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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德七不準

發布時間: 2021-09-11 18:17:06

教育師德十條禁令

教育部師德十條禁令:

1、嚴禁傳播違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方針和對學生有不良影響的言論;

2、嚴禁擅自辦班或在工作日參與有償補課和外出代課;

3、嚴禁收受學生或家長財物、謀取個人私利;

4、嚴禁向學生亂收費、亂發資料和推銷商品;

5、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有對待學生不平等、不公正和譏諷、歧視和侮辱學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嚴的言行;

6、嚴禁張榜公布學生的考試成績、名次;

7、嚴禁隨意停課和無計劃、無教案上課;

8、嚴禁以任何手段抄襲、剽竊和侵佔他人勞動成果,在招生、考試、職稱評審答辯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

9、嚴禁工作時間玩電子游戲、炒股,不得在課堂接、打手機和接待客人;

10、嚴禁指責和訓斥家長。

拓展資料

1、 為規范教師職業行為,保障教師、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2、 學校及學校主管教育部門發現教師可能存在第四條列舉行為的,應當及時組織調查,核實有關事實。作出處理決定前,應當聽取教師的陳述和申辯,聽取學生、其他教師、家長委員會或者家長代表意見,並告知教師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⑵ 師德考核不合格有什麼影響

《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試行)》明確規定,教師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師德考核等次定為不合格:

1.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2.對教學工作不認真負責,上課該講授的內容不講授,留到課後進行有償家教謀取私利的;

3.以獲取利益為目的,推薦、暗示學生接受有償家教或到社會培訓機構學習培訓的;

4.工作日未經批准在校外社會培訓機構兼職、兼課的;

5.無正當理由,拒不承擔班主任工作的;

6.在招生、考試、評估考核、職稱評聘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

7.組織、慫恿學生考試舞弊的;

8.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影響惡劣的;

9.歧視、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10.在學校向學生宣傳宗教的;

11.在學校散布反動言論,或向學生傳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

12.組織、誘導學生參加非法組織、「黃、賭、毒」和迷信活動的;

13.擅自組織學生參加校外集會或商業性活動的;

14.以盈利為目的,向學生推銷或代購教輔資料和其他商品的;

15.向學生和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收受學生和家長貴重財物的;

16.擅自停課、調課或請人代課的;

17.在課堂上吸煙或酒後上課的;

18.工作時間打牌、炒股、玩游戲的;

19.因違法違紀行為受到紀律處分的;

20.其他嚴重違反師德規范,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

師德考核不合格的,績效考核應定為不合格;師德考核不合格者,當年不得晉升職務、崗位等級,不得評先評優,按有關規定扣發績效工資,必要時可調整崗位。教師違反師德規范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應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撤消教師資格、解聘。

⑶ 師德 十禁、十忌、十提倡

「十禁」的具體內容為:一禁諷刺、挖苦、歧視學生及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二禁按學習成績排名次、排座次、侮辱學生人格;三禁亂收費、亂訂、亂發教輔資料;四禁以教牟利,向學生推銷商品;五禁訓斥、指責和侮辱學生家長;六禁利用任何形式傳播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思想;七禁在上班時間酗酒、打麻將及上課時衣冠不整、接打電話、接待來人;八禁在上班時間從事第二職業或未經學校同意在其他教育機構代課;九禁無教案上課;十禁隨意停課及組織學生參加未經批準的集會和其他商業性活動。

十忌

一、要忠於職守,愛崗敬業;忌三心二意,好高騖遠。

二、要團結協作,互幫互助;忌拉幫結伙,陽奉陰違。

三、要顧全大局,互諒互讓;忌爭名奪利,沽名釣譽。

四、要熱愛學生,誨人不倦;忌虛誇浮躁,敷衍了事。

五、要以身作則,公正無私;忌言行不一,偏向歧視。

六、要謙遜嚴謹,見賢思齊;忌固執粗心,傲慢自負。

七、要遵紀守法,嚴於律己;忌狂妄放任,自由散漫。

八、要積極進取,勇於創新;忌因循守舊,固步自封。

九、要舉止文明,為人師表;忌行為粗俗,污言穢語。

十、要衣著得體,儀表端莊;忌奇裝異服,濃妝艷抹。

十提倡
1、倡導愛崗敬業、為人師表;反對不務正業。
2、倡導廉潔從教、樂於奉獻;反對以教謀私。
3、倡導因材施教、革新教法;反對因循守舊。
4、倡導關愛學生、循循善誘;反對簡單粗暴。
5、倡導依法執教、以身立教;反對以罰代教。
6、倡導嚴謹治學、精益求精;反對敷衍塞責。
7、倡導開拓進取、勤奮自強;反對墨守成規。
8、倡導團結協作、謙虛謹慎;反對夜郎自大。
9、倡導尊重學生、平等相待;反對指責訓斥。
10、倡導語言文明、舉止大方;反對粗魯庸俗。

⑷ 教師職業道德「十不準」是什麼

一是不準有違背國來家法律法規源和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是不準侮辱、歧視、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三是不準亂收費、亂辦班、亂補課;

四是不準訓斥家長,向學生和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

五是不準強迫學生購買資料或其他物品,隨意加重學生負擔;

六是不準在各級各類考試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

七是不準擅自調課、停課、缺課和對工作敷衍、搪塞;

八是不準搞封建迷信活動和傳播低級庸俗的思想文化;

九是不準參與賭博等有損教師形象的活動;

十是不準上課時抽煙或使用行動電話。

⑸ 教師師德規范內容是什麼

教師道德規范是對一定社會教育制度和教育活動中倫理關系的概括和總結,又是評判教師行為的道德准則。它體現了社會對教師職業行為的約束作用。教師必須遵循的師德規范主要有:
(1)志存高遠,愛國敬業。這是師德的根本原則。要求教師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本職工作,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並以自己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崇高的理想信念教育引導學生。
(2)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教師要既當傳授知識的「經師」,更要做善於育人的「人師」,堅持教書與育人相結合,言教與身教相結合。教師的一言一行都應當成為學生的表率,「學為人師,行為世范」,應該為所有教師的座右銘。
(3)熱愛學生,誨人不倦。愛是師德教育的基礎和核心。教師要熱愛學生,關心學生,建立民主,平等,親密的師生關系,做學生的良師益友;樹立科學的發展觀,教育觀,人才觀,質量觀,全面促進學生的成長。
(4)嚴謹篤學,開拓創新。教師作為教育者,自身必須不斷進步,成為熱愛學習,善於學習和終身學習的楷模,始終堅持求真務實,勇於創新,嚴謹自律的治學態度,不斷增強自身的業務水平和教學能力,並以良好的學識學風啟發和影響學生。
(5)關心集體,團結協作。教師要強化大局意識和團結協作精神,維護學校的整體利益與榮譽,加強同行之間的交流與協作,彼此取長補短,攜手共進。

⑹ 師德規范是什麼

師德是高於一般社會公眾道德水準的職業道德,師德規范所表達的是教師所特有的職業義務、職業責任以及職業行為上的道德准則。師德的主要內容是對教師義務的要求;師德標准具有多元化的特點。

不同時代、不同社會具有不同的價值觀念;師德是校園文化的組成部分,具有凝聚人心的作用;等等。為使師德理念形成規范,一般都要採用制度、守則、公約、承諾、誓言、條例,以至標語口號之類的形式,將其公之於眾,以便為從事教育工作的人所接受和實行,並進而形成一種職業的道德習慣。

(6)師德七不準擴展閱讀

為人師表要求教師要語言規范健康、教態高雅、儀表朴實大方、身教重於言教。這也就要求教師有高尚的內在品質,必須要做好示範者的角色,用自己的言行做出榜樣成為學生學習和生活效仿的表率,也就是做到「學為人師,行為師范」。

終身學習是時代發展的必然要求,這也就意味著教師必須樹立終身學習理念、拓展知識視野,不斷更新知識結構。終身學習是教師發展的專業要求,也是教師專業發展的不竭動力。

哪些行為屬於師德失范

一是學術道德失范,在科研工作中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篡改侵吞他人學術成果、違規使用科研經費以及濫用學術資源和學術影響。這類失范行為大致源於現有科研評價體系下,教師群體「急功近利」情緒的蔓延。

二是影響正常教育教學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教師薪酬相對其他職業,收入偏低,迫於生計,在商業利益驅動下,教師的兼職兼薪行為成為被動選擇。

三是對學生實施性騷 擾或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受社會上「錢權交易、權色交易」不良風氣影響,個別教師利用自己的學術權力做出有違師德甚至觸犯法律的行為。


(7)師德七不準擴展閱讀:

近期,教育部接連發布《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准則》《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准則》和《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准則》。准則劃定教師基本職業底線,強調深化師德師風建設,實行師德失范「一票否決」。

陳寶生表示,在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把落實准則作為師德師風建設的首要任務抓緊抓好。要從實際出發把准則的要求轉化為具體的任務舉措,把准則的各項要求融入到教師管理的各個環節。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副主任李奕舉例說:「比如尊重學生,言語上不能怎麼樣、肢體上不能怎麼樣;比如在學生輔導方面需要遵守什麼樣的規定,做哪些行為上的限定,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基礎教育、幼兒園教育,包括校外機構都有不同的要求。」

同時,會議還要求防線關口前移,要嚴格教師錄用中的品德考察,對照「十項准則」開展師德問題預警監測和篩查。對師德失范行為,必須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依規嚴肅懲處。

⑻ 師德師風十項准則內容是什麼

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准則

一、堅定政治方向。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不得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自覺愛國守法。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恪守憲法原則,遵守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教師職責;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三、傳播優秀文化。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真善美,傳遞正能量;不得通過課堂、論壇、講座、信息網路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布虛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潛心教書育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因材施教,教學相長;不得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或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五、關心愛護學生。嚴慈相濟,誨人不倦,真心關愛學生,嚴格要求學生,做學生良師益友;不得要求學生從事與教學、科研、社會服務無關的事宜。

六、堅持言行雅正。為人師表,以身作則,舉止文明,作風正派,自重自愛;不得與學生發生任何不正當關系,嚴禁任何形式的猥褻、性騷擾行為。

七、遵守學術規范。嚴謹治學,力戒浮躁,潛心問道,勇於探索,堅守學術良知,反對學術不端;不得抄襲剽竊、篡改侵吞他人學術成果,或濫用學術資源和學術影響。

八、秉持公平誠信。堅持原則,處事公道,光明磊落,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試、推優、保研、就業及績效考核、崗位聘用、職稱評聘、評優評獎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九、堅守廉潔自律。嚴於律己,清廉從教;不得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不得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遊、娛樂休閑等活動,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

十、積極奉獻社會。履行社會責任,貢獻聰明才智,樹立正確義利觀;不得假公濟私,擅自利用學校名義或校名、校徽、專利、場所等資源謀取個人利益。

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准則


一、堅定政治方向。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不得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自覺愛國守法。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恪守憲法原則,遵守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教師職責;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三、傳播優秀文化。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真善美,傳遞正能量;不得通過課堂、論壇、講座、信息網路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布虛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潛心教書育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因材施教,教學相長;不得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或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五、關心愛護學生。嚴慈相濟,誨人不倦,真心關愛學生,嚴格要求學生,做學生良師益友;不得歧視、侮辱學生,嚴禁虐待、傷害學生。

六、加強安全防範。增強安全意識,加強安全教育,保護學生安全,防範事故風險;不得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面臨危險時,不顧學生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

七、堅持言行雅正。為人師表,以身作則,舉止文明,作風正派,自重自愛;不得與學生發生任何不正當關系,嚴禁任何形式的猥褻、性騷擾行為。

八、秉持公平誠信。堅持原則,處事公道,光明磊落,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試、推優、保送及績效考核、崗位聘用、職稱評聘、評優評獎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九、堅守廉潔自律。嚴於律己,清廉從教;不得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或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遊、娛樂休閑等活動,不得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教輔材料、社會保險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

十、規范從教行為。勤勉敬業,樂於奉獻,自覺抵制不良風氣;不得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或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准則


一、堅定政治方向。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不得在保教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和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自覺愛國守法。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恪守憲法原則,遵守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教師職責;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三、傳播優秀文化。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真善美,傳遞正能量;不得通過保教活動、論壇、講座、信息網路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布虛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潛心培幼育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愛崗敬業,細致耐心;不得在工作期間玩忽職守、消極怠工,或空崗、未經批准找人替班,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兼職兼薪。

五、加強安全防範。增強安全意識,加強安全教育,保護幼兒安全,防範事故風險;不得在保教活動中遇突發事件、面臨危險時,不顧幼兒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

六、關心愛護幼兒。呵護幼兒健康,保障快樂成長;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不得歧視、侮辱幼兒,嚴禁猥褻、虐待、傷害幼兒。

七、遵循幼教規律。循序漸進,寓教於樂;不得採用學校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學內容,不得組織有礙幼兒身心健康的活動。

八、秉持公平誠信。堅持原則,處事公道,光明磊落,為人正直;不得在入園招生、績效考核、崗位聘用、職稱評聘、評優評獎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九、堅守廉潔自律。嚴於律己,清廉從教;不得索要、收受幼兒家長財物或參加由家長付費的宴請、旅遊、娛樂休閑等活動,不得推銷幼兒讀物、社會保險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

十、規范保教行為。尊重幼兒權益,抵制不良風氣;不得組織幼兒參加以營利為目的的表演、競賽等活動,或泄露幼兒與家長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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