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德十大
① 最新師德師風十條要求
最新師德師風十條要求,教師堅持做到十要、十不要
一要遵守公德、為人師內表,不要酗酒滋事、容參與賭博;
二要依法執教、廉潔自律,不要違規收費、以教謀私;
三要熱愛學校、敬業奉獻,不要損害身體、敷衍塞責;
四要熱愛學生、尊重家長,不要體罰學生、斥責家長;
五要言傳身教、積極向上,不要師德失范、消極頹廢;
六要團結協作、和睦相處,不要文人相輕、推諉拆台;
七要治學嚴謹、鑽研業務,不要不學無術、誤人子弟;
八要教學創新、誨人不倦,不要照本宣科、歧視學生;
九要語言規范、求真務實,不要言談粗俗、弄虛作假;
十要衣著整潔、舉止端莊,不要奇裝異服、行為輕浮。
② 我校前一段評選「十佳師德標准」你認為師德有何標准有何建議
一、宗旨
為切實貫徹我校「對學生終生發展負責,為教師可持續發展服務」辦學理念,充分發揚金中人的精神,樹立良好校風、學風、教風,推動我校爭創「江蘇省五星級普通高中」的進程。弘揚良師風范,加強師德建設。特製定「金湖縣中學十佳師德標兵評比標准」。
凡在我校工作滿二年以上的在職教職工均有被評選的資格。
二、標准
一 認真學習政治理論,擁護黨的基本路線,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紀守法,依法執教。
二 熱愛教育事業,愛崗敬業,注意培養學生健全良好的人格,盡職盡責,教書育人。
三 關心熱愛全體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因材施教,培養特長,促使學生全面、健康發展。
四 積極進取,嚴謹教學,刻苦鑽研,認真探索,不斷創新,提高效率,實績突出。
五 謙虛好學,尊重同志,互相學習,取長補短,服從安排,共撐文明校風。
六 關注社會,尊重家長,主動經常與家長聯系,聽取意見與建議,取得支持與配合。
七 廉潔從教,發揚奉獻精神,不謀私利,不拿、卡、要,以身作則,為人師表,言行規范,作風正派。
八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不得參加評比:
1、有嚴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辱罵學生者。
2、工作日接受吃請、委託家長辦私事者。
3、有亂收費行為者。
4、出入營業娛樂場所,酗酒賭博者。
5、不遵守學校規章,違反金湖縣中學教師「六講、六愛、十不」者和違反法律法規者。
6、違反社會公德,不注意衛生環境,鄰里不和者。
③ 首界全國十佳師德標兵是在哪一年
2004年11月,教育部黨組作出向林崇德等5位模範教師學習的決定,並號召全國教師要學習他們熱愛祖國,熱愛人民,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的崇高思想;學習他們教書育人,愛生如子,人師表,無私奉獻的高尚師德;學習他們艱苦奮斗,孜孜不倦,勇於探索,開拓創新的敬業精神。
霍懋征、鄒有雲、黃靜華、盤振玉、林崇德五位模範教師
④ 教育部師德十條禁令
教育部師德十條禁令:
1、嚴禁傳播違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方針和對學生有不良影響的言論;
2、嚴禁擅自辦班或在工作日參與有償補課和外出代課;
3、嚴禁收受學生或家長財物、謀取個人私利;
4、嚴禁向學生亂收費、亂發資料和推銷商品;
5、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有對待學生不平等、不公正和譏諷、歧視和侮辱學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嚴的言行;
6、嚴禁張榜公布學生的考試成績、名次;
7、嚴禁隨意停課和無計劃、無教案上課;
8、嚴禁以任何手段抄襲、剽竊和侵佔他人勞動成果,在招生、考試、職稱評審答辯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
9、嚴禁工作時間玩電子游戲、炒股,不得在課堂接、打手機和接待客人;
10、嚴禁指責和訓斥家長。
拓展資料
1、 為規范教師職業行為,保障教師、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2、 學校及學校主管教育部門發現教師可能存在第四條列舉行為的,應當及時組織調查,核實有關事實。作出處理決定前,應當聽取教師的陳述和申辯,聽取學生、其他教師、家長委員會或者家長代表意見,並告知教師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⑤ 關於教師師德師風的十種情形
請參看:
(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時,不履行保護學生人身安全職責的; (三)在教育教學活動和學生管理、評價中不公平公正對待學生,產生明顯負面影響的; (四)在招生、考試、考核評價、職務評審、教研科研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 (五)體罰學生的和以侮辱、歧視等方式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傷害的; (六)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者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的; (七)索要或者違反規定收受家長、學生財物的; (八)組織或者參與針對學生的經營性活動,或者強制學生訂購教輔資料、報刊等謀取利益的; (九)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或者組織、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的; (十)其他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應當給予相應處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