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師生比標准
學校類別 教職工與學生比例
城市高中 1∶專12.5
縣城高中 1∶13
農村高中 1∶13.5
城市初中 1∶13.5
縣城初中 1∶16
農村初屬中 1∶18
城市小學 1∶19
縣城小學 1∶21
農村小學 1∶23
② 國家規定的師生比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編辦、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制定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准意見的通知:
1、城市小學的師生比是1∶19
2、縣城小學的師生比是1∶21
3、農村小學的師生比是1∶23
中小學教師編制的核定,是根據2014年中編辦、教育部、財政部聯合頒發的《關於統一城鄉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14〕72號)設置的方法和標准,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會同教育主管部門統一核定的。
為了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機構編制部門要求,教師編制應根據學生數的變化,定期進行核定,以適應基礎教育發展需要。
中小學教育專項編制的核定,是根據各學校的實際在冊學生數,按照高中教職工與學生比為1∶12.5、初中為1∶13.5、小學為1∶19的比例,進行核定。或者根據學校三年內的學生平均數核定。
對一些規模較小的鄉村小學、教學點,可以按照師生比與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核定中小學教師編制,或者根據實際需要,進行核定。
為了保證充足的一線課堂教學力量,在核定教師編制時,應充分考慮核定一定比例的教輔人員和工勤崗位編制,寄宿制學校應多核定1名宿管員編制。根據學校病、孕等特殊情況,從實際出發,考慮多核輔助編制。
(2)高中師生比標准擴展閱讀:
國家按照規定的師生比, 下達學校教師編制。測算學校師資需求量的數量指標,也是反映學校人力資源利用效率的指標。不同國家和同一國家的不同時期,由於經濟、教育發展狀況和體制不同,對師生比的要求也不同;
各級各類學校的培養目標、教學內容及教學手段不同,師生比亦不同。一般情況下,同一時間里辦學條件基本相同的同級同類學校中,平均每個教師負擔的學生多,則教師工作量大, 人力資源及財力資源的利用率高;
反之,每個教師負擔的學生少,說明教師的工作量小,人力資源及財力資源的利用率低。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關於統一城鄉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的通知
③ 中小學國家規定的教師與學生的比例是多少
一般來說,每班師生的比例最好在1:20以下,否則教師難以兼顧到每個孩子的個性需要。根據國回務院辦公答廳轉發中央編辦、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制定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准意見的通知。
高中教職工與學生比為1:12.5、初中為1:13.5、小學為1:19。
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
其實質是國家依照法律的規定對適齡兒童和青少年實施的一定年限的強制教育的制度。義務教育又稱強迫教育和免費義務教育。義務教育具有強制性、免費性、普及性和世俗性的基本特點。
(3)高中師生比標准擴展閱讀:
義務教育的影響:
指明了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這個根本的方向
2. 明確義務教育承擔實施素質教育的重大使命
3. 回歸了義務教育免費的本質
4. 進一步完善了管理體制,強化省級統籌
5. 確立了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6. 保障接受義務教育的平等權利
7. 規范了義務教育的辦學行為
8. 建立了義務教育新的教師職務制度
9. 增強了《義務教育法》執法的可操作性
④ 教育法中規定的小學師生比是多少
根據規定:
小學的師生比為:1:23,工作人員的比例不應超過教師總數的5%。一般師生比按是專1:25計算,或者屬按班級教師與班級比是1.4:1計算;教師與校級領導的比例又是沒有硬性規定,范圍比較大的學校一般按一正三副配備。
(4)高中師生比標准擴展閱讀:
師生比(teacher-student ratio),學校教師人數與培養學生人數的比例關系。國家按照規定的師生比, 下達學校教師編制。測算學校師資需求量的數量指標,也是反映學校人力資源利用效率的指標。不同國家和同一國家的不同時期,由於經濟、教育發展狀況和體制不同,對師生比的要求也不同;各級各類學校的培養目標、教學內容及教學手段不同,師生比亦不同。一般情況下,同一時間里辦學條件基本相同的同級同類學校中,平均每個教師負擔的學生多,則教師工作量大, 人力資源及財力資源的利用率高;反之,每個教師負擔的學生少,說明教師的工作量小,人力資源及財力資源的利用率低。
參考資料:師生比_網路
⑤ 國家規定的中小學校師生比例
根據規定,小學的師生比為:1:23,工作人員的比例不應超過教師總數的5%
⑥ 師生比怎麼算
D (「申請」與「領取」位置調換。)
⑦ 國家教育部規定農村中小學教師與在校學生數的標准比例是多少
國家教育部規定農村中小學教師與在校學生數的標准比例是1:19.。
根據中央關於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精神。
在遵循《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編辦、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制定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准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1〕74號)和《關於進一步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編辦、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制定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准意見的通知>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09]6號)
關於核定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原則和有關工作要求的基礎上,將縣鎮、農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准統一到城市標准,即高中教職工與學生比為1:12.5、初中為1:13.5、小學為1:19。
(7)高中師生比標准擴展閱讀:
師生比是學校教師人數與培養學生人數的比例關系。國家按照規定的師生比, 下達學校教師編制。測算學校師資需求量的數量指標,也是反映學校人力資源利用效率的指標。
不同國家和同一國家的不同時期,由於經濟、教育發展狀況和體制不同,對師生比的要求也不同;各級各類學校的培養目標、教學內容及教學手段不同,師生比亦不同。
一般情況下,同一時間里辦學條件基本相同的同級同類學校中,平均每個教師負擔的學生多,則教師工作量大, 人力資源及財力資源的利用率高;反之,每個教師負擔的學生少,說明教師的工作量小,人力資源及財力資源的利用率低。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關於統一城鄉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的通知
⑧ 教育部有沒對中小學體育師生比的規定多少
學校類別 教職工與學生比例
城市高中 1∶12.5
縣城高中 1∶13
農村高中 1∶13.5
城市初中 1∶13.5
縣城初中 1∶16
農村初中 1∶18
城市小學 1∶19
縣城小學 1∶21
農村小學 1∶23
⑨ 學校的師生比是多少
學校老師與學生的比例為1:1.8,外教和學生的比例是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