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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教師轉正政策

發布時間: 2021-07-11 23:52:05

Ⅰ 未轉正民辦教師現在解決有何政策依據

未轉正民辦教師現在無任何政策依據。
原因一,在過去解決民辦教師問題時,採取了轉正、招生、辭退、退養的政策,也就是說,一部分未轉正的走了其他三種途徑。
原因二,經過過去的整頓,國家已經宣布民辦教師問題全部解決,這個群體已經不再作為現實中存在的群體了,他們都改變了身份,要麼成為公辦教師,要麼轉崗從事了其他職業,還有的回歸農民的種地。
綜合以上兩點,以前未轉正的並不意味著要把轉正的時間延後,一定要轉正。
所以絕對不會有轉正的措施了。
所以,現在要想出台一個專門針對民辦教師解決的政策,已經很不現實,國家肯定不會考慮,但是可以從改變後的身份找一些解決其他問題的政策。

Ⅱ 八五期間民辦教師轉正規定條件

1997年-2000年,國家每年安排20萬人左右專項指標,至2000年4年共計80萬人。國家專項指標於每年年初下達,當年有效。

各地在逐年落實國家專項指標的同時,根據需要與可能,在不突破國家下達給本地區當年度「農轉非」計劃和增人計劃的前提下,要盡可能安排一部分配套指標用於該項工作。要堅決考核、考試相結合。

考核要以思想品德、工作能力、教學水平和對農村教育事業的貢獻為主;考試要以相關學科為主,要根據當地和民辦教師的實際情況,對長期從事民辦教師工作,在邊遠地區、貧困地區任教多年,擔任學校教學領導工作,以及教學成績突出等的民辦教師制定一定的免試政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編制分年度計劃,並於每10月底前將下一年度計劃報送人事部、國家計委和國家教委。

(2)民辦教師轉正政策擴展閱讀:

1997年國家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通知》,要求各地必須盡快落實好原民辦教師的辭退及補償工作。

在該文件發布之後,各省、市、自治區迅速行動,按照國家制定的「關、轉、招、辭、退」的方針,開始對原民辦教師的問題進行逐步解決。經過各地的努力,在二十世紀末已經基本解決了原民辦教師的辭退等問題。

進入二十一世紀以後,國家教育部門又陸續發布了系列文件,主要是要求各地解決好原民辦教師的養老問題,當然,更准確的說法應該是教齡補貼。在教育部門出台這些政策之後,得到了各地民辦教師的一致好評,也讓他們對老年生活有了更大的希望。

Ⅲ 2019年關於以前的民辦教師有什麼政策

民辦教師是指在公立學校中沒有事業編制的臨時教師。1984年底以前他們被稱專為民辦教師屬,在此前從教的臨時教師基本被轉正或清退。那麼2018年國家對原民辦代課教師有何新政策?有哪些補償呢?
2018年國家沒有民辦教師國家出台的有新政策。只有各地地方政策,如下:「對具備教師資格、符合教師任職條件、未能考錄的代課人員根據崗位需要進行考核,妥善安排轉崗。寄宿制學校後勤服務崗位、掃盲崗位和社會其它崗位聘用人員時應優先考慮代課人員。

Ⅳ 未轉正的民辦教師有何新政策

哪個地方的,具體情況不同不一樣!
關於解決辭退民辦教師養老保險問題的指導意見
(鄂教師[2009]11號)
湖北省教育廳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北省財政廳

各市、州、直轄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局)、財政局:
根據省委、省政府有關精神,為妥善解決辭退民辦教師養老保險問題,經研究,決定一次性將其納入城鎮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現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 參保對象
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一次性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鄂辦法【2001】14號)規定被辭退的民辦教師。
辭退時間以當地實施鄂辦法[2001]14號文件明確的具體時間為准。
二、參保辦法
本著本人自願的原則,參照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辦法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一) 基本養老費的繳納
從1996年1月1日起補繳養老保險費,補繳比例為20%,其中:自1996年1月至自辭退前從事教育工作的時間,由當地財政負擔12%,個人負擔8%;被辭退後所需繳納的費用全部由個人負擔。
補繳基數為參保時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1995年12月31日前從事教育工作的時間不視同繳費年限。
(二) 個人賬戶
1996年1月1日起,按繳費基數的8%,為參保人員補建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三) 養老保險待遇
參保人員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及繳費滿15年的,可以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
城鎮靈活就業人員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年齡條件為: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參保人員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累計繳費仍不滿十五年的,可允許其繼續繳費至15年,其基本養老金從交滿15年的次月開始計發;對參保時已超過男60周歲、女55周歲,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其基本養老金從補繳資金到位的次月開始計發。
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參加今後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調整。
參保人員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條件死亡的,其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可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參保人員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期間死亡的,分別按死亡時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個月和10個月的標准給予喪葬補助費和遺囑撫恤金,其個人賬戶余額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不再享受其他養老保險待遇。
(四) 基本養老金計發
參保人員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經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查批准後,其月基本養老金按下列公式計發: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本人退休時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蓄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按國家規定執行)
三、 相關問題
(一) 對不願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單辭退民辦教師,符合低保條件的,納入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今後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二) 為減輕個人繳費負擔,對參保的辭退民辦教師個人補繳所需費用,由財政按人平1萬元的標准給予補助,其中省財政負擔60%,市(州、縣)財政負擔40%。省級財政補助分三年到位。
(三) 對於財政補助涉及人數較多、補助資金數額較大,一次性補繳單位部分確有困難的,可與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協商,分期繳納。
(四) 原辭退民辦教師從新就業的,應隨同新用人單位其他職工一同參加社會保險,被辭退前從事民辦教師期間的養老保險按上述辦法繳納,補繳的繳費年限和補建的個人賬戶與現在新用人單位的參保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合並計算。
(五) 按照鄂辦法【2001】14號精神,實施離崗退養並按月領取退養費的,不納入此次參保范圍。
四、 有關要求
(一) 解決辭退民辦教師養老保險工作實行地方責任制。各地要高度重視,將此項工作作為維護社會穩定的大事來抓。要採取切實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在2009年9月底前完成。要加強組織領導,做好政策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防止其他人員盲目攀比,產生新的不穩定因數。
(二)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認真做好辭退民辦教師身份認定工作;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勞動保障)部門及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根據教育行政部門的認定人員,結合被辭退時的相關資料,切實做好辭退民師的參保工作;各級財政部門要積極籌措資金,保證此項工作的順利實施。
(三) 嚴肅政策紀律,各地一定要按照本《指導意見》的要求認真執行,凡與本《指導意見》不一致的,要按照此文件進行規范。

Ⅳ 民辦教師怎麼轉正

你好,請見下文,希望能幫到你!
一、劃分不同。
1、公辦教師有正式身份,一般來講就算拿到跌飯碗。
2、民辦教師,有兩種,其一是在民辦學校(大中城市)任教,工資可能會高一些,但是,學校對於教師的要求也會很高,而且會真正實績與收入掛鉤,如果不能另學校領導、學生、家長滿意,就會被炒。其二,是在公辦學校任職的,由於各種原因未能獲得正式教師身分的教師,這部分教師的工作要求和強度不會比由教師身分的低,但是,收入要看當地政府和所在學校領導的意識,有可能同工同酬,也有能同工不同酬。而且,現在有意向表明,國家有清退或者說減少第二種民辦教師。
二、概念不同。
1、民辦教師,是中國特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中小學教師隊伍重要組成部分,是農村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據《教育大辭典》載,民辦教師是指"中國中小學中不列入國家教員編制的教學人員。為農村普及小學教育補充師資不足的主要形式。除極少數在農村初中任教外,絕大部分集中在農村小學。許多地方政府積極採取措施,解決民辦教師問題,做了大量工作,摸索出了一些好的經驗。但民辦教師在工作和生活方面仍有許多困難亟待解決。
2、公辦教師就是有《教師資格證書》的,在編教師。
三、上崗方式不同
1、公辦教師就是通過招聘,考試,簽訂了人事合同的教師。
2、民辦教師,就在謀學校差教師,然後以代課老師的身份聘請人員來上課。然後,達到一定年限,是沒編制的老師。

Ⅵ 1990年民辦教師轉正條件依據是什麼

國家政策中關於轉正的方式並無直接轉正這種情況,而是區分不同情況予以考試考核合格後才可以轉正。
證件丟失後,對你的親人已經十分不利了。
挽回損失是指轉為公辦教師嗎?這個損失恐怕已經無法挽回。沒辦法再採取什麼措施了。
如果是尋求一些經濟上的補償補助,建議從一種最切實際以及最有效的方式來解決,那就是從民政方面獲得困難補助。

Ⅶ 民辦教師轉正

我也是老師,背著良好的心態,做好每一天,只要你快樂就好,家庭幸福比什麼都重要。無需證明什麼,因為你有技術,像你重要的人到那裡也行。好運氣會光臨你的,你會轉正的。祝福你和你的家人。

Ⅷ 有誰知道關於民辦教師轉正的相關政策

現在國家的政策是對代課教師清退的,這是基於國家人事制度的考慮,但是對於代課教師一退了之可能會出現一系列問題。應該說國家應該建立一種代課教師轉公的制度,但是不是自然而然的轉,而是必須通過考試考核。這樣的話,你的姐姐也許還有機會,也許就沒有機會了。最後生活的困難也許要通過政府來解決了。教師的身份應該是沒有了

Ⅸ 民辦教師轉正條件

夠資格直接轉正?國家政策中關於轉正的方式並無直接轉正這種情況,而版是區分不同情況予以權考試考核合格後才可以轉正。
證件丟失後,對你的親人已經十分不利了。
挽回損失是指轉為公辦教師嗎?這個損失恐怕已經無法挽回。沒辦法再採取什麼措施了。
如果是尋求一些經濟上的補償補助,建議從一種最切實際以及最有效的方式來解決,那就是從民政方面獲得困難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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