業後要及時存放檔案,就業關系解除後要及時解除勞動合約,並到學校辦理改派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