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師德十條紅線
可以通過撥打全市教育系統公開舉報電話,登錄市教育局行風熱線網站反映問題,進入各省市教育局微信公眾號對老師不良行為進行投訴舉報。
各區縣教育局已安排專人受理市民投訴,確保通訊暢通,查實違規問題三天內拿出處理結果。市裡也組成專項治理檢查組,通過電話回訪、實地暗訪、突擊檢查等方式,切實履行監督職責,促進專項治理工作質量全面提升。
對違規違紀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典型案件要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給予開除處分,並撤銷其教師資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教育部師德十條紅線擴展閱讀:
教育部在各種有關教師行為規范中就提出,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的禮品禮金等行為。
教育部下發通知,詳細列出6種嚴禁的行為,為教師行為劃出6條紅線。
1.嚴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學生及家長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財物
2.嚴禁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的可能影響考試、考核評價的宴請
3.嚴禁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支付費用的旅遊、健身休閑等娛樂活動
4.嚴禁讓學生及家長支付或報銷應由教師個人或親屬承擔的費用
5.嚴禁通過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生活用品、社會保險等商業服務獲取回扣
6.嚴禁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行為。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教育部:教師收受學生禮金可電話舉報
『貳』 教育部教師十條禁令是針對中小學教師嗎
教育部教師十條禁令不是針對中小學教師的,「十條禁令」所指「教師」,為教育系統所有教職工及教輔人員。
「教師十條禁令」具體規定:
1、嚴禁參與黃、賭、毒、邪教、非法宗教和傳銷活動。
2、嚴禁違規收費、推銷教輔資料或向學生及家長推銷商品。
3、嚴禁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及有價證券。
4、嚴禁在貧困生補助發放過程中收受回扣或剋扣補助。
5、嚴禁有償家教和各種形式的有償補課以及到民辦培訓機構兼職兼課、替民辦培訓機構招攬生源。
6、嚴禁在工作日中午飲酒和在工作場所參與打牌、下棋、網購、炒股、上網聊天(游戲)等活動。
7、嚴禁在各類評比、評選、評審活動中弄虛作假。
8、嚴禁造謠、傳謠,散布和傳播反動、虛假等不良信息。
9、嚴禁衣冠不整、言語粗俗等與教師身份不符的言行舉止。
10、嚴禁隨意讓學生停課和勸退、開除學生。
(2)教育部師德十條紅線擴展閱讀:
《教師從教行為「十條禁令」》是教師從教行為的基本要求,是「紅線」,任何人不得觸碰。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各學校接到通知以後,要認真組織教師學習並貫徹執行。今後,若教師違反「十條禁令」,一經查實,將予以嚴肅處理。
校(園)長是校(園)師德師風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如果教師違反「十條禁令」,所在學校必須及時開展調查處理。若學校、幼兒園調查處理不力,則取消該校(園)評先評優資格,情節嚴重的追究校(園)長管理責任,給予校(園)長必要的組織處理。
『叄』 教育懲戒新規3月起開始實施,哪些不當的教育行為被明確禁止
教育懲戒新規3月起開始實施,以下七種不當的教育行為被明確禁止,教育部發布此次的懲戒新規,首先提到的便是要讓學校和教師明白懲戒和懲罰的區別,對於一些不合理的懲戒行為,應當嚴格禁止。一、對學生身體造成較為嚴重疼痛,或者是較為難以抹去的記憶的處罰,例如:以刺扎、擊打等不合理懲戒方式教育學生;二、在教育學生的過程之中,教師應當敢管,敢教育,但懲戒的度一定要合適,對於那些超出正常限度的罰站、抄寫作業,強制學生做難以完成的體育動作,對於此類處罰,也應當嚴厲禁止。
教育新規在很大的程度上保護了學生,不過這也並不是意味著教師就不能、不敢懲戒學生了,教師應當敢於懲戒做出錯誤的學生,但懲戒應當要適度以及合適。
『肆』 教育部師德十條禁令
教育部師德十條禁令:
1、嚴禁傳播違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方針和對學生有不良影響的言論;
2、嚴禁擅自辦班或在工作日參與有償補課和外出代課;
3、嚴禁收受學生或家長財物、謀取個人私利;
4、嚴禁向學生亂收費、亂發資料和推銷商品;
5、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有對待學生不平等、不公正和譏諷、歧視和侮辱學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嚴的言行;
6、嚴禁張榜公布學生的考試成績、名次;
7、嚴禁隨意停課和無計劃、無教案上課;
8、嚴禁以任何手段抄襲、剽竊和侵佔他人勞動成果,在招生、考試、職稱評審答辯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
9、嚴禁工作時間玩電子游戲、炒股,不得在課堂接、打手機和接待客人;
10、嚴禁指責和訓斥家長。
拓展資料
1、 為規范教師職業行為,保障教師、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2、 學校及學校主管教育部門發現教師可能存在第四條列舉行為的,應當及時組織調查,核實有關事實。作出處理決定前,應當聽取教師的陳述和申辯,聽取學生、其他教師、家長委員會或者家長代表意見,並告知教師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伍』 作為一名教師,應該遵守哪些師德
要遵守教師十條紅線
(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時,不履行保護學生人身安全職責的。
(三)在教育教學活動和學生管理、評價中不公平公正對待學生的。
(四)在招生、考試、考核評價、職務評審、教研科研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
(五)體罰學生的。
(六)以侮辱、歧視、孤立等方式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傷害的。
(七)騷擾學生或者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的。
(八)索要或者違反規定收受家長、學生財物的。
(九)開展或者組織參與針對學生的經營性活動,或者強制學生訂購教輔資料、報刊等謀取個人利益的。
(十)不聽勸阻,組織、要求、誘導學生參加校外有償補課,或者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的。
『陸』 怎麼向教育局舉報老師
1、可以通復過撥打全市制教育系統公開舉報電話。
2、各區縣教育局已安排專人受理市民投訴,確保通訊暢通,查實違規問題三天內拿出處理結果。
3、對違規違紀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典型案件要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給予開除處分,並撤銷其教師資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6)教育部師德十條紅線擴展閱讀:
教育部在各種有關教師行為規范中就提出,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的禮品禮金等行為。
教育部下發通知,詳細列出6種嚴禁的行為,為教師行為劃出6條紅線。
1.嚴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學生及家長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財物
2.嚴禁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的可能影響考試、考核評價的宴請
3.嚴禁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支付費用的旅遊、健身休閑等娛樂活動
4.嚴禁讓學生及家長支付或報銷應由教師個人或親屬承擔的費用
5.嚴禁通過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生活用品、社會保險等商業服務獲取回扣
6.嚴禁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行為。
參考資料:人民網—教育部:教師收受學生禮金可電話舉報
『柒』 如果去教育局告了老師,老師會有什麼下場
根據《教師法》第三十七條 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二) 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教師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所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區縣教育局已安排專人受理市民投訴,確保通訊暢通,查實違規問題三天內拿出處理結果。市裡也組成專項治理檢查組,通過電話回訪、實地暗訪、突擊檢查等方式,切實履行監督職責,促進專項治理工作質量全面提升。
對違規違紀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典型案件要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給予開除處分,並撤銷其教師資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7)教育部師德十條紅線擴展閱讀:
教育部在各種有關教師行為規范中就提出,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的禮品禮金等行為。
教育部下發通知,詳細列出6種嚴禁的行為,為教師行為劃出6條紅線。
1、嚴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學生及家長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財物
2、嚴禁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的可能影響考試、考核評價的宴請
3、嚴禁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支付費用的旅遊、健身休閑等娛樂活動
4、嚴禁讓學生及家長支付或報銷應由教師個人或親屬承擔的費用
5、嚴禁通過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生活用品、社會保險等商業服務獲取回扣
6、嚴禁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行為。
『捌』 簡答教師師德的紅線是什麼
教育部劃「師德紅線」 教師十種「越線」
1、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言行的;
2、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時,不履行保護學生人身安全職責的;
3、在教育教學活動和學生管理、評價中不公平公正對待學生的;
4、在招生、考試、考核評價、職務評審、教研科研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
5、體罰學生的;
6、以侮辱、歧視、孤立等方式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傷害的;
7、騷擾學生或者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的;
8、索要或者違反規定收受家長、學生財物的;開展或者組織參與針對學生的經營性活動,或者強制學生訂購教輔資料、報刊等謀取個人利益的;
9、不聽勸阻,組織、要求、誘導學生參加校外有償補課,或者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的;
10、其他違反職業道德應當給予相應處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