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德禁令解讀
❶ 新時代師德師風的內涵的理解
對新時期師德內涵的理解
教育是社會發展的基礎,教師又是教育的基礎,而「教師的人格是進行教育的基石」(蘇霍姆林斯基),因此,師德是教師的靈魂,是教書育人的根本,在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今天,進一步加強師德建設就顯得更為重要。作為一名人民教師,必須把師德建設放在首位,在過去為人師表、敬業愛崗的基礎上,與時俱進,加深對新時期師德內涵的理解與思考,適應教育發展的要求。
1、愛與責任是師德的靈魂。
從一定意義上講,熱愛學生就是熱愛教育事業,這是師德建設的精髓所在。師愛是一種高尚的愛,無私的愛,是一種責任,是一種奉獻,學生一旦體會到這種感情,就會「親其師」,從而「信其道」,也正是在這個過程中,教育實現了其根本功能。師愛的表現形式是多方面的,深入了解、尊重寬容、熱情關心是師愛最突出的表現,教師要把對學生的愛建立在尊重學生人格的基礎上,做到公正、寬厚、仁愛、有責任心、有事業心。師之愛又不同於父母的親情之愛,這種愛要著眼於對全體學生的培養,著眼於學生德、智、體、美等多方面全面發展。教育事業一頭挑著學生的今天,一頭挑著祖國的未來,做一名教師就要「愛滿天下」,愛學生,愛教育,愛祖國和人民。
2、讓人格魅力提升師德境界
在學生心目中,教師是社會的規范、道德的化身、人類的楷模、父母的替身。從一個優秀的教師身上透出的「為人師表」、 「誨人不倦」、「以身作則」、「循循善誘」、 「躬行實踐」等的高尚的人格魅力,無時無刻不在影響著學生的思想和行為,他們都把師德高尚的教師作為學習的榜樣,模仿其態度、情趣、品行、乃至行為舉止、音容笑貌、板書筆跡等。可以說,一切師德要求都基於教師的人格,只有具有高尚人格的教師,才能培養出有健康個性的學生。教師的人格魅力有利於加強教師的榜樣作用,有利於建立和諧的師生關系,加強師生合作,能夠以教師的身教、潛移默化解決灌輸、說教所達不到的效果,這體現了時代發展的需要,也是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對教師的要求。因此,教師要自覺地加強自我修養,用高尚的人格魅力提升師德境界。
3、學習與創新 ── 新時期師德新的要求
二十一世紀是知識經濟時代,社會的發展可謂一日千里,從科技發展看,現在的一年的確相當於過去的幾十年甚至上百上千年。作為新時期的教師,如果仍抱著過去所謂「十年寒窗,終生受 用」的觀念,必然會成為落伍者。但現在確實有部分教師,自從跨進了教師隊伍以後就好比進了保險箱,不思學習,不求進修,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鍾,除了教材和教學參考書外,從來不關注教育方面的報紙、雜志、電視節目和網路信息,從未買過一本教育方面的書籍,知識貧乏,觀念陳舊,教法呆板,在三尺講台上憑「教參」念經,缺乏進取心和成就感,嚴重影響教育質量。從表面上看,這只是一個再學習的問題,實際上這是一個嚴重的師德問題。如果一名教師離開學習與創新,不思進取,得過且過,長此以往,必然誤人子弟,害己害人。因此,作為新時期的教師,必須加強學習,勇於探索,開拓創新,不斷樹立新觀念,研究新問題,提出新方法,尋找新規律,這是區別傳統的「教書型」教師與現代的「教科型」教師的一項重要標志,更是時代對教師提出的新的師德要求。
❷ 誰知道吉林市教師師德禁令
1、禁止違規辦班、違規收費、違規補課。
2、禁止收受學生、家長錢物版和在招生工作中施受回扣。權
3、禁止對學生施以體罰、變相體罰及其他身心傷害。
4、禁止擅自到外校(民辦培訓機構)工作或兼課。
5、禁止酒後上課或在課堂上接打電話、會客。
本禁令由吉林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從頒布之日起實施
❸ 教育部師德十條禁令
教育部師德十條禁令:
1、嚴禁傳播違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方針和對學生有不良影響的言論;
2、嚴禁擅自辦班或在工作日參與有償補課和外出代課;
3、嚴禁收受學生或家長財物、謀取個人私利;
4、嚴禁向學生亂收費、亂發資料和推銷商品;
5、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有對待學生不平等、不公正和譏諷、歧視和侮辱學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嚴的言行;
6、嚴禁張榜公布學生的考試成績、名次;
7、嚴禁隨意停課和無計劃、無教案上課;
8、嚴禁以任何手段抄襲、剽竊和侵佔他人勞動成果,在招生、考試、職稱評審答辯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
9、嚴禁工作時間玩電子游戲、炒股,不得在課堂接、打手機和接待客人;
10、嚴禁指責和訓斥家長。
拓展資料
1、 為規范教師職業行為,保障教師、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2、 學校及學校主管教育部門發現教師可能存在第四條列舉行為的,應當及時組織調查,核實有關事實。作出處理決定前,應當聽取教師的陳述和申辯,聽取學生、其他教師、家長委員會或者家長代表意見,並告知教師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❹ 教育部教師十條禁令是針對中小學教師嗎
教育部教師十條禁令不是針對中小學教師的,「十條禁令」所指「教師」,為教育系統所有教職工及教輔人員。
「教師十條禁令」具體規定:
1、嚴禁參與黃、賭、毒、邪教、非法宗教和傳銷活動。
2、嚴禁違規收費、推銷教輔資料或向學生及家長推銷商品。
3、嚴禁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及有價證券。
4、嚴禁在貧困生補助發放過程中收受回扣或剋扣補助。
5、嚴禁有償家教和各種形式的有償補課以及到民辦培訓機構兼職兼課、替民辦培訓機構招攬生源。
6、嚴禁在工作日中午飲酒和在工作場所參與打牌、下棋、網購、炒股、上網聊天(游戲)等活動。
7、嚴禁在各類評比、評選、評審活動中弄虛作假。
8、嚴禁造謠、傳謠,散布和傳播反動、虛假等不良信息。
9、嚴禁衣冠不整、言語粗俗等與教師身份不符的言行舉止。
10、嚴禁隨意讓學生停課和勸退、開除學生。
(4)師德禁令解讀擴展閱讀:
《教師從教行為「十條禁令」》是教師從教行為的基本要求,是「紅線」,任何人不得觸碰。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各學校接到通知以後,要認真組織教師學習並貫徹執行。今後,若教師違反「十條禁令」,一經查實,將予以嚴肅處理。
校(園)長是校(園)師德師風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如果教師違反「十條禁令」,所在學校必須及時開展調查處理。若學校、幼兒園調查處理不力,則取消該校(園)評先評優資格,情節嚴重的追究校(園)長管理責任,給予校(園)長必要的組織處理。
❺ "紅七條"禁令 能不能守住師德底線
高校教師不得抄襲剽竊、篡改侵吞他人學術成果,不得索要或收取學生及家長的禮品、禮金,不得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10月9日下午,教育部新聞發言人續梅向新京報記者介紹,針對近來暴露出的高校教師師德突出問題,教育部已首次劃出針對高校教師的師德禁行行為「紅七條」。
學術抄襲,利用教學和論文指導機會「潛規則」女大學生,把科研經費當成個人消費「錢包」,索要學生或家長的財物,在招生、考試、推優和保研中徇私舞弊等等,這些高校師德問題,使得高校風氣每況愈下,原本風清氣正的高校變成了名利場、物質與慾望的交易所,令人焦慮。
對高校的師德問題,過去放得太鬆了,現在抓緊一下,很有必要。故而,教育部發布高校師德「紅七條」,正當其時,而且,配套「紅七條」,還將建立懲罰和問責機制,一方面,給「紅七條」通上高壓電,對違反「紅七條」的教師嚴懲不貸;另一方面,對教師嚴重違反師德行為監管不力、拒不處分、拖延處分或推諉隱瞞,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要追究高校主要負責人的責任,給高校負責人也套上了「緊箍咒」。
不論將來執行效果如何,教育部終於出手了,就此而言,值得點贊,更值得期待。因為,凡事管總比不管要好,有規則比沒有規則要強。相信,有教育部的「紅七條」這把利劍懸在高校教師和負責人的頭上,過去那種隨心所欲的時代將不復存在。加之網路時代,人人都是麥克風,輿論監督相對比較給力,若有高校教師踩「紅線」,將難逃「天網」。
不過,在問責機制威懾下,高校負責人擔心「家醜外揚」之後影響其本人前途,極可能會把教師違反「紅七條」的行為進行「內部處理」,從而捂住「家醜」的蓋子,導致教師被從輕處理,問責高校負責人落空。所以,教育部還要建立和暢通舉報違反「紅七條」行為的渠道,及時發現問題,把高校「敗類」清除出去,較好地扭轉高校的風氣。
因此,要使「紅七條」真正發揮威力,接下來的任務還非常繁重,只有起點,沒有終點,將是一個常態化的過程,能否一以貫之地把整治高校師德風氣進行到底,防止人易事移,變成「昨日黃花」,考驗著教育主管部門的管理智慧。而且,整治高校師德,也需要與高校治理法制化和「去行政化」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