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課教師
沒區別,都是教師,至於不公平,主要是你自己長期抱有轉正的僥幸心理造成你心理的落差!
B. 代課老師是什麼意思
代課教師,是指在農村學校中沒有事業編制的臨時教師,1984年底以前他們被稱為民辦教師,在此前從教的臨時教師基本被轉正或清退,1985年在全國一刀切不允許再出現民辦教師。但不少偏遠貧困山區因財政困難而招不到公辦老師或公辦老師不願去,這些空缺仍需臨時教師來填補,他們轉而被稱為「代課教師」。
C. 如何成為一名代課教師
如果你想成為代課教師,前提是那個學校正緊缺你的科目的老師。這樣的情況下你只需要和這個學校的領導,最好是主抓教學的領導取得聯系,簡單介紹下你的情況。確定面試的日期,在面試時,穿著要講究一點,好好備課,把試講做好。除了試講,還要回答好領導或者專家教師提出的問題。然後就可以簽合約。在現在的情況下,建議你有條件的話還是不要做代課教師,還是要考編制。因為代課教師是學校的臨時工。
D. 什麼是代課老師
一般是別人開學時的正式老師,因為總總原因不能來給學生上課,而請別的老師來暫時代一下,時間長短不等,這樣的老師就叫代課老師!
E. 臨聘教師與代課教師有什麼區別
臨聘教師與代課教師是一樣的,沒有區別。這兩種性質的教師都是國家公辦學校為彌補教師的短缺對外公開招聘,不享受在編教師的工資待遇、沒有事業編制的臨時臨時教師崗位。
沒有編制的學校老師通常屬於僱傭的臨時人員,不能晉升,不能調動,即屬於某個學校被暫時雇傭人員 (俗稱代課老師)。通常也沒有職稱,沒有職稱工資(非在編有職稱也常無法聘任)。退休後,按照當初與所在單位簽訂的合同辦理。
在私立學校,由於學校必須幫助其工作人員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繳納社會保險,所以退休後一般都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在公立學校招聘人員時,由於經濟困難等原因,一般不幫助其繳交社保或只繳交部分如工傷保險。
(5)代課教師擴展閱讀
學校,由於教師休產假或其他原因,出現臨時性教師短缺,又無法通過教師招聘的方式統一調配,就只好僱傭代課教師。
而非在編教師和合同制教師都是通過教育局組織的統一教師招聘考試錄用的,與教育局簽訂聘用合同,工資由財政支付。
代課教師則是由學校組織招聘的,工資由學校發放。一般情況下,代課教師的工資要遠低於非在編教師和合同制教師,而且代課教師一般不繳納五險一金。代課教師和臨聘教師會隨著學校需求變化而增加或減少,當教師超過需求時,會面臨被解聘的危險,很不穩定。
F. 怎樣才能成為代課老師
如果你想成為代課教師,前提是那個學校正緊缺你的科目的老師。
這樣的情況下你只需要和這個學校的領導,最好是主抓教學的領導取得,簡單介紹下你的情況。確定面試的日期,在面試時,穿著要講究一點,好好備課,把試講做好。除了試講,還要回答好領導或者專家教師提出的問題。然後就可以簽合約。
在現在的情況下,建議你有條件的話還是不要做代課教師,還是要考編制。因為代課教師是學校的臨時工。
G. 編外教師和代課教師有什麼區別
編外教師和代課教師是一回事,都是屬於非在編教師即為臨聘人員或者稱作合同工。
教師有無編制的區別:
1、有編制可以調動,有相應的職稱工資並可以晉升,退休後享受相應的社保和職業年金。
2、無編制的學校教師往往屬於臨聘人員,無法晉升,無法調動,即你只屬於某一學校臨聘人員(俗稱代課老師),往往也無職稱,更無職稱工資(非在編有職稱也常無法聘任)。退休後按照與當初所在單位簽訂的合同處理。
3、在私立學校中,因學校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必須幫其工作人員繳交社保,所以退休後一般享受社保待遇。在公辦學校中的臨聘人員,因為財政困難等原因,一般不幫其繳交社保或者只繳交部分如工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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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外教師產生原因
一是在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期間,地方教育部門或學校在教職工編制相對不足的情況下,聘用民辦代課教師解決師資不足的問題。
二是學校拿出適當比例的空編用於聘用代課教師,有利於搞活學校內部的用人機制,還可避免今後因生源萎縮而帶來的教職工分流壓力。
和職稱關系
首先申明一下,教師編制和教師職稱兩者是不同的概念。教師編制也稱為在編教師,非教師編制的就稱為編外教師。教師編制含義開頭已經提到過,教師編制屬於事業單位性質。非教師編制的和教師編制待遇相差很大。
兩者原則上是沒有關系的,非教師編制也能評教師職稱。但是每一所學校都會考慮到職稱評定時的名額問題!所以在評定的時候名額不緊張還好說,否則很少考慮編外人員,也就是說編外教師評職稱比較困難。
H. 教育部公辦學校允許招收代課教師嗎由規定嗎
不允許的。
國家有明確政策,不允許使用代課教師。已有的代課教師隨著教師的補充,隨著義務教育制度的逐步完善,要逐步清退。對代課教師不能用民辦教師的政策,民辦教師是建國之初國家一種認可的制度,跟公辦教師並列,是國家認可的用人制度。
在國家經濟條件還達不到的時候,有一個很長的過渡時期,採用特殊的用人方式。等到社會經濟發展以後,有條件解決民辦教師的問題,國務院下決心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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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課教師對「清退」要求規定:
1、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2、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後,勞動合同終止。
3、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按滿6個月支付半個月工資、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超過6個月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I. 如何申請代課教師職位
申請代課教師,首先有需求才能去申請,一般學校招聘臨時代課教師,不需要申請,只要他們有需求,你就可以去應聘。經過他們的考核、面試合格者即可簽訂聘用合同。其實申請挺簡單:寫寫你為什麼要當代課教師,你有什麼資質。符合什麼條件等等。
例如:我叫某某,今年22歲,畢業於某某師范大學,本科學歷,中文專業,具有初中教師資格證書。以前我曾經在某某學校代過課,我喜歡從事教育工作,願意當一名中學教師。我有能力有信心駕馭中學語文教材,我有能力與學生溝通,我會與學生打成一片,並且管理好班級。我服從學校調配。我希望成為一名代課教師,特此向貴校申請成為你們的代課教師。特此申請。
申請人:某某
年 月 日
J. 代課教師和正式教師的區別在那裡
代課教師、正式教師(又叫做在職教師)有2點不同:
一、含義不同:
代課教師的含義:指在學校中沒有事業編制的臨時教師,1984年底以前被稱為民辦教師,在此前從教的臨時教師基本被轉正或清退,1985年在全國一刀切不允許再出現民辦教師。
正式教師的含義:指在學校教學工作崗位上,在教學一線工作的,有編制的,學校正式教師(人事局和教育局有備案的學校正式老師),如公立學校的在編教師,私立學校有合同的教師。
二、特點不同:
代課教師的特點:代課老師沒有任何「名分」,卻在特定歷史階段發揮著積極作用。特別是在西部地區和偏遠農村,代課教師為維系義務教育承擔著歷史責任,代課教師是教育資源投入不足狀況下的一種不得已的選擇。總體而言代課教師一般沒有接受過系統培訓,教學水平不高,長期任教不利於教學質量和國民素質的提高。
正式教師的特點:輔導教師均為在職一線的,教齡全部在5年以上。教學內容為小學、初中、高中全科輔導及課外各種教材的輔導,以現行大綱為依據,針對現行教材和教學的特點,實行單元跟蹤,針對個性化,綜合輔導,模塊教學。
(10)代課教師擴展閱讀
代課老師轉正
首先要具備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大專以上畢業文憑,中學要有大學以上文憑。
然後報名參加地方教育局招收教師的考試,考試合格,就具備當教師的資格。
最後要到所去學校,由這所學校來考核,這很關鍵,當這學校認為教課等方面能力符合學校需要的要求,錄取了,在工作一年後合格了,才可以轉正。
代課老師與國家正式教師區別極大。國家正式教師的工資由國家財政發放,有保障,工資也高很多;代課教師工資由地方或學校發放,很低,沒有保障。兩者在其他許多福利待遇方面均有著天攘之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