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德師風責任書
學校是加強教師師德修養學習的主陣地,學校應把師德建設放在重要位置,加強對新版世紀教師的師權德培養:
1、學校應有計劃地組織教師學習《教育法》、《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法律法規,提高教師師德認識,規范教師師德行為,
2、深入開展「講師德,做師表,樹正氣」活動,使每個教師做到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敬業愛生,甘於奉獻,
3、樹立典型,培養教師愛生情感,
4、制定有效的學習制度,提高教師素質,樹立教師終生學習觀
5、建立百分考核制度,激發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提高教師的師德水平
2. 納雍縣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師德師風建設的實施意見的主要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師德師風建設的組織保障體系。
10、加強對師德師風建設工作的領導、統籌與協調,把師德建設作為提升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事業發展水平的重要指標和載體。教育局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任副組長、辦公室、基教股、師訓辦、監察室、工會等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的師德師風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師德師風教育活動的規劃、組織和落實工作。
11、各學校要成立由校領導、教師代表組成的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小組,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具體落實師德師風建設工作,把師德師風建設與日常的教學、管理工作結合起來。
(二)樹立正確導向,強化師德師風建設的激勵機制。
12、堅持團結鼓勁、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利用校報、廣播、牆報、校園宣傳欄等宣傳陣地和新聞媒體,開展生動活潑、形式多樣的宣傳報道,充分調動全體教師關心和支持師德師風建設的積極性,充分挖掘教師職業道德的新內涵,努力探索加強師德修養的有效途徑。
13、每年九月開展「師德建設月」活動,引導廣大教師修身立德、教書育人、服務育人,倡導積極進取、愛崗敬業、無私奉獻、嚴於律己的精神風尚。
14、設立「師德標兵」、「師德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結合教師節慶祝活動,大力開展師德師風建設的典型示範表彰活動,廣泛宣傳模範教師的先進事跡,樹立新時期教師的新形象,為師德師風建設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重視師德師風教育,健全師德師風建設的學習培訓制度
15、建立師德師風教育學習培訓制度,定期開展以師德師風教育為主要內容的教師輪訓,多渠道、分層次地開展各種形式的師德師風教育。一方面,繼續組織廣大教師深入學習馬克思主義理論,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把依法治教和以德治教結合起來,努力提高教師的政治理論素質和師德修養水平;另一方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教師職業理想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學風和學術規范教育。
16、完善新教師崗前培訓制度,每年對新聘教師進行專門的崗前師德教育;同時,每年對新上崗的班主任、輔導員進行1-2次師德教育專題培訓。
17、進行教書育人經驗交流,開展崗位競賽、教學基本功比賽、教學科研成果展覽等活動,培養教師的愛崗敬業精神。
18、建立健全青年教師導師制度,精心選擇一部分德高望重、業務精湛的中老年教師擔任青年教師的導師,從思想、品德、工作等方面幫助青年教師提高素質,引導青年教師快速、健康成長。
(四)嚴格考核管理,完善師德師風建設的考核評價機制
19、各校要將師德師風建設貫穿於學校教育管理的全過程,建立並完善教學評議機制、教研評價機制,嚴格教學、學術懲戒制度,把端正教學態度、嚴肅學術風氣、加強道德建設納入學校校風和學風建設的整體工作中,融入教學、科研和社會服務工作中。各校的師德師風建設情況列入學校負責人年度考核和任期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通過落實責任、明確任務,促進學校師德師風建設。
20、進一步完善教師資格認定和新教師聘用制度,把思想政治素質、思想道德品質作為必備條件和重要考察內容。
21、建立師德師風建設責任制和承諾制,層層簽訂責任書,把師德師風納入教育工作目標管理和考核。各校每年要與教師簽訂師德師風責任書和承諾書。
22、建立師德師風監督機制。建立社會、家長、學生、學校四位一體的師德師風建設監督體系,通過問卷、座談、家校聯系卡、家長會、校長信箱、監督電話等多種形式,及時了解、掌握教師的師德狀況。
23、逐步推行教師《師德合格證》制度。對完成師德教育培訓、師德教育理論考試成績合格、師德評價達標的教師,由教育行政部門頒發《師德合格證》,教師必須持證上崗。要以《師德合格證》制度為載體,進一步強化對教師職業道德的考核管理,確保我縣師德師風建設逐步走上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24、完善師德師風綜合評定製度。師德師風綜合評定每年進行一次,重點考核教師的職業道德狀況、教學態度、育人效果等,建立師生共同參與的師德師風監督評價體系,與崗位的年度考核同時進行,由師訓辦、基教股、監察室、工會具體負責。對教師的師德師風評定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師德師風評定結果歸入教師業務檔案,作為崗位聘任、技術職務晉升和獎懲的依據。
25、實行師德師風「一票否決制」。對師德師風表現不佳的教師,進行及時教育,經勸誡仍不改正的,進行嚴肅處理;對師德師風考核不合格的教師,解聘教師職務,觸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責任。
26、實行師德師風不良記錄制。對學校和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不良記錄一次:
(1)未成立師德師風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長,或者領導小組未開展實際工作;
(2)學校與教職工未簽訂師德師風責任書和承諾書;
(3)學校無師德師風學習教育計劃,或未開展實質性師德師風教育活動;
(4)學校無師德師風建設制度,或有制度但未落到實處;
(5)學校未開展任何形式的師德師風評議,或評議不認真、不真實;
(6)學校對違反師德師風規定的教職工不進行相應處理和處理結果不進入檔案;
(7)學校未建教師師德師風檔案,或有檔案但無實質性內容。
每年由教育局對各校的師德師風情況進行抽查,嚴格將師德師風情況列入目標過程管理和考核。教師有違反師德師風行為的,對學校進行一次不良記錄。對年度內累計達到兩次不良記錄的學校和校長,取消評先選優資格,並追究相應責任;對教師違反本文第8條所列行為的,取消年度評先選優、晉級晉職資格,並追究相應責任。
(五)弘揚尊師傳統,創建師德師風建設的和諧發展環境
27、大力弘揚尊師重教的優良傳統,強化教師的團隊意識,增強教師的集體榮譽感,營造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溝通協調、和諧發展的人際關系,形成群策群力、互勉共進、團結協作、積極向上的工作氛圍。
28、設立師德師風建設專項基金,不斷改善教師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條件,重點放在對教師的培養、引導和塑造上,為教師教書育人、學術科研創造和諧競爭、激勵發展的良好環境。
29、積極創造條件,為教師提供施展才華的舞台,以多種形式肯定教師的勞動價值,讓教師保持奮發有為、昂揚向上的精神狀態,讓教師在奉獻中實現自身價值,學校在教師奉獻中得到持續發展。
30、解決教師的實際問題,千方百計為廣大教師辦實事、辦好事,關愛教師身心健康,尊重教師人格榮譽,關注教師情感和利益需求,重視教師個人價值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